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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卫生城市标准七传染病防治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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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卫生城市标准七传染病防治部分.ppt

    1,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办公室主任医师 高婷,2,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修订 1989年10月,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全国爱卫办发出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2005年8月全国爱卫会重新修订颁布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6月再次修订颁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办【2010】3号)2014年对2010年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标准有强制性,卫生城市必须达到标准才能获得卫生城市称号 标准又有引导性,其内容是根据传染病防治客观情况的需要制定的,把那些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强化政府要落实的重点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城市的目标,具体化为标准,有利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如对感染性疾病科建立,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标准的关注。)标准主要服务于创建,作为卫生城市的创建目标、标准,执行者落实要求是全面的。-实施、落实创建卫生城市标准应从基础工作做起。不能以迎接检查为主。,3,要依法推动创建工作的可持续开展,标准的实施要与规划、计划目标相结合,要与现实工作紧密相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 理办法等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中长期规划”、“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等,4,统一认识:1、创建卫生城市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标准,不是覆盖医疗卫生领域和传染病防治的全部,而且不是永远不变的,还要与时俱进。2、贯彻落实这8条标准是当前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形势的需要;3、标准要求是突出重点,原则,具体落实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等;,5,具体介绍标准释义前,首先引用了法规以下几款内容,实际上是强化创建卫生城市,首先要明确实施创建卫生城市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部分标准的工作机制与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传染病防治的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强化创建卫生城市,同样要遵循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6,(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本条有两层含义,一是创建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这是传染病防治应当遵循的总则,而且要有效果即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二是有职责即按期完成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7,8,145关键点强调大卫生观念,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完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健全覆盖城乡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指挥能力;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针对性预案建立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本地重点疾病防治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重点纳入本地规划,并将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标准释义,标准释义,146.关键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系统及单位防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9,10,11,(三十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本条有三层含义,一是实现国家纳入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接种率的目标;二是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三是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的要求。,12,标准释义 150.关键点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科学、规范地实施预防接种,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避免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实现国家规定的接种率。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要求单苗、五苗全程接种率(“五苗”全程覆盖率)95%。依照卫生部下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有关参考资料,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评估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五苗是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151.关键点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配备保证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设施设备,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工作。(1)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销售、供应或分发疫苗。(2)疫苗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并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3)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具备专门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或冰箱,其容积应与使用规模相适应;符合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乡级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应配备冰箱储存疫苗,使用配备冰排的冷藏箱(包)运输疫苗。并配备足够的冰排供村级接种单位领取疫苗时使用。接种单位应具备冰箱或使用配备冰排的疫苗冷藏箱(包)储存疫苗。,13,标准释义,152.关键点接种单位,应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适龄人群数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周)进行预防接种。(1)遵守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其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接种方法和注意事项。(2)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作好记录。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3)按规定进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4)实施接种时必须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安全注射率100%。(5)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接到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儿童的报告后,应在托幼机构、学校配合下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带儿童接种单位补种。,14,标准释义,15,153.关键点 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免疫规划)管理:(1)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能享受到与本地儿童同样的接种服务。应对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建卡,建卡率95%。(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制定针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措施,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3)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4)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簿)、证,实行单独的卡(簿)管理,并及时接种。(5)接种单位应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工作,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及时转卡;利用春节等节假日对长期外出儿童进行查漏补种或索查外地的接种资料。,标准释义,16,154.关键点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其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积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意见要求,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标准释义,17,(三十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本条有四层含义,一是慢病示范区的建设情况;二是是否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是高危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情况;四是是否开展慢病的综合监测。