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演习与范例(二).ppt
应急预案管理、演习、范例,主要内容介绍,第一部分:应急预案管理第二部分:应急预案演习第三部分:应急预案范例,应急预案管理,第一部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一、评审方法,1.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2.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一)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二、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一)评审准备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二)组织评审 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三)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四)批准印发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三、评审要点,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一)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二)完整性。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三)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四)实用性。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五)科学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六)操作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七)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指南。,危险化学品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cals指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危险性质,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3.2事故 accident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3.3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4.编制程序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4.1.1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4.1.2 预案编制人员应由行政管理、生产操作、安全管理、设备、保卫、卫生、环境、维修等部门的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4.2 基本情况调查4.2.1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概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a)危险化学品单位名称、法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危险化学品单位经济性质、隶属关系、正常上班人数、往来人数(原料供应商及客户);c)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组织架构、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4.2.2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源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a)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的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及贮存量和加工量,列出危险化学品的明细表等;b)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c)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漏”的防护措施等。如利用管道输送液体或气态危险化学品的,须明确输送量、输送线路图,阀门和加(减)压站的位置,以及安全保护措施情况。,.,4.2.3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周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a)危险化学品单位所处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水文、地震等自然环境情况;b)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区域1公里等范围内常住人数;居民点(区)、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社会关注区的名称、联系方式、人数,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距离和方位图;周边区域人员撤离路线,周边企业或单位的基本情况;c)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d)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其它重要防护目标情况及位置说明。,.,4.3 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4.3.1 运用危险辨识与评价方法,识别本单位的危险源,确定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4.3.2 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a)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b)最大可信事故预测结果,包括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以及事故处理过程可能产生的伴生/次生伤害;c)爆炸、火灾、泄漏等事故状态下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影响范围;d)正常工况下与非正常工况下,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后果与影响范围;e)自然条件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说明(暴雨初期,自然灾害等)。,.,4.3.2 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a)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b)最大可信事故预测结果,包括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以及事故处理过程可能产生的伴生/次生伤害;c)爆炸、火灾、泄漏等事故状态下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影响范围;d)正常工况下与非正常工况下,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后果与影响范围;e)自然条件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说明(暴雨初期,自然灾害等)。,.,4.4 应急能力评估4.4.1 依据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现有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与物资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提出有效的应急策略。4.4.2 应急能力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消防系统设置情况,包括消防灭火设施、消防给水设施及管网系统等;b)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置情况;C)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设置情况;d)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收集系统、备用调节水池、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的紧急切断设施及清、污、雨水管网的布设等配置情况。,.,e)应急救援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堵漏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供应情况。f)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吸附剂、中和剂、解毒剂等物资。g)应急通信系统、电源、照明等。h)企业内部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消防、工程抢修、现场救护、治安、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各种专业人员。各种保障制度,包括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设备仪器检查与日常维护制度、培训制度、演习制度、安全运输卡制度等。j)外部资源及能力,包括企业所在地区应急指挥系统状况、专家咨询系统、危险化学品单位互助方式、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设备(清单)、应急救援信息咨询等。k)其它。,.,4.5 应急预案编写4.5.1 在危险辨识与风险、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预先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设备)、物资、救援行动、指挥与协调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编写形成应急预案文本。4.5.2 编写应急预案时应充分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周边企业等的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衔接。,.,4.6 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4.6.1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据我国有关应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应急预案评审。4.6.2 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应由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4.7 应急预案实施4.7.1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广泛宣传应急预案,使全体员工了解应急预案中的有关内容。4.7.2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使各类应急救援人员掌握、熟悉或了解应急预案中与其承担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程序、标准等内容。4.7.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的需求,定期检查落实本单位应急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的准备状况,识别额外的应急资源需求,保持所有应急资源的可用状态。4.7.4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5 主要内容5.1 总则5.1.1 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作用。5.1.2 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等。5.1.3 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级别。5.1.4 应急预案体系说明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5.2 基本情况简要阐述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概况、危险源基本情况、周边环境状况及重要防护目标调查结果。5.3 危险性分析主要阐述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和波及范围。,.,5.4 组织机构和职责5.4.1 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5.4.2 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5.5 预防与预警5.5.1 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5.5.2 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和方法。,.,5.6 信息报告和通报5.6.1 信息报告明确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发布程序,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5.6.2 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确定24 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5.6.3 通报明确可能受影响的区域的通报方式、联络方式、内容及防护措施。,.,5.7 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5.7.1 分级响应机制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程度与影响范围、危险化学品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可以调动的应急资源,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指定不同响应级别的现场负责人。5.7.2 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5.7.3 救援措施5.7.3.1 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a)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与方法;b)应急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的条件、方式;c)可能受影响区域的说明和最短响应时间;d)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地点,以及基本防护措施;e)临时安置场所。,.,5.7.3.2 危险区的隔离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a)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b)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c)事故现场隔离方法;d)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管制或疏导办法。,.,5.7.3.3 抢险救援及事态控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以下内容:a)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b)应急过程中生产环节所采用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c)明确危险化学品火灾扑灭的基本方案;d)明确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的设施与措施及程序;e)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的消除措施;f)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g)明确应急人员的救援方式、方法及安全保护措施;h)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及物质保障供应程序。