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说明.docx
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任务来源是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标准化综合改革暨“山东标准”建设项目计划(鲁标改办发(2019)6号)的通知,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列入2019年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第90项)。本文件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二)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任务分工1.主要起草单位济宁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 .主要起草人曾浩、张波、史秀荣、李强、李灿、王文戈、商金华、胡建青、郭宇波、杨靖、王明、孙晓彤、胡茂冬、白效恒、韩刚、吕海滨、肖辉、袁正军、陈广辉、张晓丹、郭祥岩、倪振杰、胡扬伟、陈伟斌。3 .任务分工济宁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标准的立项需求调研、标准编制进度把关、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的汇总、归纳和处理。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标准条款的技术审查。济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协助征集相关方意见。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标准内容的总体审核。其中:曾浩担任标准起草组组长,全面组织、协调标准的编制工作。李强、史秀荣、李灿、胡建青、郭宇波、王明、胡茂冬、吕海滨、袁正军、陈广辉、郭祥岩、胡扬伟、陈伟斌负责标准起草编写、对各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归纳和处理,以及负责组织召开标准研讨会议,标准编制进度把控。孙晓彤、张晓丹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把关。张波、杨靖、肖辉、郭建民、张兵兵、倪振杰对标准内容进行总体审核。王文戈、白效恒协助征集相关方意见。(三)起草过程1.前期准备标准计划下达后,在山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于2019年10月成立了由济宁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标准制定的标准起草组,起草组讨论了工作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及标准的初步思路,正式启动标准制定工作。4 .现状调研2020年3月,标准编制组开始搜集整理国内外已在运行的类似系统的相关技术、效能资料和经验教训L调查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条件等情况,并对应现行国内外相关规范(国标、欧标等),制定出一系列必须满足的技术功能指标,包括其施工、验收等标准。在此基础上总结分析导轨式胶轮系统的国家、行业现有技术规范,量身制定导轨式胶轮系统的轨道梁、车站、车辆基地、道岔、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及验收相关规定。5 .起草标准2020年8月,标准编制组制定了地方标准草案,编制组经多次沟通及研讨,分别形成标准第一稿、第二稿、第三稿,于12月形成了初稿。2021年9月,山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给出初稿审核意见,编制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并于9月内反馈给标委会秘书处。11月4日,在济南市组织召开标准初稿审查会,会议邀请了来自综合、土木、机电、规划等领域共7名专家组成了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单位的情况汇报,对标准内容逐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组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6 .征求意见2021年12月,由编制组组织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主要向有关行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有代表性的标准利益方发函征求意见。截止到2022年4月,编制组总共收到31家单位回复,征求意见范围涉及全国11个地区,其中22家单位回复45条意见,9家单位回复无意见。在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分析后,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7 .专家审查济宁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标准送审材料报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经过其审核同意,于2023年4月11日组织了标准审查委员会,召开了标准送审稿审查会。来自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共9名专家组成了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情况汇报,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审查,对标准编制说明等进行了审查。审查委员会对提交审查会的标准材料进行审查,专家提出了对标准技术内容、格式等方面的意见,同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其中收到专家意见31条,采纳31条,并将采纳情况详细汇总成表。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单位对专家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分析后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报批材料后上报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以大运量地铁为主,少部分为中运量单轨及有轨电车。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城市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多样性要求日益提升,一方面,广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出于人口规模、经济条件等限制,需要中小运量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改变交通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各城市无法全部依靠大运量地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亟需构建大、中、小运量协调发展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同时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指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原则是量力而行、有序发展。所以为满足城市发展对于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的需求,基于当前公共交通体系中运能1万人次以下的需求和产品空白,国内相关企业也开展了针对性的产品研发,导轨式胶轮系统就是其中一种。