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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产权法户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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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产权法户县.ppt

    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第二节 商标法,第三节 专利法,第一节 工业产权,第一节 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点,一、知识产权主体对智力劳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知识产品)所有的权利,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二、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合称工业产权,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密切关系。三、工业产权的法律特征1.国家的确认性2.地域性3.时间性4.排他性,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第二节 商标法,一、商标,二、商标权的取得,三、商标权的行使,四、商标权的保护,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一、商标,(一)概念任何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使用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拥有。,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二)商标的分类,1.按商标的法律形态(1)注册商标(2)未注册商标2.按商标的识别对象(1)商品商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经销的商品上使用的标记。(2)服务商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宾馆、餐饮、旅游、运输、金融等)在其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项目上使用的标记。,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3.按商标的特殊性质(1)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2)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4.按商标的信誉程度(1)普通商标(2)驰名商标,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驰名商标,1.知名度较高,众所周知的商标。2.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这里的“相关公众”是指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公众,而非所有的公众。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一个商标要取得市场信誉,形成竞争力,必须经过使用。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未经注册商标,只有通过使用才能体现其存在,体现其价值,也只有通过使用才能为公众知晓,被公众认同。放在抽屉里的商标是不会被公众知晓,被公众认同的,更不会成为驰名商标。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因素是必要的。,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驰名商标应当是公众熟知的商标,要让公众熟知,需要广为宣传。虽说“好酒不怕巷子深”,但不宣传,其知名度的提升就会很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商品的生产者还是服务的提供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作为重中之重,不惜重金投入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不少消费者对某商品的知晓最初就是来自该商品的商标宣传。因此,把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因素是很有意义的。,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驰名商标在该公约和协议成员国中都是受保护的,如果能够提供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的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对在我国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将起重要作用。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如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销售或经营额、销售或服务区域、市场占有率等。由于本条规定无法穷尽认定驰名商标的所有因素,因此,此项规定具有相当弹性,既可以弥补前四项规定留下的空白,也可以为今后增补新的认定因素提供充足的空间。,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三)禁用标志,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二、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注册的原则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2.申请在先原则3.使用在先原则 4.显著性原则(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3)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取得,5.保护驰名商标原则(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取得,6.保护地理位置原则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7.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取得,(二)商标注册的程序,1.申请 2.审查 3.公告 4.异议 5.核准注册6.注册商标的撤销(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禁用标志、没有显著性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取得,(2)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驰名商标原则、保护被代理人原则、保护地理位置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3)此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取得,三、商标权的行使,(一)商标权的行使1.专用权2.转让权3.使用许可权4.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行使,(二)商标权行使的限制,1.自行改变R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R2.自行改变R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R;3.自行转让R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R;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R。5.使用R,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或由商标局撤销其R。,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行使,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一)未经R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R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R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R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R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R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R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R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2.故意为侵犯他人R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商标法商标权的保护,皇城老妈,皇城老妈起诉皇蓉老妈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赔偿50万并更改企业名称。,四川风味火锅(北京分店),北京火锅,皇蓉老妈,注册商标,企业字号,老妈红,1.“皇蓉老妈”与“皇城老妈”是否近似?2.“皇蓉老妈”在经营行为中是否突出使用了“皇蓉老妈”四个字?3.是否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当时的地点在成都的皇城坝附近,创始人廖华英是个老人。,“蓉”字取自于我母亲的名字,“皇”指北京,“皇蓉老妈”与“皇城老妈”是否近似?,皇城老妈,皇蓉老妈,两者字体相同。,文字商标判断是否近似字体是最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含义。,皇城老妈,皇蓉老妈,“皇蓉老妈”在店外广告灯箱上打出,这个行为本身就是突出实用。,“皇蓉老妈”在经营行为中是否突出使用了“皇蓉老妈”四个字?,皇城老妈,皇蓉老妈,“皇蓉老妈”这个字号是经过核准,我们只是简化使用了企业名称而且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在店外灯箱上单独使用“黄蓉老妈”字号,属于突出实用;“黄蓉老妈”与“黄城老妈”仅一字之差,双方字体又相同,构成相似;从经营范围来看双方同属餐饮业,服务类别相同,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黄蓉老妈”侵害了“黄城老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更改企业名称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本案并未以此起诉。