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船舶吨税法.ppt
第四章 关税与船舶吨税法,周一班未讲,本章内容,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要素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第三节 关税的申报与缴纳第四节 船舶吨税,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关税的基本征税原理,掌握关税完 税价格的审定;会适用税率,并能够计算关税的应纳税额。掌握船舶吨税的概念及其计算缴纳。,教学重点:,关税的征收管理与保税制度、关税的适用税率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船舶吨税的概念及其计算缴纳。,教学难点:,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关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要素,一、关税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一)关税的概念,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口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就其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关税法是调整关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境=国境(通常情况下,二者是一致的)关境国境(在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时,如我国香港、澳门)关境国境(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时,如欧洲联盟),关境与国境的关系:,国境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领域范围。关境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关税权力的领域范围。两者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二)关税的特点,1、纳税上的统一性和一次性,关税是按全国统一的税则征收,一次性征收。按照全国统一的税则征收关税后,货物就可以在整个关境范围内流通,不再另行征收关税。,2、征收上的过“关”性,凡进出关境的货物才征收关税,凡未进出关境的货物则不属于关税的征税对象。关税以是否通关为标准。,3、税率上的复式性,我国关税最新税则采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同一进口货物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的复式税则制。优惠税率是一般的、正常的税率,适用于同我国订有贸易互利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普通税率适用于同我国没有签订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这种复式税则充分反映了关税具有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互利发展国际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特点。,4、征管上的权威性,关税是通过海关执行的。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关税,在征管上具有权威性。,(三)关税的分类,二、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准许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包括应税货物和应税物品两类。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征税对象和进口方向不同,其适用的税率也不同。,三、纳税人,三、纳税人,关税的纳税人分两大类:,(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即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2)非贸易性物品的纳税人,具体界定:,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1)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2)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3)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4)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四、税率,四、税率,(一)进出口税则,1、进出口税则的概念,进出口税则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对不同种类的进出口商品分别制订税率而形成的税目税率表。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包括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两项主要内容。商品分类目录是把成千上万种不同商品加以综合,按照其不同特征分门别类,顺序排列而形成的商品名目。除此之外,通常还包括实施细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四、税率,进出口税则税率税率的运用原产地规则,2、我国现行税则包括的内容,目前我国进出口税则的商品分类采用了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大多数国家海关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依不同商品名目分别制定不同的税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所列税率计征税款。因此,进出口税则是我国征收关税的一项主要法律依据。,3、HS及税则商品分类目录,(1)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HS),HS是HS公约的附件,由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协调制度是国际上多个商品分类目录协调的产物。它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协调,适合于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各个方面需要,成为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它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我国的海关税则是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的。,(2)商品分类目录(分有21类),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二类,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矿产品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像胶及其制品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 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 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 板及其制品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 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 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装金属及 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视、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 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第二十类,杂项制品第二十一,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二)税率,我国现行关税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类。,1、进口关税税率,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曼谷协定)、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五栏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不明的货物实行普通税率。具体运用如下:,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 区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孟加拉的18个税目进口商品实行特惠税率(即曼谷协定特惠税率)。,普通税率:适应原产于上述以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及原产地不明确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税率:对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配额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较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配额数量的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高的配额外税率。如:我国现行税则对小麦、豆油、食糖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进口货物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于最惠国税率、优惠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和孟加拉3个曼谷协定成员的739个税目进口商品实行协定税率(即曼谷协定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周六班未讲,2、出口关税税率,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成品征收出口关税。我国对绝大多数产品不征出口关税,仅20种商品出口征税,税率在20%40%左右,没有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之分,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一般实行差别比例税率,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另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的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保障性关税等。,(1)报复性关税: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面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对违反与我国签订或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或相关协定,对中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国家或地区,对其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制委员会决定并公布。