从社会性和公益性来说,低运量的导轨式胶轮系统覆盖面广、运营灵活,体量小,可提供高品质中短距离交通服务,实现高覆盖率,提高乘客可达性,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与大运量轨道交通相辅相成,构建社会多层次公共交通。使用导轨式胶轮系统可加大公共交通有效供给,对于减少小汽车的出行比例具有关键作用。降低小汽车出行可减少城市拥堵、减轻雾霾污染,极大地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且导轨式胶轮系统车辆外形美观、噪音低、无污染排放,可以在人流、建筑密集区域使用,是环境友好型公共交通,具有较高的公益性。导轨式胶轮系统车辆是一种利用动力电池驱动的有轨电车,采用全自动运行技术和橡胶轮胎,利用走行轮和设于走行轮下方、内侧的导向轮,实现在轨道梁上行进和转向的车辆,具备在专用线路上网络化灵活运营的能力,可实现建筑友好和社区友好的小运量交通系统。导轨式胶轮系统车辆具有转弯半径小、建造周期短、造价低、占地面积小等显著优势,其与现有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充分结合,可显著提高城市交通网密度及覆盖面积,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结构,提高出行便利。具备时尚设计感、技术先进性和安全性,是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选择。导轨式胶轮系统不是单一车辆系统开发,其包含车辆、信号、通信、车站、桥梁、机电设备、牵引供电等各项关键技术,各系统的设计开发必须与相关的工业技术、管理规定等吻合,方能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目前国内尚无类似导轨式胶轮系统标准体系,满足不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建设的需要,无法形成完整的系统的标准体系,特申请制定本文件。三、标准编制原则、主要技术内容和依据(一)标准的编制原则本文件以住建部行业标准CJJT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类、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TCAMET00001-2020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及国家标准GB50614跨座式单轨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确定施工及验收原则。1 .目的性原则目的性原则,就是要解决对需标准化的对象的哪些内容进行标准化的问题。本文件除了满足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和规定装置的基本特性外,还规定了其功能要求,以保证适用性。2 .性能原则性能原则,就是要解决如何对需要标准化的内容进行标准化的问题。本文件规定的要求都是用性能特性来表达,如外观与结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环境适应性等,即规定结果而不是规定过程。3 .可证实性原则可证实性原则,是要解决哪些内容可以标准化的问题。本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都是能被证实的,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证实,每项技术要求都规定了试验方法且有试验报告作为符合性证明。4 .规范性原则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与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无冲突,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本文件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的结构型式和特点编制而成。(二)标准编写的主要依据1.编制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1年第30号)(3)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27号)(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6)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7)山东“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8)山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9)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22)43号)(10)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参考资料(1) GB50614跨座式单轨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2) 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3) GB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4)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6) GB50382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7) GB50578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9) CJJ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 CJJ/T18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11)现有项目经验:在坪山总部建立了导轨式胶轮系统园区试验线,全线采用高架敷设方式,能模拟各类路况车辆试验及耐久验证,目前通线路段长约L妹叫2018年4月份建成。在坪山总部还建立了导轨式胶轮系统园区东延线,线路总长1.788km,沿线共设5座车站,平均站间距0.358km。线路主要串联园区内厂房、食堂、宿舍等场所。作为一道亮丽的风景,与园区景观相融合,将园区打造成美丽且具科技感的园区。同时,在山东、深圳、重庆、湖南等地已有在建或建成的市政工程案例,积累了大量的试验数据和成熟经验。(12)系统权威认证:通过委托德国莱茵TUV集团(国际领先的技术服务供应商,产品通过TUV认证,可免检)、DNV机构、上海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对导轨式胶轮系统相关产品进行认证,先后通过车辆强度认证、轨道车辆和车辆部件焊接认证、焊接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车载控制器认证、区域控制器认证、安全平台认证、自动发列车监控系统认证、计算机联锁认证及全电子目标控制器认证等。(三)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范围:本章节是整本技术文件综述,一一列举了各个章节要重点描述的技术内容,并规定了本文件的适用制式为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的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符合国家现有类似制式、系统、设备等的国家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二是根据本系统制式自身的技术特点,提出具有系统特色的关键性技术指标;三是充分结合山东省地方标准的要求,体现山东省地方特色。3 .术语和定义:为了便于使用人员更好的理解系统制式的技术特点,本章节对系统特有的名词进行技术阐释,如滑移式道岔通过滑块移动实现车辆行进方向转换的目的,为导轨式胶轮系统特有产品,在本章节进行了具体定义。4 .