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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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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律制度.ppt

    第四章 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关系(三)公司的分类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三、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二、设立1、设立条件 2、设立程序(习题)三、组织机构四、国有独资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二、股份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大纲,1、设立条件2、设立方式3、确定发起人 4、设立程序-创立大会重要三、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2、董事会 第四节 股票与债券的发行 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 第六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1、公司合并2、公司分立3、增资减资4、公司的解散 第七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一)公司的概念和语源,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是企业、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企业,企业法人,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是社会组织独立的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的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独立的责任,法人的特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特征,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特 征,案例1,2005年2月,吴某与丁某、某丙共同设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吴某拥有公司的55%股权,并被选聘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 年3月,房地产公司与某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水泥公司)签订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向水泥公司购买标号为325的袋装水泥1 200吨,共计价款为25万元。同年6月,水泥公司已经按约将全部水泥送至房地产公司指定的工地。但房地产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截止2005年12月 31日仅向水泥公司支付了15万元货款,并且对外还拖欠了多个债权人的钱款无法偿还。为此,房地产公司与吴某达成协议,向其借款20万元人民币以便公司度 过难关。但公司经营状况一直不见起色,20万元也如杯水车薪,无法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于是,2006年6月,房地产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随即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公告债权人。,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吴某主张,自己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欠款20万元。但水泥 公司和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吴某是公司股东,无权作为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公司财产只能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且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吴 某还应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故水泥公司联合其他公司债权人,以吴某和房地产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和房地产公司共同承担法律责任。问:(1)水泥公司和其他债权人能否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房地产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2)吴某和房地产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他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二)公司的种类,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4)。,图2-4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5)。,图2-5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以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股或从属关系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6)。,图2-6 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公司的内部管辖关系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7)。,图2-7 本公司与分公司,以公司国籍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8)。,图2-8 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9)。,图2-9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法的特征,1、是一部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强制性与任意性结合,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概念,依法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1、资本私募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按照这一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公司的方式为发起方式设立。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是,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都不向社会公开募股。根据公司法第9条、第9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条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可以公开增资发行。,特征,2、资本不均分成等额的股份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是一个用数字表示的实际认缴的出资额,没有均分成等额的股份。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一般不称为“股份”,通常称为“出资”或者股权。公司法第2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3、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定 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的限制: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B、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C、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股东人数有限制 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50人的规模,可以控制在私募的范围内。再大的股东规模,应该接近于公众性标准了。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超越一定人数界限。同时,我国新公司法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常态形式,因此,公司的社团性要作新的解释。,5、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不是公司的典型形式,但是,却享受到公司的最大利益,因此,对有限责任公司更应该特别关注,以免侵犯债权人的利益。可以认为,我国公司法是股东保护法,是鼓励投资法,不一定是债权人保护法。,6、设立、内部机构比较简单 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门槛较低。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且可以分期缴付。B、出资形式多样。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劳务不能作为出资。C、登记注册程序简单。公司法第23条列举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除非经营的范围涉及到需要审批的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不需要经过批准,采取核准制。,D、内部机构简单。股份公司称为“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东会”;董事会成员3至13人(公司法45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51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公司法第52条)E、一个人自然人或者法人就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7、财务账目无须公开,具有封闭性。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法法第16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无需向社会公开。这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经营规模较小、出资转让制度、股东人数较少等相关,公司、股东没有必要支付高昂的信息披露成本,就可以实现股东权利的保护。8、资合与人合的统一,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关于出资的要求,出资注意事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方式,转资(股权转让),实际缴纳(实缴),非货币出资的评估,货币资产的比例限制,验资,出资违约,出资补足,不得撤资,实际出资额,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小于或等于,分期出资或者一次足额缴付,等于,出资方式,实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违约及出资补足,出资违约,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出资义务,出资补足,公司成立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出资额,股权转让,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只需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权继承,习题,1、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10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l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习题,2、甲乙丙3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和乙均不同意。