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行文制度.ppt
第二节 公文的行文制度,应言上而不言上,不应言上而言上,不由所管而越言上,应行下而不行下及不应行下而行下者,各杖六十。唐律疏议,公文的行文制度:按照一定的规定或准则来维护机关之间的行文秩序。,行文方向,行文规则,行文方式,行文规则,行文方式,行文制度,多级下行文,直达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下行文,下行文,逐级下行文,上行文,多级下行文,越级上行文,逐级上行文,平行文,泛行文,行文制度,行文规则,行文方向,按受文机关或行文对象的范围分类,逐级行文,越级行文,多级行文,普发行文,通行行文,向直接的上级或者直接下级行文,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或下级行文,向直接上级并呈非直接上级或者向直接下级并转非直接下级的一次性行文,向所属各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一次性行文,向隶属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以及社会群体一次性泛向行文,行文制度,行文规则,行文方向,按发文机关的个数分类,单独行文,联合行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引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文制度,行文规则,行文方向,按行文对象的主次分类,主送,抄送,发文机关在主送的同时,向需执行或知晓行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单位行文。,发文机关对与行文内容关系最密切、需主要负责受理公文的机关单位行文。,行文制度,行文方向与方式,行文方向,坚持行文原则,提高行文效用,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制度,行文方式,行文方向,政府各部门行文的规则,1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2政府各部门可以互相行文。3政府各部门可以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业务部门互相行文。4政府各部门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但可以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行文。5政府各部门可以以函的形式与下一级政府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6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联合行文规则,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2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3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行文制度,行文方式,行文方向,协商一致的规则,抄送规则,1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2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3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抄送机关和主送机关。,行文制度,行文方式,行文方向,请示规则,1一般不得越级请示;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3请示应当一文一事;4请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行文制度,行文方式,行文方向,报告规则,1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2一般不得越级报告。,报刊发表应视作正式公文的规则,一般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行文制度,行文方式,行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