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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保税贸易企业的稽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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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保税贸易企业的稽查.ppt

    海关对保税贸易企业的稽查,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海关制度。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税费的一种海关管理的业务制度。保税制度形式:第一种是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如保税仓库、保税区、寄售代销、免税品商店等;第二种是为加工制造服务的:如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集团、保税区等。,保税贸易制度,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暂缓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特征:特定目的,即为进行国际贸易活动和加工制造活动而进口;暂免纳税,即进境时未办理纳税手续,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予征税或免税;复运出境,即必须以原状或加工后的产品复运出境。,保税贸易货物,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货物:是指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的相关概念,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加工贸易的相关概念,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合称“加工贸易”,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形式,占进出口的半壁江山。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既联系又区别,海关的管理规定也不同。首先,来料加工不动用外汇;进料加工则是我方经营单位动用外汇购买进口料件;其次,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外商;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所有权属我方经营单位;第三,来料加工料件的供应人又是成品的接受人,合同不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合同,进口料件不作价;而进料加工由我方经营单位以买主身份与外商签订合同,又以卖主身份签订出口合同,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特征,进口料件是作价进口的。,加工贸易的相关概念,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经营企业: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加工企业: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关概念,加工贸易的核销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海关经审查、核查属实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的,待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予以核销;对按照规定进口时先征收税款的,待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退还已征收的税款。,保税贸易的相关概念,单耗标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单耗标准内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或者单耗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在单耗标准内的,海关按照申报的单耗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尚未公布单耗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的实际单耗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保税贸易的相关概念,单耗审核是指海关审查核实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加工实际相符的行为。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接受加工贸易企业的申报。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的,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质疑通知书(简称单耗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理由书面告知加工贸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保税贸易的相关概念,单耗审核:,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单耗管理应当遵循如实申报、据实核销的原则。单耗标准: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单耗标准设定最高上限值,其中出口应税成品单耗标准增设最低下限值。单耗标准由海关根据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单耗标准应当以海关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单耗标准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适用单耗标准。,保税贸易的相关概念,单耗核定前,加工贸易企业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担保,并经海关同意的,可以先行办理加工贸易料件和成品的进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等海关手续;加工贸易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且台账实转金额不低于应缴税款金额的,可以免予提供担保。加工贸易企业对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单耗核定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海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4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保税贸易的相关概念,单耗审核:,加工贸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单耗质疑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加工贸易企业未能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充分或者提供的资料无法确定单耗的,海关应当对单耗进行核定。海关可以单独或者综合使用技术分析、实际测定、成本核算等方法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进行核定。,保税贸易的相关概念,单耗审核:,海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加工贸易管理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4年2月26日海关总署以第113号令发布),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随着加工贸易的不断发展,在部分加工贸易环节,04年发布的监管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海关保税监管工作需要。为保证海关监管能够更加有效地实施,08年海关总署对监管办法施行了微调。