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ppt

    • 资源ID:5983734       资源大小:955.50KB        全文页数:130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ppt

    ,什么是教育法?教育法的本体是什么?,行为规则,whom,how,(约束谁),(如何约束),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即教育主体,权利与义务,第五章 教育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谁能成为教育主体?,社会关系,教育内部关系,教育外部关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间的关系,教育系统内部要素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的关系,教育主体:,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学校,其他国家机关,学生,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第五章 教育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一节 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节 学校 第三节 教师 第四节 学生,第一节 教育行政部门,一、教育行政部门的含义,教育行政部门是依据宪法、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代表国家从事教育行政管理,行使国家教育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教育部 教育厅 教育局,理顺两个关系,教育行政部门与本级人民政府的关系?,上下级教育行政部门间的关系?,是同级人民政府组成部分,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执法监督、,同一组织系统中的上、下级机关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同一专业系统中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判断是否为隶属关系的两个标准:财权 人权,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1、为了全面加强我市中小学现代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广大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鞍山市教育局结合本市具体情况,于2008年9月1日制定并颁布了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2008年鞍山中考,由于严重泄题,鞍山市教育局决定动用备用卷,并于于6月30日,对1.2万考生重新进行语文、理化综合考试。3、河南省光山县的村民高某等在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私自开设了四所学校。光山县教育局依据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规定,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撤销其非法举办的四所学校。4、2010年,5月19至22日,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对全区5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液化气罐的使用管理以及饮用水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网式大检查。5、2010年9月5日,鞍山市教育局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对2010年“鞍山市模范教师”11名、“鞍山市优秀教师”96名,予以表彰并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教育行政创制权,教育行政决定权,教育行政执法权,教育行政监督权,教育行政奖励权,三、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分配,我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体系:,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部,分级管理 分工负责,(一)教育部的职权,1、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教育工作的政策、规章;2、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3、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4、制定国家基本学制和各级各类教育基本的国家教育标准;5、审定全国通用的普通中小学教科书;6、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审批高等学校的设置;7、主管高等学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8、主管教师工作;9、主管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10、指导、监督地方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的教育工作;11、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授予的其它职权。,(二)县级以上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1、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2、核拨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实行教育收费一费制;3、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解散的审批、注册、核准等工作;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校长的任命、核准等工作;5、主管教师、教职员的资格认定、录用、聘任、培训、考核、奖惩、职称、待遇等人事行政工作;6、主管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等工作;7、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8、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以下职权中,()是教育部所独有的职权。A、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B、主管教师工作C、审定全国通用的普通中小学教科书D、主管高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E、制定国家基本学制和国家教育标准F、审批高等学校的设置,正确答案:ACEF,四、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第十六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校园常见的安全事故,不当活动事故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笔、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挤压、践踏事故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校园设施老化。