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2)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商品,在征收关税的同时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的在于抵消他国补贴。注意需要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经初裁确定,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例:捷安特自行车出口到法国,但法国政府认为自行车的售价比他们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低很多,就说这是一种倾销,所以就征了很高的反倾销关税 例:按我国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只要出口1美元的出口额,国家就要给这个出口企业几美分的补贴,但进口国就认为这样不合理,就要征反补贴关税,把这部分由于补贴降下来的成本再提上去,以保护本国利益。,(3)保障性关税:当某类商品进口量剧增,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按照WTO有关规则,可以启动一般保障措施。在与有实质利益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对外贸易合作部建议和公布,税则委决定),第一,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不同原产地而确定的,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决定。进口商品绝大部分采用从价定率的征税方法,从1997年7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滑准税是一种特殊的从价定率征税。第二,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项目很少,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第三,特别关税的税率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第四,原产地不明的货物实行普通税率。,(三)税率的运用,1、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 税率。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 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3、有下列情形之一,须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 续之日实施的税率:(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2)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3)暂准进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以及暂准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 运进境的;(4)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4、补征和退还进出口货物关税,应当按照上述13 项的规定确定适用 的税率。5、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应当适用该行为发生之日实 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四)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是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是确定货物适用关税税率的重要依据。,确定进境货物原产国有利于正确运用进口税则的各栏税率,我国原产地规定基本上采用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际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者制造”、生产或者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2、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即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所谓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经过加工后,已不能按税则中原有的税目、税率征税,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其以上者。如以本国成本占产品的比值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者车辆所用的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果与主体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照主件地原产地确定,分别进口的则按照各自的原产地确定。,3、其他规定,(五)出口关税调整(略),思考题,第一节完,例题1: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归类问题,应报()明确。A.当地外经贸部门 B.海关总署 C.国务院 D.财政部例题2: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这 种计征关税的方法称为()。A.从价税 B.从量税 C.复合税 D.滑准税,B,D,例题3:以下关于关税税率的表述错误的为()。A.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不同起运地而确定的 B.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 单,由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决定 C.我国进口商品绝大部分采用从价定率的征税方法 D.原产地不明的货物不予征税,AD,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关税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关税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计征关税的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二、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关税的价值,也称为海关价格。完税价格是关税的计税依据。对于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由海关以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对于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又分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3、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4、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 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5、完税价格的审定,周三班未讲,(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CIF)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是指货物在采购地的正常批发价格,加上国外已征的出口税和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以下图表表示:,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说明,由CIF价确定由FOB价确定由海关估价,第一,完税价格的调整,A、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中未包括下列费用的,应一并计入完税价格。,进口人为取得在境内制造、使用、出版发行或播映而向境外卖方支付的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费用。,完税价格,进口前发生由买方支付的包装、容 器、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货物成交过程中,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即支付给卖方的佣金),完税价格,B、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包括下列费用的,且能够单独分列 的,可以从完税价格中扣除。,小结,【归纳】完税价格的构成:,思考题,例题1: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一批货物,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该公司发生的下列费用中,应计入到岸价格的有()。A.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B.支付给采购代理人的买方佣金 C.进口货物起卸前的保险费 D.支付进口货物的专利费,ACD,例题2:下列未包含在进口货物价格中的项目,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有()。A.由买方负担的向自己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 B.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 C.由买方支付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 D.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BD,例题3: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共5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折合人民币为20000元,买方承担包装费每吨500元,另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1000元人民币,另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5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运抵中国海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为每吨2000元人民币,进口后另发生运输和装卸费用300元人民币,计算该批化工原料的关税完税价格。,解:(20000+500+1000+2000)500=1175(万元)。,说明:记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包括货价、支付的佣金(不包括买方向自己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买方负担的包装费和容器费、进口途中的运费(不包括进口后发生的运输装卸费)。