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ppt

    • 资源ID:6011303       资源大小:713KB        全文页数:49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ppt

    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培 训 提 纲,一、税务稽查程序及风险防范二、税务处理(处罚)分析三、税务稽查的常用方法四、税务查账中的常见问题五、正确处理依法维权与协调沟通的关系,3,稽查程序及风险防范,第一讲、税务稽查程序及风险防范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1995226号),稽查计划,稽查形式:日常、专项、专案,【案例1】稽查局的职责、权限,2006年6月,税务稽查人员依法调取了某公司2005年度及2006年15月份的会计资料。经检查发现该公司05年开具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发票一份,金额3000元;05年不允许税前列支,应调增所得额的费用5万元。该公司当年亏损12万元。稽查局检查人员拟做如下处理: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处以200元罚款。2、根据征管法第64条第1款,处以1万元罚款。【问题】稽查局是否有上述行为的处罚权?【分析】稽查局税务局,实施细则第九条: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细则并未明确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范围,国税函2003140号规定:在未明确之前,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注意】稽查局的职权范围,目前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启示】1、虚报亏损未构成少交税款的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90号 2、稽查局长的权限。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实施的各项权力,各级税务局所属的稽查局局长无权批准。(国税函2003第561号),【案例2】查帐、调帐权限 2006年8月27日,W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署名举报,称W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入帐,大量的帐外资料存在财务经理的笔记本中.稽查人员首先检查了笔记本,发现举报基本属实.因当时未带相关拷贝工具,就将其笔记本与其它财务资料一起开列在调帐清单上,拟调回局里进行检查,但税务人员对能否调取其电脑产生争议。其间,趁税务人员不备,财务经理将笔记本带走,约10分钟后经理回来,但电脑中相关资料已被删除.。(电算稽查问题后讲),【问题1】稽查人员能否调取存有帐薄资料的办公用具,如文件柜、电脑等?【分析】“行政主体无明文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税务机关不可以调取存有帐薄资料的办公用具,如文件柜、电脑等。【问题2】稽查局长是否有调取帐薄的审批权限?各级税务局所属的稽查局局长无权批准【问题3】调取账簿之后在限期内查不完怎么办?实施细则并明确规定,【问题4】税务机关能否调取当年度的帐薄?细则: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将当年的账簿资料调回检查,但是必须在30日内退还。国税发200347号:特殊情况【启示】1、2、3、4、,【案例3】稽查程序 某县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纺织公司有采取少列收入进行偷税的情况,县稽查局于2006年5月25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公司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核查,从职工宿舍中搜出一本帐外帐,同时经县局局长批准,对公司的银行存款及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公司月份利用收入不入帐方式偷税9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稽查局于5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在依法提供纳税担保后,于月日向该县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以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案例分析】国税部门存在哪些违法行为?该公司如何应对?1、未按法定程序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2、超越权限行使检查权。3、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 4、处罚程序违法。5、是否受理的裁决超越了法定期限 6、县国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 7、15日内可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启示】1、谨慎应对未事先通知的检查。【准备工作】(1)收集资料、熟悉政策。申报资料、网站资料(如:X水公司)(2)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情况的,可不必事先通知: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检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2、有权拒绝违反程序、超越职权的检查。,【案例4】调查询问 某轧钢厂属无证无照私营企业,从事废旧钢铁的收购及简单加工。由于其收购和销售对象皆为个人或私营企业,无需使用发票,遂未办理税务登记,也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005年10月,某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其实施检查。该企业没有账证,业主高某拒不交出生产销售记录。在此情况下,稽查人员依照程序对业主进行了询问,并作了笔录。业主高某承认,在2005年1月9月期间,他采取销售不开发票等手段,共销售经简单加工的废旧钢铁36万元。业主表示愿意补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并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稽查局在无法查到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根据纳税人口供,对高某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高某不服上述决定,将稽查局起诉至法院。在法庭上,高某以稽查局对其补税罚款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国税局稽查局的行政决定。其主要理由,一是该企业是其父亲开办的,他只帮着管理;二是稽查局补税的依据不足,该企业没有那么多的销售额。对此,稽查局除询问笔录外,没有提供出有效证据反驳高某。最后,法庭以主体错误、事实认定证据不足为由,判国税局稽查局败诉,国税局稽查局原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被撤销。【焦点问题】仅凭询问笔录能否定案【法理分析】【本案启示】1、2、3、4,稽查程序及风险防范,W市金牛织造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种棉布,根据客户定单安排生产,基本无库存.购进棉纱后送浆纱厂浆洗合股(经线纬线),再自己织布或委托其外协厂加工.2004年11月W市稽查局在对其进行调帐检查时,调取了该企业部分帐外资料(如:仓库发货记录,车间生产记录,部分销售合同等).经检查,该企业帐薄只记载了开具发票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编造成本,仓库保管帐也是根据发票开具情况由财务人员做的假帐.履行法定程序查其银行对帐单,发觉与银行帐严重不符.外调取得了40多家外协厂为金牛公司织布的证据:收取加工费记录复印件,记载加工情况的帐页复印件(有些户未设帐),企业签字盖章的受托加工情况说明(包括织布的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及送货时间等).,【案例5】稽查证据,稽查程序及风险防范,稽查人员根据外调材料分品种核对其帐簿记载情况.比如斜纹方格布有3家外协厂共为其加工了8万米,而金牛公司帐上只记载了自己本厂生产销售了3万米,且无库存.还检查到部分不能抵扣的发票.企业签字认可.比如(如图),浆纱厂(小规模),化工厂(一般),金牛公司(一般),购浆纱用淀粉,石蜡,平滑剂等,发票开给金牛,支付浆纱费,对于浆坏的纱要扣款,了解生产工艺,【问题焦点】企业未签字盖章的资料能否作为稽查定案的依据?