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68-2016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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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68-2016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docx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CJJ68-2016备案号J659-201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maintenanceandsecurityofsewers&channelsandpumpingstationsincityandtown2016-09-05 发布2017-03-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maintenanceandsecurityofsewers&channelsandpumpingstationsincityandtownCJJ68-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68-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3.4、3.5.11、3.8.7、4.1.2、4.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同时废止。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排水管渠;4.排水泵站;5.调蓄池;6.排水设施运行调度;7.排水防涝;8.档案与信息化管理。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了总则和术语;2.充实完善了排水管渠和泵站维护管理内容;3.增加了管渠评估和纳管管理内容;4.增加了泵站操作和安全管理的内容;5.增加了雨水调蓄池运行与维护的内容;6.增加了排水系统调度相关内容;7.增加了排水防涝的内容;8.调整了档案与信息化管理内容。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厦门路180号,邮编:200001)o本规程主编单位:上海市排水管理处江苏通州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排水管理处沈阳市排水管理处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排水管理处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无锡市排水管理处上海誉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黑旋风工程机械开发有限公司同济大学虹口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上海乐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雷迪机械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唐建国庄敏捷姚杰张杰吴方华王学海唐东齐玉辉杨宏叶永成慈曾福程晓波朱军顾一鸣刘波王非陈忱李佳川梁珊珊马远东邵亚新王兴梅吴向荣赵春生张凯伟杨瑞华王虹李天兵田瑜展云蒋曦王增义姜明洁刘银苗春池永洲杨栩范翔宇李淑颖贾建英焦启兵江海燕成军魏树弘宋解胜周彤乔才良成张佳宁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杨向平杭世堀俞亮鑫何伶俊毛应酬陈萌张东康林伟国陈洪回军周新宇目次1总则12术语23排水管渠63. 1一般规定63.2 管渠巡视73.3 管渠养护93.4 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143.5 管渠检杳与评估153.6 管渠修理183.7 管渠封堵与废除203.8 纳管管理234排水泵站254. 1一般规定254.2 水泵264.3 电气设备314.4 进水与出水设施434.5 仪表与自控494.6 泵站辅助设备524.7 消防与安全设施554.8 操作管理574.9 安全管理605调蓄池646排水设施运行调度667排水防涝687. 1一般规定687.2 排水防涝准备与检查687.3 ,制定与管理697.4 排水防涝应急处置698档案与信息化管理70附录A排水系统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72附录B排水管渠设施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73附录C排水泵站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77本规程用词说明81引用标准名录82附:条文说明8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DrainageSewer63.1 GeneralRequirements61.1 2SewerRatrolInspecti71.3 SewerMaintenance91.4 SewerSludgeTransportatiandDisposal141.5 5SewerInspectionandEvaluation151.6 SeWerRepair181.7 