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运用.ppt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运用,适应WTO的基本规则,所有世贸成员实施统一的规则,即按通行的国际规则和惯例进行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执行时不能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应强化“规则意识”。适应WTO的规则有:1、公平竞争规则。是指给予所有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也既是不歧视原则;还应按事先公布的资格审查标准、评标和授标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2、国民待遇规则。是指外国承包商享有本国人相同的国民待遇。3、透明度规则。经济的法律法规应透明,并具有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按招标投标法和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其招标投标活动 应具有高的透明度,公开招标信息和程序、公开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开开标和中标结果。4、权利和义务平衡规则。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合同的当事人都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为何学习FIDIC施工合同条件,1、由于反复使用标准合同条件、熟悉,简化了招标投标程序和文件的编制;2、由于反复使用并不断的完善,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达到了总体平衡;3、便于编制工程师概算,进行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4、便于承包人事先反复分析和运用,较准确的评估风险和可能获得的利益,使其报价更趋合理;5、使用标准的合同条件可吸引有实力和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6、使用标准的合同条件可约束双方和工程师的行为准则,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7、可与国际接轨,即可迎接挑战,又可走向世界;8、标准合同条件的广泛使用,为培训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人员提供一个稳定的依据;9、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出现无法解决的争议时,可从FIDIC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怎么学、学什么?,怎么学?1、精读全文;2、边学边实践,解决实际问题;3、一般情况下标准的合同条件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和该条款的解释组成,要一起阅读。学什么?1、弄清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责任和风险,以及工程师的权力和义务;2、学习工作和处理问题的程序;3、某条款出现争议时,工程师和争端裁决委员会用什么原则去处理。,项目合同管理现状,1、招标人没有选用有权威的、通用的合同条件,使权利和义务不平衡,风险和责任分配不合理。2、把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管理人为的割裂开来,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与合同管理脱节。3、业主只授予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权力,这不是合同管理。4业主和工程师或承包商往往不能严格按合同准则处理合同问题,以及约束自己行为。,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美国项目管理专家 Harold Kerzher 将项目管理定义为:项目管理是为限期实现一次性特定目标,对有限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管理方法。,项目管理特征,1、有明确项目管理的目标;2、强调项目经理个人负责制;3、具有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基本职能。,项目合同管理的概念,项目承包合同管理是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以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实现合同目标为目的,对项目合同(包括投入的资源)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管理方法。研究FIDIC合同条件的目的;1、国际上通用的、权威性的,是被业主、承包商都能接受的、在国际工程招投标、承包、合同执行、监理和咨询等行业,最为广泛使用的文件。2、是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采用的文件。3、稍加修改适用于我国国内采购和招标的项目。4、由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集发达国家建筑业百年经验,并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合理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分配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5、在国内招投标、合同执行、承包、监理和咨询等工作中,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和争议时,都可以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找出处理办法,借助其思路和程序解决其遇到的实际问题。因此,系统认真学习FIDIC施工合同条件将会使工程项目管理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大大提高一步,并能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是指由投资方选定的代表(项目法人),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归还贷款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即是筹划项目、筹集资金、组织建设、生产经营、还贷付息的五位一体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FIDIC三个合同条件,CONS是指: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业主承担设计的建筑和工程;P&DB是指: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黄皮书);EPCT是指: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适用的范围,1、CONS:也称为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由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活工程项目的单价合同。这种合同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或包括承包商承担部分项目的设计任务。