交通事故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座货车或超载车辆而造成车翻人伤亡的事故。体育活动事故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劳动或社会实践事故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操作不熟练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伤害。校园暴力事故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王某和李某是某镇苗家屯小学二年级学生,均为8周岁。2003年5月10日上午第三节课时,任课教师因故未及时赶到教师,迟到15分钟。在此期间,王某拾到一块橡皮,李某声称是自己的,让王某归还,王某不肯,两人遂大闹起来。李某手持水果刀将王某脸部捅伤。,2005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目前已造成8人罹难、26人受伤。据湘潭市委宣传部介绍,这一惨剧发生在育才中学7日21时许晚自习下课之际,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一学生跌倒,骤然引发拥挤。到目前为止,已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另有8人在医院留观,以确定是否有伤情。类似案件:湖南一小学发生楼道踩踏事故 六名学生受伤重庆一学校发生学生踩踏事件致5重伤数十轻伤四川小学生踩踏事故造成8死27伤 教育部通报江西一中学发生踩踏事故6学生死亡39人受伤,2005年,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2010年5月19日上午,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一名4岁小女孩被村内一家幼儿园的园长接到幼儿园后,被“遗忘”在车内6个小时,经法医鉴定为窒息死亡。2010年2月26日,江苏如皋一私人幼儿园的一辆微型面包车内竟塞进了二三十个孩子。一名仅入学两天的4岁女孩吴某,由于车内人多拥挤,出现了呼吸急促、面色苍白等症状。当晚10时20分,医院宣布孩子吴某死亡。,体育课上的事故。调查发现,体育课是学生损伤的多发地之一,体育课事故约占学校事故总数的20%30%。张某系湟源县大华镇某小学在校学生。2003年3月13日上午,张某在学校上体育课在教师吴某的指导下做弯腰动作,吴某认为张某的动作不规范,在纠正动作时,用力压张某颈部两下,造成张某“腰椎歪曲度存在L5S1间盘变形”。,消防事故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学生身体特殊事故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自然灾害事故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差,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有效防卫造成的伤害。卫生事故学校卫生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卫生设施差等问题仍很突出,已成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设施事故学校没有定时检查设施,导致学校里存在许多安全隐患。,2010年校园暴力案件,3月23日,福建南平一名疑患精神病男子在南平实验小学校门口挥刀乱捅,至少造成小学生8人死亡。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疑似精神病患者。4月12日,在广西合浦某小学门前又发生了一起凶杀事件,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4月28日,广东雷州男子校园内砍伤师生16人,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1名教师,有一名学生逃跑中受伤。4月29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持刀行凶事件5儿童伤势较重,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该事件中受伤的人员一共为32名,其中学生29名,教师2名,保安1名。4月30日,山东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王永来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5月12日,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幼儿园发生凶杀案,犯罪嫌疑人吴焕民持菜刀闯入幼儿园砍杀,致使7名儿童(5男2女)和2名教师死亡。,宁陕县从3岁到18岁娃免费上学 穷县咋办富教育,7.4万人,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3075万元,这就是宁陕的家底。2010年,宁陕县投到教育上的资金是12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0%。今年秋季入学,地处秦岭深处、2010年地方财政收入仅有3075万元的贫困县陕西省宁陕县,继2年前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免费后,又将全县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学前三年幼儿保教费免除。幼儿园免3年保教费“免费政策还惠及在宁陕的外来务工人员”5岁的小女孩儿冯洋婷今年刚刚上幼儿园。她乖巧地站在妈妈周康梅身边,眉心贴着一面指甲大的小红旗。宁陕县幼儿园园长周莉莉打趣地问她:“今天是因为哪里表现好,被老师表扬了啊?”,“小洋婷的爸爸在工地做小工,一个月就挣千把元钱,而且我们两口子身体都不好,看病吃药借了不少债。女儿有时候会念叨着上幼儿园,可哪上得起啊?”周康梅说。不过,周莉莉告诉记者,按照以前的规定,周康梅即使能交得起钱幼儿园也不会接收。作为宁陕县城唯一一所公办幼儿园,在免费前只接收城镇干部职工和幼儿园附近少数居民的孩子。周康梅家是农村户口,所在村组不在幼儿园的接收范围。但免费以后,县里规定无论城乡,不管户籍,只要是3至6周岁的幼儿都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县上已经决定,免费政策还惠及在宁陕的外来务工人员。”宁陕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石功赋说。据此方案,宁陕县从2011年秋季开始,免除学前三年幼儿保教费。对在学前班、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同时,对农村学前班住宿学生和农村幼儿园学生,每生每年还补助生活费750元。,为满足更多适龄幼儿入学需要,宁陕县从今年起,每年预算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农村幼儿园,计划3年内建成10所标准化幼儿园,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同时,明确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解决学前教育师资不足问题。