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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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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docx

    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1 .基本信息2 .内部建设情况3 .财务会计报告4 .业务活动情况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6 .接受监督管理情况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在年度工作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团体承担。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直接报送民政部门,其他社会团体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报民政部门。同时,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就有关年检的问题进行沟通。一、基本信息1.名称、“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载内容完全一致。若全国性社会团体正在办理上述某项的变更手续,则分两种情况:若民政部已批准变更,但新的登记证书尚未下发,可填写已变更内容;若已上报,但是民政部尚未批准,则填写原证书上内容。2,行业分类根据社会团体的主要业务范围填写,主要包括:科技研究、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法律、工商业服务、宗教、农业及农村发展、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其他。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系统生成,无须社团填写。4 .“法定代表人中“社团职务,是指法定代表人在本社会团体中担任的负责人职务。主要包括:会长(理事长、主席等),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等),秘书长,其他。如选择“其他,请在“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作出具体说明。“政治面貌”包括: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5 .成立时间,是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批复同意成立的时间。6 .合署办公是指两个不同的机构在同一场所联合办公,在职能上相互依赖,业务上密不可分,人员上交叉任职。此处的合署办公分三种情况:与党政机关合署、与企业合署、与事业单位合署。7 .“综合部门电话”、“传真”,填写社会团体综合部门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填写用于社会团体对外电子信件联络的综合部门或者有关负责人员的电子邮箱。年度报告书中的通邮、通讯方式须确保可送达和联系,否则将影响信用记录。8 .“网站地址”,填写社会团体建立的用于发布本社会团体各类信息的网站地址。9,单位会员数、“个人会员数”,按照社会团体章程及有关规定正式履行入会手续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数量。10. 理事会及负责人,主要反映社会团体理事会结构、人员组成等情况。11. 负责人数,是指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的总人数,不包括名誉职务、顾问、常务理事、理事、副秘书长。12. “70岁以上负责人数”,是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负责人中年龄超过70周岁的总人数。13. “理事长”中“任职日期”,是指首次担任社会团体理事长职务的具体时间。“政治面貌”包括: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14. “理事长”中“工作单位及职务”,是指理事长工作关系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如已退休,则填写原工作单位及职务。15. 秘书长中“是否专职”,主要了解社会团体秘书长的专、兼职情况。秘书长专职,是指专门从事秘书长工作,与是否有其他身份无关,但国家机关实职领导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领导除外。“产生方式”,是指秘书长选任的程序,即理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未经选举直接聘任。16. “秘书长”中的“任职日期”,是指首次担任社会团体秘书长职务的具体时间。“政治面貌”包括: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17. 现职公务员兼任负责人,反映国家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的情况。“现职公务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行公务员管理,或者依法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包括现已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范围主要是以下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经中组部、人事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部分):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及其市(地)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地质调查局等。18. 退(离)休领导干部担任负责人,反映已经办理退(离)休手续的领导干部担任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的情况。19. “退(离)休领导干部担任理事”,反映已经办理退(离)休手续的领导干部担任社会团体的理事的情况。20. “新闻发言人”,指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工作程序任命或指定的,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负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有关人员。21. “党建工作情况”主要了解社会团体是否建立党组织。22. “是否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主要了解社会团体是否按照民政部关于督促指导全国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建有关内容的函(民便函(2020)110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党建入章有关规定。23. 机构设置,反映社会团体设置的分支机构(其中包括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等情况。分支机构,是指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本年度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数”,是指2022年1月I日-2022年12月31日,通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新成立的分支(代表)机构数。代表机构,是指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是指社会团体设立的,专门管理社会团体利用政府部门资助、国内外社会组织及个人定向捐赠、社会团体自有资金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符合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的某一项事业的基金的管理机构。办事机构,是指社会团体内部设立的承办社会团体日常事务的机构,具体是指秘书处、办公室、财务部、会员部等工作部门。实体机构,是指社会团体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注册登记,举办的事业性实体、经济实体(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24.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是指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的职能。25.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是指社会团体承接的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26. “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举办公益慈善活动”、“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活动”、“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反映社会团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相关活动的情况。二、内部建设情况27. 本年度会议及换届情况,对照社会团体章程的规定,按照社会团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进行会员(代表)大会换届的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写。如社会团体未按章程规定的时间、次数或方式进行换届或开会的,请在“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理由。28. “会议召开方式”,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会议方式、通讯方式(含视频方式)、现场视频结合。2022年度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2次以上的,其中只要有1次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的,按现场会议方式填报。