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复习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辅导.ppt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一),2010公务员辅导,Company Logo,内容概述,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Company Logo,考题形式,专业度 主要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记忆理解,包括细节的掌握。理论联系实际 考察学生掌握与理论相关的时政情况。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出题新特征:对公务员从业能力中的“公务员必须有相应的热点观察与思考能力”的要求很强,所以在试卷中试题的热点性就特别强。交叉 知识点之间相互关联。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特别容易与法律、公文、道德、时政等知识点交叉考试,例如08年B卷小申论主题:科学发展观。,Company Logo,内容,国体和政体,国家结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与公共政策,1,2,3,4,公共服务,5,Company Logo,国体和政体,国体(一)我国国体的内容 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在一个国家里各个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宪法的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Company Logo,(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包括:(1)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3)人民民主专政是最大多数人的民主。(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5)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内部,建立了极其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Company Logo,两个注意点,中国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内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十七届四中全会(时政)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时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交叉)李先念诞辰100周年(19092009),Company Logo,十七届四中全会,解读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键词 关键词: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关键词:推进党内民主 关键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关键词:“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事制度改革 关键词: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关键词: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Company Logo,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中国发生的伟大变革,集中体现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所说的我们党成立88年、执政60年、领导改革开放30年来相继实现的三次历史性转变,即:“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新中国的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和发展,是三次历史性转变的必然结果。,Company Logo,政治,第一,政协基本知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中国政协的性质和地位 中国政协的构成 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 中国政协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第二,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周年大会上的讲话,Company Logo,政体(一)政体的概念 政体即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又称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二)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活动,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了我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Company Logo,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Company Logo,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基础 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 尤其注意:人大、人大常委会、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关系。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第十次会议 第九次会议确保到2010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Company Logo,国家机构,Company Logo,Company Logo,(三)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它们不属于国家机关,但是与基层政权有密切的关系。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Company Logo,国家结构,概念和种类(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按照一定的原则,在其领土范围内划分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二)国家结构形式的种类 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Company Logo,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1.普通的地方制度 在各级地方按行政区划设立各级政权机关。各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Company Logo,2.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不仅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乡不属于自治地方。,Company Logo,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知识点 1.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2.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同的制度模式,如联邦制、邦联制、民主自治等,中国采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Company Logo,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此外,还拥有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权利。,Company Logo,命题角度我国民族问题的经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必然性;民族政策的合理性。,Company Logo,材料12009年3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8个有关西藏的白皮书,全文约2.1万字,分为前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半个世纪西藏的历史性巨变、结束语等5个部分。回顾西藏实行民主改革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50年来西藏广泛深刻的历史巨变。白皮书说,50年沧桑巨变,西藏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当前,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民族团结、政通人和,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白皮书说,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59年之前的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社会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在帝国主义势力策动支持下,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人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根本反对改革,顽固坚持“长期不改,永远不改”,企图永远保持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Company Logo,材料2乌鲁木齐7月6日电:7月5日20时左右,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截止到23时30分,已有多名无辜群众和一名武警被杀害。据了解,以民族分裂分子热比娅为首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近日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煽动闹事“要勇敢一点”、“要出点大事”。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指出,事实表明,这是一起由境外遥控指挥、煽动,境内具体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调集警力处置。,Company Logo,材料32009年9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白皮书称,新疆的发展与进步,是新疆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团结大旗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白皮书指出,新疆的发展与进步有目共睹。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关怀和支持,有新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伴随国家的发展与进步,新疆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白皮书说,新疆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逐渐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工业体系逐步形成,矿产资源有效开发,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业快速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白皮书说,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形成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但是从旧中国延续下来的“东突”势力依旧存在。“东突”势力严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严重干扰破坏新疆的经济发展,还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白皮书表示,“东突”势力对新疆各族人民实施的暴力恐怖活动,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公开挑战,是严重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暴力犯罪行为。,Company Logo,(1)根据材料2、3分析“东突”势力的破坏性。2)根据材料,从历史和现实分析如何看待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根据材料分析我国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科学性。,Company Logo,(1)第一,“东突”势力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第二,“东突”势力对新疆的发展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东突”势力严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东突”势力严重干扰破坏新疆的经济发展;“东突”势力对新疆各族人民实施的暴力恐怖活动,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公开挑战,是严重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暴力犯罪行为。