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国际商法》第6章产品责任法.ppt

    • 资源ID:6076514       资源大小:336KB        全文页数:26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国际商法》第6章产品责任法.ppt

    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主编 徐春林、李玉香清华大学出版社,第6章 产品质量法,6.1产品责任法概述,6.2美国的产品责任法,6.3欧洲的产品责任法,64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复习思考题,本章小结,65中国的产品责任法,第6章 产品责任法,6.1 产品责任法概述6.1.1 产品和产品责任(1)产品(2)产品责任1)产品存在缺陷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是调整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缺陷产品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责任法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产品责任法调整的对象是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人身或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而发生的赔偿关系。,(2)产品责任法不仅调整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产品责任关系,而且调整没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产品责任关系。(3)产品责任法属于社会经济立法,它的各项规定或原则大都是强制性的,体现了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产品责任法的产生和发展产品责任问题是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而出现的,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产品责任法首先是以判例的形式出现在工业发展较早得英美国家。1842年英国温特伯顿诉赖特一案是英国关于产品责任最古老最著名的案例。该案确立了处理产品责任案件“无合同、无责任”的原则,即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缺陷产品的提供者对于受害人既不承担合同责任,也不承担侵权责任。这项原则在英美法中奉行了一百多年。,6.2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美国的产品责任法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产品责任法,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产品责任法客观上起着示范的作用。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美国产品责任法有三种归责理论,即疏忽责任、担保责任和严格责任。,(1)疏忽责任理论疏忽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当原告即产品缺陷的受害人以疏忽为理由提起诉讼时,原告和被告之间不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是原告应负有举证的责任。受害人须证明:1)被告负有“合理注意”的义务2)被告没有尽“合理注意”的义务3)由于被告的疏忽,造成原告的损害,即证明损害与使用缺陷产品有因果关系,(2)担保责任理论(3)严格责任被告可以提出的抗辩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某些抗辩,要求减轻或免除其责任。被告提出的抗辩依原告起诉的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被告抗辩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担保的排除或限制,(2)原告自己的疏忽行为(3)自担风险(4)非正常使用产品(5)擅自改动产品(6)带有不可避免不安全因素的产品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的损害赔偿美国对产品损害的赔偿采用全面赔偿为主,兼有惩罚性赔偿的原则,对产品损害赔偿范围界定很少。(1)对人身损害的赔偿,1)受害人过去和将来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2)受害人生计上的损失以及失去谋生能力的补偿3)受害人肉体伤害的痛苦和精神上的痛苦(2)对财产损害的赔偿(3)惩罚性赔偿诉讼管辖与法律适用,(1)诉讼管辖在美国的涉外产品责任诉讼中,早期采用“实际控制”原则,即要求被告应在管辖法院的辖区内。后来美国各州相继采用“长臂法”(Long-Arm Statute),又称“伸长司法管辖”,即法院对不居住在本辖区内的被告(往往是外国的出口商或生产者)去的司法管辖权。就具体管辖权的标准而言,各州法律规定不一致。一般采用“最低限度的接触”(Mininum Contact)标准。所谓“最低限度的接触”,通常是指被告经常直接地或通过代理人在该州境内从事商业活动,或因其作为或不作为在该州境内造成了损害。,(2)法律的适用产品责任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该产品责任案件时,应适用哪国法律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美国冲突法规则,通常是适用损害发生地法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即产品在什么地方对消费者或用户造成了损害,就适用该地的法律。但近年来,该项原则受到批评,特别是在涉及汽车事故的产品责任案件中,由于汽车到处行使,经常跨州跨国,如果完全以损害发生地的法律来确定汽车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责任,有时对受害者不利。