SeWerPluggingandAbolition201.8 ManagementofSeWerAccess234 DrainagePumpingStation254.1 GeneralRequirements254.2 Pump264.3 .ElectricalEquipment314.4 fthtcrInletandOutletfacilities434.5 InstnmentandAutanaticControl494.6 PunPingStationAuxiliaryEquipment524.7 7FireEquipnentandSafetyFacilities554.8 OperationalManagement574.9 SecurityManagement605 StorageTank646 DrainageFacilitiesRunningSchedule667 DrainageandWaterloggingPrevention687.1 GeneralRequirements687.2 DrainageandWaterloggingPreventionPreparationandExamination687.3 PlanFormulatiandManagement697.4 DrainageandWaterloggingPreventionEmergencydisposal698 ArchivesandInformationManagement70Appendix A BasicAttributeDataofDrainageSystemDatabase72Appendix B BasicAttributeDataofDrainageSewerfacilitiesDatabase73Appendix C BasicAttributeDataofDrainagePumpingStationDatabase77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811.istofQuotedStandards82Additi:ExplanationofProvisions83.o.为规范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统一技术标准,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设施的功能,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1.0.3城镇排水管渠宜采用机械化手段养护、电视声呐检测与非开挖修理。1.0.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应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1.0.5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排水管渠sewer收集、输送径流雨水、污水的管渠,包括管道(圆管、暗渠)、倒虹管、明渠、盖板沟及检查井、雨水口、接户井、调蓄池等附属设施。2.0.2排水设施drainagefacility排水系统中的管道、构筑物和设备等的统称。2.0.3主管mainsewer沿道路纵向敷设,接纳道路两侧支管及输送上游管路来水的排水管道。2.0.4连管connectingpipe连接雨水口与主管的管道。2.0.5支管lateral连管和接户管的总称。2.0.6雨水算grating安装在雨水口上部用于拦截杂物的格栅。2.0.7网篮basket安装在雨水算子下,拦截树叶和杂物的装置。2.0.8防坠设施anti-droppingfacility安装在检查井内,用于阻止人员坠落的装置,包括防坠网和防坠板等。2.0.9盖板沟platecoveredditch由混凝土现浇、预制或者砖石砌成并在顶部安装盖板的矩形排水沟,其顶部无覆土或覆土较浅,可揭开盖板进行维护作业。2.0.10绞车疏通winchbucketcleaning采用绞车牵引通沟牛来清除管道积泥的疏通方法。2.0.11通沟牛cleaningbucket在绞车疏通中使用的桶形、铲形等式样的清泥工具。2.0.12 推杆疏通用人力将竹片、 法,按推杆的不同, 2.0.13 转杆疏通pushrodcleaning钢条等工具推入管道内清除沉积物的疏通方又分为竹片疏通或钢条疏通等。swivelrodcleaning采用旋转疏通杆的方式来清除管道内沉积物的疏通方法,又称为软轴疏通或弹簧疏通。2.0.14射水疏通jetcleaning采用高压射水清通管渠的疏通方法。2.0.15水力疏通hydrauliccleaning采用提高管渠上下游水位差,加大流速来疏通管渠的方法。2.0.16潮门tidegate为防止潮水倒灌而在排放口设置的单向阀门。2.0.17染色检查dyetest用染色剂在水中的行踪来显示管道走向、错误连接或事故点的检查方法。2.0.18烟雾检查smoketest用烟雾在管道中的行踪来显示管道走向、错误连接或事故点的检查方法。2.0.19量泥斗检测sludgebucketinspection利用量泥斗测泥深即通过检测管口或客井内的积泥和积砂厚度,来判断管道排水功能状况的检测方法。2.0.20电视检测closedcircuittelevisioninspection采用闭路电视系统进行管渠检测的方法,简称CCTv检测。2.0.21声呐检测sonarinspection采用声波探测技术对管渠内水面以下的状况进行检查的方法。2.0.22时钟表示法clockdescription采用时钟位置来描述缺陷出现在管道内环向位置的表示方法。2.0.23水力坡降试验hydraulicslopetest通过对实际水面坡降线的测量和分析来检查管道运行状况的方法。2.0.24功能性检测functionaltesting对影响排水管渠过流能力,如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坝根、树根、浮渣、倒坡等缺陷的检测。