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ppt

    • 资源ID:6015214       资源大小:525.50KB        全文页数:102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ppt

    经济法,第二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一节 企业法律纠纷的基本类型及主要解决方式,经济纠纷指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与企业外部其他法人、公民、经济组织及社会团体等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合同法律效力及财产损失赔偿、违约赔偿);财产权益纠纷(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破产案件纠纷等);涉外经济纠纷(合同、财产权益纠纷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劳动纠纷指企业(用人单位)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与其内部的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劳动力招收、管理和使用、辞退等方面的纠纷,如:劳动力配置(招工、调动、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条件的合法性及提前通知义务履行);劳动报酬(工资、奖金);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女工保护、职业病认定等);劳动保险(工龄、离退休、工伤认定等);处罚争议(处罚不公正、处罚过重等),行政纠纷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过程中,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因不服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与特定执行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失职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其职责)、行政渎职行为(是否滥用权利,如拒颁发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的争议及损害赔偿(国家赔偿)等,解决企业法律纠纷的主要方式非法律程序解决方式:协商调解法律程序解决方式:仲裁诉讼,非法律程序的解决方式特点:无须正式程序与步骤,可根据需要与可能随时沟通与谈判;解决纠纷的费用较少;但有可能导致纠纷久拖不决;所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纠纷最终能否得到解决存有不确定性。,法律程序的解决方式特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经过申请、受理、审理、裁判等法定程序后,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最后决定;有法定的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费用较高;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对纠纷作出明确的裁决或判决,且这些决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企业法律纠纷:非程序性解决 VS.程序性解决,第二节 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概述,A、B企业签订了100万元买卖合同,产生了经济纠纷,请问有几种解决的途径?一、经济纠纷的概念: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二、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仲裁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行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况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就是快速、简便。,(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三)诉讼一般而言,经济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以,经济诉讼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民事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有关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合同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即所谓的“民告民”。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A、B企业签订了100万元买卖合同,产生了经济纠纷,请问有几种解决的途径?,1.双方可自行协商,让第三方调解;2.调解不成,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3.也可以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要遵循或裁或诉原则。,第三节 仲裁,一、仲裁的内涵及特点: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或个人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一种制度。,仲裁的特点:自愿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专业性:专家仲裁、保密、独立经济性:一裁终局制、费用少、保密灵活性:具体程序更加灵活、有弹性保密性: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快捷性:一经裁决马上生效独立性:独立于行政机构和其他机构,仲裁机构之间也无隶属关系。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二、仲裁的适用范围,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单选: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仲裁的是()。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三、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协议仲裁)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适用仲裁方式。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P.2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分析: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不服,拟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问:甲公司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四、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定义: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达。仲裁协议书面方式,口头无效。包括合同订立中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示范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的内容(须同时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具体争议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自主选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失效。(),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第20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即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若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申请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如:A、B企业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但出现纠纷时,A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如B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A的起诉。如B首次开庭前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B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五、仲裁程序,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流程,例如:A、B企业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出现争议时若双方不能达成仲裁协议,只能提起诉讼。如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时: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没有异议,只能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续下一页),(接上一页)作出仲裁后:1.如当事人不服,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讨论经济仲裁,甲公司与乙研究院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约定双方联合开发研制一种营养口服液。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履行合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乙提出在本单位所在地A市申请仲裁,甲不同意。后经过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合同争议提交甲所在地的B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讨论经济仲裁 1,事后,乙担心B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又转而向合同履行地的C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未向法院说明此前曾有两份仲裁协议。法院受理了乙的起诉,并向甲送达了起诉的副本,甲参加诉讼并进行了答辩。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甲败诉。甲立即上诉,理由是:甲、乙之间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不应受理此案,故法院的判决无效。问:甲的理由能否成立?,讨论经济仲裁 2,【解析】核心: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仲裁与诉讼的关系第一份仲裁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因不具备仲裁协议的必要内容而无效。由于合同当事人没有指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该仲裁条款实际无法履行,因而无效。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甲、乙经过再度协商,共同选定B市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符合仲裁协议的必备内容,有法律效力。乙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不合法。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市人民法院如果知道甲、乙之间有第二份仲裁协议,将不会受理乙的起诉。