29. “内部管理情况”,对照社会团体内部制度建设和实际管理情况进行如实填写。30. 工作人员,主要反映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包括专职负责人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人员)的数量、年龄、性别、知识水平、党员、薪资等构成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是指专门从事社会团体工作,包括专职负责人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由社会团体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事业编制数”指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中使用的经中央编办批准的事业编制数量。31. 志愿者是指本年度曾在社会团体从事志愿劳动,不领取薪酬的人员(但可以领取补贴)。“志愿劳动时间是指本年度志愿者为社会团体志愿劳动的累计时间(以小时计算)。32. “机构设置情况”中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情况表”,反映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含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代表机构的情况。社会团体应当根据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实际数量,每个机构分别填写一张表格。 名称、业务范围、设立方式、设立时间、负责人、办公场所等,按照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分支机构没有独立办公场所,可填写社团办公地点。 “机构类型”,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三个选项中进行选择,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属于分支机构的一种,在本栏中选择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设立方式”,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理事会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个选项中进行选择。如果不属于以上三个选项,在“其他”一栏中填写具体设立方式。“负责人”中相关信息,按照负责人的情况如实填写。负责人任职程序包括社会团体选举产生,社会团体指派或任命,社会团体聘用,自主选举,自主聘用。 “财务管理”,反映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活动情况。 “财务核算”,反映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收支的核算情况,包括有财务收支,纳入社会团体核算;有财务收支,纳入其他单位核算;有财务收支,独立核算;无财务收支。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收支汇入社会团体财务报表的,属于“有财务收支,纳入社会团体核算”。 “专项基金”,是指专项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时的专项基金数额和2022年末的余额,除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以外的其他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无须填写。33. “机构设置情况”中的“办事机构情况表”反映社会团体设立办事机构的情况。34. “机构设置情况”中的“实体机构情况表”反映社会团体设立实体机构的情况。“持股比例”,是指社会团体所持有的该实体机构的股份比例。“上缴利润”,是指该实体机构2022年度上缴社会团体的利润总和。35. “党组织建设情况”中的“党组织类型”包括党委(功能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功能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其他。36. “上级党组织名称”,一般来说,已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上级党组织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协会商会党委或国资委党委,实施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的上级党组织为业务主管单位党委。37. “党员人数”指社会团体全体工作人员中的党员人数。38. “党组织情况”中的“参与内部治理情况可多选。39. “党组织情况”中的“活动经费数额”是指社会团体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实际支出。”活动经费来源”,包括上级组织划拨、党费结余、社会组织行政经费列支。40. “党组织情况”中的“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是指党组织关系不在社会团体的党员参加其他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情况。41. “党组织情况”中的“未建党组织原因”包括:符合单独建立条件未建立、有党员但不符合单独建立条件也无法联合组建、无党员。党组织关系在社团的党员人数达到3人及3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党组织。42. “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是指上级党组织派出的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的人员。三、财务会计报告43. “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三个报表,根据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具体项目的界定,请参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44. 财务会计报告,请社会团体财务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尚未按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请在“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45. 在提交的纸质材料中,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三个报表需要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四、业务活动情况46. “本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是简要总结社会团体在2022年度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情况,以及2023年度业务活动的计划。47. “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的情况”,反映社会团体会费、公益慈善活动及其支出情况、具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承接的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重大业务活动情况。(1)“会费”,主要反映社会团体现行会费标准情况。“最近一次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情况”的“会议名称”是指最近一次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名称。“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其他。“会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要写明每一档会费收费标准以及相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2) “公益慈善活动和公益慈善活动支出情况”,主要反映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社会团体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情况、公益慈善活动支出明细以及社会团体近2年的公益活动支出情况。“公益慈善活动”是指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确定的以下公益事业领域开展的业务活动,具体范围包括:i、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ii、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iii、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vi.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活动”主要服务方式”包括资金资助,技术,信息,专家人才,培训,生产销售,咨询,其他。公益活动“主要服务领域”包括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扶助某领域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慈善活动支出”是指社会团体开展以上公益活动产生的支出。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民发(2011)81号)文件的规定,不得将会议、访问、评比表彰、有偿服务等活动的支出计入公益活动支出,不得将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计入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专项信息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收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包括比例情况)等内容。(3)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职能”,描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由本社会团体承担的职能。