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程序与人事代理.ppt
就业程序与人事代理,一、毕业生就业程序(一)就业程序概念 就业程序是指毕业生从毕业前的各项准备到毕业后派遣到协议就业单位(或生源地区)报到期间的一般过程。它包括就业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用人单位的招聘程序和毕业生个人求职择业应遵循的过程。,1、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的工作程序(1)生源统计、资格审查、汇总毕业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毕业生资源信息。(每年69月份)(2)收集需求信息,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就业动员大会(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问答)等(每年9月中旬下一年的6月底)(3)向毕业生公布需求信息,组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大会和企业专场招聘会,学生与用人单位洽谈并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年11月底下一年5月20日)(4)制定就业方案:根据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年的5月下旬)(5)毕业生就业派遣:根据本校就业方案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毕业派遣手续,整理、寄发毕业生档案。(毕业年6月初7月底)(6)接待毕业生查询自己档案是否到寄达就业报到证上所述的单位(毕业年8月初11月底)(7)为两年择业期内改变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2、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毕业生工作程序(1)确定本单位当年需求毕业生的岗位、人数和条件,制定招聘计划。(2)向毕业生发布需求信息,主要渠道有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府部门、各级人才中心、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自己的网站和专门的就业网、报纸、电视、广播等。(3)11月中旬用人单位进入校园,参加学校“双选会”或举办专场招聘会,针对应届毕业生的此种招聘工作可持续到下一年6月底。针对已离校和往届毕业生常年进行。(4)收集毕业生信息,主要渠道有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本单位网站、各种求职就业网站、毕业生自荐材料等。(5)组织应聘毕业生笔试、面试、确定录用名单,签定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6)7月份开始接收报到的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接收手续,对毕业生进行培训、试用、签署正式劳动合同。,3、毕业生个人求职择业应遵循的过程 就业准备(思想准备:认清形势、正确评价自我、敢于承受挫折、树立信心;了解政策: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地区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学校就业工作有关规定;材料准备:撰写求职自荐信、个人简历;准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各类证书复印件;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任务:如有关的调查问卷、生源信息核对等)获取就业信息,投放求职简历等 参加面试 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处理遗留问题,(二)就业协议书及签订流程1、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专门用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书面文件。就业协议书具有证明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作用,主要用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决定档案、户口去留方向)。就业协议书的适用范围是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成教等其他类别的毕业生不在适用之列。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发放,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套协议书(一式三联)。不得转让他人使用,不得更改其内容,不得重复领取。,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 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签字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及所在系(院)填写意见并盖章 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无人事档案接收权的用人单位须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章)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系(院)审核,合格的协议书由系(院)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列入就业计划,办理就业报到证,3、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 除了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一般是指那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外,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后,一般还应有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盖章,否则无法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派遣。这些手续大多数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也有的需要毕业生个人办理,具体情况应向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详细询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解决人事档案关系,毕业生可自行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档案、户口挂靠手续(即办理人事代理)(在你没有正式落实就业单位时,最好去做人事代理,这样你才能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毕业生也可将档案和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对录用毕业生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这些地方去应该先了解清楚。到部队就业的直接由部队政治部门盖章即可,也可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办理。到省辖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须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类经市人事局、师范类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其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须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到省就业办审核备案。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市、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省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须经市(地)以上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同意。,4、就业协议书的更换和补发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出现污损、书写错误等情况,三联齐全的可以向所在系(院)提出更换申请,填写协议书更换申请表,经系(院)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更换。已签订的协议书,出现污损、书写错误等情况,在征得用人单位的书面同意,在不改协议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向毕业生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更换申请,填写协议书更换申请表,经系(院)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属实,并将协议内容记录后可以予以更换。三联全部丢失的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发。三联中有部分丢失,须由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协议书补发申请表,由系(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补发。,5、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或具有人事接收权的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协议书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就业协议书使学校为你办理毕业派遣报到手续的凭证。,(三)就业派遣及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1、毕业生就业派遣 所谓毕业生就业派遣,就是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的调档、迁户等手续。前提是毕业生正式就业、申请回原籍或进行了人事代理,学校根据当年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为毕业生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进行调档、迁移户籍、转移党(团)关系等,即为就业派遣。,2、就业报到证的作用及办理 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蓝色一联到用人单位报到,白色一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1)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就业报到证的用途主要包括: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干部身份证明;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2)就业报到证的办理程序 毕业生在学校集中派遣之前(即每年5月15日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统一到省教育厅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离校时,可以到所在系(部)领取。毕业生在学校集中派遣之后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必须等到9月1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毕业证原件自行到省教育厅就业办办理。,(3)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就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两年内遗失的:可到省教育厅就业办申请重新补办。办理时需提供本人申请、相关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毕业证原件,由本人携带移动硬盘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拷取相关信息和开具遗失证明,持原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材料,到省教育厅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两年后遗失的:不予补办,可到省教育厅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书。办理遗失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与遗失补办一致。(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招生部门盖章的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4)改签新就业报到证的程序 取得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及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直接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原就业报到证,并提请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局在原就业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新就业协议书,并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本人持原就业报到证、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证明、毕业生原件并携带移动硬盘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拷取新的个人派遣信息和开具的介绍信 持上述材料到省教育厅就业办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改签新就业报到证须在原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逾期调整就业单位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提醒:拟参加专升本的同学按规定暂不领取就业协议书和办理就业报到证,待专升本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同学按相关程序领取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被本科院校录取而不愿到本科院校学习的同学,需到录取院校开据未报到证明后,再按上述相关程序办理。