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ppt
2023/10/2,1,事业单位会计,2023/10/2,2,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2023/10/2,3,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规范: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2023/10/2,4,一、我国事业单位现状二、会计准则修订的背景三、会计准则修订的原则四、会计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五、会计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BACK,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23/10/2,5,(一)事业单位的特点1、国有性:国家出资设立2、公益性:出于社会公益目的3、专业性:需要专业技术知识支撑服务性活动4、资金来源多样性: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事业单位构成,2023/10/2,6,(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8.01万亿元(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0.94万亿元)。其中,净资产总额为5.31万亿元,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的35.14%。共计67.2万户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从单位类别看,行政单位占25.63%,事业单位占74.37%;从级次看,中央占15.24%,地方占84.76%;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占37.75%,固定资产占52.19%,对外投资占2.14%,无形资产占1.09%,其他资产占6.83%。,事业单位构成,2023/10/2,7,存在问题一、账实不符:存在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二、人均资产相差悬殊:不同地区、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资产配置水平差距较大;三、资产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等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水平较低;,事业单位构成,2023/10/2,8,四、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一些单位存在资产处置不按规定程序报批、往来款项长期得不到清理、对外投资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五、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部门、地方和单位没有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不够明确。,事业单位构成,2023/10/2,9,(三)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医院会计制度(已经改革):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颁布):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颁布):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BACK,事业单位构成,2023/10/2,10,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于1998年前后,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医院、高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会计制度。1997年5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则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内容分类、主要项目的计量方法、会计报表构成等。,修订背景,2023/10/2,11,原会计准则虽对事业单位会计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作了初步的探索,但缺乏系统性,如欠缺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确认条件等重大概念问题的阐述。随着我国财政预算改革的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教育体制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1998年前后形成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在诸多方面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推进会计改革。,修订背景,2023/10/2,12,修订背景,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客观要求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第一,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核算的调整,修订会计准则有利于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2023/10/2,13,修订背景,第二,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通过日常会计核算将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的要求落到实处。第三,修订会计准则是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BACK,2023/10/2,14,修订原则,(一)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 新会计准则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核算原则和框架,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基础和依据。(二)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发挥会计基础性作用,在兼顾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体现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三)与新财务规则相协调,便于事业单位执行(四)强化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2023/10/2,15,修订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必须处理好的“四个关系”处理好会计法的关系处理好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关系处理好与财政发展和改革的关系处理好与事业单位会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关系BACK,2023/10/2,16,(一)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的内在一致性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各项行业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种类及其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差异较大,既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给事业单位的报表汇总,以及未来建立科学的合并报表制度带来难度。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各项制度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进而增强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修订的必要性,2023/10/2,17,(二)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准则(试行)中有关资产等要素的定义没有真正反映各要素的经济特征,没能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在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中,按照各要素的经济特征重新界定其定义,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修订的必要性,2023/10/2,18,(三)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出现的、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 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会计制度尚未做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修订的必要性,2023/10/2,19,(四)符合国际惯例,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奠定基础会计准则体系建设通常都制定有“会计概念框架”,作为具体准则制定的概念基础和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套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先行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建立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而以基本准则为统驭建立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积累经验并奠定基础。BACK,修订的必要性,2023/10/2,20,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统驭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概念基础和框架将初步建立,对于增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将发挥积极作用。,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21,新会计准则共9章49条,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内容上规范包括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22,新会计准则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一)明确根据新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原准则仅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新准则将统驭范围扩大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2023/10/2,23,(二)明确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修订的主要内容,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2023/10/2,24,明确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目标:兼具“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明确了信息使用者范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25,(三)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与财务规则相协调,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如经营性收支业务)、行业事业单位(如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26,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27,修订的主要内容,这主要考虑两点:(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2)现行科学、测绘、地质勘探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2023/10/2,28,(四)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基于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经济特征的原则,借鉴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经验,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特点,对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修订的主要内容,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2023/10/2,29,(五)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全面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明晰性对会计信息质量增加了全面性的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2023/10/2,32,(六)新增“在建工程”是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为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修订的主要内容,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2023/10/2,33,目的:保证会计核算的完整性这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全面性要求,为各会计制度将基建项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原准则:基建数据长期游离于会计大账】(1)基建会计: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单独建账;(2)单位会计大账: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34,(七)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新准则不再规定各会计要素所含具体项目的确认计量原则(交由会计制度规定),而是统一规定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2023/10/2,37,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2023/10/2,39,(八)引入了折旧与摊销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真实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提出了统一要求,有利于为加强资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行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提供信息支持。,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原准则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报表以原值列示,不反映价值损耗。无形资产划分为经营用无形资产和事业用无形资产。经营用无形资产采用权责发生制,取得时不计入支出,摊销时计入支出;事业用无形资产采用收付实现制,取得时计入支出,不再分期摊销。原制度对无形资产的规定不具有可比性,事业用无形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导致少计资产。,新准则统一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1)取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管是否经营,支付的价款均计入支出,同时确认资产和相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2)资产使用中计提折旧或摊销,冲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值以及相应的基金;提高了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客观反映资产价值和资产规模,以及资产使用程度】。