,18,慢病示范区建设背景,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推动全国慢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2010年起示范区工作被列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项目,示范区工作倡导的策略: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联合行动,综合控制慢性病的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负担,示范区政策文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疾控发201118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135号)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疾控慢病便函201163号),指南及相关技术文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材料汇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试行)(慢示范201101号)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示范区建设系列技术方案/指南示范区综合监测方案高危人群管理方案自我管理方案无烟环境创建方案,标准释义,156.重点做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1)全人群健康管理率达到70%,并逐年上升。(2)各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及以上。(3)机关、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至少每2年1次为单位职工提供体检,将慢性病核心指标作为必查项目,并对体检发现的慢性病高风险人群建立档案,实施健康管理。每2年1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体检的单位覆盖率达到50%。,标准释义,156.重点做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4)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数量不少于10个。(5)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标准释义,157.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工作(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达到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及以上。(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及以上。(3)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60%及以上。,标准释义,158.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及肿瘤发病登记及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健全慢病综合监测系统,为慢病防控效果评价提供依据。159.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酒店、健康学校、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等示范场所创建工作。160.重点加强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落实减盐控油措施。食药监局、工信委负责推进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开展低盐低油健康食品生产与销售,商务部门负责推进超市等销售企业设立减盐减油食品专柜。,26,(三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本条有两个含义,一是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27,标准释义,161.关键点1、市、区两级要建立“精防机构”;2、市、区综合医院心理精神科门诊和住院部;3、无精神专科医院或未在综合医院设精神科的县(区),市级对口帮扶,指定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标准释义,162.关键点1、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口指导帮扶基层(疑似患者诊断、随访技术指导、应急医疗处置、人员培训、技术督导与质控);2、民政部门负责流浪精神疾病患者救治;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计算公式:=在管患者人数/辖区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00%。(在管患者为每年至少有一次完整随访记录的患者,以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的人数为准。),31,(三十四)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在传染病防治法中确立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定职责,而履行其义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本条有四个含义,一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二是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三是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四是对实验室设备装备有要求。,32,163关键点按照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4】2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满足不同地区基本工作需要来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执行。专业人员编制不得低于8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疾控体系的总体服务能力。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配备能够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实验室检验等相关技能的工作人员。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数量的比例在规定编制内为:设区的市级3040%、县级4050%。加强人员培训,重点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检验和应急处置等能力。,33,标准释义,164关键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执行。实验室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达市级40%48%,县级35%42%标准。其中实验室用房指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必须的从事实验活动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寄生虫、理化、毒理、消毒与病媒生物、放射等各类基本项目功能实验室。(1)人均房屋面积达标率人均房屋面积数/国家标准人均房屋面积数100%(2)实验室面积达标率=实验室面积数/国家标准实验室面积数100%,34,标准释义,165关键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达标率,考核年度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A类仪器设备台(件)配置率达90%以上的机构数A类仪器设备:市级为57类115台(件),县级为39类61台(件)。实验仪器设备达标率=已达到国家标准的A类仪器设备种数国家标准A类仪器设备种类数100%,35,标准释义,36,(三十五)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本条有两层含义,一是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二是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情况。实际操作中纳入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情况。,37,147.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和传染病处置的演练。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医疗废物。,38,标准释义,39,(三十六)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两层含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8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4分)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4分)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4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40,标准释义,172关键点按照“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83号)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内外环境整洁、温馨、舒适,标识和标牌规范、清楚、醒目,设置无障碍通道,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等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功能比较完善,为城乡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调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够开展主动服务、签约服务和团队服务,签约服务人口数达到40%以上。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2,(三十七)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本条两个基本含义,一是妇幼卫生管理工作情况;二是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43,婴儿死亡率是指婴儿出生后不满周岁死亡人数同出生人数的比率。一般以年度为计算单位,以千分比表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指规定年份出生的儿童在年满5岁前死亡的概率(表示每1000名活产的比率),但须以现有年龄死亡率为准。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同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同年活产儿总数1000。孕产妇死亡率是指从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内,因各种原因(除意外事故外)造成的孕产妇死亡均计在内。即每万例活产或每十万例活产中孕产妇的死亡数为孕产妇死亡率。,44,45,联系方式,高婷北京市疾控中心业务办公室电话:,46,47,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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