2、P&DB:也称黄皮书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电气和机械供货或设计与施工工程项目的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这种合同通常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其他工程,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建筑物的任何组合。3、EPCT:也称银皮书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加工或动力工厂的总价合同;也适用于由一个实体承担全部设计和实施职责项目的总价合同。但是,涉及很少或没有地下工程的私人融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这种合同通常是由实体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转动钥匙”时)即可运行。,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法律效力,1、CONS:一般在业主发给承包商中标函时,合同在法律上生效。也可以规定业主不发中标函,合同按照签订合同协议书生效。2、P&DB:一般在业主发给承包商中标函时,合同在法律上生效。也可以规定业主不发中标函,合同按照签订合同协议书生效。3、EPCT:一般按照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合同在法律上生效。也可以规定在业主发给承包商中标函时,合同在法律上生效。,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争端的解决途径,1、CONS:合同由业主指派工程师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如合同一方不同意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其发生的争端,交由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决定。或者通过专用条件修改为工程师的决定,代替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2、P&DB:合同由业主指派工程师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如合同一方不同意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其发生的争端,交由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决定。或者通过专用条件修改为工程师的决定,代替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3、EPCT:合同由业主或者指派一个业主代表管理和解决争议和索赔,如果发生争端,交由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承包商的责任,1、CONS:由承包商按照合同(包括规范要求和图纸)和工程师的指示,设计(只按规定的范围)和实施工程。2、P&DB:由承包商按照合同,包括其建议书和业主与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所有生产设备、设计(另有规定的除外)和实施工程。3、EPCT:由承包商按照合同,包括其投标书和业主要求,提供生产设备、设计和实施工程,达到准备好运行投产。,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工程价款支付,1、CONS:期中付款和最终付款由工程师证明,一般是按实际工程量测量(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及应用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中的费率和价格计算确定。其他估价原则可以在专用条件中规定。2、P&DB:期中付款和最终付款由工程师证明,一般参照付款计划表确定。或者按实际工程量测量(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及应用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中的费率和价格计算确定。其他估价原则可以在专用条件中规定。3、EPCT:期中付款和最终付款无需任何证明,一般参照付款计划表确定。或者按实际工程量测量(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及应用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中的费率和价格计算确定。其他估价原则可以在专用条件中规定。,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合同风险分配原则,1、CONS:在考虑保险的可能性、项目管理的合理原则(合同规定的原则)、每方对每种风险的有关情况的预见能力和减轻影响的能力等事项后,在公正、公平基础上,在每方间分配风险。2、P&DB:在考虑保险的可能性、项目管理的合理原则(合同规定的原则)、每方对每种风险的有关情况的预见能力和减轻影响的能力等事项后,在公正、公平基础上,在每方间分配风险。3、EPCT:除不可抗力的社会和自然力因素造成的业主风险外,全部由承包商承担,包括对工程具体类型有关的现场水文、地下及其他条件数据的审查和评价的此类风险。,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合同变更的原则,1、CONS:变更内容和范围是合同工作内容数量、质量、特性、删减(不能交他人实施)、附加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标高、位置、尺寸、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等。变更由工程师发布指示,要求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书,批准后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除非承包人难于取得所需货物,工程师才可以取消、确认或改变原指示。2、P&DB:变更内容和范围是合同工作内容删减(不能交他人实施)、附加工程、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等。变更由工程师发布指示,要求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书,批准后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除非(1)承包人难于取得所需货物;(2)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活适用性;(3)将对履约保证的完成产生不利的影响。工程师才可以取消、确认或改变原指示。3、EPCT:变更内容和范围是合同工作内容删减(不能交他人实施)、附加工程、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等。变更由工程师发布指示,要求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书,批准后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除非(1)承包人难于取得所需货物;(2)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活适用性;(3)将对履约保证的完成产生不利的影响。工程师才可以取消、确认或改变原指示。