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法.ppt

    • 资源ID:6011345       资源大小:646KB        全文页数:133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法.ppt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制度,本章主要内容:1、概念2、基本内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3、应纳所得额的确定4、应纳所得税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这一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例:克林顿在深圳出席一个论坛会议,一个多小时赚得25万美元的“出场费”,扣掉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机票等费用消耗10万美元,个人实际拿了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3万元。问:克林顿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第一节 概述,一、概念 它是指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行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所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个人所得仅限于每年经常、反复发生的所得。,广义的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各种来源或方式所获得的一切利益,而不论这种利益是偶然的,还是临时的,是货币、有价证券的、还是实物的。目前,多指广义的概念。,二、特点,1、分类征收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可以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和混合所得税制。我国采用的是分类税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3、费用扣除额较宽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3500元;对劳务报酬,每次收入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4、计算简便 费用扣除采用总额扣除法,5、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方法,对有扣缴义务人的采用源泉扣缴法;对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采用自行申报。,三、作用和意义,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2、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3、增加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第二节 基本内容,一、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习惯性居住”,不是指实际居住,也不是指在一个特定时期中在何处居住,而是判断税收意义上居民与非居民的法律概念。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居民纳税人包括:(1)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具有中国国籍,但没有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在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2)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实际上,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外籍人员、华侨或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人。,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凡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具体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时,无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所得征税规定表,表征税,x表不征税,二、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二)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5、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6、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其他税目征收。,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的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负责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的投资者,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形式较多,分配方式也不尽相同。,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这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际上属于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个休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承包、承租经营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上述各项所得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主要涉及以下四种权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中: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司、企业分红,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称为股息;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派发的红股,称为红利。,(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任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目前,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1)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3)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3)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5)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4、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5、为了确保有关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各级房地交易管理部门应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主管税务机关需要有关本地区房地产交易情况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6、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其出售房屋的所得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购买的,不免税。,(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其中,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获得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十一)其他所得,上述10项个人应税所得是根据所得的不同性质划分的。除了10项个人应税所得外,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需要征税的新项目,以及个人取得的难以界定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三、税率,(一)设计的原则 1、税负从轻。2、区别对待,分类调节。3、体现国家政策,(二)适用税率,1、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新个人所得税法,2、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稿酬所得,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4、劳务报酬所得,20%,对其一次性收入较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1级: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2级:超过2000050000部分的,征税后加征五成,即30%;3级:超过50000元的部分,征税后加征十成,即40%。,5、特许权使用费用、利息、股息,适用20%税率 但对个人出租住房,从2001年1月1日起,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按月扣)2011年9月1日起,扣除标准为3500元;在中国境内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华侨等适用附加扣除标准,再扣除1300元。在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将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这样,涉外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现行4800元/月不变。,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500或4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某纳税人2011年8月工资3600元,该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解:应纳税所得额=3600-2000=1600,应纳税额=1600*10%-25=135元,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非居民纳税人),2011年9月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000元人民币。,应纳税所得额=10000-3500-1300=5200,应纳税额=5200*20%-555=485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半年奖、月、季度等奖金一律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用全年奖金除以12,得到每月奖金,再去找适用税率。,问:如果在发放奖金的当月,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该如何计算?,解:每月奖金=12000-(3500-3000)/12=958.33元,其适用税率为3%,则:该奖金应纳所得税=12000-(3500-3000)*3%=345元,如某人2011年末取得年终奖12000元,此人每月工资3000元。问年终奖应纳多少所得税?,例:某人为中国公民,2011年12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3800元、年终奖20000元。