“宁陕人口基数小,全县仅7万人,3至6岁幼儿2040名。即使学前三年全免,每年县财政投入也就增加240万元。”石功赋说:“免费的成效是显著的,今年秋季开学,全县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5.5%,学前两年入园率90.4%,学前三年入园率83.3%,与2010年相比较,入园率分别增加了2.1、6.3、8.7个百分点。”听说幼儿园免费了,这才把女儿送过来。孩子现在每天放学回家都可高兴了,还给我表演她在幼儿园里学到的歌曲、舞蹈。宁陕县某村村民 周康梅,普高、中职免费读“高中生至少达到90%入学率,并纳入考核”2009年宁陕县财政给每个学生每年2000元预算,开始实施“高中免费教育”。石功赋说:“原来我们每个高中生一年学费1600元,免费后学生除了书本费、住宿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外,不用再缴纳任何费用。”此前的2008年,宁陕县实施了免费职业教育。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也能享受县财政给每人每年配套补助的1500元学费。而且,普通高中招生也不再设分数限制,学生可自愿选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还是中职教育。“2009年,我县高一新生比2008年净增了40%。但与此同时,招生不设门槛也给学校管理带来了挑战,很多学生家长对此心存顾虑。”石功赋说:“为此,学校一方面加强对老师的培训,要求他们以全新的理念对待学生,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学生的学风建设和管理。2年下来,学校没有发生过一起大的安全事故,家长们的顾虑也逐渐消除。”“那升学率呢?”记者追问。“这个肯定会受到影响,不过县上对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硬性指标规定。”石功赋说。,从“高中免费教育”开始,宁陕县要求各乡镇像抓义务教育阶段工作一样抓高中学生的入学。“我们要求高中生至少达到90%的入学率,如果没有达到,乡镇需要承担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将被约谈说明原因。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即使其他各项工作干得再好,这个乡镇也不能评一等奖。”宁陕县县委书记陈伦宝说。谈及如此重视高中阶段教育的原因,陈伦宝说,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宁陕县共有1258名农民工被迫返乡,其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1021人,占到了81%。这让他意识到,“具有较高教育水平的劳动力不仅更容易找到就业岗位,收入水平也明显要高,由此可见,通过提高教育水平促进贫困人口脱贫的效果非常显著。”据统计,自2009年秋季以来,共有3101名宁陕籍学生从高中免费教育项目中获益,其中农村学生2546人。2010年人口普查统计,宁陕县每10万人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为5881人。,钱从财政出卖办公楼建学校,降行政花费补学生营养在宁陕,教育上的大事还有两件:一是2005年的“用行政小区置换小学”;二是2007年的“学生营养计划”。由于2003年8月宁陕县城遭遇特大洪灾,县城小学地处滑坡危险地带,需要另行选址新建。可是,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对于地方财政收入当时不足千万元的宁陕而言,这笔资金无异于天文数字。“把部分县直单位搬到小学去,将小学的教学楼改造成办公楼,然后再将各县直单位原有办公场所卖掉,所得收入用来建新的宁陕小学。”刚调任宁陕县县委书记的陈伦宝采用了这样一个办法。,现在,宁陕行政小区的五栋小楼立在一个不大的院子里,其中两栋楼紧挨着陡峭的山岭。小楼的外面挂着计生局、经贸局、审计局等单位的标牌,办公室都由教室隔断改造而成。而新的宁陕小学则位于一处较空旷的地点,外墙粉红,造型漂亮,十分惹眼。有了新小学,可学校那些寄宿的农村孩子为了省钱,几乎都从家里带菜来学校,一吃一星期,有的甚至无菜可吃。这一发现让宁陕县的干部心里很不是滋味。“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我们的营养计划开始实施,由县财政按国家两免一补的一补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寄宿生生活费纳入预算。这项开支当时一共是150万元,那年我们的地方财政收入才1217万元。”陈伦宝告诉记者。后来,宁陕县又根据实际情况,将营养计划的一日两餐改为一日三餐。2009年,又全面启动“蛋奶工程”并实现全覆盖,让全县学生每天都能吃上1个鸡蛋,喝上1袋牛奶。“实施蛋奶工程、营养计划、高中免费、学前免费等项目,每年财政投入资金达1300余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40%左右。”陈伦宝说。,那么,钱从哪里来呢?“一是靠加快发展,二是靠争取各方支持,三是靠勤俭节约。我们全县所有机关单位近年来一律没有新的装修,凡要修房的必须上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务车购置严禁超标,3年内不允许更换;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特别是出国境;出公差到西安,一律不得住高级宾馆;公务接待方面规定,同城不吃请,下乡随伙就餐。”陈伦宝说。“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绝不是我们心血来潮,也绝不是一句口号,这是我们的迫切愿望,也是我们宁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穷并不代表就能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关键在有没有想办法。”县长邹成燕说。几年下来,宁陕县先后筹措了1.5亿元资金,新建、改建校舍4.5万平方米,迁建、新建了部分乡镇小学,全部消除了中小学危房,实现初高中分离办学。,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第三十八条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选用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四、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一)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职责,(二)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设置义务教育学校的职责,(三)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的职责,(四)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的职责,(五)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特殊义务教育机构的职责,(六)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职责,(七)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写、选用的职责,(八)教育行政部门保障公办学校性质的职责,第二节 学校,一、学校的涵义及法律地位(一)学校的涵义 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态,在我国教育法第二章中对学校教育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学前教育(幼儿园):招收36、7岁的幼儿。