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查出主要违纪问题的定性处理.ppt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依据,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一)预算编制不完整,1.收入预算不完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正常收入未纳入或未全部纳入预算 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九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2.动用上年结余安排本年支出未纳入预算进行管理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二)基本支出预算不真实,1.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拨款A.定性依据当地或省级财政部门关于编制当年度预算的有关规定,依据其中关于预算编制要真实准确的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部门为所属非预算单位申报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套取基本支出财政拨款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三)项目支出预算不符合规定,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申报A.定性依据可依据各省或地方制定的XXX地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2.项目支出预算明显超过实际需求,造成“小项目大预算”A.定性依据同上B.处理处罚依据同上,3.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预算未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A.定性依据同上B.处理处罚依据同上,(四)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1.未经批准,随意在上下级之间或所属单位横向间调整预算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2.未经批准,随意调增或调减项目支出预算A.定性依据可依据各省或地方制定的XXX地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3.未经批准,将预算拨款在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五)未按规定批复预算,1.转批预算不及时,部门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批复所属单位预算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二、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一)违规拨付或支付财政资金,1.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拨付到与本单位无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资金A.定性依据各地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到本单位其他账户及相关单位账户A.定性依据各地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4.财政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拨款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1.截留应拨付给所属单位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财政资金,用于本单位预算所规定的用途或挪作他用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挪用事业经费尤其是专项经费,弥补部门或所属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3.挪用行政事业费拨款,支付基建工程款(非批复的基建项目预算)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4.将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内财政拨款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1.滞留财政专项资金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向下属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3.向用款单位付(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三、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一)擅自扩大支出范围,1.在人员经费拨款中列支未列入预算的住房补贴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在日常公用经费拨款中列支未列入预算的会议费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3.部门用财政资金安排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3.部门用财政资金安排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二)擅自提高开支标准,1.擅自提高人员经费定额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超出财政部门、人事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A.定性依据各地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擅自提高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如超标准购置交通工具等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三)未经批准随意调整基本预算支出,1.将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用于安排基本支出A.定性依据各地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2.非财政补助收入短收后,未履行报批手续调减当年基本支出预算A.定性依据各地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四)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1.编造虚假职工名单等方式虚报支出事项,套取财政资金A.定性依据各地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虚列支出,转移财政资金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一)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合规,1.将项目支出编列在基本支出预算中A.定性依据各地项目支出预算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2.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合理,造成预算当年安排,项目下年执行A.定性依据各地项目支出预算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3.项目预算不细化,未将项目资金分配到具体支出项目和支出单位A.定性依据各省、地方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4.虚报基建项目或多报工程预算骗取财政资金A.定性依据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30号)第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二)未按规定批复项目支出预算,1.批复所属单位项目不及时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2.自行批复增加预算项目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3.越权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建设项目A.定性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二、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B.处理处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三)未按规定执行项目预算,1.挪用项目资金,用于职工福利或日常开支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2.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A.定性依据各地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3.未经批准,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A.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财基字1996145号)“四、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4.超概算投资、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标准。扩大面积等A.定性依据各地发改委关于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概算控制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5.虚增基建项目投资完成额度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四)基建项目履行程序不合规,1.项目前期履行程序不完备A.定性依据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2.基建项目已验收,但长期不办理竣工决算A.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七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3.基建项目早已完工,但长期不组织验收A.定性依据各地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第四十四条:,五、部门非税收入(一)执收行为本身不合规,1.越权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基金项目A.定性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四、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规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2.向单位、个人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资金A.定性依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6104号)第十三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3.超范围收费A.定性依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6104号)第十三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4.超标准收费A.定性依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6104号)第十三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5.超出法定时限收费A.定性依据各省、自治区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的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6.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五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7.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A.定性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第三十一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第三十六条:,1.对已征的非税收入,不按规定开具相应缴款书,隐瞒应缴收入A.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四、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2.通过设立过渡账户、其他银行账户或现金存放方式,管理收入的非税收入,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3.不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期限将收取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或不按照规定期限集中上缴、上划规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4.挪用非税收入,自行改变非税收入用途用于本单位支出,或转移所属单位或外单位核算,用于其他支出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5.坐支非税收入,将收入的非税收入直接用于冲抵执收单位其他支出,或直接用于开支相关工作费用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财政部第9号令)第三十四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6.未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和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A.定性依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家计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87号)第二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第三十七条:,7.未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和罚没收入执行“收缴分离”管理A.定性依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家计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87号)第二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三)预算编制不完整,1.预算编制不完整A.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六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六、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一)违规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A.定性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财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二十一条B.处理处罚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第五十条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五十一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2.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后,未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或征收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未按规定管理、使用A.定性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第二十四条 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二)擅自处置国有资产,1.未经法定程序和审批程序手续,擅自转让国有产权或擅自核销债权、对外投资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2.处置收益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第三十三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三)违规对外担保,1.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违反规定,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条 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2.公益性单位用不得抵押的财产对外抵押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条 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四)资产管理不规范,1.未按规定管理资产,造成资产流失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财政部第9号令)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二十条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2.资产核算不符合规定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有关固定资产、材料等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有关固定资产、材料等规定,七、部门政府采购(一)采购预算、计划编报不合规,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A.定性依据各地采购管理实施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2.未按规定申报追加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二)随意调整采购方式,1.将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未经批准转为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B.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2.未经批准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将应进行招标采购项目变为其他采购方式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B.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3.未经批准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将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变为其他采购方式A.定性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条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B.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三)采购资金大量结余,使用效益不高,1.采购计划未执行完毕,造成年度预算未执行完毕,采购资金大量结余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或各地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各地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八、部门其他业务(一)财政拨款结余资金,1.编制下年度支出预算时,未优先用净结余资金安排部门项目支出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二)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各地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各地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2.将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余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展标准A.定性依据各地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3.挪用专项结余,将延续项目或基建项目专项结余资金改为其他项目用途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各地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4.挪用项目支出净结余或连续项目、基建项目专项结余,用于项目单位基本支出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各地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5.未按规定处理基建结余,项目单位将应上交的基建结余资金全部或部分留用A.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各地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二)应收款项,1.行政单位将暂付款长期挂账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财政部第9号令)第二十九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B.处理处罚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财政部第9号令)第二十九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2.事业单位将应收及预付款长期挂账A.定性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第二十三条 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B.处理处罚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第二十三条 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3.行政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核销债权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第三十条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4.事业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核销债权A.定性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应付款项,1.行政单位虚列支出,虚增“暂存款”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B.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2.事业单位虚列支出,虚增“其他应付款”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第十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B.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3.行政单位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且年末不清理,造成年度收支不真实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财政部第9号令)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的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57号)第四十八条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B.处理处罚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57号)第四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4.事业单位通过应付款科目核算收支,且年末不清理,造成年度收支不真实A.定性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第三部分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B.处理处罚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第三部分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三)非财政预算拨款,1.行政单位未将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A.定性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财政部第9号令)第十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预算编报和核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文字199813号)行政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2.事业单位未将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A.定性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财政部令第8号)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编报和核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文字199810号)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即指财政专户核拨收入、经核准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合计数,下同)、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4.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不入账,私存私放A.定性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财政部令第8号)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国办发199529号)一、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九、部门决算草签(一)决算草案不完整,1.决算草案不完整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第六十一条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财政部第9号令)第四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第四十九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二)决算草案数据不准确,1.决算草案数据不准确A.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随意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基层单位汇总的会计数字为准,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财政部第9号令)第四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第四十九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B.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