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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修订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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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修订本.docx

    福建南南安市华龙树脂有F艮公司环保设也次也提升项q发工环境保护检收报告C修订本J建设单住: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F艮公司编制单住: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F艮公司二零二三年九月一、验收监测报告表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曾辰凯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曾辰凯项目负责人:叶伟群填表人:叶伟群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叶伟群电话:邮编:362300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石化物流园区A片区表一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Y迁建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石化物流园区A片区主要产品名称本项目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1套废气输送设施,配套用于有机废气输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1台PL-YQ型废水废气焚烧炉已建成,高浓度有机废水焚烧处置工程已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设计生产能力设计有机废水焚烧能力为700kgh(已验收),有机废气焚烧能力为3500m½实际生产能力有机废气焚烧能力为3500m3h(分阶段建设,有机废水焚烧能力为700kgh,已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1年5月开工建设时间2023年7月调试时间2023年8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2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苏鹏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鹏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2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160万元比例80%实际总概算2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上阶段、现阶段投资分别为150、50万元)比例100%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S);(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年12月13日;(5)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编号:泉南环评2021表142号),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7月15Ho(6)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修订本),2022年5月23日。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废水项目新增喷淋水封塔废水、水喷淋塔废水,与过滤网冲洗废水一同依托福建省南安市华龙石油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根据福建省南安市华龙石油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不饱和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竣工环保验收材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废水回用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出水水质执行上述三个标准限值的最低值。表1-1项目废水回用标准序号项目名称单位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HG/T3923-2007出水水质1PH696969692CODmg/L60一80603BOD5mg/L20205<54SSmg/L2020205石油类mg/L5.036氨氮mg/L<15<20<15<157总氮mg/L<208总磷mg/L<0.55<0.5(2)废气高浓度有机废水(缩聚废水)、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PL-YQ型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焚烧炉废气依托锅炉房现有35m高烟囱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c)x、非甲烷总烧、苯乙烯、臭气浓度。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So2、NoX排放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燃、苯乙烯执行GB31572-2015中表4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表12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废气源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高度(m)排放标准执行标准浓度限值(mgm3)速率限值(kgh)焚烧炉废气颗粒物有组织3520/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SO2100/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NOx180/非甲烷总燃100/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苯乙烯50/臭气浓度/15000(无量纲)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见下表。表1-3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类别昼间夜间3类65dB(八)55dB(八)(4)固废本项目高浓度有机废水过滤器产生少量过滤渣,在华龙树脂公司现有危废仓库内收集暂存,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表二工程建设内容: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7月取得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批复,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台PL-YQ型废水废气焚烧炉,设计有机废水焚烧能力为700kgh,有机废气焚烧能力为35OOm3h0当年年底,华龙树脂公司先建成一台PL-YQ型废水废气焚烧炉及配套余热回用设施,并配套建设了废水槽、废水过滤器及高浓度有机废水专用管道,实现了高浓度有机废水(缩聚废水)焚烧处理,次年5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而有机废气焚烧一直存在安全隐患,暂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在废气收集、输送和焚烧方案的不断改进之下,2023年8月,华龙树脂公司通过加设静电接地、“水喷淋+除湿”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完成了废气输送系统,并经过运行调试后,有机废气可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2023年8月,华龙树脂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焚烧炉及配套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等有关内容进行了现场勘查,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2023年8月21日8月22日,华龙树脂公司委托福建天安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废气、噪声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3年9月,华龙树脂公司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9月11日,华龙树脂公司组织召开了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验收意见;根据验收意见,华龙树脂公司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编制完成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修订本)。