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ppt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李文忠 联系电话 2008年4月19日,中 国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研 究 院,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任局长王君在就职演说中,特别强调: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治理工作,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春节放假或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治理工作,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内容提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 李毅中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宗旨: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内容回顾,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祝各位:健康快乐!,联系电话,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