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规范》解析.ppt
住 宅 建 筑 规 范解 析,融湖世纪花园服务中心:彭红军,第一讲 新规范简介一、住宅建筑规范简介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简介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简介,第二讲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详解一、住宅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二、住宅建筑三、住宅结构四、住宅设备五、住宅的防火与疏散六、住宅的节能七、住宅的使用与维护,第一讲 新规范简介第一节 住宅建筑规范简介一、目的和意义二、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1、全文强制。2、以住宅建筑作为一个完整的对象,规范对九个方面的基本功能做了规范,包括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火与疏散、节能、使用与维护等方面。其中对涉及到居住基本需求的外部环境和室内环境进行了非常详尽的规定。3、体现性能化原则,主要规定住宅建设在结构安全、火灾安全、使用安全,卫生、健康与环境,噪声控制,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以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方面,必须达到的指标或性能要求。4、全面兼顾、突出重点。在系统完成住宅建筑规范有关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与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有关的技术要求,以及维护公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要求。,第五节 建筑预测 2001至2013年 刚跨入世纪,建筑设计师们将大胆创新和极力追求建筑的艺术化。例如,将原来传统的透明玻璃改用通电后能发光的彩色玻璃,一到晚上,使建筑物显得光彩夺目。有的建筑物通体蓝色,有的建筑物是晶莹的黄色,有的则闪烁着各式广告图案及红绿相间的条纹,等等。这个期间的建筑物设计,其最大的特点是追求曲线美。建筑物上采用的曲线,曲面形式将会比直线和平面式多得多,如窗户多为圆形、椭圆形或其它各种形状。,2014年至2040年 这一时期的城市建筑将倾向于修道院式设计,由建筑群围成一个或几个天井形状。这是出于对人多地少和犯罪率高的考虑,因为与外界相比,在这种以建筑物围成的天井内自然要安全得多。这个时期的建筑物大多是智能型的,在建筑物中安装有多种智能传感器,用于检测应力、沉降、裂缝、腐蚀,以及可能出现的其它问题。借助于环境传感器,可检测空气的温度、湿度和污染程度等情况,并通过墙壁和房顶对空间进行过滤。所有这些信息都能很快反馈到一个中心处理机构,以保证建筑物的可靠及居民的安全与健康。在住房设计方面,个性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个性化空间的追求几乎是永无止境的,因而房屋装修技术在这一时期将会迅速发展。,2041至2055年 在这一时期,由于人们普遍怀念“昔日美好时光”,怀旧的城乡建筑设计比重将越来越大。到了这个时期,陈旧的建筑物已落伍,势必纷纷被具有生气的新型建筑物所取代。这一时期的新型建筑物着重追求美感。这时,各种先进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建筑材料将广泛使用,从而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大大延长。在这个时期还可能采用一种高科技新产品滋悬浮电梯,这种电梯不仅可像磁悬浮列车那样运行平稳和安全,而且升降速度也要比普通电梯快好几倍。,2056至2070年 这个时期将大规模地建造带穹顶的城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利用现有的高层建筑的柱子,在城市的上空撑起一个重量轻、半透明的巨大的罩子。有了这样的穹顶,整个城市可以变得四季如春,一切活动都可以一天小时不间断地进行。每当夜幕降临时,由电脑控制的无数的彩色激光,会将穹顶变成色彩斑斓的反光镜。,2071年以后,不再是比例或顺序,而是活力和动态,这是 20世纪建筑艺术的延续和发展。动态建筑能改变建筑物的 外形。借助铰链和滑道,墙和房顶可重新排列和组合,房 间可大可小,形状可以变化,从而更满足人的需求。,第二讲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解析 相关规范:民用通则 住宅设计规范 低规、高规 人防 有关建筑物理的规范,第一节 住宅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一、可持续发展对建筑室内外物理环境的基本要求,二、规范主要内容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保障居民基本的生 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住宅选址应有利于避免有害气体和工程地质灾害等对住 宅的影响。住宅应具有与人口规模或住宅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服务设 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和隔声的要求。住宅选材应避免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住宅应具有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等坠落伤人的措 施。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能有 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居住区和住宅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住宅建设应选用经过认证或具有标识的合格设备与产品。当住宅建设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经相关程序核准。未经技术鉴定和设计许可,不得拆改结构构件和加层改 造。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既有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既有住宅的改造、改建应与节能、防火改造同步进行。,住宅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 光、通 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 日照标准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 列规定:1.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2.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以酌情降低,但 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 h的标准。计算起点:底 层 窗 台 面(距室内地坪 0.9m 高的外墙位置)有效日照时间带(当地真太阳时)816915,住宅至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4.1.4 的规定;注:当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住宅不应向路面宽度大于9m的道路开设出入口。住宅周边设置的各类管线不应影响住宅的安全,并应防 止管线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4.2.1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 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 邮电、社区服务、市 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九类设施。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4.3.1 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人车混行道路的设计时速不应大于 15 公里/小时。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 小于 2.5m;2、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 120m 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 12m 12m 的回车场地。3、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4、在地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要求。地 震设防城市,干路高层住宅后退 1015 米。,4.3.3 无障碍道路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2、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应设缘石坡 道。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坡度应小于 1:20,坡宽应大于 1.2 米。3、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5m,4.4.1 新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 30%。