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税务服务机会.PPT
北京办公室 杨继美2014年1月,合同能源管理税务服务机会,培训内容,适用范围,1,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简介,1,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2,服务机会,3,Click to add Title,3,汇算清缴注意事项,第一部分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简介,1.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2.节能减排压力和环保压力,3.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难度,4.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介绍,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Page 5,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Page 7,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节能减排的压力,Page 9,节能减排的压力,Page 10,中央与地方签“军令状”力争10年内消除重污染,节能减排的压力,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难度,Page 12,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介绍,合同能源管理图解,Page 13,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介绍,效益分享型,Page 14,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介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第二部分 财政奖励和减免税政策,1.财政奖励政策,2.税收优惠政策,财政奖励政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1、奖励原则: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2、奖励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3、奖励项目: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4、申请流程: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5、奖励条件,(1)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2)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3)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项目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公司要求,财政奖励政策,6、支持方式: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7、奖励标准: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8、资金拨付:1)项目完工后,节能服务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具体申报格式及要求由地方确定。2)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和合同进行审核,并确认项目年节能量。3)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据实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并在季后10日内填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度统计表,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奖励政策,9、监督管理,1)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2)节能服务公司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除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外,将取消其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资格。3)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二一年六月三日起实施。,财政奖励政策,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工201154号,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在省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奖励80元/吨标准煤。,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为60元/吨标准煤,湖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建规201015号,中央财政奖励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为60元/吨标准煤。,重庆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渝财企2011126号,奖励标准按照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级次确定。国家级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为360元/吨标准煤,市级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为200元/吨标准煤。,财政奖励政策,甘肃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为60元/吨标准煤。,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闽财企201142号,(一)符合国家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核定的项目年节能量,工业项目以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项目以8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按项目投资比例分享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其余部分由省级财政配套奖励。(二)符合本省奖励条件但未达到国家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核定的项目年节能量,工业项目以3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项目以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按项目投资比例分享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给予单个支持对象的单次奖励资金最多不超过300万元。,财政奖励政策,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京财经20102588号,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为260元/吨标准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财政奖励资金实施办法,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适当奖励。,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财企2010232号,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60元/吨标准煤。符合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要求的项目,奖励200元/吨标准煤。,江西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赣财建 2011 3号,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在省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奖励60元/吨标准煤。,财政奖励政策,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符合中央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本市财政奖励标准为360元/吨标准煤,合计奖励标准为6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600万元。符合地方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由本市财政负担,其中:(一)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奖励的,奖励标准为500元/吨标准煤。(二)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率奖励的,根据实际年节能率计算奖励资金。对实施节能改造后年节能率在15%-25%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节能措施投资20%的奖励,对实施节能改造后年节能率在25%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节能措施投资30%的奖励。(三)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标准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的60%执行。(四)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财政奖励政策,财税2010110号文,1、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条件要求:,1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2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同时符合,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税收优惠政策,2、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注意:转让给用能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免征增值税!,条件要求:同免征营业税的条件:,1、相关技术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要求;2、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规定。,仅限于资产(设备)的转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税收优惠政策,3、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Page 27,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未落地,Page 28,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减免税备案申请;(二)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附件1),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附件2);(五)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机会,1.前期市场拓展工作,2.近期造势,3.服务机会探讨,前期市场拓展工作,战略合作,前期市场拓展工作,参加年会,Page 32,前期市场拓展工作,年会演讲,前期市场拓展工作,参加培训,前期市场拓展工作,参加培训,前期市场拓展工作,专家证书,发表论文,发表论文,前期市场拓展工作,前期市场拓展工作,电子刊物,前期市场拓展工作,专业QQ群,Page 40,近期造势,行业专访,Page 41,政策解读,Page 42,政策培训,服务机会,为高能耗的工业企业设计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架构,享受财政奖励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为已经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进行业务流程改造,规避税收风险,享受财政奖励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为节能服务公司的母公司及关联公司提供转让定价、对外付汇、税企争议协调、税务筹划、税务审计等全方位的服务代理财政奖励政策获取代理税收优惠政策获取,服务产品,关于我们,1、公司介绍,中税咨询集团致力于成为业界最杰出的税务及商务咨询机构,我们将为客户提供税收和财务领域的专业意见和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转让定价服务、税务代理服务、税务纳税服务、税务健康检查服务、企业重组税务服务、进出口税收服务、税收优惠申请服务、税务稽查审计协助、其他财务会计服务以及政府服务等核心服务。北京道正国际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是中税咨询集团承接国际税收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是以国际税务鉴证、国际税收筹划和国际税务代理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税务服务机构。具有人员年轻化,知识层次高,知识结构新,业务能力强的特点,目前已拥有一支涉税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能为客户提供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之国际税务服务。,46,2、我们的优势,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金地集团 北京金地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香港新世界集团 和黄集团 瑞安房地产集团 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公司 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 雅戈尔集团地产板块,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OHO中国有限公司,3、我们的客户,华北地区 王裕康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 10 6591 7200 邮件:宋宁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 10 6591 7200 邮件:石原麻衣(日语组)高级合伙人 电话:+86 10 6591 7200 邮件:杨继美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 10 6591 7200 邮件:J,华东地区 蒋重阳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 21 5182 2786 邮件:金逸重(韩语组)高级合伙人 电话:+86 21 6406 6403 邮件:,3、我们的团队,北京道正国际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10-5893 8833 传真:010-5893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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