因此,近年来,美国一些有影响的州,如纽约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已经不再坚持适用损害发生地法律,而转为适用对原告最为有利的地方的法律,以保护美国原告的利益。,6.3欧洲的产品责任法6.3.1斯特拉斯堡公约斯塔拉斯堡公约是关于造成人身伤害与死亡的产品责任的欧洲公约的简称,它由欧洲理事会拟定,并在1977年1月27日由各成员国签订于法国斯特拉斯堡,故简称斯特拉斯堡公约。斯特拉斯堡公约的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2)适用原则(3)生产者的免责(4)诉讼时效6.3.2 产品责任指令产品责任指令是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责任的指令的简称,该指令对欧洲经济联盟各成员国的产品责任法产生了重大影响。产品责任指令的主要内容:(1)产品责任适用原则,(2)关于产品的定义(3)关于生产者的定义(4)关于缺陷的认定(5)对产品责任的抗辩产品责任指令规定,在产品责任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如下三种抗辩:1)无罪责2)时效3)赔偿的最高额,6.4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6.4.1海牙公约的适用范围(1)公约适用的产品责任类型(2)产品责任主体海牙公约规定,承担产品责任的主体包括:1)成品或零部件的制造者2)天然产品的生产者3)产品的供应者4)在产品准备或销售环节中的有关人员,包括修理人和仓库管理员5)上述人员的代理人或雇员,6.4.2海牙公约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海牙公约确定了以下四项法律适用原则:(1)以损害发生地所在国的国内法为基本的适用法律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该国又是直接遭受损害的人的经常居住地国家;2)该国又是被控负有责任的人的主要营业地所在国;3)该国又是直接遭受损害的人取得产品地的所在国。,(2)以直接受害人的惯常居住地的国内法作为基本的适用法律时,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该国又是被控负有责任的人的主要营业地所在国;2)该国又是直接受损害的人取得产品地所在国。(3)如果上述两项法律适用的规则所确定的法律都无法适用时,除非原告选择侵害地所在国的国内法提起诉讼,否则,适用的法律应为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国家的国内法。,(4)如果被请求承担责任人证明他不能合理地预见该产品或他自己的同类产品会经商业渠道在侵害地国家或直接受害人惯常居住地国家出售,则侵害地国家和直接受害人的惯常居住地国家的法律均不适用,应适用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国家的法律。准据法的适用范围海牙公约列举了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即准据法能够解决的问题包括:(1)责任的依据和范围。,(2)免除、限制和划分责任的依据。(3)可予赔偿的责任种类。(4)赔偿的形式及范围。(5)损害赔偿的权利可否转让或继承的问题。(6)可依自己的权利要求损害赔偿的人。(7)委托人对其代理人或雇主对其雇员行为所承担的责任。(8)举证责任。(9)时效规则,包括有关时效的开始、中段和中止的规则。,6.5中国的产品责任法立法概况中国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1)关于产品的定义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未经加工的天然产品以及不是用于销售目的的产品都不是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2)关于缺陷的定义,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及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使之不符合该标准。(3)产品责任的主体(4)产品责任归责原则(5)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根据产品责任法的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6)损害赔偿的范围(7)关于时效的规定产品质量法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2年,自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受害人的权利自产品最初交付之日起满10年消灭,但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情况除外。,本章小结,产品责任法是调整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因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具有某种瑕疵或缺陷给产品消费者或其他第三者造成损害而引起的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性质上属于侵权法范畴。美国产品责任的归责理论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早期信奉英国“无契约、无责任”原则,后来发展为疏忽责任理论、担保责任理论、严格责任理论。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主要为解决涉及不同国家当事人的产品责任问题,其核心为确定准据法。海牙公约规定了四种确定准据法的依据:(1)损害地;(2)直接受损害人的惯常居住地;(3)责任人的主要营业地;(4)直接受损害人的产品取得地。除(4)所在国的法律不能成为准据法外,其余三地所在国的法律都可以成为准据法。但这些依据必须结合适用。,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2.试述美国产品责任法的三种归责理论。3.简述中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注意事项

    本文(《国际商法》第6章产品责任法.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