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研究生答辩有关事项说明.ppt
教育学部研究生答辩有关事项说明,教学办 财务室2010年5月,提 纲,答辩程序及要求 有关经费使用说明,答辩日程,论文评审与答辩规定,注: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也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送审及答辩流程,经费说明,根据研究生院指导意见及其他兄弟院系经验,进行答辩有关经费支付方式的改革:1、所有在读学生经费一次性下拨到各导师帐号2、导师让学生凭发票支取经费,答辩经费下拨标准,操作建议,各小组由答辩秘书负责报销事宜(答辩秘书劳务费由教学办支付)评审及答辩前支出评审费和答辩费,或可先垫付,待答辩完再凭发票报销,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