停止使用“黄蓉老妈”标示,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驳回更改企业名称的诉讼请求。,山东苍山县兰陵笑笑生酒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兰陵”是R,“兰陵大曲”是其知名产品。笑笑生酒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120万元。,山东兰陵集团,其R是“兰陵笑笑生”。使用“兰陵大曲”这个产品名称也是善意使用。,1.“兰陵大曲”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2.“兰陵大曲”的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山东苍山县兰陵笑笑生酒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兰陵”是R,笑笑生酒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山东兰陵集团,其R是“兰陵笑笑生”。“兰陵大曲”中的兰陵是其R中的。,R 不能拆开使用。,“兰陵大曲”是兰陵集团产品特有名称,对方使用会造成公众混淆。,“兰陵”。是一个地名,“大曲”是酒类的通用名词,,山东苍山县兰陵笑笑生酒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山东兰陵集团,兰陵笑笑生酒厂侵犯了兰陵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兰陵大曲”仅从一般意义上判断,只是一个通用名称。但将其放在具体的市场环境中去认识,原告已使用多年,其知识性投入及商业信誉、产品声誉,也都凝结在这一名称中,已经特定化。赔偿27万元。,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立邦”是R,被告将“立邦”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变更字号,赔偿50万元。,立时集团,企业名称是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享有法定的名称权,没有侵犯立时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立时集团,驰名商标不应该由法院认定。,请求法院认定“立邦”为驰名商标。,法律专家:法院有权认定,法院认定:已经使用近10年;广告宣传持续时间长,投入数亿元,范围涵盖全国大部分地区,且其销售量呈逐年上升态势,立邦漆在普通消费者心中已享有较高声誉。立邦漆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利用“立邦”涵盖整个企业的产品形象,是一种很直接的“搭便车”行为。,立时集团,没有突出使用。商品的外包装上写的是自己的商标“武立”,油漆桶上“武立企业”非常显眼,企业名称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会对消费者产生混淆。给114打电话查询被告的电话,结果114给的是立时集团武汉办事处的电话。确实造成了混淆。,不过是一个偶然的现象,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诉前,调查了工商局的內档,发现了被告的备用名称有“汉高”、“宣威”、“海尔”,一开始就有侵权的故意。,立时集团,武汉立邦不得使用“立邦”文字,赔偿8万元。,宁波市硕林软件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硕林公司恶意抢注域名ROUSE.COM.CN,构成了商标侵权,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由洛兹使用。,宁波市洛兹集团有限公司,投入了几个月的时间,工资也花费了不少。,其实,之前已派人与硕林进行了接触,希望买回(3000)这一域名,但硕林开价(10万)太高。,发现硕林注册的域名,直到9月份还没有投入使用。认为对方并不是为了使用,而是希望获得高额的转让费用。于是,以恶意侵权将其告上法庭。,1999年,注册的域名“ROUSEGROUP”。2年后想变为商标名称,已被注册。,关于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使用法律,当被告一方的行为被证明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一、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二、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三、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原告网站的混淆;四、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宁波市硕林软件公司,是否使用?,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硕林公司曾要约高价转让域名。,宁波市洛兹集团有限公司,硕林注册了这个域名后并没有使用,客观上阻止了洛兹注册相关域名。,硕林拿出材料证明他们已经为这一域名的投入使用做了积极的准备。,这些材料,从收到起诉状以后到开庭,是完全可以准备的。,一般先注册了域名后再去开发,需要3到4个月时间。,直到开庭还没有使用,开庭半个月后投入使用后被停止。,宁波市硕林软件公司,与原告的R是否相似?会给公众带来混淆吗?,洛兹是ROUSE中文的音译。对方采用ROUSE注册域名,与该集团的英文名称完全一致。,宁波市洛兹集团有限公司,域名不得使用企业或商标名称,而硕林使用了洛兹的商标名称。,ROUSE在英文里有觉醒、唤起的意思,并不是洛兹的原告专用名称,也不是他们创造的。,洛兹的商标是组合商标,是R与ROUSE组合,而硕林的域名单纯是ROUSE,而且R占了很大一块面积。,宁波市硕林软件公司,与原告的R是否相似?会给公众带来混淆吗?,该商标与其他商标的区别主要在ROUSE上而不在R 上,在公司的宣传材料上突出的全都是字母组合ROUSE 而不是单独的R。,宁波市洛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客户看到域名ROUSE.COM.CN,就会想到洛兹集团。,洛兹在商品衬衫西服上经常会绣R。不是同类企业。,“ROUSEGROUP.COM”2年前已使用,相关客户会通过这个域名进入他们的网站。,宁波市硕林软件公司,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虽然不是驰名商标但有足够的知名度,是著名商标,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宁波市洛兹集团有限公司,洛兹不是驰名商标且不是同类企业(服装、软件)。,只有驰名商标才受跨类保护。洛兹在宁波的确有一定知名度,也不能认定是驰名商标。,被告注册的域名主体部分与原告商标相似,会对公众造成混淆;被告注册域名后一直没有投入使用,客观上阻拦了原告注册这一域名,被告的行为存在恶意。争议域名由原告使用。,第三节 专利法,一、专利权的取得,二、专利权的期限、终止、无效,三、专利权人的权利及权利限制,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一、专利权的取得,(一)专利权的客体,(二)专利权的申请,(三)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一)专利权的客体,1.发明(1)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按最终物质表现形式产品发明:以某一具体物品实现技术方案的发明。方法发明: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和手段。(3)按创造性程度全新发明:一种全新的前所未有的技术解决方案。改进发明:对现有产品或方法提出的改进而形成的技术方案。,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客体,2.实用新型,(1)含义: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限定范围针对产品产品具有立体形状实用功能(3)与发明的主要区别适用范围较发明小创造性低于发明,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客体,3.外观设计,(1)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特点与产品有关在工业上应用使人产生美感(3)与实用新型的主要区别外观设计着眼于产品的外表艺术价值;衡量的标准是能否引起人们美的感受实用新型着眼于产品的形状或构造所产生的技术效果;衡量的标准是能否产生实用价值。,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客体,4.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客体,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组织、生产、商业实施和经济管理的方法及制度;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图书分类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方法、专利分类法;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说明;各种语言的语法,汉字编码方法;计算机的语言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客体,(二)专利权的申请,1.申请人,2.专利权申请的原则,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申请,3.申请文件,4.申请日,1.申请人,(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的职务发明创造A.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B.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C.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发明人、设计人(3)共同发明人、设计人(4)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申请,2.专利权申请的原则,(1)先申请原则,(2)书面原则,(3)单一性原则,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申请,3.申请文件,(1)请求书(2)说明书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的新颖独到之处该技术方案所具有的有益效果(3)权利要求书以简明的文字叙述要求保护的技术内容,以说明书为依据是用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申请,4.申请日,(1)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2)优先权日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申请,(三)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不丧失新颖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b.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c.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2.