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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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
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六月附件附件1:关于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胶环审(2019)494号)附件2:生产负荷证明附件3:化粪池防渗证明附件4:检测报告附表1:竣工验收三同时一览表目录附件II前言-2-第一章总论-1-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4-第三章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14-第四章验收监测调查-18-第五章验收监测内容-19-第六章环境管理调查-31-第七章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内容-33-第八章结论与建议-36-附件1环评批复-44-附件2生产负荷证明-44-附件3化粪池防渗说明-45-附件4检测报告-4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56-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一)表示减少-59-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工业聚集区浙江路6号,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于2016年3月1日通过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胶环审201641号),并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胶环验201733号)。为适应自身发展需要,企业调整厂区布局,在厂区建成车间空余部分,进行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从事金属制品喷粉。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委托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编制了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08月21日通过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审批,审批文号:胶环审(2019)494号。现有职工50人,本扩建项目无需新增员工,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承担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21年06月06日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喷粉金属制品100万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1年06月07日、2021年06月08日进行了现场监测,于2021年06月23日出具了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基于此监测报告,同时参考环评报告及现场实际建设情况编制完成了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喷粉金属制品100万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工作组2021年06月第一章总论1.1 建设内容及目的1.1.1 验收内容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生产能力、产品内容及原辅料的使用情况。核查项目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核查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1.1.2 验收目的本次验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治理效果、环境风险和环境管理水平检查,综合分析、评价得出结论,以验收报告的形式为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1.2 验收依据1.2.1 法律法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9.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9.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2018.12.2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2019.01.0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9号2018.05.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1.2.2 验收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1.2.3 项目依据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2019年04月)关于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胶环审(2019)494号,2019年08月21日)1.3 验收对象本次验收范围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详见下表。本次验收对象见表I-Io表1-1验收对象一览表类别验收监测(或调查)对象污染物排放废气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VOCs厂界无组织颗粒物、VOCs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固废最终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危废最终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噪声厂界噪声环境风险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2.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1.1.1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工业聚集区浙江路6号,地理位置见图2-lO岛胶河源星科C机械有限公司3SflSlS 械有限公司天福乐塑胶C吉岛盛光桂业3有限公司髅a。郑农化 育岛龙得云长寿 米酒陂造有限公司一青岛洪泉O青甥中和吴通 机械有限公司O青岛云旗防沪 用品育阳公司C向芸泉泉说力生物3工杆有限公司青岛亚美鞋业,。新美香食品公司有限公司Q广进宾馆O,盘居永盛隹苑有限公SJ永u源森二:天目族信O商55IIB深里料机械公司西谷g市场潟达门窗O京民宾情超市翟田坊四川菜馆0丙曜店OBai飙®*El9 20 W Baidu- GS(2018)5572号-O育岛山室蛙S构甲测烫字IloO930 -京IC酶63o"3号-Data ®长地万方百味屋酒店正鼻图2-1地理位置1.1.2 厂区平面布置本扩建项目依托厂区已建成车间闲置部分进行生产,共两处,分别位于车间南部和北部,仓库、办公室位于厂区东北侧,危废库位于厂区东南侧,本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企业总平面布置严格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进行总平面布置;生产车间、供电、消防、照明等安全规范遵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执行。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2-2。强干固化机加工区域图22总平面布置图2.2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定为项目生产车间50米距离。距离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南侧约320米的西谷家庙村,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3 项目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2)建设性质:扩建(3)建设地点: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工业聚集区浙江路6号(4)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公用工程、环保工程。(5)建设规模:年喷粉金属制品100万套。(6)占地面积:2560m2(7)劳动定员:现有职工50人,本扩建项目无需新增员工。(8)年操作时间:全年工作300d,每天工作8h。(9)建设投资: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2.4 工程建设内容2.4.1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及变更情况汇总见表2-10表2-1项目组成及变更情况汇总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建设情况变更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2处,依托厂区内现有车间内的闲置区域,面积约2560n?2处,依托厂区内现有车间内的闲置区域,面积约2560n?与环评一致公用工程供热使用燃烧机、热洁炉燃烧管道天然气提供热源。使用燃烧机、热洁炉燃烧管道天然气提供热源。与环评一致供气青岛新奥胶城燃气有限公司供应。青岛新奥胶城燃气有限公司供应。与环评一致供电配电室,胶州电网供应配电室,胶州电网供应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控制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与环评一致废气处理控制喷粉粉尘:滤芯+布袋除尘+15m排气筒(P3、P4);燃天然气废气: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P5、P6、P7);烘干固化废气:集气罩+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5、P6).喷粉粉尘:滤芯+布袋除尘+15m排气筒(P3、P4);燃天然气废气: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P5、P6、P7);烘干固化废气:集气罩+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5、P6)o与环评-致噪声处理控制项目设备加减震垫、车间隔音。项目设备加减震垫、车间隔音。与环评一致固废固废贮存场所固废暂存间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与环评一致2.4.2 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变更情况见表2-2o表2-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环评及批复内容实际内容及变更情况1生产规模年喷粉金属制品100万套与环评一致2年操作时间全年工作300d,每天工作时间8h3劳动定员原职工50人,不新增劳动定员4总占地面积2560m25总投资400万元6环保投资40万元2.4.3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的实际建设与环评内容对照情况见表2-3o表2-3生产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台/套)变更情况环评数量实际建设1喷粉流水线2条2条与环评一致2喷枪4个4个与环评一致3天然气燃烧机2台2台与环评一致4天然气热洁炉1台1台与环评-致5空压机2台2台与环评一致6叉车2台2台与环评一致244产品方案及主要原、辅材料消耗2.4.4.1产品方案项目主要产品为喷粉金属制品。