,2023/10/2,42,(九)调整了净资产项目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相协调,将原“固定基金”修改为“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43,(十)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报表的基本列报格式 1、新准则中引入“财务会计报告”概念,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三十九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第四十条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2023/10/2,44,2、资产负债表结构更为合理(1)明确资产负债表由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大要素构成,不再包括收入和支出。(2)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3)原准则中的“对外投资”在新准则中也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45,3、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46,新准则的修订(1)增强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对于财务分析的有用性。(2)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了通用性;并且,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BACK,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10/2,47,第一部分 总说明第二部分 资产第三部分 负债第四部分 收入第五部分 支出第六部分 净资产BACK,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3/10/2,48,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介绍第一部分 总说明(共10条)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列示5大类共48个科目)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总说明,2023/10/2,49,与总说明有关的几个问题适用范围(两个除外、一个另行规定):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总说明,2023/10/2,50,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基建投资会计核算原则 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执行本制度,另单独建账、核算)。对折旧/摊销规定的适用问题(见财务规则、“累计折旧”)会计科目运用:一级会计科目不能擅自变动,明细科目可以根据需要增设BACK,总说明,2023/10/2,51,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资产,2023/10/2,52,事业单位构成,2023/10/2,53,2023/10/2,54,一、现金及各种存款二、国库业务三、短期投资四、应收及预付款项五、存货 六、长期投资,资产,七、固定资产八、累计折旧九、在建工程 十、无形资产十一、累计摊销 十二、待处置资产损溢BACK,2023/10/2,55,一、现金及各种存款(1)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2)会计科目的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3)建立相应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4)现金溢余或短缺.BACK,资产,2023/10/2,56,二、国库业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1)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2)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事业支出/存货 贷:零余额额账户用款额度,资产,2023/10/2,57,(3)年终注销额度时: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4)下年初恢复额度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资产,2023/10/2,58,2、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以前年度支付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本年度支付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事业支出/存货等BACK,资产,2023/10/2,59,三、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借:短期投资(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贷:银行存款等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贷或借: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BACK,2023/10/2,60,四、应收及预付款项新旧主要变化(1)应收票据商业汇票到期收不到票款应收账款(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要报批核销。先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应收账款,资产,2023/10/2,61,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3)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BACK,资产,2023/10/2,62,五、存货 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资产,2023/10/2,63,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存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资产,2023/10/2,64,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资产,2023/10/2,65,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借: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资产,2023/10/2,66,2.自行加工的存货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加工中发生各种费用 借:存货生产成本 贷:存货(领用材料相关的明细科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 借:存货(相关明细科目)贷:存货(生产成本),资产,2023/10/2,67,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资产,2023/10/2,68,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存货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其他收入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 借:存货(名义金额)贷:其他收入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69,(二)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1.领用、发出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等 贷:存货,资产,2023/10/2,70,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存货一般纳税人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资产,2023/10/2,71,(三)存货清查盘点1、盘盈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借:存货 贷:其他收入,资产,2023/10/2,72,2、盘亏或者毁损、报废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存货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废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资产,2023/10/2,73,六、长期投资 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资产,2023/10/2,74,1.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资产,2023/10/2,75,(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2023/10/2,76,(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2023/10/2,77,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资产,2023/10/2,78,2.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资产,2023/10/2,79,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实际转让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资产,2023/10/2,80,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资产,2023/10/2,81,(二)长期债券投资 1.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借:长期债券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同时,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资产,2023/10/2,82,2.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或借: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BACK 贷:事业基金,资产,2023/10/2,83,新旧主要变化:1、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分类的调整2、固定基金VS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3、引入折旧4、明确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5、盘盈固定资产计价变化重置完全价值VS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名义金额,资产,七、固定资产,2023/10/2,84,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资产,2023/10/2,85,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1.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2.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3.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资产,2023/10/2,86,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1.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资产,2023/10/2,87,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88,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资产,2023/10/2,89,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需要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质量保证金)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资产,2023/10/2,90,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或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91,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资产,2023/10/2,92,3.原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修缮成本: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 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资产,2023/10/2,93,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资产,2023/10/2,94,4.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成本: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需安装 贷:长期应付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时,按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95,定期支付租金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同时,借:长期应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资产,2023/10/2,96,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资产,2023/10/2,97,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需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98,(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资产,2023/10/2,99,(三)后续支出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100,(四)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或对外投资: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出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资产,2023/10/2,101,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2023/10/2,102,(五)固定资产清查盘点1、盘盈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资产,2023/10/2,103,2、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BACK,资产,2023/10/2,104,八、累计折旧 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2023/10/2,105,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资产,2023/10/2,106,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资产,2023/10/2,107,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二)固定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BACK,资产,2023/10/2,108,九、在建工程 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资产,2023/10/2,109,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资产,2023/10/2,110,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111,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资产,2023/10/2,112,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资产,2023/10/2,113,(二)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114,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资产,2023/10/2,115,2.发生安装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