创造性,(1)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如发明是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3)显著的进步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3.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四)专利的审查核准,1.初审(1)内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等(2)效力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的审查核准,2.实质审查,(1)期限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2)内容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的审查核准,申请人对申请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申请时,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是否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申请发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对所要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是否符合优先权。,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取得专利的审查核准,二、专利权的期限、终止、无效,(一)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二)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期限、终止、无效,(三)无效,1.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2.效力(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的期限、终止、无效,三、专利权人的权利及权利限制,(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许诺销售,(1)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有证据证明的客观行为,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行使许诺销售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2)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许诺销售仅仅是一种要约或者要约邀请,而销售则是物权的转移。销售的过程,一般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订立合同,支付价款、交付实物,而许诺销售仅仅是提供销售的意思表示。(3)意义赋予专利权人将专利侵权行为制止在早期,以免造成专利权人的更大损失。,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2.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3.实施许可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4.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二)专利权人的权利限制,1.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实施(1)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 概念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条件:A.请求人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B.请求人提出了合理条件。C.请求人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得到许可。“合理长的时间”是指专利被授权之日起3年后。,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2)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或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直接做出强制许可的决定。(3)交叉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二专利)比此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一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第一专利实施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二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在给予第二专利权人实施第一专利的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第二专利的强制许可。,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先用权人)(2)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3)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临时保护”与专利权保护,申请公布日,授权公告日,专利法不予救济,“临时保护”(特殊保护),专利侵权(专利保护),1.时间起算点及性质,2.保护的对象,“临时保护”保护的对象是非专利权人即发明专利申请人的权利。专利保护保护的对象是发明专利权人独占的排他权利。,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3.损害赔偿的计算(1)“临时保护”“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因“临时保护”而引起的费用纠纷,其费用额可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或提成费的一定比例计算。(2)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以不低于专利许可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4.相同点他们赖以存在的基础均在于一个合法有效的专利权。“临时保护”得以最终实现,取决于该发明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并合法存在,反之,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即便使用人已支付专利申请人使用费,使用人也 可以“不当得利”原则要求申请人返还。同样,专利权未被授予,也就谈不上专利侵权问题。,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不正当手段获得专利权?,原告某发电技术设备公司的代理人在庭审中称,原告单位成立于1994年,系以水轮发电机组辅机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专业企业。1999年至2003年,作为原告法定代表人兼总工程师的何某先后完成了包括“水轮发电机组用制动器”系列在内的多项发明制造。并对上述技术成果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本案第二被告李某原系原告聘用的职工,于1998年至2004年在原告处从事水电设备的制图、生产、销售等工作,2004年离职。由于工作上的便利,李某能够方便地接触到包括“制动器”在内的产品技术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2005年10月,原告发现第一被告郭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 为“用于水轮发电机组的刹车制动器”的专利申请,并取得实用新型专利。经过比对,该专利的技术内容与原告总工程师何某发明的“制动器”系列产品中的一种产品的结构完全相同。此后,经调查得知,郭某申请专利的技术资料均由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不合法的方法从原告处取得。为规避法律,二被告将郭某虚列为发明人,以郭某的名义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了专利权。,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原告认为,二被告为达到将原告的发明技术成果据为己有的目的,采用非法取得、规避法律和擅自将原告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方法,取得专利权,其行为有违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害了本应由原告享有的专利权,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为涉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二被告在媒体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本案各项诉讼费用、原告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被告郭某辩称,被告多年来一直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工作,而且在从事技术开发工作中进行了技术发明工作。被告设计的专利已经依法取得专利权,与原告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李某表示,被告确实于1998年至2004年期间在原告处工作,从事的是技术生产及相关工作。原告对诉争技术没有采取保密措施,而且该技术不具有价值,自己没有义务为原告保密。李某说,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拥有专利权,其诉讼请求应被驳回。法官经询问得知,郭某并不了解涉案发明装置安装在水轮发电机中的具体位置,也不能正确指出专利附图中装置的具体名称。,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专权侵权?,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3甲公司为何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4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8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为什么?6对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专利法专利权人的权利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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