4.4.2 公共绿地总指标不应少于 1m2/人。4.4.3 人工景观水体的补充水严禁使用自来水。无护栏水体的近岸 2m 范围内以及园桥、汀步附近 2.0m 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 0.5m。4.4.4 临近噪声源的住宅周边应采取防噪措施。4.5.1 地面水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2;,4.5.2 住宅用地的防护工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 邻台地间高差大于 1.5m 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 于 0.5 的护坡顶加设安全防护设施;2、土质护坡的坡比值应小于或等于 0.5;3、高度大于 2m 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住宅间水平距 离不应小于 3m,其下缘与住宅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 于 2m。,7.1.1 住宅建筑应在平面布置和建筑构造上采取措施,保证室内安静。卧室、书房与起居室关窗状态下的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A声级)。7.1.2 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应采取构造措施提高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7.1.3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楼板不应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的楼板不应小于55 dB),分户墙不应小于40dB,外窗不应小于30dB,户门不应小于25B。应采取构造措施提高楼板、分户墙、外窗、户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7.1.4 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7.1.5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收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7.1.6 管道井、水泵房、风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水泵、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第二节 住宅建筑一、规范主要内容 5.1.1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5.1.2 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厨房地面应有防水构造措施。5.1.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墻面应有防水构造。,在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 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11m。5.1.6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 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 1/2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10m。5.1.7 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5.2.1 走廊和 公共 部位通道的净宽 不应小于 1.20m,局部净高 不应低于 2.10m。5.2.2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 1.10m。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 0.11m。5.2.3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 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 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 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5.2.4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5.2.5 七层以及七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6m 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5.2.6 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5.3.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以下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1 建筑入口;2 入口平台;3 候梯厅;4 公共走道;5 无障碍住房。,5.3.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2、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 5.3.2 的规定;高度(m)1.00 0.75 0.60 0.35 坡度 1:16 1:12 1:10 1:8 3、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 0.80 m;4、供轮椅通行的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 面,应留有不小于 0.5 米的墙面宽度;5、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 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 0.35m 的护门板;6、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 15mm,并应以斜 面过渡。,5.3.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 2.0m。5.3.4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宽度不应小于 1.20m,5.4.1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5.4.2 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应符合以下的规定:1、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向车道。2、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3、库内车道净高不应低于 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 2.00m 4、库内直通住宅单元的楼(电)梯间应设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进行自然通风。5.4.3 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 2.00m。5.4.4 住宅地下室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第三节、住宅结构一、规范主要内容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具有足够的可靠度。3.2.3 未经技术鉴定和设计许可,不得拆改结构构件和加层改造。6.1.1 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50 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1.2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地区的住宅结构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6.1.3 住宅设计应取得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或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在抗震危险地段建造住宅建筑。6.1.4 住宅应能承受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必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6.1.5 邻近住宅的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受其影响的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极年限。,6.2.1 住宅结构材料应具有规定的强度、适用性和耐久性,并应符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护的原则。