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及征兵工作.ppt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一、助学贷款,老机制(国家助学贷款)2004年7月之前本科院校(学校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50%贴息,比例8%风险补偿金;毕业4年内还清。2002年3月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成立(编制8人)新机制(生源地助学贷款)20042009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农村信用合作社)100%贴息,风险补偿金比例占当年学校贷款发放额的10%,由省财政、学校各承担50%。毕业6年内还清。2009至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100%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比例占当年学校贷款发放额的15%,100%财政支付风险补偿金;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2007年7月更名为“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山东省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编制12人)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生活补贴、绿色通道(缓)、学费减免等),2,1.1总体介绍,1.2我院历年助学贷款情况,2004、2005,2006,2007,2008,2009,198人,109.68万,521人,242.33万,548人,267.04万,886人,444.35万,1224人,2010,633.8万,1043,579.44万,2011,1336人,770万,1.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主要部分),4,生源地贷款期限确定表,5,6,1.4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下达和资格审核,每年4月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下一学年贷款控制额度下达各市教育部门和各省属高校。,院资助管理中心召集各系、部分管助学贷款辅导员开会学习文件、分配助学贷款额度;布置具体实施方案。,系、部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申请,并审核学生贷款资格,把拟获得贷款学生详细信息报院资助管理中心。,5月底前,院资助管理中心完成贷款学生资格审核,在贷款控制额度内,将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录入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并报送相关材料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月10日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市、各高校报送的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学生信息分类下发高校及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自动生成支付宝个人账户在合同上,自动生成支付宝初始密码在贷款受理证明上,8,1.6,9,1.7,申请,每年5月份之后开通,10,1.8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图,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流程,11,12,13,3.国家助学金评审流程,14,4000,2000,3000,15,预算按半年下达,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半年发一次,分别为1000、1500、2000,4.应届毕业生征兵学费补偿贷款代偿,16,4.1政策简介,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教(2009)35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士官等不包括在内)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2、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3、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后,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4.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对象,我校自愿应征服义务兵役的2011年全日制应届男性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3周岁以内,含外省籍学生)。我校2011年女性毕业生不参加预征,但可在冬季征兵时在生源地地方兵役部门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17,4.3应届毕业生办理补偿程序,(1)大学生预征报名网(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公网:或教育网:)。(2)学生登陆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填写、确认、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一份)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网上报名预征2011年4月至6月15日,预征目的:应届毕业生4月-6月在校期间详细了解征兵相关政策,毕业后10月底回户口所在地武装部参与应征。,18,初审初检:2011年6月11日至6月30日,(学校所在地)东港区武装部组织报名学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东港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完成预征对象网上同步确认。,复审应征:2011年10月31日前,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后(2011年10月31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持登记表、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网上流程,审批定兵:2011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组织批准入伍的预征对象参军入伍。学生持应征入伍通知书、申请表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其对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并分别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学校,东港区,东港区,19,补偿代偿:2012年10月后,2012年1月20日前,由学生或家长通过机要渠道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申请表原件寄送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0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第42条:大学在读学生和往届毕业生入伍,按照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中有关政策办理,不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翌年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鲁学助(2009)34号:今年只为应届毕业且当年入伍的学生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对于翌年毕业的高职、高专学生,完成全部教学课程仅差实习的,可以报名应征入伍,到部队完成实习,该部分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要在次年办理。,5关于翌届毕业生征兵相关政策,快递或亲自送,20,10月底,10月底,10月底,21,谢谢大家祝一帆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