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案例.ppt
第15讲 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案例1,某监理公司在对该公司派驻到KM高速公路监理人员的指示中,要求每个监理人员都要忠实履行监理职责,维护业主的权益,谨慎代表业主行使对工程管理的权力。因此,不管是总监代表还是驻地高监都要对业主负责,多与业主联系,遇到合同中不明白、含糊不清、有矛盾之处,要及时请示业主,认真地按业主对合同的解释,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严格行使监理权力;施工中积极主动与设计单位联系,发现有设计修改问题,不要都等总监处理,谁发现谁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不要影响施工进度。问题 简述上述指示中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参考答案 应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以独立第三者履行合同职责,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权力。“总监代表、驻地高监”对总监负责。“合同”中含糊或矛盾时,由总监工程师解释。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没有权力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应报告业主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修改。,案例2,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采用的是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工作,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平行分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进行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人总承包范围再进行分包。问题(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2)如果采取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应从哪些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其主要手段是什么?(3)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各应在何时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在平行发包模式下,沉桩施工单位对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是否视为“甲供构件”?为什么?如何组织检查验收?(5)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常施工进度造成影响,试分析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案例3,某工程建设项目于1988年3月12日开工,1988年l0月27日竣工并验收合格。但在2001年2月,该生活服务区厂房供热系统出现部分管道漏水。经业主检查发现,原施工单位所用管材与其向监理工程师所报验的不相符。若全部更换供热管道将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将造成该厂部分车间停产损失人民币20万元。业主就此事提出以下要求:(1)要求施工单位对服务区供热管道进行全部返工更换,并赔偿该服务区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2)要求监理公司对全部返工工程免费进行监理,井对停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施工单位的答复是:该服务区供热系统已超过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因此不予保修,也不同意返工,更不同意赔偿停产损失。监理单位的答复是;监理工程师已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管材进行过检查,符合质量标推,已履行了监理职责。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管材,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问题(1)依据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指出业主的要求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答复中各有哪些错误,为什么?(2)简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应负何种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业主的要求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答复中错误如下:业主要求中有如下错误:施工单位:“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错误,应由施工单位赔偿全部损失(计人民币20万元);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错误,对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损失不负连带赔偿责任;监理合同规定,“如果因监理员过失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或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故按:“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施工单位答复中有如下错误:“不予保修”错误,因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负责返工修理,该工程不受保修期限限制;,“不予返工”错误,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不合格工程应负责返工、修理;“更不问意支付停产损失”错误,按现行法律,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赔偿。监理单位答复中有如下错误:“已履行了监理职责”错误,监理单位在监坦过程中失职;“不承担任何责任”错误,应承相相应的监理失职责任。(2)责任承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承担全都责任,因施工单位故意违约,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监理单位应承担失职责任。因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管道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但监理单位未与施工单位故意串通,也未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材料签字。,案例4,某桥梁工程项目,承包人要施工30mT梁时出现了质量事故,其表现为T梁顶面有多处横向裂纹;拆模后有的侧面混凝土不密实;有的地方有空洞、露筋、胀模。质量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了以下一些问题:用于30mT梁的主要材料进场后直接使用;受潮水泥、锈蚀钢筋用于了重要部位;承包人无混凝土施工记录;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施工技术差;模板未经监理检查签证就浇筑T梁混凝土 监理工程师有过失。