,(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 1、认定范围 我校应届师范毕业生。三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小教五年制专科毕业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及个人材料要求(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并在相应位置粘贴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要求二级乙等(含二乙)以上。(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系(院)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并在相应位置粘贴照片。(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7)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学生所在系(院)公章。,3、报名时间:以河南省教育厅每年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XX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文件中的时间为准,大约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4、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1)宣传阶段:校人事处在学校互联网上发布通知,拟申报人员可通过网络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2)报名阶段: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到各系(院)报名,以系(院)为单位到人事处报名。,(3)个人材料准备阶段:个人填表、准备材料及有关部门出具个人品德鉴定、学业成绩鉴定。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以系(部)为单位录入数据及收集、整理材料后报人事处。(4)申请受理阶段 校人事处向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我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受理)。(5)审查、认定阶段(一般在7月中下旬)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并办理教师资格证。(6)领取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所在系(部)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如果有意取得教师资格的话,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报名考试事项(每一年报名时间大概是7月份,考试时间大概是10月份,持毕业证到当地教育局报名,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五)户口迁移手续办理 1、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到办理手续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同时办理入户手续2、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到生源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到办理手续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同时办理入户手续,(六)档案转递手续办理 1、毕业生档案主要材料包括 原始档案(如高考报考登记表等)、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年鉴定表、奖惩材料、入党(团)材料、毕业论文、实习鉴定、就业报到证(副联)等。2、档案转递程序 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处统一整理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转交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传递到毕业生报到单位。专升本毕业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生处领取档案,自带至录取院校档案管理部门报到。办理有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进行转递(机要投递或派人送达),毕业生按就业报到证上的日期之内持就业报到证到报到单位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并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七)党团组织关系转递手续 党组织关系传递: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先后到所在系(部)党总支、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领取党员档案;携带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到就业报到证指定的报到单位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组织关系转递:团员档案一般装入毕业生档案中,随档案一起转入接收单位。,二、人事代理政策 1、人事代理的含义 人事代理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而建立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走向社会化的基本实现形式。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包括人事档案管理在内的人事事务性工作,人才服务机构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学管理手段,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为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2、人事代理的对象(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无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2)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及新成立的事业单位。(3)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民营科研教育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4)企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流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人员及非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分为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3、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1)提供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2)为用人单位提供组织结构、用人机制设计,提供资薪设定标准,开展并实施人才派遣、人才测评、人员培训等服务。(3)办理聘用合同签证。(4)代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接转手续。,(5)管理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并提供相关人事服务,主要包括:办理缴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户粮关系迁转等手续;承办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办理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整、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等事宜;办理出国政审,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接转党组织关系并开展组织活动,代办人才调动手续;办理计划生育有关事宜。(6)按照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7)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4、人事代理的办理程序(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须提交: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等;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代理方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有关材料等;辞职辞退、辞聘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代理申请、辞职辞退或辞聘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3)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5、人事代理的服务项目和益处(1)方便落户和档案转递。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以后,能妥善解决不愿意回原籍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托管问题,可以放心大胆地到省内外一切单位工作,不再为户口和档案问题烦恼,彻底实现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人事关系管理和使用的分离。(2)享受各种优厚待遇。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代理后,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进入国有正式单位,其转正定级、每年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评定等对其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很有好处,不会出现断档情况。,(3)方便改签和人事调动手续。人才交流中心依据有关规定,为择业期内需改签的毕业生办理改签手续;人才交流中心依据有关规定,凭毕业生所持正式手续,为超过择业期涉及工作调动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事宜。(4)方便出具相关证明。涉及考研升学、结婚生育、参加养老保险、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依据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可为其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6、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程序(1)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相关市或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市或县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将签署有人才交流中心意见和临时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所在系(院),汇总后,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学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迁移手续。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关市(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携带三张一英寸彩照到人事代理科填写代理人员登记表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2)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有效文书(证件)到相关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回原档案管理单位将人事档案移交相关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查档案,个人凭干部(职工)调动介绍信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三张一英寸彩照到人事代理科填写代理人员登记表办理存档手续。存档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可按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说明:人事代理部门不受理私自拆封的或由无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转递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