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知识.ppt
反“三违”知识培训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知识,反“三违”培训小组,安全经验分享,引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款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条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条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行政法规:1、国务院令第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国务院令第39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国务院令第号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部门规章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1、中油监200852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2、中油监200831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3、中油安字200757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5、油新安字200823号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6、油新安字20082号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7、新疆油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8、油新安字200812号新疆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9、油新质安字200631号 新疆油田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10、油新质安字200634号新疆油田公司员工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处罚办法11、油新准采字200858号准东采油厂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12、油新准采字200850号准东采油厂施工作业开(复)工“五交底”管理规定(试行),培训目录,二,一,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标准基础知识,三,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一、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形成,(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作用,(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五)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概述,(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作用,2、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1、法律法规都具有必须履行和不可违反的性质,如 果违反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3、是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处理违章行为的依据。,(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作用,3、是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处理违章行为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 护用品。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案例解析:,12.23,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工矿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方面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23事故案例,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分管公司生产、技术工作,从去年月起,同时分管公司的安全工作。吴华于年月日时分接到发生井喷事故的紧急电话后,率队从重庆出发,赶往现场,当时未指示点火;日凌晨,吴华在途中,有人请示点火,但他未答应;日时分,吴华到达离井喷现场米左右的高桥镇,但未前往事故井上查看情况;上午时,他明知硫化氢中毒人员中已有人死亡后,仍然未做出点火的正确措施,一直到时许,吴华才前往现场,勘验后,决定点火。国务院专家调查组的事故鉴定报告认为,井喷失控以后,指挥决策严重失误,没有及时对放喷管线实施点火,以致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有害气体喷出,造成了这次事故的扩大和恶化。川东钻探公司及有关决策人员,对这个井是否应采取点火措施,未能尽快做出果断决策和明确指令,是事故扩大的原因。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吴斌: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队队长。作为钻井队队长,在明知钻井内没有安装回压阀,可能引发井喷事故的情况下,既未向上级汇报,也未采取任何措施消除隐患,放任有关人员违章操作,致使井喷失控;事故发生后,他既未抓住时机组织点火,也未及时向上级请示点火,致使事故扩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王建东:罗家井现场组负责人、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院定向井中心工程师。宋涛: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队技术员。年月日、日,王建东在发现并证实钻具内的测斜仪已损坏后,将此情况告诉了宋涛,并提出要换测斜仪、卸下钻具内的回压阀(宋涛对王建东的提议未表示异议),并在当晚令工人实施,起钻发生井喷时钻杆内无法控制,井喷失控。而按照企业的相关技术规程和“罗家井钻开油气层现场办公要求”的明文规定,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王建东明知卸下回压阀可能造成井喷事故的后果,却提出卸下回压阀的钻具组合方案;宋涛明知王建东的方案违背了有关的规定,不提出异议,未尽到现场技术人员的职责。王建东和宋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向一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队副司钻。年月日时至时,向一明带领名工人在罗家井进行钻具起钻操作中,在起了柱钻杆后才灌注钻井液次,致使井内液压力下降,违反了单位有关细则中“起钻中严格按照要求每起柱柱灌钻井液次”的规定及川探队针对罗家井高含硫天然气井的特点所作出的每柱灌满次。事故专家组的鉴定报告认为:起钻过程中存在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是造成溢流并导致井喷的主要原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肖先素:女,录井工。负责对钻井作业进行监测,12月日时分至时分,录井记录已显示有柱钻井液未灌注泥浆的严重违章行为,肖先素未及时发现;之后,她发现了也未立即提出警告纠正,违反有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形成,(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作用,(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五)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概述,(三)安全生产法律相关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制订的,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相关条款等。其中:1、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单行法律-矿山安全法、消防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又称为专门法律,其详细内容在专业培训课件中说明。3、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1、宪法相关条款规定,2、民法通则相关条款,3、刑法相关条款,4、劳动法相关条款,5、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6、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7、建筑法相关条款,8、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9、消防法 相关条款,根据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涉及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有:,1、宪法相关条款规定,(1)安全生产责任制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一条奠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反对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瞎指挥和蛮干;要求安全生产人员必须要接受培训,持证上岗。,1、宪法相关条款规定,(2)生命权、健康权、安全权 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生命权、健康权、安全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重视人权、体现人权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2、民法通则相关条款,(1)生命健康权(2)一般民事责任(3)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4)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民法通则主要涉及安全生产中的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3、刑法相关条款,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条文比较多,只要是违反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触犯刑事法律的,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第二十二次会议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其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主要条款有:,(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事故方面(1条)(2)工矿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方面(2条)(3)违反危险品安全规定导致事故方面(1条)(4)违反消防法规导致事故方面(1条),4、劳动法相关条款,(1)劳动者安全卫生权利与义务(1条)(2)劳动安全卫生(2条)(3)职业培训(2条)(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条),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1995年1月1日施行。劳动法确定了劳动安全保护的法律地位,并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各个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内容涉及劳动者安全卫生权利与义务、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1)劳动者安全卫生权利与义务 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4、劳动法相关条款,(2)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职业培训 劳动法第6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17日通过,2002年5月1日实行,是一部与安全生产法并行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综合性法律。共79条,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内容。防治方针和基本管理原则 防治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基本管理原则:分类管理,综合治理。,5、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前期预防(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a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b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c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d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e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f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2)职业病危害评估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6、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安全生产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法,是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的法律,是安全生产方面最重要的法律。于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2002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安全生产法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它是规范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部大法。安全生产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各方面的关系及其职责。一、总则(15条)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8条)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9条)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4条)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9条)六、法律责任(19条)七、附则(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 门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7、建筑法相关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相关条款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实施,共8章124条,分别为总则、车辆与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8、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2)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3)关于驾驶人的规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入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4)道路通行条件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5)道路通行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6)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安全带,准东采油厂健康安全环保(HSE)考核实施办法油新准采字20107号,第七条 按照“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的原则,承包商安全环保业绩纳入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年度安全环保业绩考核项目中,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包商施工所在单位年度安全环保业绩考核资格或扣减年度安全环保业绩考核分值:(三)承包商值班车、送班车在执行各单位任务过程中,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的,按一般B级事故扣分标准的50%扣减值班车所服务单位考核分值。