验收内容:根据现场勘查,华龙树脂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实际运行过程中,高浓度有机废水、有机废气共用焚烧炉处理,故本次验收为焚烧炉整体验收,焚烧炉焚烧处理的污染物为高浓度有机废水、有机废气。(1)项目组成本项目在华龙石油公司锅炉房内建设,主体工程PL-YQ型废水废气焚烧炉、配套余热回用设施及废水槽、废水过滤器、废水专用管道等设施已建成投用。现阶段新建成一套废气输送系统,项目组成和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2-1项目组成和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上阶段实际建设内容现阶段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与上阶段比与环评比主体工程新建一台PL-YQ型废水废气焚烧炉,配套设施及管道建成一台PL-YQ型废水废气焚烧炉,配套建设废水槽、废水过滤器及输送管道建成一套废气输送系统;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两座氧化塔、座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建成一套废气输送系统;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两座氧化塔、一座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两座氧化塔、一座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依托工程燃气供应依托锅炉房现有管道燃气供应依托锅炉房现有管道/不变不变焚烧炉废气排放依托现有的一根35m烟囱焚烧炉废气排放依托现有的一根35m烟囱/不变不变用电依托华龙石油公司供电管网统一供给用电依托华龙石油公司供电管网统一供给/不变不变环保工程废,l本项目为废气、废水焚烧炉建设项目,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有机废气通过PL-YQ型焚烧炉焚烧后依托原有1根35m烟囱排放。焚烧废气依托原有1根35m烟囱排放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塔、除湿塔、喷淋水封一体塔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废气依托原有1根35m烟囱排放。不变不变废水过滤槽清洗水、喷淋水封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废水过滤槽清洗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喷淋水封塔废水、水喷淋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新增喷淋水封塔废水、水喷淋塔废水排入华龙石油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增水喷淋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不变不变固废过滤渣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过滤渣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废活性炭*已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变不变应急设施保留现有有机废气“碱液喷淋净化+氧化喷淋净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作为焚烧炉非正常工况时废气应急处理设施;保留现有污水处理站,本项目焚烧炉仅处理缩聚废水,其余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继续由污水处理站处理;焚烧炉非正常工况时,缩聚废水排入现有精储塔处理,浓缩液回用于生产,缩聚废水的精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有机废气仍采用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作为焚烧炉应急处理设施;保留现有污水处理站,本项目焚烧炉仅处理缩聚废水,其余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继续由污水处理站处理;焚烧炉非正常工况时,缩聚废水排入现有精储塔处理,浓缩液回用于生产,缩聚废水的精饱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水喷淋塔、除湿塔在焚烧炉非正常工况时可通过在对应的塔内添加高浓度碱液、高浓度高锌酸钾溶液,恢复“碱液喷淋净化+氧化喷淋净化”功能,并连通至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有机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水喷淋塔、除湿塔在焚烧炉非正常工况时可通过在对应的塔内添加高浓度碱液、高浓度高锌酸钾溶液,恢复“碱液喷淋净化+氧化喷淋净化”功能,并连通至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有机废气应急处理设施。不变*废活性炭为原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净化+氧化喷淋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过程中产生(2)主要设备项目现阶段新建成一套废气输送系统;并将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两座氧化塔、一座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项目主要设备及变化情况见下表。表2-2项目主要设备及变化情况单位:台/套序号设备名称环评及批复量上阶段实际建设量现阶段建设量变化情况(与环评比)一、进料系统1废水槽1I/02废水过滤器11/03废水雾化器11/04废水泵11/05废水搅拌装置11/06废气风机11/07压缩空气输送系统1I/08喷淋水封一体塔11/09喷淋泵11/010废气输送系统1010二、焚烧系统1炉本体、烟气混合室11/02燃烧机1I/0三、余热回收系统1导热油热交换器11/02G-G热交换器11/03GL热交换器11/0四、尾气排放系统1引风机1I/0五、控制系统1控制系统11/0(3)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本项目使用到的主要能源为天然气。项目焚烧炉原仅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缩聚废水),故天然气用量小于环评及批复量。现用于同时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缩聚废水)、有机废气,天然气用量与环评核定量基本一致,具体见下表:表2-3项目资源能源消耗变化情况原环评上阶段实际用量现阶段用量变7情况备注(与上阶段比)(与环书F比)年用量/万m3a小时用量/m3h年用量/万m3a小时用量/m3h年用量/万m3a小时用量/m3h年用量/万m3a小时用量/m3h年用量/万m3a小时用量/m3h焚烧炉现用于同时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有机废气,年运行时间为7000ha126160-18055.2120115.5165+60.3+45不变在环评核定范围内焚烧炉废水废气收集范围表2-4废水废气收集范围变化情况名称原环评上阶段现阶段变化情况与上阶段比与环评比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不变不变废气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新增有机废气不变(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5)技术参数表2-5焚烧炉技术参数一览表参数类别设计技术参数上阶段实际建设技术参数现阶段实际建设技术参数变化肯况与上阶段比与环评比设计处理量焚烧温度负压运行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烟气停留时间噪声残留物含致病菌废水减少率热回收效率天然气耗量(6)环保投资本项目为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大部分投资为相关环保设施投资,实际工程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表2-6环保投资一览表单位:万元一序号染节污环环评及批复上阶段实际建设现阶段实际建设拟采取环保设施/措施投资采取环保设施/措施投资采取环保设施/措施投资1废水设置废水过滤槽,高浓度有机废水过滤后排入焚烧炉焚烧处理。