总体要求:1)主要技术内容:对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及工程质量验收进行规定,其中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内容、归档质量及组卷等内容参照CJJ/T18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的规定执行;施工测量中地面平面控制测量、地面高程控制测量、地形图测量以及专项调查与测绘相关内容按照GB/T503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相关要求执行,施工监测项目及要求、监测点布设等内容按照GB509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执行。2)主要编制依据:为使施工单位顺利实施导轨式胶轮系统项目,施工前应做好必要的技术保障工作:1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调查,调查程序、方法、内容等可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住建部建质201256号)执行。2设计施工图是施工的重要依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现场情况对设计文件全面熟悉,了解设计意图,开展图纸预审,为图纸会审提前做好准备。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是工程施工前的一项技术工作,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通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可以有效解决施工图本身以及施工图中各工种之间存在的问题,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记录可以作为以后办理变更洽商的依据,也是工程结算依据之O5.施工:1)主要技术内容:本章节内容包含轨道梁桥施工、车站工程施工、道岔施工、系统设备安装、车站设备安装、车辆基地施工的总体要求。本系统采用梁轨合一形式,轨道梁既是承重结构,也是导向结构,本系统主体结构所使用的材料主要以钢筋混凝土和钢材为主。轨道梁桥小节中关于轨道梁的基础施工、混凝土墩柱施工、混凝土轨道梁加工制作、钢轨道梁加工制作方法按照CJJ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由于梁轨合一结构形式,对其轨道梁制作精度要求较高,在满足国家标准GB50614跨座式单轨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基础上,依据已完成的园区试验线、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数据测量、分析、总结后,给出规范文本中表4表7相关数据;钢管混凝土墩柱加工制作、混凝土浇筑相关内容按照GB50923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钢轨道梁防腐、涂装工艺按照JT/T722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和JT/T1266桥梁钢结构冷喷锌防腐技术条件中相关要求执行。车站与车辆基地小节中,基础施工内容按照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GJ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车站场的主体结构中关于混凝土、模板、钢筋施工相关内容按照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车站场主体工程中关于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等内容按照GB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车站场内的动力与照明施工相关内容按照GB50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建筑物的防雷接地施工相关内容按照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建筑物内的给水与排水系统安装、管道功能性试验等相关内容按照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消火栓系统施工相关内容按照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道岔施工小节中,本系统采用滑移道岔结构形式,对其道岔平台的平整度要求较高,故本节给出了相应的施工精度控制指标;平台材料采用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两种形式,当采用混凝土道岔平台时,关于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相关内容按照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当采用钢结构道岔平台时,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安装等施工内容按照GB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列车控制系统和通信系统小节中,对各子系统设备安装、设备配线施工内容进行规定,主要按照GB50578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自动售检票、视频监控系统有关施工内容按照DB37/T5154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相关内容按照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中有关要求执行。2)主要编制依据:5.1.1 本系统使用的轨道梁有多种形式,分为现浇钢筋混凝土轨道梁、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轨道梁、预制钢筋混凝土轨道梁、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轨道梁、钢轨道梁。具体轨道梁选用形式根据线路的走向、所处的地形地物、地质条件等决定,轨道梁常用的形式为钢轨道梁。预制钢筋混凝土轨道梁参照铁路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证获证的有关规定:自2006年6月20日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的,均应按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6)规定办理产品生产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预制轨道梁梁厂也应参照此规定进行验收和领取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后,才准予批量生产。5.1.2 轨道梁不仅是承载列车荷载和车辆运行导向的结构,还是供电、信号、通信等线缆的载体,所以在制作轨道梁时需要提前预埋相关预埋件及预留相关孔道,如预埋件及预留孔道位置不准确,会影响供电、信号、通信等线缆的安装进度。5.1.3 1本工程基础分为扩大基础和桩基础两种形式,施工及验收无特殊要求,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中相关内容施工和验收,如遇特殊地质条件,须结合山东省关于特殊地质的处理相关标准执行。5.2.25.2.4本系统多设置于城市道路中央隔离带中,受既有道路线形影响较大。为满足线路线形的要求,墩柱(包含盖梁)形式有多种式样,主要以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为主。对于钢结构形式的墩柱(包含盖梁)的钢材质量、加工制作、焊缝质量、吊装运输、螺栓安装、钢管内钢筋混凝土灌注、涂装等施工按GB50923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混凝土形式的墩柱(包含盖梁)的施工按CJJ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5.2.7钢筋混凝土轨道梁分为现浇钢筋混凝土轨道梁、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轨道梁、预制钢筋混凝土轨道梁以及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轨道梁。