产品方案见表2-4。表2-4产品方案序号产品环评批复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万套/a万套/a1喷粉金属制品100500024.4.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与环评批复对照情况见表2-5。表2-5主要原辅物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序号名称环评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情况1金属制品100万套/a100万套/a2静电喷涂粉末40ta40ta3天然气20.18万m3a20.18万m3a4电12TiKwh/a12万Kwh/a2.5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5.1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简介251.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金属制品喷粉工艺流程简述:项目经外协进行机加工、酸洗磷化等前处理工序后的金属制品进厂后,用喷粉流水线进行静电喷粉处理,然后经过固化通道进行烘干处理(温度约180-200C,热量由天然气燃烧机燃管道天然气产生烟气携带热量通过热交换成热风提供),经自然冷却后即为产品。静电喷涂工艺:喷粉采用专用的静电喷枪,将聚酯粉末借助压缩空气送入喷枪,在静电喷枪的电晕放电电极附近带上了负电荷,因而产生了静电力和偶极力,然后在输送气压力的推动下,聚酯粉末分离喷枪后沿着电力线飞向带正电的各部件,并按各部件表面电力线的分布密度排列,从而使粉末牢牢的涂覆在各部件表面。喷粉室半封闭,两端有部件进出口,产生的粉末散乱在喷粉室内地面上,经喷粉室内的自动回收装置回收到喷枪再利用。另项目产生的极少量的喷粉不合格金属件不作为固废处理,置于天然气热洁炉进行涂层去除处理,此过程中无有机废气等的产生,管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噪声、废气、固废废气;u1-一?一1II金属制品喷粉_烘干固化_成品静电喷涂粉末热风管道天然气燃烧.A废气ji:热洁炉工艺:通过热清洁去除涂装挂具表面的涂层,放置于主分解室的工件在250-420°C的环境下,去除工件上有机物涂层的工艺,工件经热洁炉处理后表面无任何有机物涂层残留。热洁炉原理:工件放置在主分解室的小车上,在主分解室内通过第一燃烧机加热(以通风式耐火炉膛隔绝火焰)使工件表面的涂层逐渐分解为气体(黑色有机气体),此过程由PLC始终自动控制以保证分解物速度与浓度,以保证气体在进入副燃烧室时可以被完全处理。有机气体进入副燃烧室通过第二燃烧机明火燃烧处理(约在600-9OOe的表征温度环境)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及微量碳化物排放。热洁炉包含两套独立加热系统,其两套系统均由电控系统自动控制炉内氛围,全过程通过自动喷水系统严格控制分解速度与浓度,待自动停机后,炉内工件上只剩不受温度影响的粉状无机物,部分掉入炉底,少量剩余的只需轻轻敲打即可。排出图2-3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5.2产污环节汇总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见表2-60表2-6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汇总(实际建设)、内容类K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喷粉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大VOCs颗粒15米高的排气筒(P3、P4)排放。气有组织排放物、二氧化硫、燃烧机、热洁炉通过低氮燃烧器燃烧天然气,燃气废气通污氮氧化物、烟过15米高排气筒(P5、P6)排放。染气黑度烘干,固化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5、P6)排放。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VOCS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水污职工生活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染物固生产过程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体不合格产品燃烧残渣废物UV光解+活性炭处理工艺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6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2.6.1 废气1.1.1.1 组织废气本项目喷粉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P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燃烧机、热洁炉通过低氮燃烧器燃烧天然气,燃气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5、P6)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WI)烘干,固化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5、P6)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1.1.1.2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J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1.1.1.3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化粪池已做防渗处理。2.6.3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燃烧残渣,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固废:UV光解+活性炭处理工艺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验收时以上危废物尚未产生,待危废物产生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6.4 噪声2.6.4.1 主要噪声源项目噪声主要是喷粉流水线、喷枪、天然气燃烧机、天然气热洁炉、空压机、叉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2.642治理措施优先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对声功率在80dB(八)以上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室外风机加设隔声罩等措施。所有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设置绿化带吸收噪音。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建筑设计考虑隔声效果,对有强噪声源的车间,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生产车间墙体采用强隔声材料,尽可能屏蔽声源。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衰减到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只要企业落实以上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7项目变更汇总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无重大变更。第三章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3.1 环评结论及建议3.1.1 总体结论一、结论1 .项目概况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喷粉,2016年3月1日“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由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胶环审201641号),并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胶环验201733号)。为适应自身发展需要,企业调整厂区布局,在厂区建成车间空余部分,进行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的建设,所用车间占地面积约25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年喷粉金属制品100万套。2 .符合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设备、产品及规模均不在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范畴;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属允许类;项目不在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之列;且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之列。本项目已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33-03-000004,项目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3、选址合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本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源区范围内,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建设符合胶州市(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3 .2环评批复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你单位青岛海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喷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该扩建项目拟建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工业聚集区浙江路6号,项目依托厂区现有车间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从事金属制品喷粉,主要生产设备有喷粉流水线、喷枪,天然气燃烧机、天然气热洁炉、空压机、叉车等13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金属制品100万套/年,静电喷涂粉末40吨/年,项目达产后,年喷粉金属制品100万套。