/设置废水过滤器,高浓度有机废水过滤后排入焚烧炉焚烧处理。/新增水喷淋塔废水、喷淋水封塔废水,纳入华龙石油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设置喷淋水封塔,高浓度有机废气经喷淋塔排入焚烧炉焚烧处理。设置喷淋水封塔;有机废气仍采用“碱液喷淋净化+氧化喷淋净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氧化塔、碱液塔分别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高浓度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塔、除湿塔和喷淋水封塔后排入焚烧炉焚烧处理。3固体废物过滤渣集中收集在华龙树脂公司现有危废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过滤渣集中收集在华龙树脂公司现有危废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封闭的锅炉房内;风机、泵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泵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5K渗废水槽采用不锈钢材质废水槽采用不锈钢单层罐/6险范施风防措废水槽地面设围堰;配备泄漏监控报警装置及事故切换控制系统。废水槽地面设围堰;配备泄漏监控报警装置及事故切换控制系统。设置水喷淋塔、静电接地装置;喷淋水封塔上设置卸爆口;焚烧炉进气口前端设置阻火器。7合计/160/150/50变动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从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对项目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本项目为华龙树脂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台PL-YQ型废水废气焚烧炉,设计有机废水焚烧能力为700kgh,有机废气焚烧能力为35OOm3h,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缩聚废水)、有机废气。性质:项目建设性质与环评及批复一致,为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现阶段建设1套废气输送系统,用于输送有机废气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两座氧化塔、一座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为废气处理配套设施。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废水焚烧处理能力为700kgh,已完成验收;废气处理能力为3500m3h°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焚烧炉在华龙石油公司现有锅炉房内建设。生产工艺: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已建成1台PL-YQ型焚烧炉(卧式圆筒形焚烧炉),焚烧炉各项技术参数均与环评及设计一致。高浓度有机废水输送、处理的专用管道、配套设施已建成投用。有机废气焚烧工艺无变化,仅在有机废气进焚烧炉前增加了安全装置,即:将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两座氧化塔、一座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废气输送管道上每隔50m设置一个静电接地装置,喷淋水封一体塔上设置卸爆口,焚烧炉前端设置阻火器。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生产车间外集气罐,经水喷淋塔、除湿塔、喷淋水封一体塔后,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采用的各项环保措施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具体如下:(1)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两座氧化塔、一座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有机废气先收集进入生产车间外的集气罐,经水喷淋塔、除湿塔、喷淋水封一体塔后,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焚烧炉,喷淋水封塔废水、水喷淋塔废水排入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2)焚烧炉废气依托现有的1根35m高烟囱排放。(3)过滤槽滤渣在华龙树脂公司现有危废间内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已签订委托处置协议。(4)锅炉房内废水槽所在区域地面设置围堰,围堰容积约为12.6n?(9×7×0.2m),围堰容积大于废水槽体积(5m3),一旦废水槽发生破裂等原因导致废水泄漏,可在围堰内收集暂存。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现阶段实际建设过程中增设水喷淋塔、除湿塔、静电接地设施等安全设施,均不属于重大变动。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表3.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去向及别污染物处理措施排放去向环评要求上阶段实际建设现阶段实际建设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为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不涉及不饱和树脂生产工艺变动,不涉及工作人员变动,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本项目未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生产废水过滤网冲洗废水、喷淋水封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过滤网冲洗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新增喷淋水封塔废水、水喷淋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废气燃气废气/焚烧废气燃气废气与焚烧炉废气一同依托原有35m高烟囱排放燃气废气与焚烧炉废气一同依托原有35m高烟囱排放/大气噪小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2)各种泵、风机安装减震措施;(3)将泵、风机均置于封闭的泵房、机房内。(1)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均安装在封闭的锅炉房内;(2)各种泵、风机安装减震措施;(3)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1)选用低噪声设备;(2)泵、风机安装减震措施;(3)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固废过滤渣(危废,HW13)在华龙树脂公司现有危废间内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在华龙树脂公司现有危废间内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清运/(2)处理流程示意图过滤网冲洗废水、啧淋水封塔废水、水塔喷淋塔废水等低浓度废水处理流程髓*限就、华龙石油公司现_A决E田喷淋水封塔废.水、一/.hrzld*J-)达标回用水喷淋塔废水图1过滤网冲洗废水、喷淋水封塔废水、水塔喷淋塔废水等低浓度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废气排放流程焚烧废气、燃气废气一烟道一烟囱(35m)»排放图2废气排放流程图(3)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六。