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ppt
,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背景及其相应发展二、土地私有化的问题所在三、土地国有化的困难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存在历史性五、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道路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而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土地制度建设问题。,一、研究背景及其相应发展,小岗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包产、包干到户的1979 1985 年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出现了超常规增长,1984 年粮食总产量达到历史最高峰,一举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温饱问题。,中国1977-1997年近20年粮食产量(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公报),1986 年到1991年,1979到 1985年,在1 9 8 5 年至199 8 年这4 年间,我国种植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仅为0.9%,远低于1 9 7 8 一1 9 8 0 年的4.5%和1 9 8 1 一1 9 8 4 年的8.6%,明显地表现出停滞和徘徊的状态。,这一阶段的时间起止大约是从1986 年到1991 年。在这一阶段,实践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我国粮食生产由1984 年的高峰跌入1985 年的低谷,随后农业发展出现了新的徘徊。在这一背景下,理论界开始反思“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很多学者开始探索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农业经营规模过小,产权问题,(1978-1998),(1999-至今),农业经营规模过小(1978-1998),农业经营规模不经济现象,(1)土地分割细碎,增加边梗占地,浪费了土地,降低了土地利用率。(2)分布零散,耕作不便,农业劳动辅助时间增加,限制了劳动效率的提高。,农业经营规模不经济的社会延伸,(1)在一些地区不仅机械耕作困难,甚至牲畜也难以使用,只好倒退为靠人力耕翻、种植,限制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地块过小,现代的农业技术措施,如良种、轮作、化肥、灌溉、(2)植保等都难以实施(3)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经营规模不经济的社会延伸,(4)投资能力有限,农业比较效益降低,农业收入在农户总收入中比重缩小,农业日益副业化、兼业化,农户对土地投资兴趣不高,导致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农业物质投入减少,土城肥力降低,弃耕荒芜土地(5)使农业生产的自给性增强,农产品商品率降低。这与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保证农产品社会需求的矛盾日益尖锐。,土地经营规模太小的根源又是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首先,土地平均承包制度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所要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定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据1986 年调查,平均每户承包土地.0.61公顷(9.2亩),分为9块,平均每块土地0.068会顷(1.02亩)。日本是世界上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很小的国家,1984年平均每农户经营耕地1.67公顷,相当于我国平均每农户承包土地面积的1.75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与改革构想 毕宝德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1990年第六期),时间段划分原因,这一阶段的时间起止是从1998 年底至今。到1998 年,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运行了20 年。实践已充分证明这一制度安排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要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 年的政策,同时,加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产权(2000-至今),鹤壁市淇县:非法征地毁青苗 官员大玩“躲猫猫”,2013年3月1日,正值“两会”召开的第二天,鹤壁市淇县高村乡发生了一件让村民欲哭无泪的事儿:该村几十位农民的50余亩小麦田一夜之间被铲平,村民口粮绝收,上告无门。,守住全国耕地 不少于亿亩这条红线,目前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没有解决人民公社制度遗留下来的土地产权不清问题,存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产生的主体虚位的弊端。在改革前,农村土地实行生产队、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但到底由谁来行使所有权是不完全明确的。,所有权认知调查,权属认知频数分析,资料来源:教育部课题农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调查问卷,作为产权主体的“集体”到底是指谁?,法律的规定:交叉宪法: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民法通则:土地归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乡(镇)、村或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不清与身份模糊:必然“弱化”产权的排他性进而导致产权侵蚀“乡镇、村、组”三级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代表。三级官僚等级制度,必将导致职位等级制度。后果:各个“上级”以土地所有者的名义侵犯农民的土地产权。,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经济增长,地方政府竞争,分税制的激励,投资竞争,土地掠夺,优惠条件,产能过剩,出口依赖,三无农民,外部危机,内部隐患,资源浪费与环境破坏,压缩消费,内需不足,农业萎缩,农村凋零,二、土地私有化的问题所在,第一,农地私有不一定能促进土地长期投资的增长。,在解决温饱问题阶段,所追求的主要是产品数量,而不是效益。当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农民投资的取向主要是追求效益,获得更多货币收入以致富。1987 年农村中非农产业的产值比重首次超过农业。主要是因为农业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与改革构想 毕宝德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1990年第六期),第二,农地私有不一定有利于土地流转与集中。,一种是欧美大农场模式,一种是东南亚小规模经营模式(包括中国)。在中国小规模经营的农业环境里,农地私有会阻碍规模经营的发展,其根本原因仍然是交易费用太高单个农户利用和修建农田基础设施(比如灌溉机井、水渠、田间道路等)的交易成本将非常巨大,甚至会使交易和谈判无法进行,进而阻碍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投资。,第三、私有化只是建立发达农业的一项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解放初期,我国实行农地私有,广大农民在获得土地后,生产积极性高涨,但很快就遇到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缺耕牛、农具,无力进行农田设施建设等。