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救济第三章.ppt
第三章 卫生行政救济,学习目标:,1、掌握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原则、管理范围和程序2、掌握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管辖范围与程序3、熟悉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范围、程序、方式与标准4、了解卫生行政救济的概念、特征和途径,第一节 卫生行政救济概述,一、卫生行政救济的概念与特征 卫生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纠正而采取的救济手段与措施所构成的制度。,特点:,1)卫生行政救济是对权利所进行的救济2)是对行政所实施的救济,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引起3)一般应在法律上形成为某种制度4)一般是事后救济,作用,1保护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2维护卫生法律的权威。3促进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4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卫生行政复议,概念: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时间:申请:60日受理:5日、15日决定:60日、30日,卫生行政复议程序,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3、申请人申请停止,复议机关认为合理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哪些情况可以停止执行:,卫生行政诉讼,一、概念 卫生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全法性,从而解决卫生行政争议的活动。,二、卫生行政诉讼程序,(一)起诉和受理 起诉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不经过复议,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一种情况是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卫生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以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应当在接到起诉书7日内,决定是否应当立案受理。(二)审理和判决 我国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可以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如不服可以进行申诉,但二审裁判必须执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采取合议制,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实行公开审理,由合议庭进行法庭调查和双方当事人辩论,在辩论终结后依法裁判。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出如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当判决维持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卫生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卫生行政赔偿(P.48),概念:卫生行政赔偿,又称卫生行政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行政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范围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上述几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小结,卫生行政救济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途径,我国现有的卫生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三种: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和卫生行政赔偿。卫生行政复议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一级复议原则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卫生行政诉讼既要遵循诉讼制度的一般原则,又要遵循区别于其他诉讼的特有原则,即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卫生行政诉讼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卫生行政赔偿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的赔偿方式与标准及法定程序进行。,名词解释,卫生行政救济(P.40)卫生行政复议(P.41)卫生行政诉讼(P.45)卫生行政赔偿(P.48),案例分析,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吗?李某在某市一所大学旁开了一个小餐厅。1996年12月3日卫生防疫站对李某的餐厅进行卫生检查时发现该餐厅的卫生很差,苍蝇到处可见,而且落在食品上,餐厅没有灶间,冰箱内饭菜生熟不分;服务员没有健康让。卫生防疫站提出:现在是大学毕业生毕业前夕,客源充足,生意很好,暂时停止“责令停业”的处罚,以免造成餐厅更大的损失。卫生防疫站对此予以拒绝。李某又以现在正在复议,谁对谁错还不清楚为由,不执行卫生防疫站“责令停业”的处罚决定,继续经营。卫生防疫站发现后,对李某再次作出处罚。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