有关此事的下列解决方案中,哪一个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权 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权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权转让协议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转让 3、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总),(一)股东会,股东会,股东,股东会,资格产生,权利义务,权利,义务,决策权,收益权,有限责任,不得撤资,职权,会议形式,决议方式,查帐权,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职权,宏观决策权,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形式,会议形式,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出资最多的人召集,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监事,表决,表决,一般表决,特别表决,由章程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二)董事会,董事会,性质,职权,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非必设机构,313人,与股东会的关系,微观决策权,重大事务的制订权,任期,经理的职权,负责实施,(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监事会,性质,组成,职权,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三人以上,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1/3),非必设机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人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6)国家公务员。此外,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在与所任职公司没有投资关系的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兼任董事和经理职务。已担任公司董事、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的,不得担任同一公司监事。,习题,4、下列情形为有限公司经理的职权有:A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B、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CD)5、下列情形哪些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拟订公司的解散方案(ABD),习题,6、甲乙丙3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1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经 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1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1.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AC),习题,7、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有:A、公务员 B、本公司监事 C、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D、本公司经理(AB)8、某服装有限公司在组织筹备阶段,98年5月16日由出资人共同协商推荐董事候选人,下列那些人员不可担任:A、李某原制衣厂厂长两年前因破产被免职,现为该公司工人B、张某,现纺织厂经理,企业家C、吴某某高校教授,现退休D、王某,个体户,因经营负债10万元,尚未还请E、华某,现任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主任F、张某,现攻读硕士学位,1991年6月因经济犯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ADEF),习题,9、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有私房一栋,急于出售,但是买主难寻,即决定将其卖给公司,此买卖行为什么情况下有效?A经董事会同意 B 经股东会同意C公司章程必须有许可的规定 D 禁止(BC),习题,10、下列哪些职权,依法由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行使?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B、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C、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公司合并分立以及解散作出决议D、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AB)1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有本公司职工代表(对),案例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 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权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问题: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4.乙转让股权时应遵循股权转让的何种规则?,四、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五、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特征,组织机构,是一人公司,投资主体为国家,行业的限定性,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设,组成,产生,职权,必设,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一)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有其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两方面:(1)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单独出资设立。(2)根据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1、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1)公司法第68条,委派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2)公司法第68条,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3)公司法第70条,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等高管人员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4)公司法第71条,委派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并指定监事会主席。,2、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经理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4、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案例5,A企业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因无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成员有4人,全部是国家投资的机构任命的干部,董事会每届任期两年。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张某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监事会有3名成员:他们是董事长,总经理和职工代表。问:该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案例6,甲、乙、丙投资设立威鹏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塑料产品,甲投资10万元,乙投 资2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劳务作价10万元投资。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很好,现有总资产120万元,总负债20万元。因业务兴旺,董事会决定实施以下方案:(1)以威鹏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投资30万元,与A公司组成合伙企业;(2)以威鹏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发行50万元公司债券。股东乙认为公司生意兴隆,大 家不会有意见,便准备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好朋友丁但没有通知甲和丙。问:1威鹏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否存在问题?2董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3乙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能够完成?,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一、概念、特征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由一定数量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1、股东承担有限责任2、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3、股东可自由转让股份4、设立程序比有限责任公司繁琐复杂,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 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三个核心要素:1、投资者;2资本3、章程。,发起人,发起人,资格,人数,责任,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200人,依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承担公司筹办事项,公司不能成立时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设立过程中的侵权赔偿,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概念,出资时间,设立方式不同,注册资本的定义不同,发起人可分期或一次性缴齐,同有限公司,募集设立一次性缴齐,发起设立方式: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实收股本总额。