2.0.25结构性检测structuraltesting对影响排水管渠结构本体,如裂缝、破裂、变形、腐蚀、错口、起伏、脱节、接口材料脱落、异物穿入等缺陷的检测。2.0.26机械管塞mechanicalpipeplug特制的封堵管道工具,由穿心螺栓、圆盘和橡胶圈组成。2.0.27充气管塞pneumaticpipeplug采用橡胶气囊封堵管道的工具。2.0.28上水板waterstopplate特制的封堵管道工具,由橡胶或泡沫塑料止水条、盖板和支撑杆组成。2.0.29骑管井ridepipemanhole采用特殊方法在旧管道上加建的检查井,在施工过程中不必拆除旧管道,也不需要断水作业。2.0.30接户井servicemanhole排水户管道接市政排水管道前的最后一座检查井,也称纳管井。2.0.31原位固化法curedinplacepipe(CIPP)采用翻转或牵拉方式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置入原有管道内,固化后形成管道内衬的修理方法。2.0.32螺旋内衬spiralpipeliner通过安放在井内的制管机将塑料板带绕制成螺旋状管并不断向旧管道内推进,在管内形成新的内衬管的非开挖排水管修理方法。2.0.33短管内衬shortpipeliner将特制的塑料短管在井内连接,然后逐节向旧管内推进,最后在新旧管道的空隙间注入水泥浆固定,形成新的内衬管的非开挖排水管修理方法。2.0.34拉管内衬pullingpipeliner采用牵引机将整条塑料管由工作坑或检查井拉进旧管内,形成新的内衬管的非开挖管道修理方法。2.0.35自立内衬管fullstructureliner不依靠旧管道的强度而独立承受各种荷载的内衬管。2.0.36拍门flapgate在排水管渠出水口或通向水体的水泵出水口上设置的校链连接的单向阀,防止水流倒灌。2.0.37惰走时间inertialmotionperiod旋转运动的机械,失去驱动力后至静止的惯性行走时间。2.0.38盘车handturning旋转机械在无驱动力情况下,用人力或借助专用工具将转子低速转动的动作过程。3排水管渠1.1.1 一般规定1.1.2 排水管渠应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排水管渠的运行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1管渠巡视;2管渠养护;3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4管渠检查与评估;5管渠修理;6管渠封堵与废除;7纳管管理。1.1.3 排水管渠维护工作的安全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及其他有关规定。1.1.4 污水重力流管渠的正常运行水位不应高于设计水位。1.1.5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1.1.6 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1.1.7 排水管渠口径划分应符合表3.1.6的规定。«3.1.6排水管渠口径划分类型小型管渠中型管渠大型管渠特大型管渠管径(min)<6002600,1000>1000,1500>1500截面积S?)<0.28320.283,0.785>0.785,1.766>1.7661.1.8 检查井应具备防坠落功能,井盖应具备防盗窃功能。1.1.9 雨水口内宜加设垃圾拦截、防臭装置。1.1.10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管渠运行、巡视、养护、维修以及突发事件的记录档案,并应进行统计分析。3.2管渠巡视3.2.1 排水管渠巡视对象应包括管渠、检查井、雨水口和排放口。3.2.2 管渠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管道是否塌陷;2是否存在违章占压;3是否存在违章排放;4是否存在私自接管;5检查井盖、雨水算是否缺失;6建设工地及周边排水设施巡视检查。3.2.3 检查井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污水是否冒溢;2井框盖是否变形、破损或被埋没;3井盖和井框之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4井盖和井框之间是否突出、凹陷、跳动或有声响;5井盖标识是否错误:6井盖周边道路是否有施工。3.2.4 检查井内部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两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井盖链条和锁具是否缺损;2爬梯是否松动、锈蚀或缺损;3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脱落等;4管口和流槽是否破损;5井底是否存在积泥;6防坠设施是否缺失、破损,是否存有垃圾、杂物;7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雨污混接,是否存在违章排放、私自接管等。3.2.5 雨水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雨水算是否丢失或破损;2雨水口框是否破损;3盖框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4雨水算孔眼是否堵塞;5雨水口框是否突出、凹陷或跳动;6是否散发异味。