初等教育: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招收6、7岁儿童入学,学制为6年。中等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业余中学。全日制中学修业年限为6年,初中3年,高中3年,职业高中23年,中等专业学校3-4年,技工学校23年。属成人教育的各类业余中学,修业年限适当延长。高等教育:指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和各种形式的业余大学。高等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专科学校修业为23年,大学和专门学院为45年,毕业考试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业余大学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水平者,承认学历,享受同等待遇。条件较好的大学、专门学院和科学研究机关设立研究生教育机构。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3年,招收获学士学位和同等学力者,完成学业授予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招收获硕士学位者和同等学力者,完成学业授予博士学位。在职研究生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完成学业者也可获相应学位。,(二)学校的法律地位1.学校法律地位的实质是它的法律人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2.学校的法律地位体现它的任务、条件和特点3.学校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由法律赋予的,二、学校的设立(一)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1.有章程,即要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教师,即要有合格的教师3.有设施,即要有符合设置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经费,即要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质量,数量,(二)学校设立的基本程序学校的设立,不仅有实体性规范,还要有程序性规范。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我国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实行登记注册和审批两种程序性管理制度。,三、学校的权利,(一)“自主管理权”(二)“组织教学权”(三)“招收学生权”(四)“学籍管理权”(五)“颁发证书权”(六)“聘任教师权”(七)“管理设施权”(八)“拒绝干涉权”(九)“法定其他权”,“自主管理权”,学校在制定章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是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一致;第二,是代表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并为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保证;第三是建立与章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整套学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第四是制定的规章制度用语应准确,不应使执行者和遵守者产生歧义。,案例分析:王某要求省教育委员会撤消学校行政科给予的“行政处罚”案,王某是某省一所高校外语系二年级的本科生。1996年10月下旬的一天傍晚,他在学校宿舍里私自用电炉煮饭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和财务毁损,本人也被轻微烧伤。因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燃煤、燃油炉具和各种用于煮饭、烧水的电热器的规定,故受到记大过处分。同时学校总务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这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刚刚施行(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传媒正在广泛宣传该法有关知识。王某看报后认为学校行政科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无权对他实施行政处罚,要求退还100元罚款,但校方不予退还。于是,王某将此争执情况反映到省教育委员会,要求撤消学校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学校退还该项罚款。,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学校行政科显然无权做出行政处罚法所规范的行政处罚。但是,学校的公共财物因学生的过错行为受到人为毁损后,按照“有损害必有救济”的民事原则,是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的;而有关违反校规的罚款规定虽然是由学校单方面制定的,但学生入校报到注册后,实际上已与学校就此达成了某种合意(协议),双方都应遵守。可见,所谓“行政处罚”的那100元“罚款”并不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第2项所指的行政处罚种类之一的“罚款”,其性质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赔偿金。简言之,尽管王某认为学校行政科无权做出行政处罚的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其提出的退还“罚款”的要求是不能予以满足的。启示:高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用语应进一步规范化,以减少误解。,秀山一学校“雷人”班规引争议 罚款还讲包月,资料图片:“不交作业,一次1元;说脏话,1元一次,30元包月”新学期刚开始,网上出现了一份“最牛班规”。记者调查发现,该班规出自重庆秀山一所学校。据悉,罚款均用于爱心捐助。燕赵晚报报道,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一些班级,对迟到学生进行“罚款”,“迟到第一次罚5元,二次以上10元。”有老师劝学生包月,说只要交纳200元至300元,就可以天天迟到。,案例:高中没考上学校赔钱?,湖南岳阳市9名初中学生因为没有考上高中,将母校宜登学校告上了法庭。这起教学质量纠纷案的起因是该校的招生广告。在招生广告中该校声称,“90%以上的学生都能够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学习”。提起诉讼的9名学生认为当初就是看了这则广告后,考虑到该校可能教学质量很高,才交了比其他学校高出很多的学费(每年近6000元)到这里来上学的。2000年,该校共有18人参加了初中升高中毕业会考。但结果和学校当初宣称的90%以上的升学率相去甚远,这18人中,不仅没有一人考上重点中学,而且没有一人超过普通中学录取分数线。