,(二)设立方式,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发起人认缴全部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35%,其余社会募集和定向募集,募集设立的审批程序,募集设立,证监会核准,公告招股说明书,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协议,银行代收股款协议,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性质,法律意义,召开条件,认股人+发起人,股东大会的前身,是公司成立的先决条件,召开后,认股人不能抽回其股本,职责及通过,验资,30日内,代表股份总数1/2,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习题,12、以下各项哪些是任何公司在设立时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A必须有发起人 B 必须有资本C必须制定公司章程 D 必须在登记前审批 13、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必须有代表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认股人出席(2000)错1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从()起不能抽回其出资A、缴付出资后 B、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后C、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后D、法定验资机构对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习题,15、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只募足其发行的股份的80%,此时应当如何处理?()A、可以经申请由审批机关批准延长30天募股期 B、可以由认股人召开创立人会决议设立公司 C、可以由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决议设立 D、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6、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遇有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抽回股本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C、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D、发起人未交足股款(),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4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2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100 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试分析:1 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2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3 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 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案例6,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职权,会议形式,同有限责任公司,定期,临时,表决,一般表决,特别表决,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二)董事会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性质,职权,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必设机构,519人,同有限,任期,不得超过3年,表决,1,2,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决议通过,1、董事会须有超过1/2以上的董事出席2、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3、董事长的产生,董事的议事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股东及董事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规定,股东及董事不能亲自参加会议,股东不能,董事不能,董事长不能主持会议,委托他人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职责,任期,必须具有独立性,同一般董事,但连任不得超过6年,董事职责,特殊职责,产生,提名,决定,审核,独立意见,人数,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做出决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股份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案例7,(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人均表示同意。(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第四节 股票与债券的发行,股份,股票,股票,股票发行,股份转让,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不得折价,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目的:“贯彻资本维持原则”,股票转让,3、转让限制,发起人:一年内不得,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条件,发行主体,发行程序,案例8,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和偿还债务,为此特制定了一个发行债券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1)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本公司的净资产金额已达到4500万元。在此条件下,此次发行债券金额计划为1800万元(不包括前次发行的500万元债券)。(2)此次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部分用于偿还前次发行债券应该偿还而尚未偿还的本息。(3)为了保证本次债券的发行成功,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利率将高于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1个百分点,即年利率为14.6%。(4)本公司利润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近3年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万元180万元280万元。由此看来,在发行债券之后的一年,本公司的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利息。问:请分别就上述要点进行分析,说明各要点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公司的财务会计-编制与披露,利润分配的原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缴纳所得税,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利,公积金,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来源于资本的增值以及溢价发行款,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转增,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同左,但没有比例限制,额度,用途,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额)10%提取直到注册资本的50%,按章程或 股东会议决议,案例9,华声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在设立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批准,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1.2倍的发行价格发行,实际所得人民币6000万元。溢价款1000万元当年被股东作为股利分配。两年后,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华声公司开始亏损,连续亏损两年,共计亏损人民币1200万元。股东大会罢免了原董事长,重新选举新的董事长。经过一年的改革,公司开始盈利人民币600万元,公司考虑到各股东多年来经济利益一直受损,故决定将该利润分配给股东。自此以后,公司业务蒸蒸日上,不仅弥补了公司多年的亏损,而且发展越来越快。1999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法定公积金占公司注册资本55%,公司决定,鉴于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法定公积金可以不再提取了。为了增大企业规模,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把全部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问题:(1)华声公司将股票溢价发行款作为股利分配,正确与否,请说明理由。(2)华声公司在刚开始盈利时将盈利分配给各股东的作法对不对,正确的作法是什么?(3)1999年华声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理由充分不充分,为什么?(4)公司股东会能否决定将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全部转为公司资本,为什么?,习题,16、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公积金累计为1250万元,该公司可不再提法定公积金(),17、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8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7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以增资扩容,为此,股东提出以下建议,不合法的有A、将法定公积金600万,任意公积金100万转为公司资本B、将法定公积金500万,任意公积金200万转为公司的资本C、将法定公积金400万,任意公积金300万转为公司资本D、将法定公积金300万,任意公积金400万转为公司资本,(ABC),(错),公司的合并,合并种类,合并程序,分立,分立种类,新设分立,A=B+C,存续分立,A=A+B,分立程序同前,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与增加,增减资程序,权力机关作出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注意增资减资的时间不同),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填补出资差额的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的,发起人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4.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5.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6.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二、公司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清算组的法律责任1.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的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董事、经理违反法律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予处分。3.董事、经理违反法律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4.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违反法律规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违反法律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清算组不按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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