轨道梁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钢筋、钢绞线、锚具等)、预制轨道梁端模板安装允许误差按照GB50614跨座式单轨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5.2.10本条要求是对钢筋混凝土轨道梁、钢轨道梁线形调整时,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最少连续5根轨道梁,上下行线路相向同时进行,有利于保证线间距、轨道梁垂直度、平面横坡超高的调整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在平曲线段应从圆曲线位置开始进行线形调整,以利于控制线路的横坡超高累计误差,特别是在大横坡区段,从圆曲线段开始向两端的缓和曲线段延伸进行,可有效保证把大横坡值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5.2.11轨道梁线路经过精确调整初步验收合格后,经过至少3个月的综合调联与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宜进行列车空载、列车满载工况下的慢速、中速、高速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应进行线形检测,试运行结束时应进行线路综合检测。5.3.195.3.20本系统车辆基地内设备主要指的是列车检修设备、列车清洗设备,该部分设备的施工及验收按照安装技术规格书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定,对于常用的设备参照国标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和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中相关要求执行。5.4.55.4.6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台,道忿的安装底板应采用二次浇筑钢筋钢筋混凝土结构。道岔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道岔平台上不应有积水。道岔平台在施工时其凸台位置应预留连接钢筋,凸台钢筋与预留钢筋间应采用焊接连接。采用钢结构平台应满足道岔平台框架结构应保证平面度要求。5.4.15道岔设备是本系统中的关键设备,为保证运行可靠、安全,在安装后应按照本节所要求的调整试验。单机调试为单组道岔安装合格后的调试,系统调试为同一道岔设置区在有两组或多组道岔,以及一组渡线道岔在单机调试后进行的道岔系统调试;联合调试为道岔设备控制装置与信号联锁后,检验安装的道岔设备与土建、供电、信号等的接口功能,在无故障和满足各项功能后才能进行车辆通行道岔的运行调试。5.5.5电力监控系统设备受环境温度、湿度、扬尘影响较大,安装前室内应清洁干净,防尘措施良好,环境条件满足设计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调试与运行。监控系统的设备应符合设计和供货合同要求,并应在厂家指导下安装及调试。5.6.3本系统主要采用无人驾驶技术,包含了自动监控(ATS)子系统、自动防护(ATP)子系统、自动运行(ATO)子系统、全电联锁子系统、DCS子系统、计轴子系统等多个独立系统,本节只对各独立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桥架施工及验收进行要求。5.7通信系统包含传输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时钟系统、广播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过个独立系统,本章只对各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桥架施工及验收进行要求。其他系统包含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系统、门禁系统。6.工程质量验收:1)主要技术内容:依据对已完工程验收总结的经验,将导轨式胶轮系统工程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方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过程的统一规定,应用情况良好,各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进行项目工程验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42号文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轨道梁桥工程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验收项目按照CJJ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对于轨道梁加工制作、安装精度为满足设计要求以及运营时舒适性的要求,依据已完成的园区试验线建设工程数据、线路运营数据、检测数据等给出,按照本文件中所列指标进行验收。车站、车辆基地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验收相关内容按照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有关要求执行。动力与照明、电缆工程、防雷接地、给水与排水、通风空调、站台门中相关验收内容按照GB50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1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183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供电工程中顶部充电装置为本系统特有的设备,依据对已完工程验收总结的经验,对其施工要求以及验收指标在本文件中进行规定,用以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要求,其他常规设备安装、设备配线验收内容按照DB37/T5154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标要求执行。道岔平台的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验收项目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有关要求执行,其安装精度指标依据对已完工程验收总结的经验,按照本文件中所列指标进行验收,用以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要求。列车控制系统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验收相关内容按照GB50578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通信系统工程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验收相关内容按照GB50382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自动售检票工程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验收相关内容按照GB50381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中有关要求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验收相关内容按照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中有关要求执行。2)主要编制依据:6.1.1导轨式胶轮系统作为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鉴于成本低、短工期的优点,将会成为大中城市解决交通的优先选择方向之一。