,消防法共6章54条,于1998年9月1日施行。消防法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国务院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9、消防法 相关条款,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1)火灾预防方面的规定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规定下列消防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2)消防组织方面的规定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第、条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9、消防法 相关条款,目 录,(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形成,(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作用,(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五)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概述,(五)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内容,1、安全生产行政法规,2、安全生产部门规章,主要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等。,1、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五)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2、安全生产部门规章,(五)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内容,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条例解读,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2008年10月23日对基地宾馆建筑施工现场检查时,存在如下安全隐患:(1)现场使用的龙门吊无检验报告,但已使用;(2)现场使用的切割机无外壳接地保护,接头处未用防水绝缘胶带,接头处电缆绝缘破损,电源配电箱内一刀闸控制两台用电设备。,2008年10月28日对石西建筑施工现场检查时,存在如下安全隐患:(1)现场使用的龙门吊无检验报告,但已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条例解读,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08528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第二节 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第三节 对违法犯罪人员的纪律处分及处理第四节 其 他 规 定第二章 分 则第一节 对违反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行为的处分第二节 对违反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行为的处分第三节 对违反组织、人事及监督管理制度行为的处分第四节 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处分第三章 附 则,条例解读,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三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则第七章 附则,条例解读,培训目录,二,一,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标准基础知识,三,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法律责任追究和企业违章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法律责任追究,违章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执行,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离岗教育,经济处罚,违规处分,(二)企业违章行为责任追究,关于对“811西南锅炉房垮塌事故的处理,一、事故经过 2009年8月11目,位于某市西南区域的西南锅炉房扩建工程,开始进行引风机间屋面现浇梁板砼浇筑。当浇筑至14点50分左右时,现场施工人员突然听到“嘣嘣”的爆破声,现场施工人员在发现凹陷部位底部支撑模板的脚手架钢管已部分弯曲,于是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迅速撤离。约14点55分左右,模板支撑体系从局部塌陷发展至全部整体垮塌,没有人员伤亡。,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属于三级重大责任事故。,三、事故责任认定 1.作为西南锅炉房扩建工程的土建施工单位-永安建筑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施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2.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对土建施工单位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及室内回填土分层夯实把关不严,负次要责任。3.西南锅炉房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新疆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对土建施工单位技术、安全管理有漏项,负次要责任。4.供热公司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监管不力,负管理责任。,四、处理意见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08528号第三十五条 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三)违反施工质量管理规定或者不按照技术要求施工的;(四)在施工、验收工作中,对工程项目不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查,放任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一)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取消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公司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资格。2.责成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陈建荣在油田公司安委会上作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3.对西南锅炉房扩建工程负有现场监理管理责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单战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撤销总监理工程师职务。4.对负有现场监理直接责任的现场监理员胡文杰,给予解除劳务合同的处理,不得从事油田公司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国务院令第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二)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对此次事故负一定管理责任的西南锅炉房扩建工程项目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畅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撤销其项目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2.对本次事故负一定管理责任的西南锅炉房扩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樊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撤销其西南锅炉房扩建工程项目部经理职务。,国务院令第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四)根据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安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5.2条:“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的有关规定,由永安公司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取消永安公司进入油田公司的市场资格。,国务院令第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承包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HSE准入资格:(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承担停工、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费用。,(三)供热公司 1.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管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西南锅炉房改扩建项目工程组组长金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撤销工程组组长职务。2.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严,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刘荣胜,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中油监2008318号第十条 对承包商发生事故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五十五条-五十九条,安 全 责 任 综 述,违法行为和违章行为区别,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法律责任追究和企业违章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法律责任追究,违章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执行,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离岗教育,经济处罚,违规处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职权;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事故法律责任刑事追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法律责任追究和企业违章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法律责任追究,违章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执行,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离岗教育,经济处罚,违规处分,(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事故方面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工矿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方面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事故法律责任民事追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法律责任追究和企业违章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法律责任追究,违章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执行,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离岗教育,经济处罚,违规处分,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2、民事责任追究,2、民事责任追究,警戒线,2、民事责任追究,事故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追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法律责任追究和企业违章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法律责任追究,违章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执行,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离岗教育,经济处罚,违规处分,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限期恢复原状、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行政处罚的种类:降职、撤职、罚款、拘留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颁布日期:20070409 实施日期:200706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颁布日期:20070409 实施日期:200706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违章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追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法律责任追究和企业违章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法律责任追究,违章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执行,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离岗教育,经济处罚,违规处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违章造成事故企业违规处分追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法律责任追究和企业违章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法律责任追究,违章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执行,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离岗教育,经济处罚,违规处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新疆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油新安字200812号 第五十五条 酒后驾车,注销内部上岗证,处以5000元扣款,离岗培训7天以上;若酒后驾车肇事,赔偿全部事故经济损失,不得再驾驶公司机动车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中油监2008318号 第七条 有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情形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轻重,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