废水项目过滤网冲洗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喷淋水封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废气燃气废气与焚烧炉废气一同依托原有35m高烟囱排放。高浓度仃机废水管道高浓度仃机废气券H水喷 淋塔除湿 塔喷淋水封 体塔焚烧炉天然气废水槽图3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噪声本项目焚烧炉建设位置在华龙石油公司厂区内的锅炉房内,锅炉房北面邻华龙石油公司厂界,其余各侧均在华龙石油公司内,故本次验收监测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在华龙石油公司厂界。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A、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过滤网冲洗废水、喷淋水封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根据技改前不饱和树脂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该污水处理站出水可符合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绿化用水标准。技改后,本项目产生的少量过滤网冲洗废水和喷淋水封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2)大气环境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焚烧废气中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烧。项目焚烧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气废气排放量很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根据设计,项目焚烧炉有机物焚毁去除率299.99%,缩聚废水和有机废气经焚烧处理后可做到达标外排,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3)噪声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可符合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北侧320m促进村,项目噪声达标排放不会造成敏感目标声环境超标情况,不会造成噪声扰民情况。4)固体废物过滤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达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B、项目总评价结论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华龙石油公司厂区现有锅炉房内,项目为华龙树脂公司不饱和树脂生产项目配套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处理不饱和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缩聚废水及有机废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选址合理,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选址和建设可行。(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15日审批通过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编号:泉南环评2021表142号),批复内容摘录如下: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及标准,切实有效做好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本项目因设备故障或检修无法正常运行,有机废气应及时转换至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作为应急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排入现有精僧塔,浓缩液回用于生产,缩聚废水的精储水依托华龙石油污水处理站处理。2、项目运营产生的过滤网冲洗废水、喷淋水封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3、焚烧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与焚烧炉废气一同依托原有35米排气筒外排。其中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烧、苯乙烯及SO2、NOx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及表6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4、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消声防振处理,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管理,防治噪声、振动污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各类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申报、转移制度;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临时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可依托原有工程),防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环境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做好车间地面及管沟、围垠防渗及维护管理,杜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二、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及时申报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排污。严格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周边民众环境述求。经批复的环评仅为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依据,项目开工建设如涉及其他部门审批管理要求的,应按有关程序及时间节点完成手续报批。本环评批复后,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工艺、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新增VOCs污染物总量由福建利豪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排量汇总调剂,共0.3219吨/年。新增SO2、NoX排放指标应于投产前自行通过总量交易平台获取。三、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表4-1“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对照表-序号“环评”批复要求(摘录)上阶段实际建设情况现阶段实际建设情况落实情况1本项目因设备故障或检修无法正常运行,有机废气应及时转换至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作为应急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排入现有精像塔,浓缩液回用于生产,缩聚废水的精馆水依托华龙石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有机废气利用华龙树脂公司内原有的一套“碱液喷淋净化+氧化喷淋净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应急状态下,生产废水排入现有精储塔,浓缩液回用于生产,缩聚废水的精储水依托华龙石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建成1套废气输送系统,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氧化塔、碱液塔改用为水喷淋塔、除湿塔,有机废气进入焚烧炉处理;水喷淋塔、除湿塔在焚烧炉非正常工况时可通过在对应的塔内添加高浓度碱液、高浓度高镒酸钾溶液,恢复“碱液喷淋净化+氧化喷淋净化”功能,并连通至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有机废气应急处理设施。