,海关备案: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主管部门签发的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申请备案,以获得进口保税料件的许可;单耗核定:加工贸易企业备案的单耗应当符合海关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单耗标准,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成品单耗由海关依法核定;,海关对保税货物监管流程,出口核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口料件生产加工后的所有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复出口,海关对原备案合同予以销案;内销补证补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半成品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海关对来料加工业务的管理规定,外商提供的来料加工的进口料、件是免费的,经营单位在收到料件时也是不付款的。因此在正式的会计科目中无法反映,所以在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科目表以外用“外商来料”科目来记录料件的进口和加工使用及结存情况。对外商提供的进口料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必须全部加工成品出口,海关按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的料件和加工的产成品不准擅自内销。因故需内销或因外方单方终止合同,加工单位要求以所存料件或加工成品内销以抵偿工交费时,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和海关批准,并按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照章纳税。属于限制进口的商品,还应申请进口货物许可证。,经营单位在收到外商提供的料件时,在表外科目“外商来料”账户的贷方记录料件的品种、规格、数量,即凭料件的入库单和外商提供的价格进行单式记账。账务处理为:贷:外商来料由于来料加工的料件,在进口时海关按规定予以免税,因此应按海关审定的货物到岸价格缴纳监管手续费,账务如下:借:营业费用贷:银行存款,来料加工业务进口时账务处理,经营单位将外商提供的料件拨给加工企业时,也是不记价的,因此应在表外科目“拨出来料”的借方或“外商来料”的借方反映。账务处理为:借:拨出来料(或外商来料)“拨出来料”和“外商来料”一样,均不是正式的会计科目,不必遵循有借必有贷的原则,只在科目的借方或贷方登记外商提供给经营企业或经营企业拨给加工企业的料件的数量、品种和规格。,经营来料加工贸易企业的账务处理,加工成品出口后收取工缴费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销售收入支付给加工企业加工费时,作为成品出口的销售成本的组成部分,账务处理为:借:商品销售成本贷:银行存款同时冲销来料,账务处理为:借:外商来料贷:拨出来料在这里表外科目的记录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没有正式的记账凭证也不遵守有借必有贷记账原则,是单式记账。,经营来料加工企业的账务处理,加工成品因故内销或用外商提供的料件抵补公缴费时,需按规定办理各种批准手续。产品因故不能出口,需先入库。账务处理为:借:库存商品贷:其它应付款按规定补交关税时,账务处理为:借:库存商品关税借:应交税金贷: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经海关批准后转国内销售,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经营来料加工企业的账务处理,扣除工缴费后将多余款项支付给外商,账务处理为:借:其它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如果外商提供设备由我方工厂用加工产品工缴费偿还设备款时,外贸企业收到设备并交付工厂使用,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贷:应付账款用加工费抵外商提供的设备款,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账款贷:商品销售收入用应付加工企业加工费抵交交付加工企业的设备款: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应收账款,经营来料加工企业的账务处理,“应付账款”账户的借方是抵设备款的工缴费数,余额是工缴费抵补后的欠外商的设备款;“商品销售收入”的贷方是出口产品应取得的工缴费收入,也是核销来料的主要依据。“商品销售成本”账户的借方是应付给加工企业的加工费,也就是产品加工过程的成本主要组成部分,“应收账款”的贷方反映用加工费抵扣设备款项,其余额是加工企业扣除加工费,还欠的设备款额。,经营来料加工贸易企业的稽查,海关稽查的重点:在实际稽查工作中,要从表外科目入手查找外商提供料件情况和拨给工厂进行加工及其料件的结存情况是否与进口报关情况相符。在“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成本”账户中查找完工后收取的工缴费及支付加工费用情况。以确定经营企业是否全部将料件用于加工并出口,有无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经营来料加工贸易企业的稽查,加工企业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外商或外贸企业提供的料件与外贸企业在收到外商提供的料件时的账务处理基本一致,是通过表外科目“外商来料”账户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但加工生产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核算因企业生产经营不同而不同。在生产本企业产品同时进行来料加工业务:这类企业有本企业的正式产品,来料加工业务只是企业业务的一部分,所以在产品进行成本核算时,所发生的费用(不含产品的直接耗用的原材料)是按所耗用的工时进行分配,分别计算出各种产品、加工产品的成本。一般在成本计算中用外协加工产品(或对外加工产品)来计算加工产品期间成本,也有按双方协定的加工费作为结算,而减少本期的产品成本。,经营来料加工的加工企业的稽查,在生产本企业产品同时进行来料加工业务:加工企业在收到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成品的账务处理同进料加工相同。加工企业收到经营单位拨来的加工料件时,应在“被查账”中记录或在表外科目“拨出来料”贷方记录。收取加工费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结转销售成本账务处理为:借:产品销售成本贷:制造费用,经营来料加工的加工企业的稽查,没有本企业产品,专门从事经营加工业务的企业:这类企业没有本企业产品,专门进行加工业务,在每个成本核算期内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按所有期间加工产品各自耗用工时分摊计算各种加工产品的成本。收取加工费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结转销售成本账务处理为:借:产品销售成本贷:制造费用,经营来料加工的加工企业的稽查,加工合同执行完毕,常出现留有剩余进口料件情况。按海关规定:加工装配合同按规定对外履行时,由于改进生产工艺和改善经营管理而剩余的料件或增产的产品,经核准转为内销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3%以内,且总价值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可免领许可证和免税,超过部分,免领许可证,按料件征税。免税部分账务处理为:借:原材料贷:资本公积征税部分账务处理为:借:原材料贷:应交税金-关税,经营来料加工的加工企业的稽查,在外商提供料件加工,并提供设备供加工中使用,以加工费偿还设备款情况下海关规定:加工装配合同项下用工缴费偿还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设备仅限于:属于加工装配生产项目所直接必需的机器设备、品质检验仪器、安全和防止污染设备、厂内所需装卸设备;进口合理数量用于安装、加固机器设备材料。超出上述范围的,一律按一般进口货物规定办理。,外商提供设备的加工企业的稽查,加工企业收到外商提供的设备时,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贷:长期应付款(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其它应付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加工成品后用加工费偿还设备款账务处理为:借:长期应付款(或:其它应付款)贷:产品销售收入结转成本:借:产品销售成本贷: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记录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外商提供设备的加工企业的稽查,经营补偿贸易企业的稽查,补偿贸易:指由外商或利用国外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和设备,由我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产品并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方式。补偿贸易原则上要用引进技术、设备生产产品来返销对方贷款,进行直接补偿。直接补偿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用该企业所生产的其它产品来进行间接补偿;补偿贸易出口补偿产品原则上应返销给技术设备提供商,如有特殊情况,也可进行三角补偿。