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IV).ppt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城建税的特点,税款专款专用属于一种附加税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征税范围较广,城建税的作用,补充城建资金的不足限制了对企业的乱摊派调动了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2010年12月1日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税对象,城建税属于附加税,没有自己独特的征税对象,它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与城建税相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征收率),一般规定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即: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征收率),特别规定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受托方所在地城建税税率;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按经营地适用城建税的税率。,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应发生减免。1.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可以同时退库。但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返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3.由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费)额计算,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费)依据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费)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3.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进行补税(费)和罚款。,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费)额计算,二、计算公式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例题1:地处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应缴纳增值税231万元,其中因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而被退库13万元;缴纳消费税87万元,缴纳营业税25万元,因故被加收滞纳金0.25万元。计算:该企业实际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231-13+87+25)7%=330 7%=23.10万元应纳教育附加费应纳教育附加费=(231-13+87+25)3%=330 3%=9.9万元,例题2某市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8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共600万元,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含税)8000万元;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20万元,兼营汽车运输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额、租赁业务和运输业务营业额。(该厂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9%)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该汽车制造厂8月份应纳增值税额(2)计算该汽车制造厂8月份应纳消费税额(3)计算该汽车制造厂8月份应纳营业税额(4)计算该汽车制造厂8月份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和教育附加费。,答案,(1)应纳增值税额=8000/(1+17%)*17%-600=1162.39-600=562.39(万元)(2)应纳消费税=8000/(1+17%)*9%=6837.61*9%=615.38(万元)(3)汽车租赁业务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运输业务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答案,应纳营业税=1+1.5=2.5(万元)(4)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62.39+615.38+2.5)*7%=1180.27*7%=82.62(万元)应纳教育附加费=(562.39+615.38+2.5)*3%=1180.27*3%=35.41(万元),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见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