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纳税控制策略.ppt
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纳税控制策略,经济形势日趋严峻税收政策变化大,新政策多税收任务重,稽查风险大年终决算管理风险汇算清缴管理风险汇缴前税收政策变动风险,课程目标为什么汇缴前要进行纳税控制?,目录,收入项目纳税控制策略,2,汇算清缴涉及的风险及控制策略,4,扣除项目纳税控制策略,5,所得税汇算清缴控制环境,课程大纲,2011年汇算清缴环境与风险,法律面变化征管面变化产业面变化企业自身涉税误区,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税制改革的日程表,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转型可能方案,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2)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 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3)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4)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纳税人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不属于本办法的扣除范围。,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本办法 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2)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3)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4)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视同销售的规定,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2)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3)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4)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5)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纳税人有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未作销售的,以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影响:经测算,明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对比,企业所得税产品分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等)捐赠投资分配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案例 某陶瓷厂2011年将自产的瓷砖贴自建工程的墙面,有同时翻新本企业的办公墙面,先后共产生瓷砖成本60万元,同期市场价格100万元,财务部长根据新所得税法不再做视同销售处理,相应也没有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请问:这样处理有问题吗?,这说明企业将自产的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以及国内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间移送货物(新法第50条规定汇总缴税)不再列入视同销售范围,不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规定的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个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缩小了所得税视同 销售的范围,而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没有变化。,征管层面,2011年8月以前近10年来财政收入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11年9月财政收入仅增长2.5,未来财政收入出现增长减速甚至出现负增长的状况趋势明显。2011年10月工业增加值回落到2001年以来最低数8.2。,新时期企业所得税管理的24个字的新要求:分类管理,优化服务 核实税基,完善汇缴 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反避税一 反避税二 反避税三,结论: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一定会强化纳税评估、检查,过去汇算清缴例行公事式的现象一定会发生很大的改变,企业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产业面,美国出现的次贷危机、引发今年9月份爆发的美国金融海啸,给我们的企业带来重大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经营获利的不确定进一步增大,当前面临世界金融形势和挑战,2007年9月,英国第五大抵押贷款银行 Northern Rock 遭遇挤提,3天时间被提款20亿英镑,相当于该行存款总额的10%。,2007年至2011年1月,Northern Rock 一年内股价从1257便士跌至94便士,其市值由160亿英镑缩减到目前的11.94亿英镑。,当前面临世界金融形势和挑战,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9%,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9%,比上年同期回落2.3个百分点。首次GDP增长下降到个位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中国的2011年GDP预期增长率由9%调为8%。,当前税收形势,9月全国税收收入增幅下降至2.5。第一、二、三季度税收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3.8、27.7和10.6,8月、9月仅分别增长5.6和2.5,为2003年以来月度最低增幅。一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幅出现较大回落;东部地区税收增速明显回落,并逐步传导到中西部。第四季度组织收入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目录,收入项目纳税控制策略,2,汇算清缴涉及的风险及控制策略,4,扣除项目纳税控制策略,5,所得税汇算清缴控制环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控制环境,了解一般汇算清缴的管理外部税法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第二 外部企业所得税征管环境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了解一般汇算清缴的管理 何谓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为什么需要汇算清缴?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专门术语。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纳税周期的,而在年度之内是以预缴的形式申报纳税的。其中就会与实际应当缴纳的税款产生一定的差异,这个差异要进行全年汇总清理后,才能确定,而汇总清理的过程,在税收征管上就称之为“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过程,实际上是将年终财务结算的结果,按税收方面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整理,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经由税务机关进行核查确认的征收管理过程。所要提供的的资料应该是以纳税有关的纳税申报表(包括自行进行税收调整的一些格式化表格资料),以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等。,何谓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为什么需要汇算清缴?,新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1130号,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为什么要了解一般汇算清缴的管理?,企业自身涉税误区,通过关系解决企业税务问题财务可以处理好涉税问题请税务代理就可以解决一切税务问题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企业就没有涉税风险,纳税风险的来源,来源于税收立法的纳税风险来源于税收行政方面的纳税风险来源于客观经营环境的纳税风险来源于纳税人自身的纳税风险,来源于税收立法的纳税风险 立法基础公法 税法体系成文法来源于税收行政方面的纳税风险 信息严重不对称 自由裁量权约束来源于客观经营环境的纳税风险 交易环节,销售方法来源于纳税人自身的纳税风险 缺乏依法纳税 专业能力(税法精神把握不住)不当的筹划行为,案例,2003年,东北某机械厂自制一台搬运车作为生产用固定资产使用。该厂经营范围中既没有搬运车产品生产许可,也不具有搬运车生产的资质,企业在财务核算中,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对该行车的所有材料费用等作了归集,然后转作固定资产。在增值税处理上,企业认为,搬运车上使用的外购材料费用等用于“非应税项目”,因而其相应的进项税金都已作进项转出处理。2007年初,税务部门对该机械厂进行了税务检查。检查发现这一情况后,税务部门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即按同类搬运车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允许搬运车所使用的材料费用的进项税金予以抵扣。对于自产的搬运车,企业和税务部门都理解是用于“非应税项目”,但是税务处理的看法却大相径庭,到底谁对谁错呢?,解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由此可知,符合上述四个方面的情形,才属于税法指明的非应税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用外购的货物用于制作固定资产行车,显然是用于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符合用于“非应税项目”规定的情形之“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因此,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该作转出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文件中得到反证。