,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管理模式,1、CONS:业主通过工程师以合同为准则,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以及对承包商的工作与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工程师也是业主人员,已不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2、P&DB:业主通过工程师以合同为准则,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以及对承包商的工作与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工程师也是业主人员,已不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3、EPCT:业主或业主派出的代表对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不能过分地干预,既然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并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只要其设计和完成的项目符合“合同规定的预期之项目的目的”,就认为承包商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项目承包合同管理的模式,业主通过招标择优选择项目监理(咨询)单位、项目设计单位和合同承包单位;业主通过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为准则,协调合同当事人的关系,并对项目设计人员的设计,以及承包商的工作、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管理各方关系图,主管部门,贷款单位,业 主,承包商,工程师,设计单位,供货商,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咨询合同,咨询合同,供货合同,贷款协议,隶属关系,监理,监理,分包商,工程分包合同,争端裁决委员会,评审,评审,业主的权利(一),1、有制定月、季、年计划的权利;2、有权同意或拒绝工程转让和分包,以及批准履约担保和工程保险;3、批准合同规定以外征占施工用地;4、批准合同以外承包人提出新的施工条件的权利;5、批准修改工程各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6、批准重大的合同变更和工程设计变更;7、批准备用金的使用;8、办理每期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预付款、材料(工程设备)预付款、索赔、调整合同价格与物价波动、合同最终决算等;,业主的权利(二),9、如果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和违约,有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10、决定罚没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权利;11、如果承包商违约时,有解除对承包商全部或部分合同的权利。由此给业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罚没履约担保金或保留金予以补偿,还应弥补不足的部分。12、发生争议时业主有要求争端裁决委员会协调(DAB)或要求仲裁的权利。13、业主有对工程师授权或扩大授权或限制授权。有撤换各级监理人员的权利,也有撤换各级承包人员的权利。,业主的义务,1、提供施工用地;2、提供部分施工条件和施工准备工程;3、移交测量基准点以及有关资料;4、提供必须的水文和地质勘测原始资料;5、提供施工图纸;6、协调外部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业主的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1、应给予工程师充分授权,至少应把管理合同的全部权力授予工程师;2、在合同范围内,业主和承包商的全部联系应通过工程师进行;3、对于按合同要求工程师在颁发指示、确定、确定价格、同意工期延误等之前和业主协商的一切事宜,要正确理解,并应立即做出反应;4、业主对工程师的能力、行为和职业道德进行监督。但不能直接去干预工程师的具体工作;5、业主的义务应认真履行,为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创造良好的合同管理的外部条件;6、业主的行为准则是:恪守合同规定,通过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按期获得合格工程的前提下,允许承包商得到合理的报酬。,承包商的权利(一),1、有要求业主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用地、施工条件和施工通道的权利;2、有要求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水文、地质和测量网点等勘测资料以及施工图纸的权利;3、承包商选择分包商应取得业主或工程师的事先同意。如有合理的理由,有权拒绝业主指定分包商;4、在合同总工期和控制性工期的控制下,承包商有制定和修改工程施工进度的权利。5、承包商有选择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权利;6、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有要求业主调整合同价格的权利;,承包商的权利(二),7、业主或工程师不按合同规定强行干预承包商的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或苛刻检验,或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承包商造成工期拖延或经济损失时有向业主索赔的权利;8、当发生争议时,承包商有要求争端裁决委员会(DAB)或仲裁的权利;9、当业主未及时或未支付工程价款以及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承包商向业主和工程师事先发出通知的条件下,有降低施工速度、或暂时停工、或终止合同的权利;10、当发生业主风险时,已给承包商造成损失,则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赔偿。,承包商的义务,1、承包商在收到工程师开工通知之后,按规定的时间进场准备,并及时开工。2、按归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和保险单;3、按合同规定应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以供参考,但事先未通知工程师,对上述安排和方法不得做重要改变。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施工图纸必须经工程师的批准。4、承包商必须给予在同一现场进行作业的其它承包商合理协作。创造必要条件的义务。,承包商的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1、承包商应主动接受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恪守合同准则,用合同规定的费用、质量和工期约束自己的施工行为。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与业主和工程师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3、对业主和工程师发出的指令与施工建议,作为一个合格的成熟的承包商,应及时的作出反映。4、有经验的承包商要主动配合工程设计和合同变更,正确对待和处理索赔。5、当索赔或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时,也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6、承包商的行为准则是:恪守合同规定,主动接受工程师对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按期移交令业主满意的合格工程,从而获得应得的报酬。