,讨论经济仲裁 3,C市人民法院审理甲、乙之间的合同争议有合法依据。由于乙起诉时并没有向C市人民法院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予以受理。当起诉副本送达甲时,甲不仅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不应当受理),还出庭进行答辩,视为甲自动放弃了仲裁协议,C市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因此,甲如果在C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法院将不能受理此案,但当法院已经依法判决后再提出异议,异议不能成立。,讨论经济仲裁 4,第四节 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核心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为;书面审查方式为主,必要时听证审理方式,二、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受理范围:P.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起复议: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接上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起复议: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得行政复议事项: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依有关规定通过监督途径提出处理要求,主要是指针对不特定的人作出的具有普遍性的法规等。不服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题:下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A 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刑事拘留;B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仲裁决定;C 监查机关对某局长的停职检查;D 审计机关对某企业违反财务纪律的审计结论.,【答案】ABC【解析】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A选项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措施,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其次,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有二:一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C选项不可;二是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节或其他处理,B选项不可。,三、行政复议的程序 P.30,决定,(5日内受理、不受理;书面通知;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书面审查,必要时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自受理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断题(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2008年10月 5日,某行政机关对A公司作出罚款的决定,并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10月8日收到该信函。A公司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在10月5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案】错【解析】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0月8日)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选择题(行政复议管辖1):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A.A区人民政府 B.甲市国家税务局 C.A区国家税务局 D.甲市人民政府,【答案 1】B【解析】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选择题(行政复议管辖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A.国务院 B.国务相关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答案 3】C【解析】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关于行政复议管辖(2)的解释(P.30):“但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例如:江苏省政府在昆山(县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的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对江苏省政府负责,隶属昆山市。对于昆山市政府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复议。国家级开发区新定位:政府派出【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总则”中规定:“国家对国家级开发区实行特别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体制创新试验权。”在具体的管理体制与职能上,征求意见稿写道:“国家级开发区实行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体制。管委会作为所在省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所在省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级开发区实施统一管理”。】,案例行政复议,申请人:立新区新华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立新区地方税务局 2000年10月12日。立新区地方税务局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举报新华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偷逃了国家税收。被申请人接到举报后,决定给予申请人处以10000元罚款。申请人不服,向立新区地方税务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某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符合复议条件,某市地方税务局受理了复议申请。,案例-行政复议 1,申请人称:他们没有违反规定开具发票,每一宗收入都按照法律规定开票,是其他人嫉妒他们公司的业绩,才编造谎言企图压垮他们公司。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复议后,按照行政复议条例第38条规定,在受理后第5天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书送达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立即组织调查并收集证据,发现申请人的确违反规定开具发票,不仅开收据,而且就是发票也大头小尾。被申请人广泛寻访有关人员,收集证人证言,以大量的证据坚持自己的处罚决定。,案例-行政复议 2,处理:行政复议机构经审查,申请人确有违反法律规定开具发票且证据确凿,被申请人的处罚适用法律适当,但由于被申请人在调查过程中程序违法,行政复议机构作出复议决定如下:撤消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案例-行政复议 3,为什么被申请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实,依此证据证明申请人理应依法给予申请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可行政复议机构还是决定撤消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呢?问题的关键在于被申请人在整个税务检查中违反法律程序。,案例-行政复议 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一定要调查清楚事实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此外,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可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首先要调查清楚事实,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案中,新华有限公司虽然有违反规定开具发票的事实,但立新区地方税务局仅凭一封群众举报,没有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证据,就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显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理应撤消处罚决定。,案例-行政复议 5,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第24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被申请人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是因为被申请人作为负有国家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今天,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所作出的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在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罚款等,必须有充分的证据、相应的法律依据,否则即为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必须受到追究。,案例-行政复议 6,这就是说,被申请人即行政机关必须先有证据,然后才可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后再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经受理以后,如果被申请人自行来收集证据的,有权予以拒绝。本案中,立新区地方税务局在新华有限公司提起复议申请后才收集证据,虽然所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新华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可据此对申请人作出行政罚款决定,但因立新区税务局所收集的证据程序不合法,因而是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从而导致立新区地方税务局的处理决定被撤消。,案例-行政复议 7,第五节 民事诉讼,一、诉讼的含义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诉讼的活动。在程序上,经济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以,经济诉讼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允许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生效的判决。