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中的金融机构.ppt
其他金融机构,金融学原理,金融学原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学原理,金融学原理,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改善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外的资信。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对不良贷款剥离后的银行实行严格考核,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办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运用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通过建立资产回收责任制和专业化经营,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支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金融学原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活动:,追偿债务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金融学原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2000年末,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收购了不良贷款本息合计约为1.4万亿元。截至2003年3月末,全部债转股企业共587户,债转股金额近几4000亿元,这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了20-30%,财务负担明显减轻,将近70%的债转股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金融学原理,金融学原理,金融学原理,金融学原理,金融学原理,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情况,金融学原理,债转股的困境,对股权回购的争议较大90%的协议把债转股企业回购股权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退出退道。而债转股企业却认为,企业利润既要分红,又要按100%回购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实际上是增加了其负担。从2000年开始,有的资产管理公司对非债转股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按10-30%的比例回收,对债转股企业却按100%的比例回收。这也让债转股企业颇为不满。,金融学原理,2003年2月,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废止任何形式的股权固定回报;废除要求原企业全部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有关条款,”不再强迫企业回购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金融学原理,这样的处置并没有完全解决债转股中的问题,不良资产部分依然是100%的股权比例,同时最近新一轮国资重组启动,使很多企业出于利益驱动,比如不再分红等,更热衷于将负债较高的非核心企业进行剥离;而资产管理公司由于没有预期由债转股企业回收股权的“加收现金”,对债转股后所持的部分股权的处置则更愿意通过打包出售方式一次性解决。,金融学原理,金融控股公司,以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作为子公司的一种纯粹型控股公司;以银行作为子公司的称作银行控股公司。以证券公司作为子公司的称作证券控股公司;以保险作为子公司的称作保险控股公司,而同时拥有银行、证券和保险两种以上子公司的称作金融服务控股公司。,金融学原理,纯粹型控股公司与事业型控股公司,纯粹型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没有自己特有的事业领域,而仅仅是一个公司经营战略的决策部门。事业型控股公司。事业型控股公司是母公司拥有自己的事业领域,除此之外,还通过控有其他事业领域的子公司的股份,来支配、管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金融学原理,中国中信控股组织结构示意图,金融学原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组织结构示意图,金融学原理,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金融各业的结合有益于降低金融业务自身的风险,一种业务收益的下降,可以用另一种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保障利润的稳定性;可以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的呆账率和投资银行承销业务的风险;“一条龙”金融服务。,金融学原理,信托投资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业务内容有信托业务、委托业务、代理业务、租赁业务和咨询业务等。,金融学原理,信用合作社,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以简便的手续和适当的利率,向社会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金融学原理,政策与监管金融机构,金融学原理,中国的政策与监管机构,金融学原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独享货币发行权;政府的银行:代表政府管理全国的商业和政策性银行业、经理国库、代表政府参与像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样的国际金融机构组织的会议和活动;银行的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在商业银行遇到存款者挤提,有可能陷入严重的流动性困境时,中央银行通常会向这类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金融学原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金融学原理,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依法对全国银行业和信托业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审批和管理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参与、组织银行和信托机构的破产和清算。对银行业、信托等日常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信托等谨慎经营,保证金融稳健运行。对银行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检查,审查这些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及时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及时地查处,金融学原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的金融机构。,金融学原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职责,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统一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各类证券、期货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负责证券、期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负责对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审批和监督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准和审查企业股票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监管境内期货合约市场、交易和清算;负责对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的监管,提高信息批露的质量。,金融学原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金融学原理,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国际收支的统计与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负责外汇市场的管理,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负责外汇外债管理,制定经常项目下的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规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委托,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金融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