,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FIDIC编制的1987年第4版施工合同条件中,工程师不是合同的一方,但要求工程师在处理合同问题时,应行为公正,以及没有偏见的使用合同。因此强调工程师处于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由于工程师受雇于业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很难做到上述要求。这是第4版施工合同条件没有解决的问题。FIDIC编制的1999年第1版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再强调工程师处于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而是指明工程师是业主人员,但其前提是由合同当事人共同推荐组成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当工程师的确定有一方不同意时,提交到DAB处理。因此这是一个重大变化,也是一个进步。而对工程师的选聘、作用、地位、工作方式和方法、权力和义务等与第4版无实质性差别。,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协助业主作好招标准备工作,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以及参与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并以合同为准则对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控制等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建设监理的定义,工程建设期间业主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目的,组建或选择监理单位(国际上称咨询工程师或工程师),协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以及对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师的作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为准则合理地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地分配合同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工程师的地位,业主是通过工程师对项目设计和项目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所以在合同管理上是处于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合同双方的全部联系是通过工程师进行的。也就是说工程师是联系业主和承包商的唯一渠道,工程师的行为准则,1、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应仔细遵循业主的要求;2、然而,应当注意,凡合同要求工程师需应用自己的判断表明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动(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其行为准则是实事求是和行为公正,没有偏见的使用合同。既要尊重项业主的权益,也要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3、要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谨慎重、乐于合作。这样才能得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尊重和信赖。,工程师的主要义务,1、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提供进场条件和施工条件;2、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水文和地质等原始资料,提供测量三角网点资料,提供施工图纸,以及指定有关规范和标准;3、发布各种管理信息和合同管理的有关指示;4、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需要工程师表明同意、决定、批准或签发证书等时,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反映,以使工程能顺利实施;5、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签发工程价款的支付凭证。,工程师的主要权力(一),一般情况下发包人授予工程师如下权力:1、决定工程开工、停工和复工权;2、工程、材料和永久设备的质量验收和质量检查否决权;3、工程进度计划和修改审批权;4、有对施工方法和现场作业的建议权或同意权;5、开具每期进度支付凭证权;6、决定合同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权、决定工期和经济索赔权、决定新的价格和费率权;7、决定工程分包权和核准承包商选定分包商权;,工程师的主要权力(二),8、对合同规定的解释权;9、部分工程由工程师验收和签发永久工程任何部分的接收证书;10、工程和分项工程由工程师验收和签发工程接受证书,并审核竣工财务报表;11、工程缺陷通知期限(1987年第四版FIDIC合同条款称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由工程师签发履约证书,并审核最终财务报表;12、承包商任命承包商代表应取得工程师的同意,如未获同意应另行任命,也应取得同意。如果业主对上述工程师的权力减少、限制或改变,都应在合同条件中或在合同执行的通知中明确。,工程师应注意的问题,1、要用正确的指导思想管理合同;2、工程师要编好合同文件、熟知合同规定与恪守合同;3、工程师必须在现场设置长期和稳定的管理机构;4、工程师在解决合同问题时必须要及时协调和快速决策;5、建立岗位责任制。,合同的类型,以支付方式划分合同类型有:1、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基本不变,按项目完成的形象进度支付项目价款。2、单价合同。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核定的承包商实际完成量,乘以该项目的单价,作为支付的项目价款。项目单价基本不变。3、费用加酬金合同。按实际投入,加上间接费(临时设施、管理费、税金、保险、财务费、利润等)和奖金,支付项目价款。FIDIC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都是以单价合同为基准。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应选择以单价为主,总价为辅的合同类型。,总价合同的概念,总价合同:是指业主以一个合同总价将项目发包给承包商,按形象进度或时间以完成工程量比例支付工程价款。采用条件:具有详细设计、准确工程量,能准确评估各种风险。适用于工程规模小、技术简单、工期短、设计深度深的项目。缺点:是有经验的投标人要把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均摊入投标报价中,所以业主投入资金是比较大的。总价合同的类型:1、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图纸和准确的工程量为基础,合同价格不变,所有风险由承包商承担。2、可调总价合同:其合同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图纸和准确的工程量,以及投标时物价的水平为计算基础。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设计有重大变化、物价波动和某种意外事件等,使工程总造价增加时,合同价格可相应地调整。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其合同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和准确的工程量为计算基础。