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ppt
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福建省建专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如何划分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安全等级与支挡结构选型,基坑安全等级各规范(规定)的划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2006)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第条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按表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表3.1.3 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条文说明对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划分的解释,规程对支护结构安全等级采用原则性划分方法而未采用定量划分方法,是考虑到基坑深度、周边建筑物距离及埋深、结构及基础形式、土的性状等因素对破坏后果的影响程度难以统一标准界定,不能保证普通适用,定量化的方法对具体工程可能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条文说明对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划分的解释,划分原则:1、基坑周边存在受影响的重要既有住宅、公共建筑、道路或地下管线等时,或因场地的地质条件复杂,缺少同类地质条件下相近基坑深度的经验时,支护结构破坏、基坑失稳或过大变形对人的生命、经济、社会或环境影响很大,安全等级为一级。2、当支护结构破坏、基坑过大变形不会危及人的生命、经济损失轻微、对社会或环境的影响不大时,安全等级可定为三级。3、对大多数基坑,安全等级应该定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2006),第条 本节适用于各类基坑工程。所有基坑工程均应进行工程勘察,基坑工程勘察宜与主体建(构)筑物工程勘察相结合进行。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和破坏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划分,应符合表的规定。,表5.4.1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与基坑规程相同,表5.4.1 注:,1、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确定基坑工程安全等级;2、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 确定;3、破坏后果指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 坑周边及地下结构施工的影响程度。,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建筑边坡和基坑,其安全等级均按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2006)划分。,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规定涉及基坑安全等级均按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2006)划分。,基坑安全等级与支挡结构选型,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第条:支护结构应按表选型。,表的支护结构形式,排桩-锚杆结构 锚拉式支挡结构 支挡式结构 地下连续墙-锚杆结构 排桩-支撑结构 支撑式支挡结构 地下连续墙-支撑结构 土钉墙+预应力锚杆 复合土钉墙 土钉墙+水泥土桩 土钉墙+水泥土桩+预应力锚杆 土钉墙+微型桩+预应力锚杆,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4点 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开挖影响范围内属软土场地 的一级基坑,禁止采用放坡、土钉支护、喷锚支护、水 泥土墙(搅拌桩)、悬臂支护等结构体系。第十四条第2点 属厚软土地基的一级基坑,支护结构应优先选择稳定性 及变形控制较好的排桩加内支撑结构体系,且支撑形式 及道数的选择应满足各种工况的稳定性和变形要求。,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5点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在开挖深度范围内属软土场地时,禁止采用放坡、土钉墙、喷锚支护、水泥土墙(搅拌桩)、悬臂式支护以及这几种支护类型形成的组合型支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