,补偿贸易下进口机器设备时,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长期应付款(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其它应付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进口技术账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贷:长期应付款(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其它应付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加工成品后返销偿还技术设备款账务处理为:借:长期应付款(或:其它应付款)贷:产品销售收入,经营补偿贸易企业的稽查,出售或调换补偿贸易项下用于安装、加固设备的免税材料:借:银行存款贷:其它业务收入借:其它业务支出贷:在建工程发生出售或调换补偿贸易项下用于安装、加固设备的免税材料可以通过查稽“在建工程”科目的贷方即可知道去处和用途。但有些企业不通过“其它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支出”科目,而直接记录反映“库存材料”帐户的减少。即:借:银行存款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原材料贷:原材料,经营补偿贸易企业的稽查,海关管理规定,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属保税货物,由海关实行监管;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海关区别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监管:凡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加工出口产品的企业,具备海关严密监管条件,有专用仓库、专用账册、专人管理并保证遵守海关规定的,海关可以批准建立保税工厂,进行管理,其料件进口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免税,内销予以征税。,海关管理规定,对签有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对口合同的进料加工,经海关批准,可以对进口料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但合同项下进口的机器设备应按一般进口货物办理进口和征税手续。对于不具备上述1、2项条件的经营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进口的料件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减免税比例表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若不能出口部分多于已征税比例,应补税;少于已征税多出口部分,可申请退税。,海关管理规定,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必要时,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按其实际所耗的进口料、件予以退税。专为加工出口商品所需进口的料、件,凭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料加工批准书连同由签约单位签章的合同副本或订货卡片向主管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由海关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海关管理规定,专为加工出口商品所需进口的料、件,在其料、件进口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进口合同登记验放。进料加工出口成品,属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应按规定交验出口货物许可证。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应对料、件的进口、储存、保管、提取使用或转厂加工,以及加工制成品的储存、出口和销售等情况,分别建立专门帐册,经营单位应在每个合同执行完毕后向海关报核。海关有权随时进行核查,有关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应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便利。,外贸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进口的料件,因监管方式不同,企业在账务处理上也有所区别。用银行存款支付进口料件,账务为:借:商品采购贷:银行存款符合海关规定1、2条件的企业对进口料件实行保税,应交海关监管手续费:借:营业费用贷:银行存款符合海关规定3条件的企业应按5%或15%纳税。借:商品采购-关税贷:应交税金-关税,进口料件的账务处理,外贸企业进口用以加工复出口的产品的料件,在加工环节分为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方式。自行加工方式:多数情况下在所属企业进行,进口料件自行调拨,不计价,在加工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企业承担,具体账务为:把料件从仓库中提出调拨给加工企业:借:加工商品贷:库存商品支付加工过程相关费用:借:加工商品加工过程费用贷:银行存款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贷:加工商品,经营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的稽查,委托加工方式:根据进口料件和成品价格的付款情况分为:把进口料件调拨给加工企业,料件不作价,加工完毕后,支付加工费;(账务处理如上)进口料件与加工后的成品相互作价,互抵后再进行结算。进口料件作价卖断,收购加工产品。这种方式是不符合海关规定的,很容易产生将料件卖给甲单位,而从乙单位收购所需产品,在稽查中应特别注意。有些企业料件作价卖断时,不经过“商品销售收入”,而直接减少“库存商品”。,经营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的稽查,委托加工方式:用进口料件抵加工费的方式:经营单位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出口产品时,用进口料件或加工的剩余料件抵作加工费。这种方式是不符合海关规定的,但实际上仍有一些企业采用,在稽查中要注意,不但要查数量,也要查其价值。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交加工企业时,会计以出库单作会计分录:借:加工商品贷:库存商品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贷:加工商品,经营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的稽查,委托加工方式:用进口料件抵加工费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料件作为加工费,经营单位从加工单位收回的成品金额与给加工企业的料件金额时一致的,而收回的成品所耗的料件数量少于提供加工的料件数量,以其差额作为加工费。调给加工企业的料件数量在经营单位的库存商品账户的贷方有有反映和记录,即出库数,而收回的成品数在“库存商品”账户的借方(即入库数)有记录,其差额数量即是抵作加工费的料件,也就是不能复出口数。这部分物质应征税。海关根据此数量和进口时的单价(“商品采购”、“库存商品”中有记录)作为征税的依据。,经营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的稽查,在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无论采用什么方式,经营单位都要从库存商品账户的贷方反映用于加工过程中作耗用的料件。查阅该账户贷方就可以找到用于加工的料件数量,结合报关情况,就能计算该企业进口料件的剩余和库存情况,并按规定补税或退税。,经营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的稽查,加工完的产品(商品)复出口时,企业的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销售收入结转成本,账务处理为: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产品出口时,按规定应退增值税,帐务处理为:借:应收出口退税贷:应缴税金从会计分录可看出,稽查经营企业复出口情况,要从“商品销售收入”账户的贷方,“库存商品”账户的贷方(出库情况)查出出口商品的相关情况。,出口成品的账务处理及稽查,加工企业在加工贸易方式下进行生产加工,分为:自行进口料件,加工后复出口;接受经营单位委托加工生产,收取加工费。自行进口料件,加工后复出口方式:加工企业进口料件并办理好报关手续,按银行转来付款单证记账。具体为:借:材料采购贷:银行存款进口料件经整理验收入库:借:原材料贷:材料采购,经营进料加工的加工企业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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