除设计变更和增加项目外,均不作合同价格调整。而设计变更和增加项目等,也只按承包商投标时所报单价和所增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格。,使用标准合同条件的优点,1、简化招标程序、简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2、标准合同条件经过广泛和反复的使用,不断修改和完善,已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达到了总体平衡。3、使用标准合同条件,便于工程师编制工程师概算,进行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4、便于承包商事先对合同条件进行反复分析与运用,评估其风险,可能获得的利益。从而在投标时报出合理标价,可使业主降低其造价的可能性。5、可吸引有实力和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投标。这意味着业主可能获得一个令人满意的节约投资的有经验的高效率的承包商。6、使用标准合同可约束合同双方和工程师的行为,为顺利实施工程建设奠定基础。7、合同条件,可逐步向国际惯例接轨。8、标准合同条件的广泛使用,为培训负责合同管理人员提供一个稳定的依据,并避免使他们不得不按照不断变化的合同条件去工作。,当前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1、进行招标投标力度不够;2、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3、招标投标活动中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4、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5、行政监督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招标准备工作,1、编制招标要点报告;2、编制施工规划;3、编制合同概算(即工程师概算);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5、编制招标文件;6、编制标底。,工程师概算(标底)的基本概念,工程师概算:是指以合同为单位按现行的物价水平,以及依据施工规划所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设备的选型、施工强度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的工程概算,也就是说监理工程师站在投标人的角度上编制的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师概算(标底)的目的,1、作为评价投标人所报投标单价和总价合理性的依据;2、作为核定成本价的依据,工程师概算总价减去预计的利润和风险基金,即为成本价;3、作为计算物价波动(成本改变)调价公式中的权重系数以及选定范围的依据;评定投标人选定的权重系数是否合适的依据;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并作为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的费率和价格的依据;5、作为确定以季度或月为时段的现金流的依据;6、为贷款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评估贷款效益、审批贷款额度和批准贷款等提供技术和经济依据;,实物法编制工程师概算(标底),1、计算完成该项目工程任务所消耗的各种材料数量和费用;2、消耗施工设备的工时和费用(按施工设备的生产效率计算投入工时,按施工设备的价值和经济寿命小时数计算工时费用);3、投入劳务工时和费用(按劳动效率和工资等计算工时费用);这些资源投入总合被其相应产出的工程数量除,即为该项目的直接费单价.再计算合同的各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然后摊入到直接费用中,即为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各项综合单价乘项目工程数量为合价,合价相加汇总再加上通用费和备用金,即为合同概算或工程师概算或工程标底的总额。,工程师概算的费用构成,施工设备费 直接费用 工程设备费 材料费 人工费构成 工程成费 临时设施费 总部管理费 工地管理费 间接费用 保函手续费 保险费 税金 财务费 利润和风险,编制标底的其他方法,1、用项目的设计概算编制标底;2、用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平均值作标底;3、组合加权平均法作标底;4、合理标价的平均值作标底;,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1、简况:合同内容、资金来源、招标和监理以及设计单位情况、工程概况;2.、简要的合同条件:招标时合同条款的简要情况;3.、资格预审申请须知;对投标人要求填报公司情况;_将对本工程进行资源投入的规划;_以及对合格投标人的具体条件的限定;_完成类似本工程经验情况;_资格预审评定的具体条件和内容。,资格预审的评定内容,1、投标人的法律地位;2、财务状况及其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和来源;3.、施工经验;4.、管理人员的资历;5.、基本施工方法;6.、施工设备的投入;7、商业信誉;8、正在执行及可望承建的项目。,资格预审程序,1、招标人在国家规定的有影响报刊与网上刊登资格预审通告;2、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进行资格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5、评审结果通告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人。,资格评审的三阶段,第一阶段组成评审工作小组,为评审委员会准备评审资料;第二阶段组成评审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具体评定,评定结果分为:1、完全符合要求:能够满足资审文件要求。2、基本符合要求:能够满足资审文件的基本要求。3、不符合要求:无论是否满足资审文件其它要求,施工经验的标准不合格。第三阶段评审委员会编写报告和推荐合格投标人,并由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卷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通用条款(也称第一部分)(四)专用条款(也称第二部分)第二卷合同格式和投标函(Letter of Tender)格式(五)合同表格格式(六)投标函格式及其附件(七)工程量清单(八)辅助资料表第三卷技术规范第四卷图纸第五卷参考资料(也可单独成册),通用条款的内容(一),1、一般规定:定义、解释、文件优先次序、合同协议书、延误的图纸或指示等。2、业主。3、工程师。4、承包商。5、指定分包商。6、员工。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验收。10、业主的接收。,通用条款的内容(二),11、缺陷责任。12、测量和估价。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15、由业主终止。16、有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7、风险和责任。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和仲裁。全文纳入招标文件活合同文件,一字都不能修改。,专用合同条款的基本概念,结合工程所在国、工程所在地和工程本身的情况,对通用条款的说明、修正、增补和删减,即为专用条款。所以通用和专用条款组成为一个适合某一特定国家和特定工程的完整合同条件。所以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的条号是一致的,但条号是间断的,并用专用条款解释通用条款。