,.,5.7.3.4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与医院救治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急救中心、医院、疾控中心、救护车和急救人员;b)抢救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解毒药品等的区域内和区域外的供给情况;c)事故现场伤检、救护基本程序;d)伤员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e)针对化学品特性,确定伤员治疗方案;f)根据伤员的分类,明确不同类型伤员的医院救治机构。,.,5.7.3.5 现场监测根据在事故时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类型和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器材和现场监测人员,需确定以下内容:a)明确现场监测方案;b)明确现场监测方法和标准;c)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布点和频次;d)明确根据监测结果对现场环境污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范围进行预测的方法,适时调整监测方案;e)明确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f)明确监测仪器、防护器材、耗材、试剂等日常管理要求。,.,5.7.3.6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明确现场保护、清洁净化等工作需要的设备工具和物资,事故后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的清洁净化方法和程序。包括:a)明确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b)明确现场净化方式、方法;c)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d)明确洗消后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5.8 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a)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b)明确应急终止的程序;c)明确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跟踪事态监测和评估方案。,.,5.9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b)事故现场清理及事故后果影响消除;c)应急过程评价;d)事故原因调查;e)事故应急总结报告的编制;f)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修订;g)事故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h)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i)生产秩序恢复。,.,5.10 保障措施5.10.1 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5.10.2 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5.10.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5.10.4 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5.10.5 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技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5.11 培训与演习5.11.1 培训依据对本单位员工能力的评估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应明确以下内容:a)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培训内容和方法;b)本单位员工危险化学品应急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c)应急指挥人员、运输司机、监测人员等特别培训内容和方法;d)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考核、记录表。5.11.2 演习应明确应急演习的内容、方式、范围、频次、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5.12 奖惩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5.13 附则5.13.1 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5.13.2 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5.13.3 维护和更新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5.13.4 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5.13.5 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和生效的具体时间。,.,5.14 附件主要包括:a)信息接收、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b)企业内部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c)企业外部相关机构(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重要防护目标等)的联系方式;d)企业区位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周边重要防护目标分布图;e)企业危险化学品、危险源一览表、分布图;f)应急设施(备)、物质清单及布置图;g)企业内部及周边区域人员撤离路线、安置场地位置图;h)危险化学品运输(输送)路线图;i)危险化学品单位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j)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录;k)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l)有关制度、程序、方案等;m)其他。,.,6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6.1 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6.2 批准页应急预案必须经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6.3 目次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批准页;章的编号、标题;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6.4 印刷与装订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ICSXXX(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备案号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XXXX20XX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通则The emergency command procedures for disposal of hazardous chemicals fire and explosion(征求意见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前 言本标准编制依据GB/T 1.1-2009。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正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的基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指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国务院颁布)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3日,国务院颁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0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危险化学品 hazardous chemicals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3.2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 hazardous chemical fire and explosion accidents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直接或间接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3.3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3.4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3.5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3.6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on limited(简称LEL)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3.7爆炸上限upper explosion limited(简称UEL)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4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指挥基本原则4.1 成立指挥部4.1.1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4.1.2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4.2 警戒隔离4.2.1 根据现场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评估确定安全区域。4.2.2 在警戒区域边界设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4.2.3 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4.2.4 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指战员外,严禁外部无关人员进入。4.2.5 根据动态监测情况,适当调整警戒区域,。,4.3 人员防护与救护4.3.1 应急救援人员防护4.3.1.1 调集所需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开始作业。4.3.1.2 指定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测。现场安全监测人员发现直接危及应急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应急指挥部,救援队伍负责人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决定;应急总指挥要求救援队伍紧急撤离现场时,救援队伍须立即执行。4.3.2 遇险人员救护4.3.2.1 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4.3.2.2 迅速将警戒区内的员工、居民等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人员疏散至安全区。4.3.2.3 疏散应向上风向或侧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路标,指明疏散方向。4.3.2.4 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4.3.2.5 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现场急救。4.3.2.6 根据人员伤势及时向有关医疗救护机构求助。4.3.3 群众安全防护 4.3.3.1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预案要求、应急专家组的建议作出疏散决定,并由应急总指挥发布疏散指令。4.3.3.2 根据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4.3.3.3 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4.3.3.4 疏散区域主要居住环境指标达到事故发生前的居住环境条件,经专家组评估合格后,应急指挥部作出疏散解除决定,并由应急总指挥发布疏散解除指令。,。,4.4 现场情况了解与应对4.4.1 遇险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等情况。4.4.2 有关装置、设备、设施等损毁情况。4.4.3 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4.4.4 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等情况。4.4.5 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协调所需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救援需要。4.5 现场动态监测与应对4.5.1 对不能确定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测确定。4.5.2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进行动态监测。4.5.3 测定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4.5.4 确认装置、设施、建(构)筑物已经受到的破坏或潜在的威胁。4.5.5 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4.5.6 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救援行动方案与内容。,。,4.6 现场应急处置4.6.1 工艺应急处置4.6.1.1 责成有关生产部门监控装置工艺变化情况,做好应急状态下生产方案的调整和相关装置的生产平衡。4.6.1.2 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物料来源,进行物料倒空、泄压等措施,可燃性气体应尽可能排入火炬气管网。4.6.1.3 根据现场情况果断决定设备、单元、系统或邻近装置紧急停车,避免事故扩大。4.6.1.4 协调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水、电、汽及消防水等各种动力供应。4.6.2 火灾应急处置4.6.2.1 根据现场灾情、应急预案及救援力量等情况,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扑救对策。4.6.2.2 若形成稳定燃烧,应设法关闭上下游阀门,采取切断进料或紧急放空等措施,然后,再行灭火。,.,4.6.2.3 对于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物料,应在物料切断后,进行保护燃烧直至自行燃尽熄灭。若物料难以切断,不能急于灭火,应先冷却保护,待条件成熟再行灭火,防止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发生爆炸。4.6.2.4 对火势较大,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首先控制火势继续蔓延扩大,具备扑灭火灾条件时,再行灭火。4.6.2.5 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选用正确的灭火剂。遇湿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火灾,禁止用水、泡沫等含水灭火剂扑救。对粉末状物品火灾,不得使用直流水冲击灭火。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