为此,学生找到了学校,要求校方给个说法,但学校却推脱说,这次会考失败是有原因的,是因为考试的第一天有人在考场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影响了考生的情绪。学校是不可能推钱的,但可以让他们免试进入本校高中,并免掉高一学费。在讨不到理想说法的情况下,9名学生联合起来,以违约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退还学费并赔偿损失共计17万元。,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认为,学校当初在招生广告中声称的“90%以上的学生都能够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学习”,应该视为一种广告承诺。但在会考后却无一人考上高中,因此应该视为校方违约,当初的招生广告也应该视为虚假广告。校方应该对学生没有升入高中负责。但学生没有升入高中,显然和自身的努力也有关系,因此学校只应该赔偿部分损失。法院最后判决学校赔偿9名学生损失共计8.55万元。,案例:王某等不服技工学校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王某等四人,1995年9月4日经考试被某技工学校录取。录取前,该学校与四原告家长所在单位分别签订了定向招生、分配合同、并收取了各原告学杂费3540元或者4340元。入学后四原告分别进入电工班、厨工班或者维修班学习。1996年4月30日上午原告王某、张某在数学科目考试中抄纸条作弊;1996年5月2日上午原告刘某、马某在电子技术、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抄纸条作弊。该学校于1996年5月2日公告开除四人学籍。又于1996年5月3日以“技校(1996)18号”文对王某等四人作出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分决定。该校作出该处分未报告主管部门。四名学生不服该处分,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认为,王、张虽然在考试中抄纸条作弊,但已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承认错误,而被告仍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罚属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合法权益,而且处分程序违法,请求法院判决撤消该处分,恢复学籍。该技工学校称作出该处分是学校内部的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在这起案例中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校是否能作为被告,即学校是否带有行政主体资格;二是学校是否正确运用了法律,学校的学籍处理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王某等四原告在期中考试中作弊,属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第4项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行奖励和处分”。因此,该学校虽不是行政机关,属于法律授权的组织,依法能够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对学生行使奖励、处分权。该学校对四原告作出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决定,是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并不是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管理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该技工学校责令退学、注销学籍严重影响该学生受教育权利。所以,该学校对四原告作出的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分,是学校行使法律授予的行政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学生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根据劳动部颁布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对违犯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责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四原告均系未成年人,考场作弊尚属首次,能主动写出检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具有从轻处理情节且并未达到情节严重和屡教不改的程度,学校应给予重新改正的机会,不应开除学籍,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学校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该校作出责令四原告退学、注销学籍,违背了法律目的,属于显示公正,而且该学校作出的处分程序也违法。根据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该学校于1996年5月2日未经校务会议讨论即对王某等四名学生公告开除,又于同年5月3日未报主管部门批准即作出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分,在程序上违法,在实体上显失公正。某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学校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收案范围,该校的处分程序违法,显失公正,而且超越职权,判决撤消该处分决定,限制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恢复王某等四人学籍。该技校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3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1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 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因此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某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些单位、团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本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行政争议,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予以解决。原告田永没有得到被告北京科技大学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起因是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永已被按退学处理,没有了学籍。