3.2.6 雨水口内部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两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雨水算较、链条是否损坏;2是否存在裂缝、渗漏、抹面剥落:3是否存在积泥或杂物;4是否存在积水;5是否存在雨污混接、私接连管、井体倾斜、连管异常;6网篮是否破损;7防臭装置是否有效。3.2.7 明渠的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块石、混凝土砌块渠岸的护坡、挡土墙和压顶有无裂缝、沉陷、倾斜、缺损、风化、勾缝脱落等;2护栏、里程桩、警告牌、步道等明渠附属设施是否完整;3明渠控制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有无污水溢流或倒灌。3.2.8 每年枯水期应对明渠进行一次淤积情况检查。明渠的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3.2-1的规定。3.2.9 当发现下列行为之一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1向管渠内倾倒垃圾、粪便、残土、废渣等废弃物;2在管渠控制范围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3在管渠控制范围内挖洞、取土、采砂、打井、开沟种植及堆放物件;4擅自向管渠内接入排水管,在明渠内筑坝截水、抽水、建闸、架桥或架设跨渠管线;5向雨水管渠中排放污水。3.2.10 过河倒虹管应重点检查河床覆土深度,河床覆土不应小于LOmo3.2.11 岸边式排放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附近是否存在堆物、搭建、垃圾等;2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施是否破损。3.2.12 岸边式排放口淤积情况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宜在每年枯水期时进行。3.2.13 江心式排放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周围水域是否存在拉网捕鱼、船只抛锚或工程等作业;2标志牌字迹是否清晰,结构是否完好。3.2.14 江心式排放口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宜采用潜水的方法对河床变化、管道淤塞、构件腐蚀和水下生物附着等情况进行检查。3.3管渠养护3.3.1 排水管渠养护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1管渠和倒虹吸管的清淤、疏通;2检查井和雨水口的清捞:3井盖及雨水算更换。3.3.2 管渠、检查井和雨水口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渠、检查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杂物,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表3.3.2-1的规定;*3.12-1稣、检阱和雨水口的允许腿深度设施类别允许积泥深度管渠管内径或渠净高度的1/5检杳井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ran无沉泥槽管径的1/5雨水口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w无沉泥槽管底以上50M)2管渠、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养护频率不应低于表3.3.2-2的规定。«aawIraL蚂的雨水口的养护蟒管渠性质管渠划分检CE并雨水口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雨水、合流管渠(次/年)210.50.344污水(次/年)210.30.243.3.3 检查井井盖和雨水算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铸铁井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的有关规定,混凝土井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JC889的有关规定,检查井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23858的有关规定:2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高低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3.3.3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高低差设施种类盖框间隙(mm)井盖与井框高低差(mm)井框与路面高低差(nun)检查井<82-5,+5>-5,+5雨水口<8NTO,WOE5,WO3井盖的标识应与管道的属性相一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污水、排水等标识:4铸铁井盖和雨水算应具备防盗窃功能,或采用混凝土、塑料树脂等非金属材料的井盖,承载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23858的规定;5雨水算更换后,应满足雨水算最小泄水能力要求。