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导论导论.ppt
教材及参考资料,教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作者:张波 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推荐期刊:,1.国际贸易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办2.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3.世界经济由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共同主办。,推荐网站,.http:/世界贸易组织官方网站2.http:/南京世格网站3.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4.http:/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5.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武汉海关,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基本要求,一、在学习贸易理论与实务的同时,还要注重英语口语和书写能力的提高。二、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三、开展课堂讨论之前,应通过查阅资料做好课前准备工作。,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5,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6,思考,阅读导论部分的阅读材料,思考假如国际贸易突然中断,将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联系: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国际贸易是世界各个国家对外贸易的总和区别:A、角度不同。对外贸易是对一个国家而言的,国际贸易是对世界范围而言 B、对外贸易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贸易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反映的是世界贸易状况和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二、国际贸易的分类,1.按照货物移动方向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与过境贸易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将本国生产和加工的货物输往国外市场进行销售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将外国生产和加工的货物输入本国市场进行销售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指一国经过第三国国境向另一国出口或进口商品。对第三国而言,即为过境贸易。(直接、间接),2.按照贸易所涉及标的物的形态分为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一般指货物贸易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大类-初级产品-工业制成品 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一般指服务贸易,3.按照是否有第三方参与将国际贸易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 直接贸易(direct trade)两国或地区之间不借助第三方参与的贸易活动。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指借助第三方参与的贸易活动。转口贸易(entreport trade)从商品生产国进口商品,但不是为了本国生产或消费,而是再向第三国出口,这种形式的贸易成为转口贸易。,3、按经济发展水平分 水平贸易 垂直贸易4、按清偿工具划分 现汇贸易 易货贸易,三、国际贸易的其它相关基本概念,(一)总贸易体系与专门贸易体系 总贸易体系与专门贸易体系是贸易各国用来登记进出口货物的统计方法。总贸易体系(general trade system)又称一般贸易体系,它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进出口的标准。专门贸易体系(special trade system)又称特殊贸易体系,它是以货物通过关境作为进出口的标准。,(二)对外贸易额(值)和对外贸易量,对外贸易额(value of foreign trade)以某种货币表示的一定时期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 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剔除价格变动因素计算的对外贸易额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额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确切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额是不能直接比较的。而对外贸易量已经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量,所以可以用来进行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额的比较。贸易量=进出口额/进出口价格指数,(三)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出口总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出口依存度和进口依存度。若以X表示出口,M表示进口,则外贸依存度的公式为:(X+M)/GDP 出口依存度:X/GDP 进口依存度:M/GDP 对外贸易依存度是经济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程度。我国目前的外贸依存度是多少?合理吗?,(四)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一个国家的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 称为贸易顺差或出超 出口总额进口总额 称为贸易逆差或入超 出口总额=进口总额 称为贸易平衡 我国贸易差额是多少?如何看待我国巨额贸易顺差?,(五)国际贸易商品结构(international trade by commodities),指一定时期某种商品在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从整个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可以看出世界经济的发展水平。50年代以前,初级产品的比重一直超过工业制成品,从1953年之后,该比例相反,目前制成品的比重已上升为2/3强。对某一个国家来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中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通常以各类商品在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来表示。,(六)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foreign trade)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构成,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一、概念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商品的交换活动。1986年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将国际贸易的涵义扩展为货物、技术和服务三大内容。(狭义为货物),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18,一、国际贸易的产生 从一般意义分析,贸易(无论是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贸易)产生的前提条件有二:财产权力的明确界定(剩余产品、政治主体)社会劳动分工(国际分工)在国与国之间,除海洋外,居民之间没有共享的财产,因此产权的界定是非常清楚的,在此就不重点讨论。,(二)国际贸易的初步发展 奴隶社会的国际贸易 当时的国际贸易具有以下特征:1.从商品结构看,十分单一有限。奴隶是最主要的商品,奢侈品,如宝石、装饰品、各种织物、香料等在国际贸易中也占有较大比重。2.从地理范围看,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在欧洲贸易主要集中在地中海和黑海的沿岸。我国集中在黄河流域。3.从贸易民族看,在奴隶社会,地中海一带的贸易主要操纵在腓尼基人、迦太基人以及希腊的某些城邦。,(三)地理大发现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地理大发现:1492-1493年意大利人克里斯多弗哥伦布由西班牙出发经大西洋发现了美洲;1497-1498年西班牙贵族瓦斯哥达伽马绕过非洲发现通往印度的新航路;1519-1522年葡萄牙人斐南多麦哲伦第一次完成了环球航行。,(四)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国际贸易 从18世纪后半期至19世纪70年代是资本主义自由竟争时期。此期间,国际贸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国际贸易额空前增加。2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不断变化,种类增多,出现了机器和运输工具的贸易,纺织品、粮食也成为大宗的贸易商品。3贸易方式有了进步。4经营国际贸易的组织机构日益专业化,出现了很多为国际贸易服务的专业化的公司,如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等。5国家之间的贸易条约、贸易协定广泛发展。6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英国首先完成产业革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贸易、金融、航运大国,在国际贸易处于垄断地位。,(五)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国际贸易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自由竞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阶段。这个阶段的国际贸易具有以下特点:1国际贸易额显著增加,但出现不稳定状态。2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继续发生变化。