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docx
中冶天工呼市新城区综合整治PPP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呼市新城区综合整治PPP工程项目经理部2020年3月1日第一章总则1、随着建筑行业深度改革的推进,住建部发布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今年从5月1日起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为响应国家政策,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2、建筑劳务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3、适用范围:在中冶天工集团呼市新城区综合整治PPP项目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4、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5、本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分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6、项目部生产、安全部门负责本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新城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7、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8、本项目建筑用工企业(包括: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本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职实名制专管员,做好与项目部劳务管理员的对接,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分包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筑工人信息进行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项目部备案;接受项目部的检查、指导,并积极改进至符合国家或企业要求。9、项目部劳务管理员上传新城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建立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包含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管理、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投诉处理、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评价、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信息。10、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应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核实采集本项目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记录人员技能安全培育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切实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权益。11、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12、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实名制台账应包括每名建筑工人的实名制档案,实行电子打卡的还应保存电子考勤信息和图像、影像信息,档案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承包企业应统一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13、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劳务队长:分包单位专职劳务实名制管理员:总包单位专职劳务实名制管理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4、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4.1认真履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本办法,并认真落实执行,保障劳务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项目稳定。14.2按项目劳务管理员岗位职责监督本项目劳管员工作开展情况。14.3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小组成员必须参会,主要审议各用工单位劳管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排查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农民工变更、资料归档等工作总结分析。14.4参会单位须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量及时进行讨论、确认,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逐一检查落实,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14.5总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江在项目部留存备查。15、本项目部专职劳务管理员:,其主管上级是,对接工作是本项目各用工企业专职劳务管理员。16、总包劳务管理专员岗位职责:16.1持证上岗,监督分包劳务员持证上岗16.2认真履行公司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维护本项目稳定。16.3领导分包劳管员开展日常工作。16.4劳务或分包进场3日内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3日内要求分包劳管员完成劳动合同在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机16.5进场10日内完成劳务人员花名册备案,提交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16.6每月25日前要求用人单位劳管员按标准化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送项目部备案。16.7每月30日前按标准化资料格式,向公司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定期参与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分包单位履约情况,监督分包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16. 8每月定期召开劳务规范用工例会,向公司报备会议纪要。16.9开工10日内,完成本项目“劳务费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分包单位完成其“劳务费专用账户”“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在项目部备案各分包单位的“三个账户”。16. 10与各分包单位劳管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等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上讨论。17、分包劳管员岗位职责17. 1持证上岗17.2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劳务实名制各项工作,疏导劳资关系,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17. 3服从总包管理,配合总包劳管员做好劳务实名制工作。17. 4农民工进场3日内,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向总包提交一份劳动合同原件。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96。17.5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分包合同劳务花名册备案,向总包提交本施工队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用工单位采用班级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向总包提交班组承包协议,由总包项目部备案。17.6每月25日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花名册考勤表,严格考勤并按时结算工资,工资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述资料汇总、签字、盖章后提交总包劳管员备案17.7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每周五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出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签字盖章后提交总包劳管员备案17.8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账户”“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总包劳管提交“三个账户”相关办理资料。17.99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17.10配合总包劳管员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表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上讨论。17.11除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花名册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授权委托书须向总包提交原件外,其余可提交复印件,但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第四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管理手段18、劳务人员用工管理实名制。劳务分包企业要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应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项目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项目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19、劳务人员培训管理实名制。要逐人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项目部要定期检查劳务人员培训档案,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并抽查检验效果。20、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实名制。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戴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劳务分包企业,没有佩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劳务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订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需报项目备案。21、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实名制。劳务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按月编制工资台账,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张贴公示。劳务人员工资台账需报项目备案。22、劳务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实名制。劳务企业要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并将交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项目备案。23、实名制管理手段。目前劳务实名制管理手段主要有手工台账、EXCEL表和IC卡。IC卡应实行如下管理功能:23.1 人员信息管理:劳务企业将劳务人员基本身份信息,培训、继续教育信息等录入IC卡,便于保存和查询。23.2 工资管理:劳务企业按月将劳务人员的工资通过银行等存入个人管理卡,劳务人员使用管理卡可就近在ATM机支取现金,查询余额,也可异地支取。23.3 考勤管理: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安装打卡机,劳务人员进场施工现场进行打卡,打卡机记录出勤状况,项目劳务管理员通过采集卡对打卡机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另外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劳务人员知道自己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23.4 门禁管理:作为劳务人员准许出入项目施工区、生活区的管理系统。第五章监督检查25、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检查内容如下:25.1劳务管理员身份证、上岗证;25.2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证书;25.3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公示单;25.4劳务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25.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6、不合格的劳务企业应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处罚。第六章罚则27、用工企业没有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应限期一周内整改,并处合同额1Q5%的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应撤换项目经理,并由分包单位作出承诺,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合作。28、用工单位拒不服从管理的应果断撤换相应人员并驱逐出现场,视情节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29、管理资料不齐或缺失的每项份处以500元罚款,并在3日内补齐。30、检查中的不合格项,每项处以500元罚款,并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31、发生威胁、漫骂、打人等事件的,处以100(TlOOOO的罚款。32、罚款在当期分包结算中扣出,统一上缴公司。本办法由总包劳务管理员负责解释。中冶天工集团呼和浩特新城区综合整治PPP项目部2020年3月1日抄报:渤海公司抄送:建设单位、各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