1.1.2 3.4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算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瞥示标志,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算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3.3.5 检查井防坠设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坠设施上的垃圾和杂物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将垃圾和杂物扔入检查井内;2发现防坠设施不牢固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3.6 雨水口垃圾拦截装置中的垃圾应定期清除。3.3.7 倒虹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倒虹管应定期清理,采用水力冲洗养护时,冲洗流速不宜小于L2ms;2过河倒虹管的河床覆土小于LOm时,应及时采取抛石等保护措施;3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应保持结构完好和字迹清晰;4倒虹管养护需要抽空管道时,应先进行抗浮验算;5倒虹管沉砂井应定期清理。3.3.8 压力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力管养护应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式进行水力冲洗;2透气井内应无浮渣;3排气阀、压力井、透气井等附属设施应完好有效;4压力盖板应无锈蚀,密封垫应定期更换,井体应无裂缝。3.3.9 盖板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盖板应无翘动、无缺损、无断裂、不露筋、接缝紧密,无覆土的盖板沟其相邻盖板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15m;2盖板沟的积泥深度不应超过设计径空高度的1/5;3墙体应无倾斜、无裂缝、无空洞、无渗漏。3.3.10 排水管渠疏通养护可采用射水疏通、绞车疏通、推杆疏通、转杆疏通、水力疏通和人工铲挖等方式,各种管渠疏通方法及适用范围宜符合表3.3.10的规定。«3.3.10排水管渠破通方法及适用范围疏通方法小型管中型管大型管特大型管倒虹管压力管盖板沟射水疏通绞车疏通续表3.3.10疏通方法小型管中型管大型管特大型管倒虹管压力管盖板沟推杆疏通转杆疏通水力疏通人工铲挖注:表中“J”表示适用,“一”表示不适用。3.3.11 检查井和雨水口的清掏宜采用吸泥车、抓泥车等机械设备。3.3.12 明渠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定期打捞水面漂浮物,并应保持水面整洁;2 应及时清理落入渠内阻碍明渠排水的障碍物,并应保持水流畅通;3应定期检查维护土渠边坡,并应保持线形顺直、边坡整齐;4明渠每隔一定距离应设清淤运输坡道。3.3.13 排水管渠养护单位应对养护质量进行控制,排水管渠设施疏通清捞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3.13的规定。«aai3升冰帼!设施琉通洲蟒护质标准检查项目检查方法质量要求残余污泥绞车检查第一遍绞车检查,铁牛内厚泥不应超过铁牛直径的1/2;管道长度按40m计,超过或不足40m允许积泥按比例增减电视检测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集净高的"8声呐检测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渠净高的1/8检查井目视、花杆和量泥斗检查井壁清洁无结垢:井底不应有硬块,不得有积泥工作现场目视检查工作现场污泥、硬块不落地;作业面冲洗干净3.3.14 排水管理单位应制定本地区的排水管渠养护质量检查办法,并应定期对排水管渠的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养护质量检查每3个月应至少一次。3.3.15 养护车辆和污泥盛器在道路上作业停放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养护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并及时撤离。3.3.16 潮门、闸门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1.1 持闭合紧密,启闭应灵活;吊臂、吊环、螺栓应无缺损;潮门前应无积泥、无杂物。1.1.2 检查每月不应少于一次。1.1.3 漆、注油润滑、更换零件等重点保养每年不应少于一次。1.1.4 护应符合本规程第4.4.1条的规定。3.3.17 岸边式排放口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及时清理排放口附近的堆物、搭建、垃圾等;2应及时修理和加固排放口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施;3埋深低于河滩的排放口,应在每年枯水期进行疏浚;4当排放口管底高于河滩Im以上时,应根据冲刷情况增设阶梯跌水等消能设施。3.3.18 江心式排放口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放口周围水域不得进行拉网捕鱼、船只抛锚或工程作业;2排放口标志牌应定期检查和油漆,保持结构完好,字迹清晰;3江心式排放口宜采用潜水的方法,对河床变化、管道淤塞、构件腐蚀和水下生物附着等情况进行检查;4江心式排放口应定期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法进行水力冲洗,保持排放管和喷射口的畅通,每年冲洗的次数不应少于2次。