第三,“东突”势力还对周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Company Logo,(2)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体现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是我们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确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我国国情和民族问题实际的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第一,几千年来,我国各民族都把国家统一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统一理念深入人心。第二,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多元一体格局,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捍卫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这样的民族关系格局,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第三,我国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同时各地区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这样的民族分布和发展状况,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现实条件。,Company Logo,(3)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制度因素与法律因素的统一,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党和国家总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Company Logo,3.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制度 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但是:(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外交、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的有关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对基本法有解释权。(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基本法享有修改权。,Company Logo,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下列有关对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理解,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是宪法第31条和中国与英国签署的联合声明 B.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但要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C.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司法权 D.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Company Logo,答案:CD。A项中,宪法第31条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但后者不是。因为,设立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全国人大为了解决香港回归后的管理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是中国的内政问题,而联合声明是一个国际条约,解决的是香港是否回归中国的问题。B项中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也就意味着其不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C项和D项两个基本法均有明确规定,是正确的。,Company Logo,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在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中,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A.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实质上是两者的权力关系 B.中央政府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自行任命行政长官 C.基本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行政区法院没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 D.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的问题,与英国政府没有关系,Company Logo,答案:AD。A项中,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实质是权力关系,即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可以行使何种权力,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的内容如何,所以该项正确。B项中,中央政府虽然有权任命行政长官,但行政长官本身须在特别行政区当地按基本法的规定产生,然后由中央政府任命,而非由中央政府自行任命,该项错误。C项中,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因为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而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但由于基本法主要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特别行政区法院不可避免地需要解释基本法,所以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法院可享有一定范围的解释权。香港回归以前,香港问题是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之间的问题,而回归后,是中国的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政府之间的问题,所以D项正确。,Company Logo,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下列对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A.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都享有终审权 B.行政法院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有的法院 C.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主管刑事检控的机构 D.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包括检察院,Company Logo,答案:ABCD。A项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都享有终审权,这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内容的一部分。B项中,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是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在司法体制上,有专门的行政法院,这是香港特区所没有的。在刑事检控职能方面,香港特区受英美法系的影响,由行政部门的律政司承担这一工作,而在澳门,这一工作由专门的检察院承担,而且,检察院亦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所以,C、D两项正确。,Company Logo,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Company Logo,答案:C。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第90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除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A项和B项均有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6条规定:“澳门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中级法院上诉。”故D项错误。第90条规定:“澳门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澳门检察长由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检察院的组织、职权和运作由法律规定。”故C项正确。,Company Logo,(2008/一/16)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A.行政长官 B.政府主要官员 C.立法会议员 D.法院法官 答案:D。,Company Logo,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314下列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有:A.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在香港和澳门实施的全部法律 B.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 C.全国人大制定的刑事的和民事的基本法律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Company Logo,答案:BD。A项中,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香港和澳门的法律并非所有的在回归后都还有效,基本法只是规定,原有法律“基本”保持不变,那些与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修改的不再有效,所以该项不正确。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成立自己的立法机关即立法会,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在特别行政区本地有效。全国性的法律是否在特别行政区有效,依据其是否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规定,只有被纳入的才在特区实施。全国人大制定的刑事和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律并未被纳入,所以不在特区实施。D项中,基本法本身当然在特别行政区实施。,Company Logo,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因此,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它的核心在于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力的划分和行使。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主要有: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2、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3、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4、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5、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6、全国人大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享有修改权等。,Company Logo,例3.我国国家最高监督权的行使机构是()。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Company Logo,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而必须享有的有关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目的性、相对性和可放弃性四大特征。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为保障一个有序的社会而必须由公民履行的最主要的义务,它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利他性和不可放弃性四大特征。,Company Logo,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Company Logo,4.人身自由:(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社会经济权利:(1)财产权。(2)劳动权。(3)休息权。(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权,以及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6.