,技术规范(一),1、总则:(1)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项目,以及由其他承包商完成的项目;(2)工程工期和奖惩规定;(3)施工条件、工程价款支队依据;(4)名词定义和术语含义;(5)工程图纸和文件的提交和保管。,技术规范(二),2、各工程项目:(1)工程的工作内容、工序、具体项目和部位;(2)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3)工程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具体指标;(4)工程实施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具体指标;(5)工程实施对承包商设备的技术要求;(6)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的数量和部位;(7)计量和支付。,图纸,一般情况下所附图纸达到工程处步设计深度既可满足招标工作的要求,为投标人提供和了解:1、工程规模;、建设条件;、编制施工说明;、可核定工程量;、具有完整和准确的投标报价条件,参考资料,地形和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探原始资料、水文和气象的原始资料、当地建材勘探原始资料等。应注意的是,参考资料也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应准确。否则也是承包商索赔的依据。另外提供原始资料的数量要够,具备投标人正确判断的条件,不提供业主的专业人员判断和推论的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应注意的问题,1、严密、明确、周到和细致;2、工程设计深度要达到初步设计以上的深度;3、列明提供的施工条件;4、要合理分摊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风险,其原则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和无合理手段防范的风险,由业主承担;5、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应尽量分细,消除不均衡报价的条件;6、招标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反映在有清楚的准确的投标报价条件和合同支付条件。,招标的程序,1、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公告);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3、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并发出合格通知;4、发售招标文件;5、作投标准备、标前会和现场查勘;6、回答投标人质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遗;7、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8、评标和确定中标候选人;9、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发出中标通知书;10、谈判和签订合同协议书;11、发出开工通知。,开标,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主持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理工程师、主管部门、贷款单位派代表参加。1、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宣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报价、投标折扣、替代方案的报价。,开标应注意的问题,1、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投标文件不得启封,应重新招标;2、重新招标仍不足三个,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剩余的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从中选定中标人;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也是有效的;4、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回和修改,开标后则不准,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5、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放弃投标则招标人可以扣留其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应存在招标人处,不是上级主管部门。,标底的运用,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标底是评标参考的。1、核定成本价的依据;2、评定投标价格的合理性;3、接近标底的投标为中标人;4、标底作为最高限价;5、评分的依据。,评标原则,1、评标全过程应依招标投标法进行,其招标人和投标人也应主动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2、评标机构和组织应依法组建,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评标委员会成员选择要规范;3、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其目的就是让各潜在投标人知道这些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以便考虑如何有针对性的投标;4、上述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的采用是衡量评标是否公正和公平的标尺。所以为了保证评标的这种公正性和公平性,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进行。也不得随意改变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更不能制定新的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这是世界各国通常的作法。5、依招标投标法和惯例,要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评标机构,1、评标工作小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工程师等单位抽人组成,为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资料;2、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发包人负责组建,其成员可随机抽取或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要具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评标的方法,1、综合评标法(相当于评分法);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3、合理低标价法;4、性比法;5、两阶段评标法;6、最低评标价法;7、最低投标价法;8、其他。