计算该人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解:20000/12=1666.67,选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缴个税=20000*10%-105=1895 当月工资应缴个税=(3800-3500)*3%=9 该人当月共缴个税=1895+9=1904,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4)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例: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12月取得当月工薪收入2800元和年终税后奖金8000元。李某12月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解:当月工资应纳所得税=(2800-2000)*10%-25=55元 税后奖金应纳税的计算:(1)8000/12=666.67元,第一次查找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元;(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8000-25)/(1-10%)=8861.11元(3)8861.11/12=738.43元,第二次查找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4)8861.11*10%-25=861.11元 所以,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55+861.11=916.11元,例:中国公民李某2011年12月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300元和年终税后奖金20000元。李某12月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解:当月工资应纳所得税=(4300-3500)*3%=24元 税后奖金应纳税的计算:(1)20000/12=1667.67元,第一次查找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105)/(1-10%)=22105.56元(3)22105.56/12=1842.13元,第二次查找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4)22105.56*10%-105=2105.56元 所以,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24+2105.56=2129.56元,例:中国公民李某2011年12月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300元和年终税后奖金17880元。李某12月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解:当月工资应纳所得税=(4300-3500)*3%=24元 税后奖金应纳税的计算:(1)17880/12=1490元,第一次查找的适用税率为3%;(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7880/(1-3%)=18433元(3)18433/12=1536元,第二次查找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4)18433*10%-105=1738元 所以,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24+1738=1762元,(二)个体工商户(按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它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1)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2)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3)“三费”可以在标准内据实扣除。(4)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可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内扣除。(5)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例:某市大华酒家系个体户经营,账证比较健全,2011年取得营业额250000元,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为120000元(不包括工资)。雇佣3人,每月工资1200元。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月(9月前)、3500/月(9月后)。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1)应纳税所得额250000-120000-2000*8-3500*4-1200*12*3=56800元(2)全年应纳所得税=56800*20%-3750=7610元,(三)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1、查账征收(1)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2)投资者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扣除;(3)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扣除;(4)“三费”可以在标准内据实扣除。(5)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可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再以后年度内扣除。(6)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7)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2、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及其他方式。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例1:某饮食服务是独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2011年成本费用支出200000元,应税所得率20%。则该独资企业当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200000/(1-20%)*20%=25万*20%=5万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万*20%-3750=6250万,(四)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扣),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承包、承租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月。,例:何某2011年承包某商店,承包期限1年,取得承包经营所得47000元,此外,何某还按月从商店领取工资,每月1500元。计算其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7000+12*1500)-8*2000-4*3500=35000元(2)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0*20%-3750=3250元,(五)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扣),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2、每次超过4000元的,采用20%的扣除标准。3、如果纳税人每次的报酬超过20000元,加征5成征收;如果纳税人每次的报酬超过50000元的,加征10成征收。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先将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例:见教材338页。某工程师赵某为某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个人所得税额是多少?,单位为纳税人代付税款和代扣税款是不同的。从单位角度看,意味着税款部分也属于劳务成本的一部分,从个人角度看,代付税款的所得是税后净所得。,次的规定: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某学者与学校签订合同,每周到学校讲学一次,连续三个月,每次500元。则以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例:某人2011年10月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解: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应纳所得税=48000*30%-2000=12400元,例:克林顿在深圳出席一个论坛会议,一个多小时赚得25万美元的“出场费”,扣掉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机票等费用消耗10万美元,个人实际拿了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3万元。问:克林顿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解:应税所得=123*(1-20%)=98.4万 应纳所得税=98.4万*40%-7000=38.66万,(六)稿酬所得(按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按20%比例扣除。然后再减征30%。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实际缴纳所得税=应纳税额*(1-30%),次的确定:1、同一作品再版所得,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征税;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连载后出版(或相反),视为两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连载取得的收入,以连载完所有的收入合并为一次征税;4、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应合并为一次;5、同一作品因添加印数追加稿酬,应以一次征税。,例:某工程师2011年2月出版教材,获得稿酬9000元。20011年6月又加印又获得稿酬4000元。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解:该稿酬所得按规定属于一次性收入,须合并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 实际缴纳所得税=2080*(1-30%)=1456元,(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扣),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采用20%的扣除率,税率为20%。,(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无扣除标准)20%或5%99年11月1日前储蓄存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之后的要征20%的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后为5%。2008年10月9日利息暂免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额,及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九)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次),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财产租赁按20%比例扣除。将自有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按10%的税率征收。,财产租赁所得按其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的20%的税率计算所得税。