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课件第五章建筑工程监理法规.ppt
第五章 建筑工程监理法规,第一节 建筑工程监理概述,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在古代,工程质量的监管,民间一般是由工匠负责;官方是由具体机构负责。在近代,19世纪末,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中,出现了“打样间”、“看工”和“监工”。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第一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鲁布革水电站,并首次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了FIDIC工程师机构。,二、建筑工程监理的含义和性质,建筑工程监理的含义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科学性 独立性 公正性 服务性,三、建筑工程监理的依据和范围,建筑工程监理的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四、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与监理范围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建筑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与监督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和审批 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程序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内容,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 执业 继续教育 注册监理工程师享有的权利 法律责任,第二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当事人双方确定的委托监理的工程概况;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有关双方愿意履行约定各项义务的表述情况;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期限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标准条件”包括所用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监理报酬和支付方式,争议的解决及其他事项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二、建设工程监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业主与承包商的法律关系业主与监理单位的法律关系监理单位与承包商的法律关系,三、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单位的权利监理单位的义务 四、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的权利 建设单位的义务,第三节 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一、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设计前期监理工作内容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合同监理工作内容,二、建筑工程监理的程序,确定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组织收集有关资料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