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pt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郭婧娟,2013.北京,演讲内容,为了更加广泛的深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制定好准则为了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的变化规定相适应,使其能够正确的贯彻执行。为了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益发展的需要,促使规范的内容不断更新完善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建设工程计价、计算规范的标准体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目的,演讲内容,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扩大了计价计算范围的适用范围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完善了招标控制价的制度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和工程计算的原则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办法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性保持了规范的先进行,新规范特点,条文说明细化,具有可操作性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并给出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公式)。,“13新规范”对发生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做出具体说明与明确的处理时间约束,可执行性更强。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 友好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造价鉴定,演讲内容,新旧规范对比,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我们看哪里?,新清单的变化,4.计量规范内容调整,章节重新划分,清单项目细化,编码重新调整措施清单完善条文说明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计价内容调整,组成变化适用范围扩大,主要变化,变化点,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细化了对措施项目的分类,改善了计价的可操作性提高了合同各方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报表调整:,新清单的变化,1.组成变化,1本计价规范,9本计量规范,正文,附录(AF),08清单,13清单,新清单的变化,2.适用范围扩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园林绿化工程计量规范矿山工程计量规范仿古建筑工程计量规范 新!城市轨道交通计量规范 新!构筑物工程计量规范 新!爆破工程计量规范 新!,附录A 建筑工程附录B 装饰工程附录C 安装工程附录D 市政工程附录E 园林绿化工程附录F 矿山工程,2008清单,2013清单,新清单的变化,3.内容调整(1)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13版规范减少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体现了新规范的全面性,更体现出这五个内容的重要性。13版规范加强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组成及编制”的强制性条文的语气,由08规范的“应”变为13规范的“必须”。,新清单的变化,(2)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价的可操作性。,13版规范更加关注措施项目费的分类与计算方法。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因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调整措施项目费与新增措施项目费的计算原则与计算方法。13版规范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和计算工程,提高了清单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新清单的变化,(3)提高了合同各方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13版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适用性条文转变为强制性条文;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的风险范围、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承担的风险、工程量偏差引起的价款调整的风险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新清单的变化,完善了招投标、过程支付及结算的报表格式。,封面1表06: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表09:综合单价分析表。表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总价项目),表14:工程计量申请(核准)表表15: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表表16: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表17: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8: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9:工程款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核准)表表2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微调4张表,新增9张表,(4)报表调整。,新清单的变化,4.计量规范内容调整(1)章节重新划分,清单进行细化,编码重新调整,13版规范将桩与地基拆分为两章;增加了拆除项目章节;将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归入门窗工程章节;取消了炉窑砌筑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章节;增加了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章节;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将通用措施项目揉进了各专业中,并按各专业赋予了9位清单编码。,新清单的变化,569-377=192条!,1122-1082=40条!,(2)措施清单完善。,13版规范根据不同专业的特性,补充了各专业可计量措施清单,明确了清单编码、单位、计算规则、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13规范补充了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的清单,明确了清单编码、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增加了措施计量的可操作性。,新清单的变化,演讲内容,计量规范解析,强制性条款解读清单专业范围扩大清单细分清单易用性清单计算规则,计价规范解析,重要术语一般规定招投标阶段合同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中期支付竣工结算报表,新清单要点解析,1.术语解析,13版规范的术语解释为52个,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23个术语多出一倍多,新增29条,改变术语名称1条,“合同价”改为“签约合同价”。13版规范设计术语的范围更广,对术语的界定更全面。,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报表。,【对比】13新增术语。,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报表。,【解析】“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新增名词,顾名思义,是招标阶段供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是对工程量清单,是对工程量清单的进一步具体化。,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已表明价格,经算术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对比】13新增术语。,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解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新增名词,表示的是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表明价格,并被招标人接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构成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对比】较08增加“措施项目清单名称”。,。,【08规定】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构成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解析】本条依据新的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对“项目编码”重新进行了定义,由于新的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不只是对分部分项工程,同时对措施项目名称也进行了编码,使其更加完善,以方便使用,因此,新的定义增加了措施项目。项目编码仍与“08规范”保持一致,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代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只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08规定】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08清单】2.0.4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解析】与08清单相比变化如下:一是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修改为“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更为准确,如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等总价项目;其他项目中的总承包服务费等无量可计,但总价的构成和综合单价是一致的,这样规定,也更为清晰;二是增加了工程设备费。该定义仍然是狭义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风险费用,指隐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中,承包人用于化解在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的计价风险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的费用。,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管理等方面的费用。,【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工程建设的目标是承包人按照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成合同工程并到达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实现这一目标,承包人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者使用相应的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并为其施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构成承包人施工完成合同工程的工程成本。,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17 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直接的量差。,【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疏漏,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影响,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之间的差额,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22 安全文明施工费 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在合同履行中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发生的费用。