该文规定,纳税人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准予按照规定抵扣。从文件规定分析,在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之前,纳税人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只能作进项转出处理。如果依上面税务部门理解,纳税人自制固定资产视同销售处理的话,其进项税额不是不得抵扣,而是可以作抵扣处理的,这与财税2004156号文件精神就产生了矛盾。综上所述,纳税人自制固定资产不应视同销售处理,该机械厂自制车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是正确的。,纳税风险规避与化解化解业务流程中隐藏的纳税风险监控导致纳税风险的重要税种利用纳税评估降低纳税风险,1.内部管理环节的检查 生产、仓库、供销、财务上衔接是否顺畅,原始数据和资料能否准确及时采集和共享。(业务流程图),化解业务流程中隐藏的纳税风险,采购,仓库,生产,销售,财务,数据和资料,2.业务操作与合同符合性检查(货、票、款、合同一致性,注意异常),经济合同,货物收发,收款付款,发票开具取得,客 户,企 业,3.收入与扣除项目的检查 收入审核的基本方法 国税发200710号(1)编制收入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核对。(2)了解各类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及其业务项目的合理性和经常性。(3)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4)注意是否存在不计/少计收入的情形。,3.收入与扣除项目的检查 扣除项目审核的基本方法(1)获取相关成本费用明细表,复核计算是否正确,并与有关的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有关的申报表等核对。(2)审核成本费用各明细子目内容的记录、归集是否正确。(3)对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审核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4)审核会计处理的正确性,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间在成本费用确认上的差异。,4.凭证手续和单据附件的完备性检查 理清业务流程,从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出发,结合业务常规,落实附件是否完备。(特别是成本费用项目)注意考察会计人员对业务流程、内控制度、会计知识的熟悉程度。,5.发票真实性、合法性检查(虚开、假发票的识别)(1)发票本身的合法性(2)发票填列的有效性(3)发票使用区域的有效性(4)发票使用时间的有效性(5)发票内容的真实性(6)发票填开单位的合法性,关于发票票样和防伪措施查询的说明 本查询系统旨在提供全国在用发票票样(不包括企业冠名发票)、防伪措施和查询方式的查询。消费者和受票单位可以通过本系统了解所接受的发票是否属于标准样式的发票,以及该发票相对应的防伪措施。本系统不能进行已开具发票内容的查询,消费者和受票单位如需查询已开具发票内容是否真实,可以通过本系统提供的查询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或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查询。全国统一发票及防伪措施说明全国统一发票(票样统一,由各地省级税务机关监制)发票换票证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 代开)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 代开)铁路客运餐车定额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自开 代开)民航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全国统一防伪措施:一、手写版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二、部分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三、电脑发票尚未采取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部分地区使用带有SW字样的水印纸,其他省市使用普通压感纸。四、定额发票用纸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假发票的识别 国税函2004521号,纳税风险规避与化解化解业务流程中隐藏的纳税风险监控导致纳税风险的重要税种利用纳税评估降低纳税风险,08年所得税汇缴前的纳税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纳税评估重点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 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 税负异常变化的企业 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的企业 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企业 日常管理中发现较多问题的企业 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企业,1.计算所得税税负率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 利润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所得税贡献率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风险预警:所得税税负合理性检查(国税发200543号),结合比较分析方法分析税负异常变化,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数据,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数据,本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比较分析,2.与预警值比较,评估税负的高低,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纳税评估分析,综合运用种类纳税评估指标,参照指标预警值(标准值)进行配比分析。纳税评估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见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预警值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等各类相关数据,运用内、外部相关信息和数学的方法比较测算出的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区间,是评估指标分析的重要参照物。,差异分析,纳税人当期指标,疑点区域,纳税人上年同期相关指标,行业指标参数值,纳税评估分析,分析模型1:,发票税控数据财务数据综合治税数据,差额比较分析,征 管数 据,疑 点差 额,纳税评估分析,分析模型2:,纳税评估分析,分析模型3:数量经济分析模型,根据经济学原理,探索不同行业应征税款与经济变量的关系,将前者设为自变量,将后者设为因变量,测算企业应纳税额,较为复杂,具有一定的保密性。目前总局正在广州进行试点工作,已完成商业企业建模,试点效果良好。今年预计完成工业企业的建模。,核实涉税疑点问题,税务函告:指税务机关对经纳税评估分析发现存在涉税疑点或问题的纳税人,通过信函等方式告知,要求其进行自查并做出解释说明,提示其依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工作方法。税务函告税务约谈:税务机关对经纳税评估分析发现存在涉税疑点或问题的纳税人,通过约请其进行陈述说明或补充举证,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工作方法。税务约谈通知书、纳税情况报告表,核实涉税疑点问题,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核实涉税疑点问题,实地调查核实纳税评估情况:指税务机关 通过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审核帐目凭证等措施,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较为复杂的涉税疑点或问题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工作方法。通过三种核实手段,给纳税人提供自查自纠的机会,提供针对性强的深层次服务,解决计算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涉税问题。,评估结果处理,评估结果处理,督促纳税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提请行政处罚,移交税务稽查,提请非正常户等情形认定,提出纳税事项建议,未发现问题归档,以北京地税评估结果处理为例:,移交税务稽查情形,存在偷税嫌疑的。存在逃避追缴欠税嫌疑的。无正当理由拒绝税务函告、税务约谈或实地调查核实的。对经纳税评估应补缴的涉税款项拒绝及时足额入库的。涉嫌其他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分析税负变化的原因,所得税负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三项期间费用变动率,收入/成本/费用/利润配比指标,外部税务环境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第一 外部税法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第二 外部企业所得税征管环境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外部税务环境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外部税法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1)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重点掌握如下事项:新税法的规定有哪些?过去依据旧税法制定的文件还有效吗?