文化教育权利:(1)受教育权。(2)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其中,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Company Logo,7.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1)批评建议权。(2)申诉权。(3)控告检举权。(4)在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时,公民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8.特定人的权利:(1)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3)保障残废军人、烈军属的权利。(4)照顾残疾公民。(5)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Company Logo,真题实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们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Company Logo,本题正确答案为C。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所有的公民而言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第一,财产权;第二,继承权;第三,劳动权;第四,休息权;第五,物质帮助权;第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Company Logo,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义务:(1)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2)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3)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Company Logo,我国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指导原则 依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Company Logo,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1.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2.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3.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劳动和受教育。即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Company Logo,【例题】现行宪法规定,对任何公民的逮捕,必须经过()。A.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C.公安机关决定 D.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Company Logo,公民权利与义务部分考点,【核心考点1】选举权【对应法条】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核心考点2】基本政治自由【对应法条】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核心考点3】人身自由【对应法条】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Company Logo,【核心考点4】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对应法条】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核心考点5】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应法条】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ompany Logo,公共服务可以有三种含义第一种含义:国家是公共服务型国家,所以其所作所为都是提供公共服务。关于国家,有很多定义。在每一个社会中,都存在着社会整体的权力,它是垄断的和最有权威的,并以强制性力量为依托。在现代社会中,这种社会整体的权力,是由决策或立法、审判或司法、以及行政执行机构构成的权力体系。本文中所谓的国家,即是指这一社会整体的权力体系。当国家是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的时候,国家具有公共性质,国家存在的目的和职能,就是为全体公民的利益和需求服务。在这个意义上,由国家的公共性质所决定,国家体系中的所有机构,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等都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人们的工作都是在提供公共服务。在中国,这意味着在人大、法院、国务院以及各地方政府等国家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是在从事公共服务,上述机构也都是或者都应是公共服务机构。,Company Logo,公共服务的第二种含义:政府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所以其所作所为都是提供公共服务。本文中所谓的政府,是指国家的执行机构。虽然有人将国家称作广义的政府,但从逻辑关系和实际运用的角度看,将国家的行政机构或者国家意志的执行机构视为政府将更明确和易于理解。国家是一种社会权力体系,而政府则是一种组织机构;国家确定权力运作的方向和重大决策,政府则负责实施贯彻。政府是国家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的性质决定着政府的性质。当国家权力体系具有公共性质的时候,作为国家主要执行机构的政府应该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通过贯彻国家意志、执行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各种形式的政府部门和机构都是公共服务机构,政府的各项职能都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政府的工作人员也都是在从事公共服务。,Company Logo,公共服务的第三种含义:即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有其具体的内容和形式,并且可与政府的其他职能相区分。在这个意义上,即使在公共服务型国家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条件下,国家公职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并不都是公共服务,他们中只有部分人才从事公共服务活动。近年来,在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中,通常提到“中国政府的职能应转变到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这里,公共服务是同其他三项政府职能相并列以示区别的。,Company Logo,公共服务:具体、直接、公共性,具体的直接的公共服务,是能使公民及其组织的某种直接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使用了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的社会生产过程。公民作为人,有衣食住行、生存、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的需求。这些需求可以称作公民的直接需求。至于宏观经济稳定、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虽也是公民活动所需的,但那都是间接的,不是满足公民特定的直接需求的。能够满足公民直接需求的,除衣食住行外,有教育、医疗保健、社会关照以及环境等。,Company Logo,公共服务是使用了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的社会生产过程。公民及其组织的各种直接需求,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生产过程予以满足。在这些社会生产过程中,通过资源的配置和组合而达到产出。这些社会生产过程就是提供服务的过程。在一个社会中,由公民及其组织产生对服务的总需求。这个社会的总服务供给是由民间服务和公共服务两部分构成的。公共服务只是社会总服务中与民间服务相对的一个部分。如果一个社会生产过程没有使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那么就是纯粹民间行为,属于民间服务而不是公共服务。政府体现和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公共资源则是由国家所有的各种资源和资金。如果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中有政府以某种方式的介入,如财政资金、产权或特许等,并在某种程度上贯彻着国家意志,那么就属于公共服务。譬如,不仅政府和公立机构提供的教育是公共服务,民间教育机构如果有政府特许或者使用了公共资源,那么也是在提供公共服务。,Company Logo,公共服务一定是公民所需的,能够使公民的某种直接需求得到满足的,使公民受益的和得到享受的。譬如,教育是公民及其被监护人,即他们的子女所需要的,他们可以从受教育中得到某种满足,并有助于他们的人生发展。,Company Logo,公共服务考点,公共服务均等化(医疗改革)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一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政府工作报告摘要)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纯公共服务与准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监管问题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看病难、药品、食品、矿难等等的不满,政府对公共服务的监管成为理论界关心的问题,Company Logo,一、公共行政的概述,公共行政的涵义:公共行政可概括为国家行政组织或公共行政组织在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这个定义包含着“谁在管理”、“如何管理”、“管理什么”三个方面的含义:国家行政组织或公共行政组织是行政管理的主体,由于各国国家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各不相同,行政管理的主体也不同,用这种较为抽象的概念可以更多地概括它们的本质和共同点;行政管理的主体并不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而是与立法、司法部门相对而言的行政执行部门或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它对执行宪法和各种政策、法律负有责任;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突出了“公共”的特性,涉及到公共权力的运用、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等问题。,Company Logo,公共行政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即行政机关。在我国,行政管理主体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共行政客体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行政管理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依法管理。,Company Logo,二、行政职能,政府职能的涵义和地位 政府职能的发展 政府职能体系 政府职能的转变,Company Logo,三、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行政组织的含义行政组织的特征 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 行政组织体制我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体制实行的是民主制的中央集权制,在各级行政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内部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组织的理论 行政机构改革行政机构改革,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Company Logo,四、行政领导,行政领导的涵义 行政领导者的职位 行政领导的职权和职责 行政领导体制政领导体制从整体上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从根本性上制约行政活动的制度安排(民主集中制);二是足以保障领导者个人可以与组织协调行动的制度,以使领导者个人的能量与组织的能量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与行政首长负责制);三是足以保证日常行政领导活动顺畅开展的制度性措施,使行政活动富有成效,不致无的放矢(日常的具体行政领导体制)。行政领导的方式 行政领导者的素质与结构,Company Logo,五、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涵义 公共政策的特征和功能 公共政策的类型: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 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公共政策的执行 公共政策的评估 公共政策的终结,Thank You!,2010公务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