,【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按照原建设部办公厅引发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将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统一放在一起的命名。,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24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08规定】2.0.11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25 提前竣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是对发包人要求缩短相应工程定额工期,或要求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给与承包人一定补偿机制的费用,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25 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注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是对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向发包人赔偿的费用,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13规定】2.0.25 不可抗力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指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必然对工程建设造成损失,但这种事件的发生是发承包双方谁都不能预见、克服的,其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损失也是不可避免的,新清单要点解析,1.重要术语解析,【术语】2.0.50 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其合同价款机械能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对比】13新增术语。,【解析】合同工程实施的理想状态,是合同价款无须任何调整,但建筑施工生产的特点决定了这样的理想状态少之又少,由于合同条件的改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因素,发承包方均可提出对其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进行调整,新清单要点解析,一般规定条款解析,13版规范一般规定含4部分共计19项条文,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完善了“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计价风险”3部分的约定,其中“计价风险”部分有一项强制性条款。,新清单要点解析,2.一般规定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强制性条款】,【08规定】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强制性条款】,【解析】13版调整了清单计价的使用范围,项目只要使用了国有资金,就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比】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调整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新清单要点解析,2.一般规定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强制性条款】,【08规定】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强制性条款】,【解析】鉴于工程量清单不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还是措施项目,不论是单价项目还是总价项目,均应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即包括出规费和税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因此本次的改进让之前容易出歧义的地方变得清晰,【对比】去掉了“分部分项工程”。,新清单要点解析,2.一般规定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3.1.6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强制性条款】,【08规定】4.1.8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强制性条款】,【解析】13版加强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执行力度,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对比】将“应”改为“必须”。,新清单要点解析,2.一般规定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3.1.5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强制性条款】,【08规定】4.1.5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强制性条款】,【解析】13版加强了规费及税金的执行力度,保护工人及国家的利益。,【对比】将“应”改为“必须”。,新清单要点解析,2.一般规定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强制性条款】,【08规定】4.1.9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非强制性条款】,【解析】13版扩大了风险合理分担的范围,不再局限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因”的强制性效力,并规定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这从本质上体现了风险分担原则应秉承一种权责利对等的思想,并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和能力,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对比】调整了风险约定范围,将“应”改为“必须”。,新清单要点解析,3.招投标阶段解析,招投标阶段包含“4.工程量清单编制”、“5.招标控制价”、“6.投标报价”3部分内容,共计53项条款,其中强制性条款7项。,新清单要点解析,3.1.工程量清单编制 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4.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强制性条款】,【08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强制性条款】,【解析】加强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执行力度。强制要求分部分项项目清单必须仔细描述清单的五要素,并保障五要素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便于后期投标人进行准确的投标及规避结算纠纷风险。,【对比】将“应包括”调整为“必须载明”。,新清单要点解析,3.1.工程量清单编制 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4.2.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强制性条款】,【08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强制性条款】,【解析】完善了分部分项清单的编制依据,不再只是“根据附录”编制即可,必须要根据“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强了对分部分项清单编制的要求,以保证清单准确性。,【对比】将“应”改为“必须”,调整了编制的依据。,新清单要点解析,3.1.工程量清单编制 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4.3.1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强制性条款】,【解析】完善了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必须要根据“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加强了对措施项目清单编制的要求,能正确规避这几年对措施这块存在的单价不易确定,结算困难以及风险难控做出有利保障。,【对比】13新增。,新清单要点解析,3.2.招标控制价 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5.1.1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强制性条款】,【解析】更强调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强制性。招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清除投标人间合谋超额利益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避免投标决策的盲目性,增强投标活动的选择性。,【对比】将“应”改为“必须”,并将此项列为强制性条款。,【08规定】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非强制性条款】,新清单要点解析,5.1 一般规定,【解析】本条规定了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原则。本条上升为强制性条文,是在“08规范”第条第1句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成。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在进行招标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但由于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由于招标方式的改变,标底保密这一法律规定已不能起到有效遏止哄抬标价的作用,我国有的地区和部门已经发生了在招标项目上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标底的现象,致使中标人的中标价高于招标人的预算,对招标工程的业主带来了困扰。因此,为有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13条文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5.2编制与复核,【13条文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招标控制价,【08条文】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5.2编制与复核,【解析】本条规定了编制与复核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本条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复核依据,体现了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特点:1.使用的计价标准:应是本规范,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2.采用的价格信息:应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与“08规范”相比,增加了“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这一规定,对较为准确地编制招标控制价是十分必要的。,招标控制价,3.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解析】13对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约定更加具体,要求招标人编制时明确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费用。,【对比】13完善了风险费用的约定。,5.2.2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以明确。,新清单要点解析,3.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措施项目费:,【解析】13将措施项目明确分为单价项目和总价项目,单价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总价项目采用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算。,【对比】13明确了措施项目费的计算。,5.2.3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5.2.4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本规范地和条的规定计价。,新清单要点解析,5.2编制与复核,【13条文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08条文】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招标控制价,3.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4、规费和税金:,【解析】根据目前社会实际情况调整了对规费和税金的约定。