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试点培训课件职业卫生.ppt
职业卫生监督信息卡及相关说明,1.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16表)2.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17表)3.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18表),讲解内容,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16表)1.制卡目的2.报告范围3.主要参考资料4.样卡5.个性项目的相关说明6.注意事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1.制卡目的 为掌握各地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类除外)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卡(卫统16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2)2报告范围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类除外)的用人单位。注意!被监督单位应当是辖区内属于卫生监督机构应直接监管的用人单位。多个卫生监督机构对同一行政区域均有管辖权时,应明确各自的管辖对象,然后根据分工进行填报。填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不包括放射性物质类。,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3)3主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 2003142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4)4卫统16表(正文有5项内容)基本情况单位类别(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职业健康监护生产经营状况,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5)5.个性项目的相关说明(共11个项目)(1)单位类别(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应检人数(6)实检人数(7)检出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8)调离人数(9)现有职业病人数(10)本年度新确诊病人数(11)死亡病人数,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6)(1)单位类别:只能单选。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和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规定进行分类。同一单位跨行业生产时,以其主要从事的生产行业进行填报。分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19个行业,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7)(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 填报被监督单位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总数。如果一名劳动者同时接触两种以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统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栏时按一人进行填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职工总数。,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8)(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 指按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规定,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如果一名劳动者同时接触两种以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统计该栏目时按照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别进行填报。接触矽尘人数接触粉尘类人数;接触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人数接触化学物质类人数;接触噪声人数接触物理因素类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生物因素类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之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9)(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指本年度用人单位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情况,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内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0)(5)应检人数 填报按照国家法定体检周期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注意!在岗期间应检人数接触人数。上岗前、离岗时、应急体检的“应检人数”均相对独立,即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无直接关联。(6)实检人数 填报在应检人数中实际经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实检人数应检人数。,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1)(7)检出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 填报在实检人数中检出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的人数。检出人数实检人数。(8)调离人数 填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所检出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中,按规定调离相应岗位的人数。调离人数检出人数。正常的人员调离不在该栏的填报范围。,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2)(9)现有职业病人数 填报被监督单位现有的通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人总数。包括往年诊断和本年度新诊断的存活病人数,不包括本年度死亡病人数。(10)本年度新确诊病人数 填报本年度确诊的新的职业病人数。“尘肺病的升级诊断”等职业病人不属于本栏目的填报范围。(11)死亡病人数 填报职业病人中本年度的死亡人数。,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3)6注意事项(1)本卡应在完成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即建卡。(2)已建卡单位信息卡内容有变动的,必须进行修正或补充填报。(3)同一用人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地址,若分别申领了营业执照,应填两份以上信息卡。(4)同一用人单位同时存在放射性物质类及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将放射性物质类的有关内容填报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19表),将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关内容填报本卡。(5)一旦掌握职业病发病、死亡等的最新情况(如接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报告),必须及时进行调查确认并填报相应的信息卡。,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17表)1.制卡目的2.报告范围3.主要参考资料4.样卡5.个性项目的相关说明6.注意事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1.制卡目的 为掌握各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统称“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基本信息和开展职业卫生技术工作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卡(卫统17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2)2报告范围 取得资质认证(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注意!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三大类型的机构。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对上述三类机构都有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并维护相应的日常监督信息卡;但维护其被监督信息卡的职责在省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即发证单位)。,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3)3主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31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4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第49号令)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4)4卫统17表(正文有4项内容)基本情况批准的业务范围及本年度的工作量 机构的资质 人员的资质 未设置:生产经营状况,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5)5.个性项目的相关说明(共5个项目)(1)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2)批准的业务范围(3)本年度的工作量(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人员的资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6)(1)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 填报被监督单位中与本信息卡报告内容相关的,即从事职业卫生技术业务范围的人员数(包括外聘人员),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的相关业务人员。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职工总数。注意!该项目指在职人员情况,包括兼职和职业卫生业务配套岗位(可能为非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7)(2)批准的业务范围 指被监督单位取得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资质证书(批准证书)上所批准的业务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大类单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资质可多选。(3)本年度的工作量 指本年度已完成的、属于相应资质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技术工作量情况。,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8)(4)机构资质的批准情况 指机构资质证书(批准证书)的发放情况,应与上述“批准的业务范围”相对应。填报内容可参照“卫生许可情况”的说明。,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9)(5)人员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数:填报本年度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数。资质证书持有人数:填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数中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人数。资质证书持有人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数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数:填报本年度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数。执业医师人数:填报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数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数。执业医师人数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数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职业病诊断专业技术人数:填报本年度实际从事职业病诊断的专业技术人员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人数:填报从事职业病诊断专业技术的人员中持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人数职业病诊断专业技术人数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0)6注意事项(1)本卡应在完成资质证书(批准证书)新发、变更、延续、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即建卡或消卡,每张资质(批准)证书(如某机构同时申领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的2张证书)对应填报一份信息卡。(2)对已建卡的单位,信息卡内容有变动的,必须进行修正或补充填报。,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续11)6注意事项(3)要注意职工总数、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专业技术人数、资质证书持有人数等栏目的区别和联系,并正确填报。同时符合“人员的资质”中两栏以上的人员,应分别计入相关信息卡的相应栏内。因考虑到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相对稳定,故未设置“经营状况:营业、关闭”一栏。(4)根据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或乙级)的,应同时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一栏内打“”。,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18表)1.制卡目的2.报告范围3.主要参考资料4.样卡5.个性项目的相关说明6.注意事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续1)1.制卡目的 为掌握各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案件的情况,制定本卡(卫统18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续2)2报告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属于放射卫生范畴的除外),包括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续3)3主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卫生部第53号令)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2001版),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续4)4卫统18表(正文有4项内容)基本情况单位类别案件查处情况 其他处理情况,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续5)5.个性项目的相关说明(共2个项目)(1)单位类别:只能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分类。其中,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的分类同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16表)。举例:经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填报单位类别时选填“职业健康检查”而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某机构同时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以其最主要违法事实所属的类别进行选填。(2)违法事实:卫统18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续6)6注意事项(1)一般程序的案件应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和案件结案后分两次填报,简易程序的案件、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一次填报。(2)“行政处罚决定”中的“罚款金额”指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载明的罚款金额数,而“结案情况”中的“实际履行罚款金额”指案件结案后被处罚人实际履行的罚款金额数。填报时应注意两者的区别和联系。(3)对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诉讼判决书后再次进行填报。(4)对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执行结果”一栏按最终有效行政行为进行填报。(5)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立案日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他处理情况等栏目可能缺相应信息,允许合理缺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