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因素将得到缓解。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一)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二)生产车间全封闭。喷粉、烘干区域全密闭。喷粉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P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燃烧机、热洁炉通过低氮燃烧器燃烧天然气,燃气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5、P6、P7)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烘干,固化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5、P6)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98378222019)附录人表人.1中特别排放限值。(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管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循环利用水平,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六)项目有机废气的防治应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七)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八)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定期向我局备案。(九)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三、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2019年8月21日第四章验收监测调查4.1 监测内容依据对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环保设施运转情况的分析,确定本次验收主要监测内容为废气和噪声。4.2 验收期间工况调查本次验收监测于2021年06月07日、2021年06月08日进行,监测期间对生产装置生产负荷记录进行查验,汇总情况见表4-1。表4-1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核查情况监测日期产品名称设计负荷套/d监测期间负荷套/d负荷比%2021.06.07金属制品喷粉3333280084%2021.06.08283385%由上表可知,监测期间各产品生产负荷大于75%,能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第五章验收监测内容5.1 废气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5.1.1 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5-lo表5-1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设置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频次P3排气筒出口P4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静电喷粉工序自带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装置3次/天,2天P5排气筒出口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燃烧机、热洁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3次/天,2天VOCs烘干固化废气排气筒出口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5-2及图5-1。表5-2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设置编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VOCs排放浓度及气象参数3次/天,2天2#-4#厂界下风向(监控点)5.1.2监测分析方法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3。表5-3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检测项目标准号分析方法检出限检测项目标准号分析方法检出限颗粒物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1.0mgm3氮氧化物HJ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3mgm3二氧化硫HJ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3mgm3颗粒物GB/T15432-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0.001mgm3VOCs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燃、甲烷和非甲烷总烬的测定气相色谱法0.07mgm3VOCsHJ604-2017环境空气总烧、甲烷和非甲烷总炫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0.07mgm3烟气黑度HJ/T398-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5.1.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l94-2017)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期间核查了生产负荷记录,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要求。优先采用了国标、行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5.1.4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1 .有组织废气排放评价标准有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环评批复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气筒执行的标准限值见表5-4。表5-4废气排放评价标准限值排气筒名称监测项目评价标准排放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P3排气筒P4排气筒颗粒物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P5排气筒P6排气筒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100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502.0烟气黑度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Wl2 .无组织排放评价标准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环评批复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表2中标准(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限值见表5-5。表5-5无组织排放评价标准限值序号污染因子单位标准限值标准1VOCsmgm32.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2颗粒物mgm3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5.1.5监测结果5.1.5.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排气筒监测结果见表5-65-9表5-6P3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检测项目颗粒物检测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检测点位P3排气筒出口排气筒高度(m)15排气筒截面积(II?)0.1256采样日期2021.06.072021.06.08采样频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废气温度(C)373938403941废气流速(ms)6.15.75.86.56.36.9标干废气量(m3h)239222252269253124632669颗粒物排放浓度(mg/n?)5.95.36.15.66.35.4排放速率(kgh)1.41×1021.18x10-2138×1021.42×1021.55×1021.44×102备注/表5-7P4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检测项目颗粒物检测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检测点位P4排气筒出口排气筒高度(m)15排气筒截面积(m2)0.0706采样日期2021.06.072021.06.08采样频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废气温度(C)373839383939废气流速(ms)10310.510.511.011.711.2标干废气量(m3h)225222872283241025362442颗粒物排放浓度(mg/n?)4.64.44.94.34.84.7排放速率(kgh)1.04×102.o×o21.12×1021.04×1021.22×1021.15×102备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两天测得最大排放浓度为:6.3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最大排放速率为:1.55×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表58P5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检测项目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检测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烧、甲烷和非甲烷总烽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2007)检测点位P5排气筒出口排气筒高度(m)15排气筒截面积(in?)0.0706采样日期2021.06.072021.06.08检测频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废气温度(C)484950495051废气流速(ms)13.312.713.112.812.513.3废气含氧量()12.312.912.613.112.812.5标干废气量(m3h)281726802748270026232774VOCs排放浓度(mg/n?)22.220.724.229.129.428.8排放速率(kgh)6.25×1025.55×1026.65×1027.86×1027.71×IO27.99×102颗粒物实测浓度(mg/n?)3.83.13.32.93.64.1折算浓度(mgm3)7.66.76.96.37.76.4排放速率(kgh)1.07×l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