,例题4: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应征消费税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民支付的买方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因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进口后另发生的运费、装卸费300元人民币,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要求: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解:(1)计算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运保费+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1410+35+50+15-10=1500(万元)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20%=300(万元)(2)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2000(万元)(3)计算应纳消费税=200010%=200(万元)(4)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200=2000(万元)增值税=200017%=340(万元),第二,以FOB价格(即离岸价格)确定完税价格。,以国外口岸FOB价格或者从输出国购买以国外口岸CIF价格成交的,则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CIF(FOB价格运费)(1保险费率),其中,保险费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计算。,例题: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硫酸镁5000吨,进口申报价格为FOB旧金山USD325000,运费每吨USD40,保险费率3,假定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6.50。试计算该公司应纳进口关税。解:(1)计算运费如下:5000406.51300000(元)(2)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成人民币如下:3250006.52112500(元)(3)计算完税价格如下:完税价格=(21125001300000)(13)3422768(元)(4)查找硫酸镁的税则号列为2833.2100,税率10,计算该批进口硫酸镁的进口关税额如下:进口关税额342276810342276.8(元),第三,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确定,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指同时或大约同时(前后45天以内)的货物价格),如果有多个成交价格,应当以最低价为基础,估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2、倒扣价格法 完税价格境内售价销售利润经营费用境内运费等 进口关税及其他进口税 3、计算价格法 完税价格生产成本等进口前的销售利润进口前的经营 费用入境前的运费 4、其它合理方法,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不得使用以下价格:(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5)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6)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特殊进口货物的确定,2、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涉及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保税区及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往境外修理、加工的货物、暂时进境的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留购的进口货样、予以补税的进口货样、其他特殊方式进口货物等,均有特别的规定。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注意以下图表:,案例1: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其计算公式:,完税价格境外修理费境外料件费,注:(1)被修理的货物不作为完税价格的组成(2)境内以及境外发生的运保佣不作为完税价格的组成,例题:某公司将一台设备运往境外修理,出境时向海关报明价值8万美元,当期汇率6.49。支付出境运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支付境外修理费3000美元,料件费1000美元;支付复运进境的运输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当期汇率6.50。假定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30,则该公司应缴纳进口关税为多少元?解:(30001000)6.5030%7800(元),案例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即:完税价格境外修理费境外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保费,注:(1)作为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完税价格有三部分组成(2)作为运往境外被加工的货物不纳入完税价格计税(3)对出境的运保费不纳入完税价格计税,但复运进境的运保费应纳入完税价格,例题:某公司将一台设备运往境外加工,出境时向海关报明价值8万美元,当期汇率6.49。支付出境运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支付境外加工费3000美元,料件费1000美元;支付复运进境的运输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当期汇率6.50。假定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则该公司应缴纳进口关税为多少元?解:(300010002000500)6.5030%12675(元),案例3:暂时进境货物:,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估定完税价格。另外,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例题:某公司经批准暂时进口施工机械一台海关估定其完税价格为100万美元,该设备2011年6月1日进入我国,当期关税税率为14,汇率6.49,作为海关批准暂时进口货物给予免税,2011年9月该公司申请将该货物转为正式进口,当期该货物关税税率为7,汇率6.50,则该公司应补缴关税多少元?解:100万美元6.57%45.5(万元),案例4: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做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 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例题:2006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8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多少?,解:(1)以该项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扣除按使用年限折算的折旧额确定完税价格。(2)应补交关税:完税价格=3001(212)(512)10%18(万元),完税价格中相关费用及保险费计算,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1)实际发生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2)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如下方法确定:以一般海、陆、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A、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B、如果进口的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运费货价运费率 保险费(货价运费)3,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 A、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运保费邮费 B、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保费及其相关费用等。即:运保费货价1 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如汽车)出口货物: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及保险费的,该运输、保险费应当扣除。,例题:某企业海运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货价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运费折合人民币20万元,保险费无法查明,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5%,则应纳关税多少?,解:完税价格=(5000+20)(1+3)=5035.06(万元)关税=5035.065%=251.75(万元),归纳为以下图表:,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但不含出口关税和支付给境外能单独列明的佣金。,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或者:出口完税价格成交价境内运费其他费用保险费,例题,例题:某外贸企业从摩托车厂购进摩托车500辆,直接报关离境出口。摩托车出厂价每辆5000元,离岸价每辆720美元(汇率1:6.5)。假设出口关税税率为30%,请计算该批摩托车应缴出口关税额是多少?,解:(1),(2)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率=180000030%=540000(元),=7205006.5(1+30%)=1800000(元),成交价不确定情况,2、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三、应纳关税的计算,(一)应纳进口关税的计算,关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办法,1、从价关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 税率 2、从量关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 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关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 单位货物税额+完税价格 税率 4、滑准关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 滑准关税税率 滑准税率:关税税率超额累退,例题1,例题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01年10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1)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 