问题(1)请写出工程材料检验步骤。(2)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3)该质量事故中监理有哪些过失?,参考答案(1)工程材料检验步骤为: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材料或商品构件运进现场后,承包人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检;抽检合格后向监理汇报才能用于工程;不合格由承包人运出场外。在施工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2)产生质量事放的原因较多,有承包人施工人员技术差的因素,也有材料不合格的因素还有配合比及不按规范施工的因素。具体如下:由于施工人员的技术差,必然会出现漏捣的地方或振捣不密实,混凝土就会出现空洞及不密实。,如果混凝土施工不按规范进行也会产生严重的质量事故,如不严格按棍凝土配合比施工,各种材料未严格过称、用水量时多时少,致使棍凝土的粘聚性和保水性变差,严重时出现离析;也有可能是施工机具在施工时出现故障,且备用数量不足或修复时间长效。先装入T梁的混凝土已初凝也会产生严重的质量事故。材料不符合规范的要求,级配差,或所使用的材料变化太大,使配合比失效,不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配合比设计本身不尽合理,水灰比过大及砂率过小都会使拌和物粘聚性和保水性变差,甚至有离析现象。模板漏浆,水泥浆从模板缝隙外流,导致混凝土质量变差。(3)该质量事故中监理的过失:监理工程未严格把好材料关,主要材料未经承包人自检合格、监理抽查合格就直接用于施工。水泥受潮、钢筋锈蚀说明承包人的材料库房不符合规范的规定而监理并没有发现此间题。,受潮水泥、锈蚀钢筋用于了重要部位,说明监理不是专业技术差就是对工程极不负责,受潮水泥只能用于附属工程并要降低强度使用,决不能用于主要工程部位。按施工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施工必须要有混凝土施工记录,而在监理现场监督时未要求或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记录。监理违反只有上道上序检查合格并签认后,下道工序才能施工的监理原则。监理在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有明显的过失。在施工准备中未考核承包人的自检体系,对监理程序也不清楚;在批谁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也未核实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水平、机具设备情况。在施工过程巾也未把好材料关;当发现材料(混合料)不合格或操作人员不称职时应及时更换。,案例5,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项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开工前向监理方提交了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分析了基础施工方案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后果,提出了修改建议,然后以书面形式回复施工单位并报业主。问题(1)施工单位认为监理方所提建议合理,同意修改原施工方案,提交了新的施工方案。同时,施工单位申请开工。你认为监理方按程序应如何办理?(2)开工后,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并未按新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现场组织不力。对此,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3)施工单位坚持按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质量明显 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出现不安全现象。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行使权力和处理问题?,参考答案(1)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是否已具备开工条件;若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报业主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2)监理工程师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按新施工方案施工,避免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向业主报告,召开现场协调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发备忘录。(3)报经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交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师核查确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今;对拒不整改者,监理工程师可向业主提出报告,指令施工单位调换有关人员。,案例6,采用公开招标的某高速公路,在评标时发现有以下问题:有两家投标单位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和企业等级证书均不符资格要求。有三个投标人交来现金450万元。其中一人交投标定金150万元,一人交投标押金150万元,一人交投标金150万元。有两个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一人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清单中该项金额”,一人合价累加后的总价与清单总价不符。各投标人的报价均高出标底价有效范围10以上。有一份标书在截止时间后开标结束前送达。有一个投标人末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一人未参加答题。问题 简析上述反映存在什么问题?怎样处理?,参考答案投标资格应在投标准各阶段资格预审时确定,只有资格合格的才能获“投标邀请书”。无投标邀请书的应拒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书“投标银行保函”,不是“定金”、“押金”、“保证金”,因而不合规定无效。其一投标人价格应以单价修正总价(除非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另一投标人应以合价累加后的正确计算为难,投标书仍有效。投标单位应审查编制的标底。超过了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拒收,为无效投标书。现场考察在招标文件中末作为投标有效的必要条件,末参加答题同样如此,投标书有效。,案例7,某公路工程项目由路基、涵洞、锚杆、挡墙组成成。其中锚杆挡墙的锚杆设计长度为9ln,承包人在施工完钻孔工序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工序自检合格报告,而监理工程师在工序检查认可中发现有的钻孔长度仅为7m。问题(1)请写出质量缺陷处理程序。(2)如你是监理工程师应对题述质量事故如何处理?,参考答案(1)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2)该质量事故的发生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人的质检人员对工程质量极端不负责任;二是承包人有意偷工减料,二者必居其一。为此,首先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然后查明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更换不称职的施工人员;对承包人的自检体系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补救后再发出书面通知恢复施工。