(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800元,可继续扣);(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例:某人将其自有一套两居室租给别人,按季收取租金,2011年3月共收取租金4500元。则3月应纳多少所得税?解: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800)*10%=70元 其应补缴1、2月份的各70元,3个月共纳70元。,例:某人转让自有小汽车一辆,原价10万,支付费用6000元,该人转让所得价款12万,支付相关手续费2000元。该人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解: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00000-6000-2000)*20%=2400元,例:王某7月份将市区闲置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租期1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可提供营业税和房产税(4%)的完税凭证,假设其他税费忽略不计。7月发生漏雨修缮费用1000元。则7、8月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十)偶然所得、其他所得(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例:王某在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所得共计20000元,王某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捐赠给希望小学。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解:(1)因为4000/20000=20%,小于捐赠扣除比例30%,按规定,捐赠部分可以全部从应纳税额中扣除。(2)应纳税所得额=20000-4000=16000元(3)商场代扣代缴税款=16000*20%=3200元(4)陈某实际可得奖金=20000-4000-3200=12800元,(十)其他所得,(十一)特殊计税方法,1、扣除捐赠款 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等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不超过应纳税额的30%。个人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2、关于特定行业(采掘、远洋运输、远洋捕捞行业)的计税 可按月预缴,年终将全年的工资薪金所得在12各月平均然后及应纳个人所得税。,3、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的征税 扣除一定标准后,计征个人所得税。4、关于失业保险费 按规定缴纳的免税,超过比例的征税。5、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购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工资薪金,见344-345页,6、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分国又分项,采用限额扣除方法。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扣除限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地区实际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低于上述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的部分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例:某纳税人在2011年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从A国一公司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平均每月6800元,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该两项收入在A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因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15000元,并在B已缴纳该项目个人所得税1720元。,(1)A国所得税的扣减 工资薪金所得 全年应纳税额=(6800-4800)*10%-25*8+(6800-4800)*10%-105*4=1400+380=1780元 特许权收入 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所以,纳税人从A国取得的所得在A国的抵扣限额为1780+4800=6580元 其在A国已经缴纳了5200元,低于扣除 限额,可全额抵扣,并且需要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6580-5200=1380元。,(2)B国所得税的抵减 应纳税额=15000*(1-20%)*20%*(1-30%)=1680元 其抵扣限额为1680元,其在B已纳1720元,超出抵扣限额,不能在本年度扣除,但可在以后5年中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综上,该纳税人应在中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380元,在B国未抵减完的可按我国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补减。,7、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收入的计税方法,“先分,后扣,再税”例:某高校5位教师2010年10月共同编写一本50万字的教材,共取得稿酬收入21000元,其中主编一人分得主编费1000元,其余稿酬5人平均分配。计算各教师应纳个人所得税。,解:(1)扣除主编费后所得=21000-1000=20000元(2)平均每人所得=20000/5=4000元(3)主编应纳税额=(1000+4000)(1-20%)*20%*(1-30%)=560元(4)其他4人每人应纳税额=4000*(1-20%)*20%*(1-30%)=448元,五、税收优惠的规定,(一)免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利息 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10、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主要是指上述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权规定免税的所得。,(二)减税,税法规定,对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另外,税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三)暂免,1、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收取的扣缴手续费,暂免。,第三节 征收管理,一、自行申报纳税(一)纳税义务人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纳税期限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三)纳税地点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或两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人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二、代扣代缴,(一)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范围(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责任(三)代扣代缴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例:有一中国公民,2011年1-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0000元(人民币,下同),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当年还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从B国取得债券投资利息收入3000元。该纳税人已按A国、B国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400元和500元 要求:计算该纳税人2011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中国境内工薪收入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60000125000(元)1-8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3000(元)9-12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35001500(元)全年应纳税额=3000*15%-125*8+1500*3%*4=2600+180=2780元(2)中国境内稿酬收入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3)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8000(1-20%)20%1280(元)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超出了抵扣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1280元,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4)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300020%600(元)该纳税人在B国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税款100元(600-500)。,(5)该纳税人2011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780+168+0+100 3048(元),案例分析,中国公民张某2010年共取得8项收入。年底,张某要求其财务顾问逐项计算个人所得税:(1)1-5月,每月参加文艺演出一次,每次收入20000元;(20000-800)*20%*5=19200元(2)在甲国出版图书取得稿酬25万,在乙国参加演出取得收入1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元和1500元;,计算税额为0(3)取得中彩收入5万,当场通过社会团体向教育机构捐赠30000元;(50000-30000)*20%=4000元(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00元;3000*20%=600元(5)取得保险赔款25000元;0,(6)取得2009年12月存入银行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息6000元;6000*(1-20%)*20%=960元(7)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万,该房的购买原价15万,发生合理费用21000元;0,问:上述处理存在哪些问题?解:(1)20000*(1-20%)*20%*5=16000元(2)在甲国的扣除限额=25万*(1-20%)*20%*(1-30%)=28000元 差额2000元可以在以后5年中抵扣。在乙国的扣除限额=10000*(1-20%)*20%=1600元 但在乙国只缴纳了1500元,应补缴1600-1500=100元,(3)捐赠不能全部扣除,扣除比例30%50000*(1-30%)*20%=7000元(4)国债利息免税为0(5)取得保险赔款免税(6)取得利息2010年利息免税,(7)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私有住房要纳税(300000-150000-21000)*20%=25800元所以,张某201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100+7000+25800=489

    注意事项

    本文(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法.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