,投标文件的完整性,1、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2、重要表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都已填报;3、是否在授权书、投标函上有合法的签字;4、投标保证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遵从招标文件的所有项目、条款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而无实质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的偏离或保留是指:1、以任何方式对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或实施造成影响;2、与招标文件相悖,包括工程或设备在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3、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实施产生限制;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又会不公平地影响提出响应性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工程项目评标的标准,1、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5、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财务能力。,合同授予的标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评标价),利用世界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一般情况下按下列内容计算评标价(招标投标法称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1、改正算术错误;2、扣除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3、将投标报价的各种货币转换成单一货币;4、招标人认为可接受的且可用货币数量表示的非重大偏离或保留;5、上述各种变化被招标人接受在进入合同时,估算对招标的费用影响,以及随时间可定量变化的货币费用应以月为单位计入纯现金流,并按指定日(如开标日前28天或42天)开始及按规定的年贴现率(按当时商业银行贷款的年贴现率,如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的招标采用10%)折成现值,然后加到投标报价之中以资比较。,对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的说明,1、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在国际上称为评标价;2、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是评标时使用的,不是给承包人的实际支付价。实际支付价仍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3、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作为授标条件,但前提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即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本合同任务;4、项目法人招标的目的,是在完成本合同任务的条件下,获得一个最经济的投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最经济的投标,投标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经济的投标。所以国际上采用评标价最低授标是科学的。,评标程序和内容(一),(一)初评:依据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总体综合评价。1、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2、法律手续和企业信誉是否满足要求;3、评财务能力;4、评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5、施工能力和经验的比较;6、评价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7、评价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结果:淘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之后,再按投标报价的高低排队。这些投标人都能够完成本合同任务。,评标程序和内容(二),(二)终评:对初评有竞争优势的投标人(依评标能力,按投标报价低的选35家投标人),进一步全面评审,选中标候选人。1、对进入终评的投标人进行书面的和面对面的澄清;2、进行投标人的资格后审;3、按招标文件列明的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进一步评价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或称评标价)。(三)结果:通过上述评审和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以经评审的投标价格高低排队,最低价格的投标人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四)依据上述结果,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三标(发电系统)评标价计算结果,投标人联合 投标价 对偏离等计算值 评标价 排名 体名称 杜美兹 767,635,952.60 5,868,087,90 773,503,040.50 1 旭普林 836,691,864.50 31,318,235.74 868,010,100.24 2 斯 皮 870,244,172.48 36,379,557.01 906,623,729.49 3,评标应注意的问题,1、资格后审的问题;2、评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的不足是不能再修改和补遗的。待合同谈判或合同实施时与承包人协商解决;3、不均衡报价的问题,是投标人的投标技巧,是允许的;4、不能设定最高限价的问题;5、重新招标的问题。开标时超过三家投标,评标过程中只有两家或一家响应招标文件,只要投标价格合理,就应从中选择中标人。不能重新招标。否则可重新招标。6、对潜在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能改变,即报高的不减,报少的不补,漏项的也不补;7、不能把改变投标人的报价或投标方案,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8、正确对待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中标通知,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说明其投标(包括投标报价)已被接受。,签订合同协议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招标人将邀请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一定时间(如28天)之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合同协议书议定和签署。合同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和签订的,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发出开工通知,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如14天),由工程师发布开工通知,按指定日期开工,并按日历天数计工期。承包商开始进场作施工准备,开始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招标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