教育法第28条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中,第(四)项明文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由此可见学籍管理也是学校依法对受教育者实施的一项特殊的行政管理。因而,审查田永是否具有学籍,是本案的关键。原告田永经考试合格,由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录取后,即享有该校的学籍,取得了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同时也应当接受该校的管理。,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中,虽然有相应的教育自主权,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田永在补考时虽然携带写有与考试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其偷看过纸条,其行为尚未达到考试作弊的程度,应属于违反考场纪律。北京科技大学可以根据本校的规定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精神,至少不得重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1月20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第29条规定应予退学的十种情形中,没有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应予退学的规定。北京科技大学的“068号通知”,不仅扩大了认定“考试作弊”的范围,而且对“考试作弊”的处理方法明显重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也与第29条规定的退学条件相抵触,应属无效。另一方面,按退学处理,涉及到被处理者的受教育权利,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出发,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应当将该处理决定直接向被处理者本人宣布、送达,允许被处理者本人提出申辩意见。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照此原则办理,,忽视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这样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北京科技大学实际上从未给田永办理过注销学籍,迁移户籍、档案等手续。特别是田永丢失学生证以后,该校又在1996年9月为其补办了学生证并注册,这一事实应视为该校自动撤销了原对田永作出的按退学处理的决定。此后发生的田永在该校修满四年学业,还参加了该校安排的考核、实习、毕业设计,其论文答辩也获得通过等事实,均证明按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法律上从未发生过应有的效力,田永仍具有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籍。北京科技大学辩称,田永能够继续在校学习,是校内某些部门及部分教师的行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鉴于这些部门及部分教师的行为,都是北京科技大学的职务行为,北京科技大学应当对该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既然确认田永具有学籍,那么其他问题也就随之迎刃而解。根据国家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以及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田永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也应当为其办理毕业派遣手续。因此,海淀区人民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告田永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同时履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的职责。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校化学教师赵某参加了县教育学会组织的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会。事先未向学校请假,也没有和教同班课程的其他教师串课,致使他所任教的两个班各有一节化学课没有上。学校按旷职论处,按照本校的有关规定,扣发其当日的工资和本月全勤奖,并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教师赵某依据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认为教师参加的是县教育学会学术活动,学校对其进行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这所学校的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诉。要求返回扣发的工资和奖金,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取消对其所做的批评。,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教师所述情况基本属实。但认为,教师既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应当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法第8条第2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赵老师只强调了权利的方面,而没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教学计划,没有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校做出的决定符合权限和程序,使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因此决定:维持学校原处理结果。教师赵某在接到教育行政案件处理决定后,15天内未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决定,成立A市B大学,并在该市郊区某村征得土地500亩,用于修建这所大学。因为当时征地时500亩土地是作为一块整耕地征用的,后来因为城市规划需要将此块地中间修一条马路,将此500亩地分成东西两块。由于基建资金紧张,B大学决定先在西块土地上进行建筑施工,东块土地暂缓建设一年。B大学用围墙将东块土地围住。某村农民发现B大学有闲置的土地未用,逐将围墙推倒并在土地上种上庄稼和一部分果树,B大学领导发现后进行劝阻,农民不听,于是,B大学决定将推倒的围墙修复。修复围墙后的某天夜晚,农民连夜再次将其推倒,并用拖拉机等工具阻扰B大学再次修复,B大学感到为难,便找某村村委会协商,晓之以理,某村村委会人员称:虽然征地属于你们,但此地为空地,农民种种也没有什么不对,如你们现在用地,你们要赔偿农民种地未收获前所投资的本钱。B大学自然不同意,协商不成,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某村农民撤出被征用的土地。,这是学校运用法

    注意事项

    本文(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