6.3.1 住宅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综合考虑主体结构类型、结构体系、材料、地域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地基基础设计。6.3.2 地基基础应进行承载力设计,地基变形应能保证上部结构安全和各项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要求。6.3.3 基坑开挖及其支护应保证其自身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性。桩基础和经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6.4.1 住宅不应 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体系。住宅建筑 应避免因局部结构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抗震设防的住宅,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6.4.2 抗震设防地区的住宅,应进行结构、结构构件的抗震验算、并根据结构材料、结构体系、房屋高度、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等因素,采取可靠的抗震措施。,6.4.3 住宅中跃层或错层部位的竖向结构构件、结构转换层、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周围的结构构件,应采取可靠的抗震加强措施。9 度抗震设计的住宅,不得采用错层结构、连体结构以及带结构转换层的结构。6.4.4 住宅的砌体结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其整体性;在抗震设防地区尚应满足抗震性能要求。,6.4.5 底部框架、上部砌体结构住宅,结构转换层的托墙梁、楼板以及紧邻转换层的竖向结构构件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在抗震设防地区,底部框架不应超过 2 层。6.4.6 住宅中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应满足受力性能和耐久性要求。6.4.7 住宅的普通钢结构、轻型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腐措施。6.4.8 住宅木结构构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潮、防腐、防虫措施。依附于住宅结构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应采取与主体结构可靠的连接或锚固措施;并应满足安全性和适用性要求。,第四节、住宅设备一、规范主要内容3.1.11 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8.1.1 住宅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8.1.2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采暖设施。8.1.3 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8.1.4 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信干线(管),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公共功能的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8.1.5 住宅的水表、电能表、热量表和燃气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8.2.1 生活给水系统及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管道直饮水系统的水质及生活杂用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使用要求。8.2.2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市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8.2.3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和管道的设置,应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使用要求。供水管道、阀门和配件应符合耐腐蚀和耐压的要求。8.2.4 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入户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8.2.5 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住宅,配水点的水温不应低于45;,8.2.6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地下便器。8.2.7 住宅厨房与卫生间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8.2.8 设有淋浴器和布置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8.2.9 地下室、半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8.2.10 适合建设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的住宅,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8.2.11 设有中水系统的住宅必须采取确保使用、维修及防止误饮误用的安全措施。,8.3 采暖、通风与空调地下室如果采暖,地面指得就是地下室的底板。不过通常地下室底板下的土体热阻在3以上,远大于1.2.不足为虑。(不要另做保温)地下室如果不采暖,地面指得就是地下室的顶板。可在板底贴聚苯版解决。如果地下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时,可以改用矿棉毡等材料。8.4 燃气8.5 电气,第五节、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有人认为住宅建筑规范有防火章节,就可以不看防火规范。错!他忘记了住规1.0.5 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就是住宅要符合高规、建规!出了事故,只是注册建筑师才有责任,其他的签字人没有责任。这就是执行注册建筑师制度的初衷一、规范主要内容3.1.6 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3.1.7 住宅应具备满足人员在紧急事态时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9.1.1 住宅建筑的周边环境应为灭火救援提供外部条件。9.1.2 住宅建筑中相邻套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9.1.3 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住宅建筑中。住宅建筑的耐火性能、疏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9.1.5 住宅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注:1、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 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2、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 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 出部分按1层计算。,9.2.1 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的规定。注:1、上人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平屋顶,其屋面板的 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3、外墙指除内外保温层外的主体构件。9.2.2 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表的规定。,(表9.2.2 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见书,9.3.1 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外墙的防火构造、灭火救援条件及设施的性质等因素确定。9.3.2 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要求:注:当建筑的外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或贴邻。9.4.1 防火墙的构造应牢固、完整。防火墙上不应开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并应能自行关闭。,9.4.2 电梯井和管道井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 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 设其他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 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 h 的不燃性构件。