,接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开标;确定中标单位;11评标;12签订承发包合同;13发出中标通知书。,案例8,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交通部门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1)招标工作主要内容确定为: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2)交通部门于2001年4月1日向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均要求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收,并组织领取招标文件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工期3年;工程质量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3)4月10日招标小组发现原招标文件规定招标范围有误逐条进行修改,并及时通过电话通知了所有关招标文件收受人,鉴于投标难备时间紧迫,招标人决定将投标截止日期延迟至4月24日16时。(4)在开标大会上,除了到会的各家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小组还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开标前招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闭幕式通过公证。在审查中,法律顾问对一家企业提出疑问,这家公司所提供的资质材料种类与份数齐全,有单位盖的公章,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因此,招标小组决定保留该公司标书。问题(1)所列标书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要,请确定合理顺序。(2)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该项目施工招标工程中,哪些是错误的,请逐一加以说明。,参考答案(1)不妥当。合理顺序为:成立招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2)有几个方面错误:要求领取招标文件人员均按要求在同一表格上登记并签收,会泄露其他招标人。投标截止日期过短。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和澄请,应写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两个方面均有错误。开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是不对的。招标小组认为法律顾问有质疑的标书有效是错误,因此标书无法人代表签字。,组织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11 确定中标单位;12 发出中标通知书;13 签订承发包合同。,某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阶段,因B合同段运输路面材料的道路被当地村民挖断,为了不延误工期,材料只能从A合同段快完工的一段路上运进B合同段。为此,业主招开两合同段开会,要求A合同段调整施工安排,于7月30日前完成该段施工。8月1日起,B合同段从该段路运进材料。A合同段至8月20日才完成该路段施工,致使B合同段工期延误,A合同段该段路在交工后缺陷期未满已发生破坏。问题(1)业主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2)B合同段工期延误由谁负责,B合同段是否可以获得延期或索赔。为什么?(3)A合同段该段路被损坏应由谁负责,由谁维修?,案例9,参考答案(1)业主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调整施工安排即改变了工程已规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是属监理工程师才能作出变更工程的指示。工程完工后应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而A合同段该段路完成施工后未经授权提前使用。(2)B合同段工期延误不是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可以获得延期,并且业主提供的运输通道受到破坏,改变的通道又未及时提供,延误是因为业主应负责的情况所造成的。所以,B合同可以要求索赔。(3)A合同段该段路未经验收,提前使用,表示业主已接受并批推工程。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承担此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包人也应履行缺陷责任期义务负责维修该段损 坏路段,但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某公路工程经招标后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一些事件,承包人均提出了费用索赔。(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水位过高,挖土排水困难,加大了支护费用;(2)招标时,业主提供了砂石料的运距,进场后,原料场的材料经检验后为不合格材料,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重新选择料场。新料场选定后,运距有较大增加,运费也相应加大;(3)某隐蔽工程在覆盖前,承包人已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现工程师检查后签字同意该隐蔽工程覆盖。一个月后,有人举报该隐蔽工程在施工中有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下令承包人再揭露并重新检验,检验后质量符合要求,并重新覆盖。问题(1)监理工程师应批推承包人费用索赔的事件是哪些?,案例10,(2)请逐个说明对以上事件批难索赔或不批准索赔的理由。参考答案(1)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承包人费用索赔的事件是第三顶事件。(2)批准或不批准的理出为:事件一 不批准理由:地下水问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预料到的;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应收集或向业主索要资料以确定施工方案及报价事件二 不批准理由:投标阶段业主提供的料场为参考资料;不是业主责任所至,承包人自己负责。事件三 批准理内:承包人履行了覆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手续;再揭露检查质量合格。,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乎”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须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问题(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人应该怎么办?,案例11,(2)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人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人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人应如何处理此事?参考答案(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时通知甲方,要求对工程地质重新勘察并对原设计进行变更。