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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教育城域网及中心机房网络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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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教育城域网及中心机房网络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全区教育城域网及中心机房网络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12第四章合同样本23第五章用户需求书27第六章商务条款39第七章附件4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曙区全区教育城域网及中心机房网络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7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NBHSWCS338(NBITCH-202330755GC)项目名称:海曙区全区教育城域网及中心机房网络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40000最高限价(元):44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海曙区全区教育城域网及中心机房网络运维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440000单位:年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备注: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M)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售价(元):O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8月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木项目的磋商。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6、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在2023年8月7日09:00时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磋商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合格的响应货物或服务1 .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响应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2 .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响应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询比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费用1、不论嗟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含完成本次项目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有运维服务及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即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六、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能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k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木(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81 .磋商函;8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4 .商务条款响应表;85 .技术条款响应表;B6服务团队情况表;87 .项目服务方案;88 .履约能力评价证明文件;89 .需求理解分析;BlO.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l.报价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o(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嗟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O,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know1edges/CW1EtGwBFdiHxlNd6T3m6TMVAGOBFdiHx1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website22018l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份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并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在2023年8月7日09:00时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电子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供。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口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三、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十四、预算价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预算价为44万元。磋商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十五、评审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十六、成交结果通知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2、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签订合同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十八、代理服务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OO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上的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十九、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进口产品不适用)1.1、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2、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进口产品不适用)。3、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二十、其他事项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2、本竞争性嗟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2、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磋商小组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评审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3、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4、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入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5、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根据“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6、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4报价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8、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9、评审小组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10、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12、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口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口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四、磋商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一项目采购一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NL)(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己澄清”。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评审过程中的响应无效情况: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笈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A、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B、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提交磋商函或磋商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5、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8项(含)以上的;9、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11、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C、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报价文件内容与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其他说明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5、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磋商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磋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U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木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附入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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