已落实2项目运营产生的过滤网冲洗废水、喷淋水封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项目运营只产生过滤网冲洗废水,无喷淋水封塔废水产生,过滤网冲洗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项目新增喷淋水封塔废水、水喷淋塔废水,依托华龙石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已落实3焚烧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与焚烧炉废气一同依托原有35米排气筒外排。其中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燃、苯乙烯及So2、NOx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及表6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项目焚烧炉废气依托原有35米排气筒外排;根据监测结果,颗粒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非甲烷总乳、苯乙烯及SC)2、NoX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及表6排放限值。焚烧炉废气依托原有35米排气筒外排;根据监测结果,颗粒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煌、苯乙烯、So2、NoX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及表6排放限值,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已落实4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消声防振处理,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管理,防治噪声、振动污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均安装在封闭的锅炉房内;各种泵、风机安装减震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可符合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泵、风机安装减震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可符合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已落实表4-1“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对照表(续表)一序号“环评”批复要求(摘录)上阶段实际建设情况现阶段实际建设情况落实情况5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各类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申报、转移制度;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临时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华龙树脂公司厂区内已规范设置1个危废间,项目产生的危废(过滤渣)在危废间内分类收集暂存,建立危废台账,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华龙树脂公司厂区内已规范设置1个危废间,项目产生的危废(过滤渣)在危废间内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立了危废台账,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已落实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可依托原有工程),防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环境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做好车间地面及管沟、围堰防渗及维护管理,杜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华龙树脂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583-2021-027-M);公司已制定了环保、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废水槽地面设围堰,可用于泄漏废水的收集暂存;配备泄漏监控报警装置及事故切换控制系统。华龙树脂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583-2022-013-M);公司已制定了环保、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废气输送配套设置水喷淋塔、静电接地装置,喷淋水封塔上设置卸爆口,焚烧炉进气口前端设置阻火器。已落实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福建天安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8月22日对焚烧炉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采样监测,焚烧炉废气检测指标包括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燃、苯乙烯、臭气浓度。福建天安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是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定的专业检测服务机构,于2018年12月24日通过省级资质认定评审,证书编号为9,有效期限为2024年12月23日,具有承担本次竣工验收监测中实验分析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实验人员均通过相关考核,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所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均为国家标准或经国家环保部认定的分析方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均通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使用期内。(1)监测仪器与分析方法项目验收监测所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表5-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序号样品类别检测项目方法标准号方法名称使用仪器检出限1废气二氧化硫HJ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大流量烟尘(气)测试仪YQ3000-D型3mgm3氮氧化物HJ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3mgm3颗粒物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电子天平BTl25D型1.OmgZm3苯乙烯HJ1261-2022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仪GCII200.6mgm3非甲烷总½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嫌甲烷和非甲烷总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仪GeII20O.O7mgm3臭气浓度HJ1262-2022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3L实验袋10无量纲2噪声厂界噪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级计AWA5688/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本项目验收监测所采用的监测仪器见下表。表5-2监测仪器一览表序号样品类别监测项目使用仪器仪器编号校准/检定有效日期1有组织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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