(2)在接到设计变更图纸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顺延的报告。甲方收到书面报告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若同意该报告,则调整合同;若不同意,应进一步与甲方就变更价款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按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发现出土文物后,首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其次向甲方提出措施费用补偿和顺延工期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及其证据。,某高速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由H公司中标承包施工。合同总价为6500万元,其中路基工程2300万元,签协议时,业主要H公司将路基工程中某段800万元工程分包给E公司施工。开工前H公司将一座分离立交D桥的20m跨径空心板预制分包给某公司施工。施工中出现以下问题:(1)公司延迟进场2个月,且施工时机械设备不足使工程延误128天;(2)D桥施工时,因桥下净空不足,业主据此将跨径变更为21.5m,并由承包方作变更设计。通车后空心板出现很宽裂缝、经检查鉴定为设计错误。H公司承包人提出如下意见:(1)E公司是按业主指令进行分包的“指令分包人”,H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案例12,(2)D桥是按业主变更令变更,由R公司作的变更设计,并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因此,应分别由B公司分包商承担65的主要责任,监理工程师承担30审查、把关的责任,H公司作为总承包方承担5的管理责任。问题(1)业主可对承包人、指定分包人、一般分包人发指示和变更令吗?(2)E公司是“指定分包人”吗?可否免除承包人的责任?(3)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参考答案(1)业主不能在施工中向承包人任意一方发指示、指令,业主与承包人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合同关系。而只有监理工程师才能行使合同授予的权力。“承包人应当只从工程师(监理)处取得指示(指令)”、“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进行任何变更。”(2)E公司不是“指定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分包的项目应在标书中已明确了指定分包的项目,其工程款应在“暂定金额”中支付,而E公司是承包人H公司签协议时才明确在“路基工程”中支付的一部分分包工程,因此业主的该项指令及下面业主的变更令均不符合合同规定,业主应通过监理工程师下变更令。指定分包人和一般分包人地位一样,均应视为承包人的分包人,不因分包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3)监理工程师不是施工承包合同的主体,而是独立的第三方,尽管监理工程师对变更设计进行了审查和批准,也不能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H公司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仍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某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与A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又委托甲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签订前,监理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的监理规划,要点如下:(1)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目标及措施;(2)设计方案的评审;(3)施工图纸的审核;(4)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招标;(6)编制施工进度计划;(7)审核工程概算;(8)审核施工图预算,并与概算进行比较。试回答:监理规划中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案例13,参考答案监理规划中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后编制,而不应在监理合同签订之前编制。因委托的是施工监理,所以不应有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目标及措施。设计方案是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不应列入施工图审核也是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是施工招标阶段的工作,不应列入施工监理规划。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招标是施工前期阶段的工作,不应列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单位的任务,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务。,某公路建设项目,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业主委托一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并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没有做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技术,按照合同约定,提出需将路面工程进行分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并赶在冬季前做完路面工程,业主代表选择了一家专业沥青混凝土施工公司,将路面工程分包给该专业施工公司(合同未签),并向承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配合路面分包单位施工。问题(1)你认为业主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若承包人提出异议,监理工程师应按什么程序协调有关方的关系?(3)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了工程款支付申请和工程结算书,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案例14,参考答案(1)业主代表的做法不正确,理由如下:业主代表不应直接分包,工程分包是承包人的权利,业主这样做属于违约。业主代表没有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发通知不对,业主这样做也属于违约。业主代表自行选择分包人不正确。(2)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要求业主终止违约做法。在承包人自愿的条件下,由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包申请,并将分包人的资质材料报送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和确认,并报送业主批准。由承包人与被批准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协议,报监理工程师核备。(3)退回分包人的支付申请,并告知分包人,分包工程的所有合同事宜均需通过承包人办理。通知承包人对分包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向监理工程师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