3、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性材 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空 洞,其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4、电缆井、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时,其井壁上的检 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9.4.4 当住宅建筑中的楼梯、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楼梯、电梯在汽车库入口部位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9.5 安全疏散9.5.1 住宅建筑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9.5.3 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层数,建筑面积及套房户门的耐火等级等因素确定。在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或将对外出口设置在距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9.5.4 住宅建筑楼梯间顶棚、墻面和地面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9.6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9.6.1 8 层及 8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9.6.2 35 层及 35 层以上的住宅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9.7.1 10 层及10层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1、19 层及 19 层以上住宅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2、19 层及 19 层以上住宅建筑的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 30s 内供电;其他住宅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9.7.2 35 层及 35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7.3 10 层及 10 层以上住宅建筑的 楼梯间、电梯间及 其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 0.5lx。,9.8 消防救援 9.8.1 10 层及 10 层以上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9.8.2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并满足消防车的取水要求。9.8.3 12 层及 12 层以上的住宅应设消防电梯。,第六节、住宅的节能一、设计是建筑节能第一关1、节能建筑的设计应该从规划入手,建筑单位应在朝向和体型设计,建筑平面布局,围护结构设计,建筑设备设计等几个方面做到节能。,2围护结构是建筑节能的重点。建筑的围护结构包括屋面、墙体(包括金属、石材等非透明的幕墙)和门窗(包括玻璃幕墙)。建筑师应根据建筑的功能和美观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因素,采取有效的手段,满足建筑节能的要求。,我们不能否定某种建筑存在的合理性,也不能否定建筑师的创意。问题是,不同的建筑应该采用不同的建筑工地手段去解决带来的建筑功能和性能方面的问题。只要我们对整个建筑进行综合的考虑,建筑某个方面的缺陷是可以用其它方面的努力来满足的。建筑设计的好坏,决定着建筑的外观,功能、性能、造价、甚至决定着建筑的前途和命运,所以,建筑设计是整个建筑的关键环节,当然也是建筑节能设计的关键环节。,二、规范主要内容10.1.1 住宅应通过合理选择建筑的体形、朝向和窗墻面积比,增强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使用能效比较高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设备和系统,采取室温调控和热量计量措施来低采暖、空气调节能耗。10.1.2 节能设计应采用规定性指标,或采用直接计算采暖、空气调节能耗的性能化方法。,10.1.3 住宅围护结构的构造应防止围护结构内部保温材料受潮。10.1.4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10.1.5 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用电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10.1.6 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10.2.1 住宅节能设计的规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窗墻面积比、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等。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的具体规定性指标应根据节能目标分别确定。严寒、寒冷地区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包括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外窗的传热系数、屋顶的传热系数、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地面的传热系数、分隔采暖空间和非采暖空间的隔墙和楼板的传热系数。夏热冬冷地区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包括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外窗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屋顶的传热系数、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地面的传热系数、分户墙和楼板的传热系数。夏热冬暖地区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包括窗墙面积比、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外窗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屋顶的传热系数、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10.3.1 性能化设计应以采暖、空气调节能耗参数为控制目标。10.3.2 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的控制目标的限值应根据节能目标分别确定。,第七节、住宅的使用与维护一、规范主要内容11.0.1 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使用: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 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起、暖气的 条件。,11.0.2 住宅应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建设单位应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将完整的物业档案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内容包括: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 套设施和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以及相关的其他竣 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工程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11.0.4 用户应正确使用住宅内电气、燃气、给水排水等设施,不得在楼面上堆放影响楼盖安全的重物,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动承结构、主要使用功能或建筑外观,不得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11.0.5 对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外墙面、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得自行拆改和占用。11.0.6 住宅和居住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住宅的用途。,11.0.7 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和相关场地应进行日常维修和管理;对各种设备(电梯、水泵与水池(箱)、集中供暖、中央空调、燃气、电力、应急照明、智能化系统等)共用设备和设施,应进行日常维护、按计划检修、并及时进行设备更新,保证正常运行。11.0.8 必须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