【法理分析】【处理结果】【本案启示】123,17,稽查程序及风险防范,【启示1】关于证据。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笔录等【证据认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四)非法剥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取得的证据;(五)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未经原件、原物保存单位和个人签章认可,又无其他证据印证的证据;(六)经过技术处理而无法辨别真伪的证据;(七)证据被改动,当事人不予认可的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启示2】查询账户取得对帐单大于银行帐的记录,能否作为隐瞒收入的证据?【启示3】存有异议的可以不签字盖章吗?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未经原件、原物保存单位和个人签章认可,又无其他证据印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启示4】拒绝检查会导致怎样的后果?(见下一案例),【案例6】拒绝检查的处理 2004年9月,W市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分设两个财务,做两套帐,偷逃税款。经过盘其库存,发觉帐实不符差别较大.鉴于该公司有关资料已毁,难以查帐征收,稽查人员决定根据该公司主要材料购进量单位产品耗用量以及其用电量等相关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利润水平等因素进行核定征收.【案例分析】1、核定征收 2、税收处罚 征管法第70条、72条【本案启示】【注意】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案例7】电算化稽查问题XX超市检查(POS机、销售统计、故障)【相关政策】征管法第20条细则26条国税发200347号【检查方式】检查调取资料的方式主要有:【稽查难点】A、B、C【证据认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案例8】案件审理XX公司随货赠送、销售返利案例【审理内容】对部分案件进行实地复核、审理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证据的合法性。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得当;具体行政行为援引法律问题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先告知,后下处罚决定;审查法定时限4、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等。适用63条的是否构成偷税罪,是否移交【本案启示】,【案例9】纳税评估XX保温材料厂.税负分析损耗【稽查与评估】纳税评估:(国税发200543号)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通过计算机预警选户和人工选户来确定评估对象将评估的过程、结论及处理建议形成纳税评估工作报告,无异常的,经审批后归档。评估结果的处理:(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2)实施日常检查实施日常检查是指不涉及立案及涉外税收审计的日产管理。(3)移送税务稽查,23,日常检查与稽查的协调机制 征收、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涉嫌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调查取证的,应当及时移交稽查局查处。已经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征收管理部门不再对涉及账簿和记账凭证的事项和内容进行检查。,24,第二讲,税务处理(处罚)分析一、税法的效力层次国际税收条约、税收协定效力高于国内法税收法律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上述法律规范的效力。、国际税收条约和税收双边协定()征管法第条:税收条约、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条约协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条:税收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按协定办理。、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制定。现行税收法律: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25,、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税收法律,制定的税收行政规范。()为执行税收法律的规定而制定的税收行政事项。即税收法律的实施细则,如:征管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依法制定的税收行政管理事项。即税收单行法规,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26,、税收规章(1)部门税收规章 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制定的税收规范。如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地方政府税收规章 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地方税收规范。,27,、税收规范性文件 主要指国家税务总局为指导税法执行或实施税收行政措施而作出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制定的规章以下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是法律渊源(立法法没有设定);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对规范性文件效力认定的规定:需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应承认其效力。合法、有效,指有上位法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合理、适当的裁判。,28,偷税的认定及处罚,二、偷税的认定及处罚1、偷税及其法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9,偷税的认定及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第一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四)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五)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第三条 偷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偷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偷税罪。,30,偷税的认定及处罚,各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偷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注意这里的“纳税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第四条 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偷税罪定罪处罚。对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实施偷税行为,但每次偷税数额均未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且未受行政处罚的情形。,31,偷税的认定及处罚,2、偷税的具体认定(1)由于纳税人对税法不熟悉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问题 偷税是否必须存在主观故意?注意属于偷税。偷税强调的是手段和结果,只要行为和结果同时违法,就属于偷税。应是存在主观故意的。,32,偷税的认定及处罚,(2)由于税务代理方的责任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66条:税务代理方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纳税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受托方负责。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8条: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结论不按偷税处理,按民法通则第66条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8条处理。