,【对比】规费相对08去掉了定额测定费,税金相对08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4.5.1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下列内容列项:1.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4.6.1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新清单要点解析,3.3.投标报价 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6.1.3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强制性条款】,【解析】更强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的强制性。承包商应依据本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用编制投标报价,避免用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后,增加无谓的签证变更,或放弃施工导致工程重新招标等事情发生。,【对比】13将此项列为强制性条款。,【08规定】4.3.1 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有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非强制性条款】,新清单要点解析,6.1一般规定,【13条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解析】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与“08规范”相比,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上升为强制性条文,并单列一条,将成本定义为工程成本,而不是企业成本,这就使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因为:1.工程成本包含在企业成本中,二者的概念不同,涵盖的范围不同,某一单个工程的盈或亏,并不必然表现为整个企业的盈或亏。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以施工企业成本来判定单一工程施工成本对发包人也是不公平的。因发包人需要控制和确定的是其发包的工程项目造价,无须考虑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企业成本。3.相对于一个地区而言,一定时期范围内,同一结构的工程成本基本上会趋于一个较稳定的值,这就使得对同类型工程成本的判断有了可操作的比较标准。,投标报价,3.3.投标报价 强制性条款解析,【13规定】6.1.4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强制性条款】,【解析】强调工程量清单价格填报的强制性。招标方必须保证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清单漏项、错误将会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同时为投标方的恶意不平衡报价提供大量机会。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对清单项进行增删或修改。相反,投标方可分析招标清单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对比】将“应”改为“必须”。,【08规定】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强制性条款】,新清单要点解析,6.1一般规定,【解析】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是使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具有共同的竞争平台。因此,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填写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教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需要说明月的是:本规范巳将“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两表合一,为进免出现差错,投标人最好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直接填写价格。,【13条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最清单一致。,投标报价,6.1一般规定,【13条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08条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解析】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后果。本条根据“08规范”第条第3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编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属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摔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其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政府采购中的采购预算,且其定义就是最高投标限价。因此本条规定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予废标。,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13条文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复核: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4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解析】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的依据。本条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七条规定的“投标报价应当依据企业定期和市场价格信息,并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样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的要求,体现了投标报价的特点:1.本规范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应当执行;2.使用定额应是企业定额,也可以使用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3.采用价格应是市场价格,也可以使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第1个特点体现了强制性要求,第2、第3个特点则体现了企业自主确定投标报价的内涵。,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13条文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解析】13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投标人对计价风险的提示要求。本条是新增条文,进一步明确规定综合单价包括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如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投标人应提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13条文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08条文】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第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解析】本条规定了编制投标报价时,单价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最主要的是确定综合单价,包括:1.确定依据。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综合单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是该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当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进入综合单价。3.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和范围,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合同价款不作调整。,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13条文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确定。,【08条文】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解析】本条规定了投标人对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投标报价的原则。由于各投标人拥有的施工装备、技术水平和采用的施工方法有所差异,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措施项目,投标人根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调整和确定的措施项目应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1.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组价,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确定。,投标报价,【08条文】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6.2编制与复核,【13条文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人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解析】本条规定了投标人对其他项目投标报价的依据及原则。1.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2.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按照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列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投标报价,6.2编制与复核,【13条文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解析】本条规定了投标人对规费和税金投标报价的原则。规费和税金的计取标准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具有强制性。投标人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者,他不能改变,更不能制定,而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本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规费和税金。,投标报价,7.1一般规定,【13条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08条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丈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约定,7.2约定内容,【13条文】7.2.1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合同价款约定,8.1一般规定,【13条文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解析】13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根本原则。本条是新增条文。正确的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和依据。本条明确规定了不论何种计价方式,其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的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采用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计量计价行为,有效减少计量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当前工程计量的国家标准还不完善,如还没有国家计量标准的专业工程,可选用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工程计量,8.2单价合同的计量,【解析】本条规定了工程量在工程结算中的确定原则。本条是在“08规范”第条的基础上改写的,仍保留为强制性条文。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预计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