随着各地导轨式胶轮系统工程的陆续建设,将出现一大批新兴的参建单位,为快速提高各方的管理能力、验收水平,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时间的先后顺序全面梳理各种类型的验收及其对应的要求,为工程项目的验收提供依据。6.2.1本节对导轨式胶轮系统墩柱(包含盖梁)安装允许误差、轨道梁制造误差及安装精度、支座安装精度、预埋件安装精度进行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中间检验、架前验收、梁体验收、竣工验收等要求。在进行这些验收时,重点应在线路试运行3个月后,并应进行线路综合检测确认,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载客运行。6.3.1当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升级更新,层出不穷,本文件无法对四新技术规定到位,所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一些特定验收单元的划分。工程验收单元划分是开工准备阶段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后续工程施工组织、检测、监测验收、技术管理资料收集整理的重要依据,在施工前可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向建设单位备案,必要时需向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于不同项目的业主需求,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出现一些差异,对于附录A及本文件相关专业章节及其引用的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在施工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据此整理施工技术资料进行验收。7.试运行验收:1)主要技术内容:依据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和GB/T30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中有关内容,对导轨式胶轮系统的试运行应满足的基础条件、系统能力调试、行车演练等内容进行总体要求。2)主要编制依据:7.2基础条件是该项目应该达到的要求,是系统联调与试运行的前提,本节关键是系统功能测试检验和试运行,是开通运营的依据。7.3.1本条规定了车辆系统能力测试的内容:第1款有效性验证是指修改方式方案是否能够有效实现。第2款车辆具备应急照明和应急通风功能,保证在无外部供电的条件下的照明和通风需求,应急照明和应急通风相关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4338.4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中有关规定。第3款车辆具备故障牵引能力和联挂救援能力,保证在线路最恶劣坡道上,故障列车能够在部分牵引被切除的情况启动,或被另一列车联挂救援。7.3.2 动力照明负荷能力测试指当降压变电所一台配电变压器退出运行时,模拟站台火灾工况,观察相关供电设备的运行情况。7.3.3 进行火灾工况防排烟模拟试验,了解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的实际排烟能力,在试验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一步改进,进而保证其实际排烟效果。7.3.4 消防系统的排水量设计文件规定一般等于其给水量,水量较大。对其进行最大排水能力测试,保证在启动水消防系统后,能及时排除消防用水,避免积水。7.3.5 4.3各城市试运营演练报告内容不尽相同,本条不作统一规定,一般包括工程概况、运营接管情况、土建结构及装修各系统运营情况、出现问题汇总情况、问题处理情况、人员组织情况、运营基本条件保障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7.4.4 各阶段演练完成后,对于未能达标的项目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重新进行测试,直至满足运营指标要求。7.4.5 4.5系统联调与试运行结论性总结报告内容应详实,数据指标要齐全,并应给出可开通运营或经整改达到的具体要求后再开通运营的建议。四、与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经调研国内外相关标准,对比情况如下:(一)编号:GB50614-2010名称:跨座式单轨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局检验疫总局发布时间:2010-08-18关键技术对比:1.GB50614-2010中,模板内侧面间距(轨道梁宽)为850mm;拟制定地方标准中,模板内模间距为1700mm。2. GB50614-2010中,墩柱及盖梁为混凝土结构;拟制定地方标准中,墩柱及盖梁采用钢结构施工,减少模板用量,提高施工功效。3. GB506142010中,牵引电压直流1500V;拟制定地方标准中,无第三轨供电。4. 与GB50614-2010标准相比,拟制定地方标准在道岔、供电、桥梁、线路、通信、信号等方面均有所改善,标准更加完善化且更具有先进性和指导意义。(二)编号:GB/T50299-2018名称: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18-07-10关键技术对比:与GB/T50299-2018标准相比,拟制定地方标准对桥梁、桥墩、盖梁、支座、道岔、车站、线路、通信、信号、供电等关键技术的施工及验收更加适用于导轨式胶轮系统工程。(三)编号:TB10413-2003名称: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时间:2003-12-16关键技术对比:与TB10413-2003标准相比,拟制定地方标准对桥梁、桥墩、盖梁、支座、道岔、车站、线路、通信、信号、供电等关键技术的施工及验收更加适用于导轨式胶轮系统工程。(四)本文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并且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本文件无重大分歧意见。六、对地方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建议过渡期是1个月。各类施工、验收机构是标准实施的主体,为确保其准确理解、掌握和执行标准,规范导轨式胶轮系统项目的实施,标准发布后将向标准实施主体进行推广和宣贯,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预计此项工作需要1个月的时间。七、实施效益分析大、中运量轨道交通的造价及运营成本较高,财政可持续压力巨大,日常线路运营收入难以覆盖运营成本,而低运量轨道交通造价成本及运营成本较低,对于地方的财务压力小,使用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解决困扰城市的交通问题,有效带动地区的发展和形象的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需求;符合绿色出行,是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遵循政策和市场的导向,在我国城市中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具备时尚设计感、技术先进性和安全性,是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选择。本文件的制定,可以降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本,提高系统的使用价值,预期经济效益显著。本文件完善了导轨式胶轮系统标准体系,对导轨式胶轮系统的施工、验收进行了必要的约束,有利于体现导轨式胶轮系统的技术先进性,对其在山东的建成落地起到了很好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促进了山东省公共交通产品技术标准化的改革与发展。提出部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盖章)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