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2)月初将上月购进的库存材料价款40万元,经海关核准委托境外公司加工一批货物,月末该批加工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并销售,支付给境外公司的加工费20万元;进境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共3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货物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8%)要求:(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2)计算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解:(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8%)=800.66(万元)应缴纳消费税=800.668%=64.05(万元)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800.6617%=136.11(万元),解:(2)计算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加工货物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20+3=23(万元)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关税=2320%=4.6(万元)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23+4.6)17%=4.69(万元),例题2,例题2: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提示:化妆品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30%;增值税税率17%),解:(1)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注:根据税法规定,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所有佣金和经纪费应计入完税价格;此题所述的“国外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实质上是买方自己的采购代理人佣金,即购货佣金,不应计入完税价格)(2)应缴纳消费税=(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3)应缴纳增值税=(220+4+20+11+51+131.14)17%=74.31(万元),例题3,例题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上旬:(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 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2)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3)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 6000 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要求:(1)计算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2)计算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3)计算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4)计算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5)计算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关税;(6)计算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7)计算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8)计算当月应抵的消费税;(9)计算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解:(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120+10+2+18)40%=60(万元)(2)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0+10+2+18+60)(1-30%)=300(万元)(3)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30030%=90(万元)(4)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120+10+2+18+60+90)17%=51(万元)(5)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关税=(35+5)20%=8(万元)(6)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35+5+8)17%=8.16(万元)(7)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290+51.48(1+17%)17%-51=5.78(万元)(8)当月应抵的消费税=30030%80%=72(万元)或:当月应抵的消费税=9080%=72(万元)(9)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90+51.48(1+17%)30%-72=28.2(万元),(二)应纳出口关税的计算,我国出口关税有从价和从量征收两种计征标准 1、实行从价计征标准的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1)计算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完税价格=成交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2)计算程序: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和税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例题1,例题1:某外贸企业从钢铁厂购进钢铁废料5000吨,直接报关离境出口。钢铁废料出厂价每吨5000 元,离岸价每吨720美元(汇率17.5),假设出口关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该批钢铁废料应缴出口关税税额。解:(1)完税价格=50007207.5(1+30%)=20769230.77(元)(2)出口关税税额=20769230.7730%=6230769.23(元),从量计征,(1)计算公式为:应征出口关税税额=货品数量单位税额(2)计算程序: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确定实际出口量;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2、实行从量计征标准的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例题:某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从青岛出口棉质女式大衣2000件、毛制男式长裤2250条,成交总价(FOB)分别为6000美元、7875 美元。要求:计算应征出口关税(棉质女式大衣税率为4.00元/件;毛制男式长裤税率为3.00 元/条)。,解:应征从量出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20004.00+22503.00=14750(元),行旅邮递物品,四、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非贸易性进口物品的计税,是将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征收,简称“行邮税”。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是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的总称 1、行邮税的纳税人:A、携带应应个人物品入境的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 B、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C、其它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注意: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已属货物范畴),2、税率:四栏比例税率 50%:包括化妆品、酒类、烟草。30%:包括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20%:包括纺织原材料及制成品、摄影摄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影音家电及其配件附件、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配件和附件、电视机及其配件和附件等;10%:包括食品、饮料、鞋靴、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卫用具、家具、乐器、部分体育用品等;,3、计税方法从价计征 行邮税是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三个税种的混合体,从价计征,完税价格参照该物品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完税价格税率,例题:某出国人员回国带入境内1台摄像机,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0000 元,进口税适用税率为20%。要求:计算其应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额。解: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纳税人应于海关放行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之前缴清税款。,第二节完,第三节 关税的申报与缴纳,一、关税的减免税,关税的减免分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除法定的减免税外,其他的减免税均由国务院决定。,(一)法定减免(有12项,P169页),法定减免是依照关税基本法规的规定,对列举的课税对象给予的减免。包括:,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 运进境的货物、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等,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 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可予暂时免税。,减免政策申报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追征与退还,6、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和包装物材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9、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或者损坏的;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10、无代价抵偿货物。11、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12、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二)特定减免,特定减免是指在关税基本法规确定的法定减免以外,国家按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包括: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加工贸易产品;边境贸易进口物资;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进口设备;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三)临时减免,临时减免是指在以上两项减免税以外,由国务院运用一案一批原则,针对某个纳税人、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货物的特殊情况,特别照顾,临时给予的减免。,例题1: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际友人 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