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四章公司资本制度.ppt
第四章 公司资本与出资制度,一、公司资本的含义与形态,1、公司资本的含义 定义一:是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而应具有的自有财产额。定义二: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由公司章程确定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也称股本。,第一节 公司资本,2、公司资本形态:,注册资本发行资本实缴资本认缴资本授权资本催缴资本,前沿理论,从“资本实缴制”到“资本认缴制”,资本认缴制:“资本认缴制”即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所认缴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实际缴付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本登记制度。,公司资产是公司可以支配的公司全部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无形资产主要是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号等可转化为物质利益的资产。在法定资本制下,公司资本实行实缴制,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的关联性较强,因为股东认购多少股份就必须一次或分期全额实缴,公司资本成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来源,没有注册资本就难以形成公司资产,二者体现为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在资本三原则的规制下,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保持维持关系,除非公司经营严重亏损或非法抽逃或隐匿等情形发生,否则在理论上应该处于数量上相当的水平,在这样的公司资本制度背景下,公司资本体现着公司的资产能力,公司资本作为公司对外的信用基础成为学术界的主流观点。,3.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二、公司资本制度的含义与模式,1、公司资本制度含义: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形成、维持和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则是围绕股东的股权投资而形成的关于公司资本运营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链的配套体系。,2、公司资本制度的模式,法定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在公司成立时由发起人一次性全部认足(指发起设立)或全部募足(指募集设立)的公司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行的公司资本制度。,折衷资本制,折衷资本制是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有机融合。具体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必一次全部筹足,其余股份可以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发行,但首次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法定比例,发行股份的授权也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的公司资本制度。,折中资本制是对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修正,即对法定资本制下严格资本条件的放松,对授权资本制下自由资本条件的限制。,折中资本制是当代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三、公司资本三原则,(一)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章程必须确定符合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总额,且应由发起人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便不能成立。,1、设立公司必须符合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由发起人认足、募足;3、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后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4、股东对非货币形式的出资必须承担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5、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惩。,立法的具体体现,(二)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必须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因为它要以具体财产充实抽象资本,故又称为资本充实原则。,1.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向公司的投资;2.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不得高估;3.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4.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自己所发行的股票,也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6.在公司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立法的具体体现,(三)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并非指资本的绝对不可变更,而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一经章程确定,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即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加或减少,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1.必须要有亏损严重的事实存在;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资本限额;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5.公司减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做出公告;6.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7.公司减资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立法的具体体现(公司的减资程序),第二节 股东出资,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或者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按照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1、股东出资是形成公司资本的基础2、股东出资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3、股东出资是股东取得股权的依据,一、出资的含义,新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股东出资的具体要求,非货币出资:,实物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用于出资的实物首先应具有财产价值,才能转化为金额形态的资本。,知识产权按照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确定范围。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第9497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是指尚未公开和取得专利的制造、设计、工艺流程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非专利技术包括末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和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股权实际是股权转让,取得新的股权对价。,债权实际是债权转让,取得的对价是获得股权,劳务与信用出资新公司法未作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出资的有:劳务、信用、自然人的姓名、特许经营权、已设定抵押的物。,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该具备的条件是:(1)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应具有价值性;(2)可以依法转让,即具有可转让性;(3)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即应具备合法性。,三、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完全不履行: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完全履行:未足额出资未适当履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形式等出资,股东出资责任,充实资本责任由该股东充实,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约责任由按约出资的股东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赔偿损失。,根据公司法18条、30条规定:,四、公司的增资与减资,1、增资或减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2、增资或减资的程序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