3.3.19 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排水管道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冰冻前,可对雨水口采用编织袋、麻袋或木屑等保温材料覆盖的防冻措施;2发现管道冰冻堵塞应及时采用蒸汽化冻;3融冻后,应及时清除用于覆盖雨水口的保温材料,并应清除随融雪流入管道的杂物;4不得将道路积雪倒入排水管渠中。3.3.20 建设工地管渠及周边管渠养护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设工地周边管渠的巡视、疏通频率应高于一般地区;2有泥浆水排入管道时,应及时查清泥浆源头和阻断泥浆的排放,并应采取措施养护疏通;3建设工地泥浆、井点降水的处理设施应符合本规程第3.8.6条的规定。3.4 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3.4.1 管渠污泥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渠污泥可采用污泥运输车辆运输,也可采用水陆联运;2运输车辆验出装载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3管渠污泥运输过程宜保持密闭状态;4管渠污泥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运输,并应在指定地点卸倒;5管渠污泥长距离运输宜进行脱水处理。3.4.2 管渠污泥处理、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布局设置污泥中转站或处理站;2管渠污泥中转站应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管渠污泥处理站应进行泥砂分离处理;管渠污泥填埋处置应符合填埋场接收要求;3管渠污泥处置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4排水管理单位应对处置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3.5 管渠检查与评估3.5.1 管渠检查与评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的有关规定。3.5.2 管渠状况检查可分为功能状况检查和结构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应符合表3.5.2的规定。«3.5.2管渠状况检查内容检查类别检查项目功能状况检查井、雨水口及排放口积泥,管渠沉积、结垢、隙碍物、树根、洼水、残墙、坝头、浮渣,雨污水混接,水位和水流、井盖缺损、有毒有害气体等结构状况管渠脱节、变形、支管暗接、错位、渗漏、腐蚀、股圈脱落、破裂与空涧、异物侵入、倒坡、塌陷、异管穿入等3.5.3 管渠检查与评估应结合下列工作进行:1管渠状况普查;2移交接管检查;3来自其他工程影响检查;4应急事故检查和专项检查。3.5.4 功能状况检查的普查周期应为1年2年进行一次,易积水点应每年汛前进行功能状况检查。结构状况检查的普查周期应为5年10年进行一次:流砂易发地区、湿陷性黄土地区等地质结构不稳定地区的管道、管龄30年以上的管道及施工质量差的管道普查周期可缩短。3.5.5 移交接管交接前应对功能状况和结构状况进行检查,并应核对竣工资料及相关的地理信息数据。3.5.6 管渠检查可采用CeTV检测、声呐检测、量泥斗检测、潜水检查、反光镜检查、水力坡降检查、染色检查和烟雾检查等方法。管渠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围宜符合表3.5.6的规定。«3.5.6解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圉检查方法中小型管集大型以上管渠倒虹管检查井功能状况结构状况电视检测声呐检测量泥斗检测潜水检查反光镜检查水力坡降检杳染色检查烟雾检查注:“J”表确用;“一”表示不适用。3.5.7 采用CcTV检测进行结构状况检查前,宜对检查管段进行清洗。3.5.8 CCTV检测不应带水作业,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措施,使管道内水深不大于管道直径的20%,且不应大于200mm;采用CCTV检测时管内最大淤积深度不应大于100mmO3.5.9 采用声呐检测时,管内水深不宜小于30Omm。3.5.10 管径80Omm及以上的未投运管道,可采用人员进管检查,并应进行摄影或摄像记录。3.5.11 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n,流速不得大于05ms3.5.12 从事管渠潜水检查作业的潜水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3.5.13 潜水员应实时向地面报告检查情况,并由地面记录员当场记录。3.5.14 水力坡降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3.5.15 查前,应查明管道的管径、管底高程、地面高程和检查井之间的距离等基础资料。2水力坡降检测应选择在低水位时进行。泵站抽水范围内的管道,可从开泵前的静止水位开始,分别测出开泵后不同时间水力降线的变化;同一条水力坡降线的各个测点应同时测得。3测量结果应绘成水力坡降图,坡降图的竖向比例应大于横向比例。4水力坡降图中应包括地面坡降线、管底坡降线、管顶坡降线以及一条或数条不同时间的水面坡降线。3.5.16 雨污混接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接点位置探查,宜采用开井检查和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对混接点位置进行标注。