(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稳定与完善*廖洪乐),三、土地国有化的困难,农地国有永佃的主张在20 世纪80、90 年代比较盛行,但并没有付诸实施。其根本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没有足够财力收购集体土地,因而缺乏可操作性;二是无偿没收或低价收购集体土地就会剥夺农民。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稳定与完善*廖洪乐,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存在历史性,人地比例、耕作技术、土地产权制度之间的互动循环导致了中国历史时期土地产权制度演进中路径依赖的形成。路径依赖的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演进兰 虹,冯 涛,当代经济科学 2002年3月,一个国家文明发源地的初始资源禀赋状况深刻地影响着制度变迁路径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决定着该国制度演进的模式。,土地产权制度演进中路径依赖的形成,宜农的初始资源禀赋,人口增长,人地比例关系紧张,精耕细作耕作技术的选择,对用养结合的土地产权制度的要求,促进农业发展和人口的进一步增长,以农(种植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的形成,中国人地关系紧张,宜农的初始资源禀赋,人口增长,人地比例关系紧张,精耕细作耕作技术的选择,对用养结合的土地产权制度的要求,促进农业发展和人口的进一步增长,以农(种植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的形成,比起历史阶段更加紧张,精细度更高,人民公社,从调整的方向看,从三级所有,大队为基础,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直到承包期限由短期变为长期,由15 年变为30 年,尊重农民自身的创造力,自下而上,缓解人地比例日趋紧张所导致的土地用养更加尖锐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的方向应该是在土地国家终极所有的前提下,:1、强化农民现有土地的长期使用权2、法律手段保证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顺应社会的历史潮流,不是最好的,是最适合的,五、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解决土地经营规模的方法还可以通过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田制:以村为单位建立若干专业性农场或专业队,全部土地分别承包给各农场统一经营。两田制,将原承包土地分为口粮和责任田两部分,口粮田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只交农业税,责任田由务农劳力承包,承担国家合同定购任务、农业税和土地承包费,三田制,将原承包土地分为口粮田、贵任田和商品田三部分。,租赁制:一般作法是在实行两田制或三田制的基础上,把贵任田和商品田实行租赁经营。股份制:实行土地承包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获得土地承包权的农民,自愿把土地使用权折股加入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如合作农场、合伙农场等,上述几种土地使用形式,各有特点和适用范围,其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适当集中,以逐步形成适度的经营规模。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流转是指获得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户自发地互相转让土地使用权。,2、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表现,中国长期实践选择的结果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众多学者们认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成果,是历史的必然选择。至今已为广大农民所接受。,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具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的功能,学者们大都认为,在现行二元体制下,土地对农民来说具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的功能。农民的生活来源和收人来源主要还是靠土地,土地还具有就业的功能,因此,必须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4、放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土地的归属直接影响到生活在土地上的人的生存状态。显然,有无土地以及土地占有关系是否均衡,是民心趋从的重要条件。正因为如此,土地历来成为决定民心向背的重大问题。,5、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有法律和政策法规,学者们认为,我国现行的宪法及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中央的文件和政策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这为农村土地及所有制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6、稳定和完善现行农地制度比农地私有更符合中国实际。,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制度一直在频繁调整。先是20 世纪50 年代将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私有,没过几年就组织农民搞合作社。合作社没试行几年,就取消土地股份和分红,实行农地集体所有。1962 年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提出,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至少30 年不变,但20 年后生产队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的模式,被家庭承包经营模式所替代。如果“30年不变”制度不能稳定,即使是实行农地私有,农民也不会有稳定的预期。因为今天可能把地分给农民,明天你还可能拿走。,7、政治风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果改公走私,一定程度上,是对过去努力的否定。,8、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平均主义的地产分配制度,没有大的贫富差距。也是防止土地兼并和大批流民的出现,防止社会动乱的方法,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成都模式),城乡问题,1、当前我国既面临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扩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增长需求旺盛、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红线的“双保”压力持续加大,2、也面临着农村空心化加剧发展、农地大量被废弃闲置和低效、无序利用等突出问题。3、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制度缺位和制度冲突,农民土地权利难以有效保护。制度的缺失导致了土地寻租腐败和乱占滥用农地的现象屡见不鲜,乡村干部往往充当了土地权利主体的代表,征地补偿过程中干群矛盾十分突出;而制度的冲突导致了各种假借统筹城乡之名行牺牲农村发展空间、损害农业发展和忽视农民土地利益之实的行为屡禁不止。,具体方法,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创建财政耕地保护基金,搭建土地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指标交易制度,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并在政府、集体组织、农民以及社会资本投资主体之间建立相应的利益分享机制。为探寻成都土地产权流转的制度学逻辑,全面推进,总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