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准确名称。 “实施中与行政机关关系”,描述履行职能过程中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例如:某事项由本会具体操作,行政机关制定规则、进行监督。(4)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事项”,描述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本社会团体承担的各类事项。“依据”,具体的政策文件、合同等名称。“实施中与行政机关关系”,描述承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过程中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例如:行政机关委托本社会团体承担某项资质审核事项,先由社会团体进行初审,由行政机关最终确定,并以行政机关名义发证。(5) 2022年度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情况“活动具体名称”,是指社会团体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的对外名称。“时间或周期”,是指该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的举办时间或举办周期。 “规模”,是指该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的场地面积。 “成交额”,是指该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展卖、交易的具体成交数额。“参展厂商数”,是指参加该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的厂商的总数。 “参观人次”,是指参观该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的人次。 “国际排名”,是指该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在国际同类展览会、博览会或交易会中的排名。没有排名的,填“无”或“0”。(6) 2022年度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情况“活动名称”,是指社会团体举办该活动的对外名称。(2)“参加人数”,是指参加该活动的人数。 “举办方式”,主要包括:社会团体独立主办,以分支机构的名义主办,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主办,与营利性组织合作主办,与境外的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作为承办方或协办方参与等其他方式。 “地点”,是指该活动在何地或者什么地域举办。“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自筹,向参加对象收费,有关单位资助,其他。(7)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规定的程序经过批准。对于经批准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项目名称”,是指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全称。“起始时间”,是指社会团体第一次举办该项目的时间。“活动周期”,是指该项目的举办周期。“评选范围或评比对象”,是指该项目所针对的参与人。“批准单位”,是指该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批准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自筹,向参加对象收费,有关单位资助,其他。(8) 2022年度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的情况 “活动名称”,是指社会团体举办该活动的对外名称。 “类型”,是指该活动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1、创优,2、鉴定,3、认证,4、排序,5、授牌,6、推荐,7、冠名,8、研讨,9、展览,10、培训,11、职称评审。 “时间或周期”,是指该活动的举办时间或举办周期。 “对象”,是指该活动目的所针对的参与人。 “地点”,是指该活动在何地或者什么地域举办。(6)“批准单位”,是指该活动如属于按照规定应经有关部门审批的类型,其举办经过哪个部门的批准。“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自筹,向参加对象收费,有关单位资助,其他。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46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具体说明上述有关项目中需要说明的情况。(2)简要说明社会团体认为需要说明的,而年度报告书未尽的其他事宜。六、接受监督管理情况47 .“年度检查”,反映最近一个年度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果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年检结论”包括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检。“整改情况”包括无整改内容,已经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社会团体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应列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48 .“社会组织评估”,反映社会团体参加社会组织评估活动。未参加的社会团体,可在“是否参评”选项中选择“否”。“评估结果”包括1A、2A、3A、4A、5A。49 .“获得税收优惠资格情况”,反映社会团体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情况。50 .“行政处罚”,是指社会团体在2022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相关负责人、其他。51 .“信用信息管理情况”,反映社会团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52 .“2021年度检查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收到2021年度检查整改通知书、改进意见书的社会团体,要填报有关整改报告或改正情况说明。下拉框说明基本信息部分行业分类:科技研究、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法律、工商业服务、宗教、农业及农村发展、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其他。性别:男,女。政治面貌: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学历:专科以下,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社团职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其他。是否专职:专职,兼职。产生方式:选举,聘任。建立党组织:已建立,未建立党组织。是否有会费收入:有,无。是否有公益慈善活动:有,无。是否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无。内部建设情况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包括视频方式)、现场视频相结合。机构类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方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理事会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任职程序:社会团体选举产生,社会团体指派或任命,社会团体聘用,自主选举,自主聘用。财务核算:有财务收支,纳入社会团体核算;有财务收支,纳入其他单位核算;有财务收支,独立核算;无财务收支。党组织类型:党委(功能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功能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其他。是否有专门活动场所:有、无。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上级组织划拨、党费结余、社会组织行政经费列支。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全部参加、部分参加、未参加。未建党组织原因:符合单独建立条件未建立、有党员但不符合单独建立条件也无法联合组建、无党员。业务活动情况表决方式:举手,无记名投票,其他。具体公开形式:信用中国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其他。主要服务方式:资金资助,技术,信息,专家人才,培训,生产销售,咨询,其他。主要服务领域: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扶助某领域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举办方式:社会团体独立主办,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主办,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主办,与营利性组织合作主办,与境外的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作为承办方或协办方参与等其他方式。经费来源:自筹,向参加对象收费,有关单位资助,其他接受监督管理情况年检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检。整改情况:无整改内容,已经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评估结果:1A,2A,3A,4A,5A。行政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相关负责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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