,33,偷税的认定及处罚,(3)企业逾期记收入账是否为偷税?某企业将10月份开出的发票在同年12月份实际收到款项时入账并申报纳税,算不算偷税?(4)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未处理)之前主动补交了税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偷税?如何处理?,34,偷税的认定及处罚,3、减轻税务处罚的情形(1)偷税行为中有些是具备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的。比如,甲公司2003年9月10日按期申报缴纳了8月份纳税款125万元。2003年10月12日,该公司财务人员在整理账务时突然发现8月12日销售的一笔工艺品没有人账,销售额2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公司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将这笔收入申报纳税。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偷税,但他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具备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问题:偷税处罚能否低于50%?法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对税务机关来说,只要纳税人具有上述情形,就要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依据征管法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减轻处罚的含义就是可以低于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下限实施。,36,偷税的认定及处罚,(2)不能给予处罚的偷税行为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规定了追溯期是发生违法行为之日起五年内。,(3)过罚相当“过罚相当”是税务行政处罚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指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都必须根据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来确定。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自由裁量的同时,仍要考虑所课处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要与税务违法人的违法过错相适应,既不能轻过重罚,也不能重过轻罚。案例:张某是从事百货零售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该户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其应纳税款核定为每月120元。2004年4月,主管税务机关对辖区内零售行业的税收定额进行了调整,张某应纳税额调整为每月200元。5月10日,张某以定额过高为由未办理纳税申报,主管税务分局经调查取证,并报县国税局批准后依法送达处罚事项告知书后,于5月16日对张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末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800元的罚款。,38,税务稽查常用方法,第三讲、税务稽查的常用方法(一)账务检查方法。审阅法和核对法。收入检查注意:侧重检查的账户、发票的取得、自制原始凭证的使用(二)调查方法。观察法、查询法、外调法(三)盘存法。盘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等(四)比较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控制分析法注意:采用以上方法所得到的测定结果,只能说明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还必须借助其它方法,查明原因,取得可靠数据,方可定案。,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检查为例进行讲解,40,税务稽查常用方法,主 要 内 容,所得税检查方法 收入总额的检查 扣除项目的检查 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增值税检查内容销项税额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形进项税额扣税凭证、进项抵扣规定,41,查帐中常见问题,第四讲、税务查账中的常见问题,所得税:隐瞒、迟延销售收入销售副产品、残次品、展览品、自制半成品、下脚料、废料不做收入截留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不申报限额扣除的费用超标准预提费用余额不调整发票、单据不符合合法、有效的规定需审批的财产损失超过审批时限盘存盈亏相抵后入帐稽查后的调帐处理不规范,增值税:销项:视同销售价外费用收取承租方水电费废料收入进项:不能抵扣的未进项转出抵扣不合规定现金、背书转让等付款方式是否有真实的货物交易,第五讲、正确处理依法维权与协调沟通的关系一、依法维权(一)纳税人享有的权利1、纳税人有要求税务检查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的权利。2、请求保密的权利。3、有拒绝税务检查人员违法检查的权利 4、有索取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及要求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所调取帐簿的权利。5、有拒绝税务检查人员无理要求的权利。6、纳税人有要求税务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权利7、有要求税务机关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权利8、有要求税务机关不因申辩而加重处罚的权利9、纳税人有举报税务违法行为的权利1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要求有关税务人员回避的权利,(二)税收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1.主要事实不清;2.适用法律、法规不当;3.超越权限或滥用职权;主要表现是:(1)超越权限批准行使处罚权、强制执行权、保全措施权、存款账户检查权、调账检查权及搜查权等权力。(2)对超过处罚时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故意高估税额,多征税款。(4)超过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而未及时解除。(5)与纳税人或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时,未履行回避义务等。4.执法主体不合格;5、违反程序法的规定。,44,依法维权与协调沟通,(三)依法维权障碍1、全国法院审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中,占当年全国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比例不到2,而在发达国家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个比例都是很高的,我国台湾地区高达60以上。2、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缺陷也导致纳税人维权不畅.第88条.3、稽查程序违法问题的处理障碍。4、惧怕心理,怕得罪税务机关。,(四)依法维权应注意的问题纳税人:熟悉本行业、税收政策不全面稽查人员:行使执法权、熟悉税法、行业知识欠缺政策多乱.例.财税(2006)88号分析:减少税收负担的期望,心理压力大可能造成的结果(直接办案人员的态度:政策不清的、明显违法)听证、复议是否会得罪税务机关?集体审理:是否会重复检查?,二、涉税协调涉税协调,转让定价谈判、双边预约定价。(一)现实存在的合理性1、税法条文滞后于经济发展2、对税收政策理解掌握不一致 3、地区差异政策的存在4、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依法维权与协调沟通,1、及时协调2、采用书面形式3、熟悉政策,找准问题突破口4、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5、以自下而上为主,(二)涉税协调应注意的问题,涉税协调案例,【案例1】协调 解决【案例2】听证和解 复议【案例3】复议、诉讼,49,税务稽查风险防范,

    注意事项

    本文(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