2应对目标管道逐个开井检查,记录管道的属性、管道连接关系、管道材质、管径,并应登记记录。3当开井探查无法判断管内混接情况时,宜采用CCTV检测。4在管口淹没时宜采用声呐检测。5采用染色检查确定管渠连接关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5.17 一定水量,且水体流动;满管水时,不宜采用;2)染色剂应投放在上游检查井;3)染色剂应采用无毒、无害的彩色染色剂。6采用烟雾检查确定管渠连接关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充满度应小于0.65;2)无需检查方向的管渠应予封堵;3)应使用无毒无害彩色烟雾发生剂和专用鼓风机。7需要时应安排泵站配合运行进行检查。8当不能准确判定混接水来源时,宜采用水质测定的方法判断。3.5.18 雨污混接调查技术报告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分幅1:5OO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底图绘制雨污混接点分布图;2图形要素应包含道路名称、排水系统名称、管渠类型、管渠尺寸、管渠埋深、水流流向、混接点位置;3混接点要素标识应包括混接类型、混接水量、混接水质;4混接点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调查时间、地点、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结果、结论及建议。3.5.19 排水管渠检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专项检查评估报告。3.6 管渠修理3.6.1 排水管理单位应根据管渠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制定管渠修理计划,消除缺陷、恢灵管渠原有功能,延长管渠使用寿命。3.6.2 排水管渠应采用承插柔性接口的管道;大管径排水主管在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可设置闸槽。3.6.3 排水管渠修理可分为开挖修理和非开挖修理。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非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的有关规定。3.6.4 排水管渠非开挖修理可分为局部修理、整体修理和辅助修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开挖修理方法的适用范围应符合表3.6.4的规定;«3.64SB修理方法小型管中型管大型管以上渠道检杳井适用管材局部修理嵌补法纲筋混凝土管渠套环法所有局部内衬法所有续表3.6.4修理方法小型管中型管大型管以上工.道检查井适用管材整体修理现场固化内衬所有螺旋管内衬所有短管及管片内衬钢筋混凝土管渠拉管内衬所有涂层内衬钢筋混凝土管渠辅助修理地基加固处理技术(土体注浆法)所有注:表中“J”表示适用,“一”表示不适用。2局部修理后的过水面积不应小于原管的75%,整体修理后的过水面积不应小于原管的85%。3.6.5 排水管渠修理前,应对排水管渠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并提出修复设计方案。排水管道非开挖修理前,应根据检测与评估报告,并按下列方法选用:1局部或接口缺陷可采用局部修理:2对管道内部严重腐蚀、裂缝、多处接口渗漏等结构遭到多处损坏的管道,应采用整体修理;3强度已削弱的管道,在选择整体修理时应采用自立内衬管强度进行设计;4排水管道检查井内部发生破裂、渗漏等缺陷时,应采用嵌补法、现场固化内衬、涂层内衬等方法修理。3.6.6 井框升降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机动车道下用于井框升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2井框与路面的高低差应符合本规程第3.3.3条的规定;井壁内的升高部分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平;3井框升降施工及养护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栏保护和警示标识。3.6.7 旧管上加井应符合下列规定:3.6.8 的管底低于旧管管顶时,加井应按新砌检查井的标准砌筑;2当接入管的管底高于旧管管顶时,可采用骑管井的方式在不断水的情况下加建新井;3骑管井的荷载不得全部落在旧管上,骑管井的混凝土基础宜低于主管的管底,必要时应对原管进行加固:4在旧管上凿孔应采用机械切割或钻孔,不得将水泥碎块遗留在管内。3.6.9 支管接入主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管应在检查井处接入;2当支管管底低于原有管管顶时,其水流的转角不应小于90°3支管应伸入检查井内,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4雨水管或合流管的接户井底部宜设置沉泥槽。3.7 管渠封堵与废除3.7.1 封堵管渠应经排水管理单位批准,封堵前应做好临时排水措施。3.7.2 封堵管渠应先封堵上游,再封堵下游;必要时应在封堵位置设置两道封堵。拆除封堵时,应先拆下游管堵,再拆上游管堵。3.7.3 封堵管渠可采用充气管塞、机械管塞、止水板、木塞、黏土麻袋或墙体等方式。管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