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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报税实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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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报税实训.ppt

    ,一、哪些行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商场领用自销商品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三、在哪些情况下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四、为什么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如何理解价外税?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年未达标能否保留资格六、哪些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报税实训,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七、承包终止时,将承包所得剩余的原部分产品作为投资入股,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八、代开运输发票是否允许抵扣税额?九、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单位,将回收的废旧物资拆解销售、稍加加工后销售等行为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十、对利用图书、报纸杂志等形式取得的广告收入应如何征税?十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后,与库存存货相关的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二、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如何计税?十三、对纳税人 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如何征税?十四、非应税项目是什么意思?是专门指不计征增值税的项目吗?十五、对旧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但是对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免税,这不矛盾吗?十六、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按照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请问免税是免的什么税,如果免的是增值税,为什么又征收4%的增值税?,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七、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以物易物、抵债、投资方面,应按纳税人同期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但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如何计算?十八、视同销售是否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十九、运费作为价外费和计算进项抵扣的情况二十、如果将购买的存货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除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外,还要视同销售交销项税额吗?,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一、哪些行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分析:企业、单位和个人的下列八种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并且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总、分支机构(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二、商场领用自销商品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某商场经销包括办公用品、烟酒、服装、书籍等类商品,每月从销货柜台领取办公用品自用,而且经常领取香烟用于招待客户,领取其他商品用于赠送他人。问:在领用自销商品时应否做销售处理,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提销项税额?分析:这个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商场从销货柜台领取办公用品用于内部经营使用的,上述行为属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经营,商场应在领用时办理内部领用手续,不得开具发票,也不用计提销项税金;(2)对于商场从销货柜台领取香烟用于招待客户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上述行为属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商场 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不应开具发票;(3)对于商场从销货柜台领取其他商品用于赠送他人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上述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企业应计提销项税金,同时允许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三、在哪些情况下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分析:如果纳税人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但是不去税务机关办理有关认定手续或者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征收增值税,不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允许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没有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四、为什么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如何理解价外税?分析:价外税是指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一般也不含进项税额,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项计入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均与利润表无关。而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不仅应税销售收入中包含消费税税额,实际交纳的消费税也需要记入销售税金中去,交纳的消费税是作为收入的抵减项目计入利润表中,直接影响纳税人最终的利润。参看例题:某一般纳税人购入A 商品100件,每件10元(不含税),价税合计1170 元,用支票支付完毕。经过生产、加工后,每件销售20 元(不含税),全部销售完毕,货款已经收到,增值税税率是17%,消费税税率是10%,我们看以下计算:应纳增值税2010017%-1010017%170(元)应纳消费税200010%200(元),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四、为什么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如何理解价外税?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我们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50%,则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我们再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50%,消费税税率为 20%,则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应纳消费税2010020%400(元)税前利润(20-10)100-400600(元)由上述可见,无论增值税税率如何变化,都不影响企业获得的利润,而消费税税率一 旦变化则明显影响企业利润。,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年未达标能否保留资格 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26号)规定:“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且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第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第二,连续3个月末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第三,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公司会计核算健全,并且没有违犯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继续保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六、哪些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分析:以下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二)销售免税项目;(三)销售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受赠方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方要求开具的除外);(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工商企业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九)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不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七、承包终止时,将承包所得剩余的原部分产品作为投资入股,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分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原承包人承包到期,将其产品剩余提供给现承包人作为投资入股,应视同销售,按产品销售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八、代开运输发票是否允许抵扣税额?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中下发的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准予抵扣。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因此,你单位只要是取得的由地税部门代开的运输发票都准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九、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单位,将回收的废旧物资拆解销售、稍加加工后销售等行为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其中,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根据规定,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企业,销售的废旧物资如果属于收购的废旧物资并且同生产销售的其他产品分开核算,则可享受废旧物资免缴增值税的政策;如果不属于原购进的废旧物资或者不能与销售其他产品分开核算,则不能享受废旧物资免缴增值税的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号)规定,纳税人收购并拆解销售旧机动车,不属于78号文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范围,应就拆解机动车辆的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对利用图书、报纸杂志等形式为客户做广告,介绍商品,经营服务,文化体育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的业务,取得的广告收入应如何征税?分析: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利用图书、报纸杂志等形式为客户做广告,介绍商品,经营服务,文化体育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的业务,属于营业税“广告业”的征税范围,其取得的广告收入应征收营业税。但纳税人为制作、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货物不得计入进项税额抵扣。因此,纳税人应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无法准确划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后,与库存存货相关的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天成公司因故于2003年12月份被取消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当时,库存存货15万元,根据会计记录,这部分存货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应如何处理?分析: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后,企业就不能再实行税款抵扣政策,因此,如果这笔税款已在以前的销项税额中得到抵扣,则应转出进项税额2.5万元,即补缴税款2.5万元,同时增加存货价值2.5万元。当该库存商品实现销售时,再按不含税销售额与适用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二、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如何计税?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货物的生产企业为搞好售后服务,支付给经销企业修理费用,作为经销企业为用户提供后续服务的费用支出,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三、对纳税人 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如何征税?分析:对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42号)规定,从1995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在5年内实行按比例分期抵扣的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因倒闭、破产、解散、停业等原因不再购进货物而只销售存货的,或者为了维持销售存货的业务而只购进水、电的,其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可按实际使用数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按动用数抵扣期初进项税额,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其倒闭、破产、解散、停业的文件等资料,并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的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四、非应税项目是什么意思?是专门指不计征增值税的项目吗?分析:非应税项目是指对某一税种来说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不属于该税种的征税范围,而不是减税或免税的项目。以增值税为例,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他税种来说,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比如销售货物对于营业税来说就是非应税项目。,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五、对旧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但是对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免税,这不矛盾吗?分析: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已经不能按照原来的用途使用。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旧生产资料和旧生活资料,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用途继续使用一段时间。它们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六、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按照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请问免税是免的什么税,如果免的是增值税,为什么又征收4%的增值税?分析:免税商店是指免征进口或出口关税的商店,并不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七、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以物易物、抵债、投资方面,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如何计算?分析:需要缴纳增值税,但这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按照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依据: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率,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八、视同销售是否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分析:不是的,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应按照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1)有同类货物的,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最近时期有同类货物的,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如果以上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则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十九、运费作为价外费和计算进项抵扣的情况分析:当销售方从购货方收取的运费是作为价外费,销售方计算销项税额;当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支付给运输部门的运费作为计算进项抵扣的依据。注意这是支付给运输部门的运费,而不是支付给销售方的,因为支付给销售方,是不可能取得货物运输发票的,而没有运输发票就没有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那么就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了。另外还要注意,当销售方取得运费,但这运费实际是支付给运输部门的,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也是开给购货方的,购货方也实际取得了运输发票,那么销售方就不再将这部分运费作为价外费了。,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二十、如果将购买的存货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除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外,还要视同销售交销项税额吗?分析:按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外购的存货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而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注意纳税人自产的货物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增值税报税实训,附录二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本节学习结束,谢谢您!点击进入本章操作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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