【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接上页)以下案件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但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三、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五类案件:(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接上页)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五类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四、民事诉讼管辖,级别管辖指上下级法院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按案件影响大小、繁简程度和诉讼标的金额大小来确定管辖级别:我国的人民法院有几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地域管辖指同级人民法院间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等一般地域管辖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接上页)特殊地域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管辖的确定(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选择题 1: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C.X地人民法院D.Y地人民法院,【答案 1】D【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多选题 2:上海的甲公司和北京的乙公司于2006年6月1日在天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06年12月1日在大连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A.上海 B.北京 C.天津 D.大连,【答案】BD【解析】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北京)或者履行合同地(大连)的人民法院管辖。,五、民事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胜诉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如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以上所讲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20年:绝对时效期间。,选择题: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A.2009年3月27日B.2009年3月22日C.2008年3月27日D.2008年3月22日,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据民法通则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上述事由的,才能中止诉讼时效。例如:非典时期诉讼时效的中止。,讨论非典时期诉讼时效的中止,2003年4月3日,到北京出差的张某回家即被强制隔离。直至4月18日,经医学观察未发病、被排除感染可能,张某才重获行动自由。而张某手上有一张李某向张某借款人民币5000元的借条,载明还款日期为2001年4月13日。张某应当在二年的诉讼时效前,即2003年4月13日前向法院起诉,但张某出院时已超过诉讼时效近一星期了。问:张某的起诉是否受法律保护?若张某的起诉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其向李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如何计算?,【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由于张某被强制隔离观察,已构成其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故其债权的时效在4月3日已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即4月18日开始继续计算,到4月28日才超过二年诉讼时效。因此张某只要能提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证据,在4月28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未超过诉讼时效,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的中止(继续)“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上述法定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法定事由已经消失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但如果该法定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继续存在,则应自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例如:见下页案例选择题,选择题 1: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意志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答案 1】A【解析】拒付租金,适用于1年得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只有在诉讼有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1年11月5日2002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开始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2001年8月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选择题 2:2007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A.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B.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C.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D.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0日,【答案 2】B【解析】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1月1日2008年1月1日);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下列事由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案例: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的贷款到期,甲公司拒绝还本付息,乙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8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乙银行于2008年4月1日向甲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甲公司还本付息。在本案中,乙银行要求还本付息的律师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新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8年4月1日2010年4月1日。,判断题: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根据特殊情况而予以延长。特殊情况是指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诉讼时效不可由当事人约定延长)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种自由裁量权。,六、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其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民事诉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接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主体可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实施诉讼行为;向法院请求解决争议,保护民事权益;接受法院裁判的约束。,民事诉讼当事人 P.38根据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享有的诉讼权利、承担的诉讼义务不同,可分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八、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定义: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它是民事诉讼的基础程序,是审判程序中最完整、最系统的程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的方式和内容:1、书面起诉 2、口头起诉,一、起诉,二、对起诉的审查,第一审普通程序(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送达起诉状副本(5日)和提出答辩状(10日)直接交换证据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 认真审核诉讼材料 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追加当事人,三、受理,四、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审普通程序(续),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布公告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 宣读勘验笔录,六、法庭调查,五、开庭审理前的准备,第一审普通程序(续),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互相辩论 最后陈述,当事人陈述 合议庭评议 宣判 告知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七、法庭辩论,八、评议宣判,九、案件审结期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如果在延长的6个月内仍不能审结,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二审程序,1、提起上诉的条件2、上诉的形式要件(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上诉期间。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之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3)上诉状。上诉的理由及请示是上诉状的主要内容。上诉的理由是上诉人向上诉法院对第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意义的全面陈述。,应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上诉期限的,原审法院可以直接以裁定驳回上诉。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状的,二审法院应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二、上诉的提起,一、提起上诉的条件,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该上一级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诉讼便告终结。,第二审程序(续),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交被上诉人,并注明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答辩。,撤回上诉只能在宣告判决以前。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请求要加以审查。,三、上诉的受理,四、上诉的撤回,五、上诉的裁判,二审程序中需要对上诉人的请求所涉及的事实与法律问题作出判定,亦即判定有关事实是否清楚,相应的证据是否充分,同时,所适用的法律根据是否恰当。另一方面,也要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以及审判行为作出评价和处理。,仲裁与诉讼的比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注意事项

    本文(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