扣除项目2)新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的变化,天一公司属于总分结构,公司2007年总所得税税负为2000万元,辖下有三家分公司,三家分公司的相关资料如下,假定2011年实际利润额较难测定,根据上年利润状况分期预缴,总公司 1000分公司 1000A 比例0.35(800035000)0.35(600 1760)0.3(4000 13000)1000351000350万元B 同上C 同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税法第二十一条)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同企业执行不同会计制度,遵从其执行的会计制度),税法优先原则,一般规定,收入确定,不符合规定的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收入规定商业折扣可以扣除,现金折扣不能扣除但可以进入财务费用销货退回与折让可以冲减商品销售收入,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股利红利:被投资方作出分配决策利息收入:实际利率法核算出时期租金收入:合同约定应付租金日期特许权使用费:合同约定应付日期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超过十二个月的长期工程合约,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 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第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 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 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条例对非货币收入的说明,收入确认两个问题,条例对收入解释,第十四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按增值税暂行例确定数量和时点)第十五条 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和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按营业税暂行确定数量和时点),纳税时点的界定,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纳税时点界定,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纳税时点界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 认收入的实现。,其它收入,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分期确认收入,条例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条例对税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得优惠,条例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九条:对下列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三)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四)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2011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11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11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适用税率,国税函20111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11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是,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关于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过渡,关于外国企业从我国取得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专有技术或提供贷款等取得所得,凡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合同是在2007年底以前签订,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免税条件,经税务机关批准给予免税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给予免税,但不包括延期、补充合同或扩大的条款。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合同执行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开具完税证明。,经营所得与资本利得,如某企业经营产生亏损,而资本利得(财产转让所得)产生利润,可否用财产转让所得弥补亏损后纳税?如某企业经营产生利润,而股权转让产生损失(财产转让损失),可否用经营利润来弥补股权转让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关于汇兑损益处理,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相当于公允价值变动,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在未实际处置或结算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或结算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新税法下:汇兑损失未实现可以按税前扣除。损失与收益的不对称性,条例对汇兑损益的界定,第四十四条 企业在外币交易中产生的汇兑损失,以及纳税年度终了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计入资产成本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推论:财税200780号,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推论1:股票转让所得在未处置前不用纳税,但是处置后减去成本后缴纳企业所得税。推论2:企业持有房地产在价格上涨后可以按公允价置调整,但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处置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改原来资本利得未实现纳税为已实现才纳税。,如何避免三项所得纳税?,三项所得是指国税发200345号文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所得。筹划分析: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当尽量以个人名义投资,以法人名义投资,则在评估时尽量按原值投资,不要出现评估增值;2、债务重组:某公司董事长免除关联企业债务3、捐赠所得:视同销售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条例第二十四条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条例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原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9号),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对比,企业所得税产品分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等)捐赠投资分配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8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处置资产的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11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项扣除,新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关于利息扣除财税2011121号,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的解释,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合理性判断,将有可能出台工资支出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合理性判断从两个方面:一是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雇员的职责、过去的报酬情况,以及雇员的业务量和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关于职工福利费,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和四十四条是关于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没有直接提到职工福利费。财政部企业司下发了关于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明确规定: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企业都不再执行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原来已经结余的可以继续使用完为止。但上市公司应付福利费赤字,增加当期管理费用,结余的话减少当期管理费用。将来改为按实列支职工福利费,不再是计提列支。,国税函2011264号,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11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条例对业务招待费界定,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兄弟真是海量!再来一瓶!,条例对广告支出界定,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提取专项资金,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以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间管理、劳务支出,条例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原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1186号,国税发201186号,三、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合理分摊。四、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五、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各项扣除,新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暂行条例第六条(四)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产生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固定资产界定,条例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内资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固定资产最短耐用年限,土地与房屋会计处理,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