3垄断资本在国际贸易中占统治地位 4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发生变化,欧洲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北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有所上升,美国取代英国在世界出口中跃居第一位。5各国相继采取超保护贸易政策普遍建立了关税壁垒。,(六)二战后国际贸易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世界范围内发展了第三次科技革命。这次科技革命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的发明与利用为主要标志。科技革命的发展,使国际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国际贸易无论在贸易规模,还是增长速度都大大超过战前的水平。,(七)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凸显 2.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崛起力量 3.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 4.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特点,国际贸易具有面临环境更复杂、风险更大、市场竞争更激烈、需要的人才素质更高等特点。,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26,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27,第三节 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与惯例,一、国际条约(一)国际条约的含义及作用 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 Treaty)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关系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协定的议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即国家缔结或参与的有关国际条约,除国家在缔结时或参加时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优先于国内法,必须遵守。(我国“民法通则”也对此作了相同规定),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28,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29,在国际法中,按照缔约方的数目,国际条约可划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又称公约)。(二)国际贸易中的主要国际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CISG),补充:我国与“公约”,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公约”提出了两项保留对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关于合同形式的保留,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1,二、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或称国际商业惯例(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practice)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通常是由国际组织或其他权威机构对贸易习惯做法进行编纂和解释而成。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渊源之一,可以弥补法律的空缺和立法的不足。,(二)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有助于合同的磋商和订立,有利于顺利履行合同和解决合同中的纠纷,从事该行业的人认为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2,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3,(三)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只有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加以采用时,该惯例才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采用某惯例时,可以对其中的某项或某几项具体内容进行更改或补充。如果在合同中作了与贸易惯例不同的规定,在解释合同当事人义务时,应以合同规定为准。,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4,INCOTERMS 2000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托收统一规则(URC522),Example,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5,三、国内法 国内法(Domestic Law)是指由某一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内生效的法律。国内法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范围较广,由于从事国际贸易的当事人地处不同的国度,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易于发生冲突。在合同中订明选择法律的条款(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禁止事项)如双方没有在合同中选择,则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我国合同法的126条对此作了规定),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6,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7,注意,法律与国际贸易惯例是有本质不同的。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其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此,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来说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目前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公约在强制力上的区别已经逐渐淡化,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8,第四节 国际货物贸易基本流程一、出口货物基本流程 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阶段、出口合同的履行(一)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 选配参加谈判的人员、选择目标市场、选择交易对象、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做好出口商品商标的国外注册工作,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39,(二)商定合同阶段磋商方式:口头;书面磋商内容:交易条件磋商程序主要过程:建立业务关系;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基本程序:一方向另一方发盘和另一方对该发盘做出接受,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0,(三)出口合同履行阶段,准备货物落实信用证(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与保险制单结汇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1,三、进口贸易的基本流程(一)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合理安排商品数量与时间及采购市场选择合适交易对象严格掌握交易价格灵活选择交易条件与贸易方式,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2,(二)交易磋商与签订进口合同阶段 进口交易磋商与出口交易磋商的程序基本相同。注意:不要向同一地区过多询盘,防止国外商人乘机抬价,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3,案例1,中国A出口商与美国B进口商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术语为CIF纽约,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纽约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买方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引起诉讼。试分析法官应该如何判决?,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4,分析,法官审理后认为,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因此判定我方没有履行交货义务,美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可见,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5,案例2,有一份CIF合同在美国订立,由美国商人出售一批IBM电脑给香港商人,按CIF香港条件成交。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形式及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请分析解决此项纠纷应适用香港法律还是美国法律?,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6,分析,应适用于美国法律。理由:合同与美国关系最密切,因为订约地和履约地都在美国。分析:在按CIF香港条件成交的合同是在美国订立的,并且出口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履行交货义务,履约地在美国装运港,而非目的港香港。(有关CIF条件的内容,以后再详细讲),2023/9/7,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47,本章思考题,1.国际贸易的含义和特点?2.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3.法律与国际贸易惯例的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