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ppt
第六章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6.1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概念6.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6.3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法律规定6.4 违章建筑的危害性6.5 违章建筑蔓延的原因6.6 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管理措施6.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6.1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概念,1、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是指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公路两侧划定一定的区域,在该区域内禁止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包括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6.1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概念,2、公路法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6.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1、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形成特点(1)违法建筑形成快,范围广;(2)违法行为成份复杂;(3)违法建筑拆除难度大;(4)违法建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6.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续-1),2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1)根据规定,确定建筑控制区范围。(2)要做好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3)参与规划,提前介入,超前控制。(4)通过对违法建筑的清除,树立执行权威。,6.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续-2),4、为什么要设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为了保护公路运营安全和满足公路改建、扩建需要,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设立的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区域。5、设置公路建筑控制区有多重目的:其一是为了公路今后上升等级和拓宽而预留土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的技术等级和宽度也要不断地提高和增加,如果对沿线的建筑不加以控制,将会大大增加今后拓宽公路的难度。,6.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续-3),其二是为了防止公路街道化,充分发挥公路的效能。公路对沿线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公路建成后,大量的工厂和店铺都要在公路沿线设置。这些工厂、店铺如果离公路过近,将使公路形成街道,出现随意占用公路停车、摆摊设点和随意穿行公路的情况,严重影响公路的畅通和效能的发挥。其三是可以避免沿线近距离建设施工对公路影响,有效地保护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其四是对公路沿线的建筑进行控制,可以充分保障公路上汽车驾驶人员的行车视野,促进行车安全。其五还可以减少公路上车辆的噪声和尾气等对沿线居民的影响。,6.3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法律规定,公路法的规定:“建筑控制区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划定后,由县级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和畅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6.3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法律规定(续-1),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6.4 违章建筑的危害性。,1.严重影响公路效益的充分发挥,公路是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设施,公路交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而公路效益的发挥又依赖于路政管理工作的好坏。2.严重阻碍公路的进一步扩建和改建,增加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投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公路的需求越来越大,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投资比例也会日益增多,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新建公路的需要。,6.4 违章建筑的危害性(续-1),3.严重妨碍路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难度大、牵涉面广、制约因素多,是整个路政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4.威胁行车安全,紧靠公路两侧建房、开店、设厂,影响驾驶员的行车视线,妨碍车辆通行,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5.影响路容路貌,在公路两侧开店、设厂、各种乱七八糟的招牌和五花八门的广告,使公路成了集市贸易的场所,影响公路的整洁。,6.5 违章建筑蔓延的原因,1.农村和城镇发展第三产业以及商品经济发展,使许多人在寻找致富的途径。2.大批乡镇企业盲目靠路。3.公路沿线建设审批管理体制混乱,有关主管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管理致使对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超前控制能力大大降低。这是造成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的违章建筑蔓延、管理失控的根本原因。,6.6 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管理措施,1、建立严格的联合审批制度。2、严格按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审批。3、加强巡查,制止违章建筑行为。4、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5、依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与沿线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及土管部门取得联系在公路沿线控制红线范围内规划及使用。6、注意政策界限。7、加强基础工作。,6.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6.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续-1),本条规定的基本含义是: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土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二、在建筑控制区内:1、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2、未经批准不得埋设管线、电缆等地下设施;需要埋设的,应当事先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3、因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受上述限制。此外,建筑控制区仅对上述建筑活动进行控制,不影响沿线群众进行的其他活动,如耕种和日常的通行等。,6.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续-2),三、建筑控制区依法受国家保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建筑控制区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破坏、擅自挪动标桩、界桩,或在建筑控制区内进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建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公路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6.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续-3),四、由于本条并不具有溯及力,而按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过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建设临时性建筑物。因此,对于公路法生效前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临时建筑物和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有的建筑物,不宜在公路法生效后强行拆移,应当允许其按照批准时的时间要求保留,超过时间要求后,应当拆迁;其他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处理;对于新划定的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划定建筑控制区的行为也不具有溯及力,也应按上述做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