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产品质量法的损害赔偿.ppt

    • 资源ID:5914729       资源大小:1.46M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产品质量法的损害赔偿.ppt

    产品质量法的损害赔偿,本章共九条,主要是对生产者、销售者不履行产品质 量责任和义务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包括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条件,生产者的免责条 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受 害者的索赔对象选择权,损害的赔偿范围,产品质量侵权的诉讼时效等。,1、归责与免责条款2、赔偿范围条款3、时效条款4、纠纷解决条款,有关于缺陷的认定,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这里使用了不合理危险,这实际上是排除了某些合理的危险,包括消费者没有按产品本来的用途合理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危险,如棉被用来窒息人而致人死亡;消费者没有按使用说明或者警示说明使用产品,如孕妇消费者吃了标明孕妇禁忌字样的药品等。这些都不属于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不构成产品缺陷。,归责与免责条款,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销售者对生产者、供货者的追偿权,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供货者)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在这一合同关系中,销售者为买受方,生产者,供货者则是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出卖方。因而,生产者和供货者对销售者具有瑕疵担保责任,要保证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责任。如果因生产者、供货者的责任造成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法律默示的质量要求,那么销售者在对买受人(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后,就可以取得对生产者、供货者的追偿权,销售者就有权要求生产者、供货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那么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本条是关于生产者的产品侵权责任及免责条件的规定。产品侵权责任同产品合同责任相比,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产品侵权责任不以生产者、销售者与受害消费者有直接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第二,正是由于产品侵权责任不以合同为前提条件,所以其主体不限于合同当事人。第三,从损害赔偿的范围看,侵权责任主要赔偿缺陷产品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一般不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条规定了受害人对索赔对象的选择权和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追偿权,进而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对缺陷产品引起祸害的连带责任。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受害人往往是消费者个人。同生产者、销售者相比,消费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小的地位。将索赔对象的选择权交给受害人,一方面方便受害人索赔、起诉;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受害人受到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实际上承担了连带责任,受害者一般不至于因找不到真正的侵权者而得不到赔偿。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与造成产品缺陷、有赔偿责任而未赔偿的销售者或生产者之间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已履行赔偿责任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成为新的债权人,有权向新债务人有赔偿责任而未赔偿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进行追偿。,赔偿范围条款,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本条是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本条是新修改的内容。本条根据民法通则的原则,借鉴国外关于产品责任赔偿范围的通常做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害的赔偿分别做了规定。,时效条款,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在第八年之后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状况,纠纷解决条款,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八条 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注意事项

    本文(产品质量法的损害赔偿.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