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化肥应急储备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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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化肥应急储备项目招标文件.docx
县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6(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6(二)总则9(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0(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六)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3(七)授予合同15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17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2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22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海盐县县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同舟嘉招2023017号项目名称:海盐县县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289600最高限价(元):22896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2896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2025年共计3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L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 .时间:/至2023年6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3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 .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北京时间)2 .地点(网址):政采云hltps:I五、响应文件开启1 .开启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北京时间)2 .地点(网址):政采云hltps:I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己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 .其他事项: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6 .投标说明:6.1 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06.2 供应商注册6.2.1 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en/settle-front/#/registry6.2.2 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7 .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7.1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7.2 电子交易操作指南:CA申领操作指南:CA管理操作指南:website-22019/08-20/3405.htmlCA驱动和申领流程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8 .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8.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应当拒收。8.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8.3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bfbs)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快递(推荐顺丰)寄至。8.4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海盐县县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2项目编号浙同舟嘉招2023W17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人5采购代理机构6采购内容海盐县县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Gl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J-O9踏勘现场13不组织口组织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竞争性磋商纸质响应文件份数/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15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密封、装订要求/17竞争性磋商样品13不需要口需要18投标保证金不设保证金。19履约担保(3不需要口需要20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及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方式:在线下载获取。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截止上传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北京时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2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23竞争性磋商开标程序(I)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的,以“备份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bfbs”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成功解密的,投标有效。24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名,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25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28注意事项1 .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 .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 .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6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 .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9开评标管理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30其他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条款。31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组织单位负责解释。(二)总则1. 说明1.1 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 资金来源:已落实。2. 定义及解释2.1 采购人: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2.2 采购代理机构: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竞争性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的供应商;2.4 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5 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 合格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保密与披露事项4.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4.3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4.4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5. 竞争性磋商费用5.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现场踏勘:/7. 竞争性磋商委托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8.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8.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定办法第六部分参考格式8.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9.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0.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章。10.2 投标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1.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 资格响应文件(1)资格声明、投标声明书、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营业(经营)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等(盖单位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6)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 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部分);(2)投标单位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的奖惩情况说明(格式自拟);(3)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的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提供合同等)(格式见第六部分);(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部分);(6)技术方案和组织实施计划(格式自拟);(7)针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格式自拟);(8)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9)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0)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11)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11.1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六部分);(5)提供中小企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部分);(6)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2. 竞争性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2.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3.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竞争性磋商而予以否决。13.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14. 竞争性磋商报价14.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表示。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供货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14.2 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竞争性磋商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竞争性磋商价格。14.3 最后的竞争性磋商报价需低于首次报价。1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属于供应商自己制作的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或电子章)。1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5.3 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6)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8)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9)不同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写明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17.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17.1 本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17.2 在推迟了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系统的;18.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六)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9. 竞争性磋商19.1 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19.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竞争性磋商会议,业主代表及纪检监督人员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20.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1名和2名有关专家共3人组成。21. 竞争性磋商工作程序21.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首先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资格要求等;其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响应。21.2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3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包括竞争性磋商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评定成交标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前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1.4 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两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首次报价。21.5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合格通过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根据商谈内容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得富于上轮的报价(竞争性磋商内容变更的除外),可与上轮报价相同;未报价者,视同与上轮报价相同。21.6 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否决改变,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1.7 如果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2. 评审22.1 在竞争性磋商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价的或者最终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2)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授权代表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3 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承诺,按评定办法计算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的为预选成交供应商,其余有效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23.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3.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预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预选成交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其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资金的除外。23.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 评审过程保密24.1 竞争性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 否决任何或所有竞争性磋商的权利25.1 竞争性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竞争性磋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竞争性磋商。25.2 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否决任何竞争性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6. 质疑与投诉26.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室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2 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木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质疑受理机构:(2)投诉受理机构:(七)授予合同27. 合同授予标准27.1 最终审查竞争性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资质、业务能力、信誉及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和表现;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27.2 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27.3 成交供应商如未能通过最终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提出具体限时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如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7.4 采购代理机构将合同授予获接受竞争性磋商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8. 成交通知28.1 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O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 签订合同29.1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29.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 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它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成交。30. 采购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发布成交公告。31. 中小企业31.1 按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32. 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9800元由采购单位支付。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为保障海盐县化肥应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用肥需要,做好县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工作,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海盐县县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定一家储备单位,承担化肥商业储备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动用出库,对化肥应急储备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按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报送化肥储备统计报表和库存实物台账,按动用指令和规定程序及时组织储备出库,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等。2、服务区域:海盐县域范围。3、储备时间:2023年-2025年共计3年。4、储备任务:2023年储备量按照嘉兴市下达县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1630吨执行,2024年、2025年储备数量如有变化根据上级通知执行。5、合同期内如遇上级部门调整储备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储备品种、数量、储备期。6、实行全年储备,储备期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Bo二、项目服务内容1、投标人应当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应急化肥储备计划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商品采购并调入指定库点存储。商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省有关规定。2、应急化肥储备按市场价格采购,采购收储资金由投标人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盐支行等金融机构筹措解决。3、应急化肥储备应当按照“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储存安全、调用快捷”的原则进行布局,实行定点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规范管理。4、投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化肥储备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库存实物台账,按月核查盘点库存,核对账、表、卡和库存实物情况,做到账实相符。5、储存应急化肥储备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有与应急化肥储备种类、储藏特性、进出仓方式、储存周期、应急动用等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6.、县级化肥应急储备承储企业将储备库与其它化肥储备明确分区,并挂牌管理,承储仓库应当标注“海盐县县级化肥商业储备库”。7、承储企业应实时将县级化肥商业储备库(点)的库存信息同步到物资管家ERMS在线平台。8、投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化肥储备安全。9、化肥储备按照自主掌握、自行轮换、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用肥需要包括氮磷、复合肥和钾肥等类别进行储备。其中,氮磷储备品种为尿素,复合肥储备中配方肥比例不低于70%,钾肥储备品种为氯化钾。承储企业需遵守储备任务规模、投放数量、投放方向、轮库时限等指令,并保证相应的应急调运能力。化肥储备轮换期间,储备化肥最低库存数量不得低于各品种储备计划的70%o储备轮出后应当在30日内及时落实同品利K等量轮入,轮换补库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10、由于突发事件或县政府提出出库指令,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将储备化肥足量、及时销往指定区域,出售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同品种化肥的市场平均价格,出库结束后,投标人应在30日内保质同品种、等量补足储备库存。11.、投标人对县供销社和县财政局以及其委托单位所开展的监督检查,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12、投标人对储备化肥经营自负盈亏。三、其他要求1、承储能力(1)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域范围内必须具备容纳县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1630吨的仓储条件。(2)承储企业最近三年的县内化肥销售量均不少于县级化肥储备总量的L2倍。(3)在海盐县内具备化肥生产、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正常。(4)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5)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6)具备与承储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保证完成储备任务的进货渠道,在沿江、沿海地区有较为完善的经销网络和运输保障能力。(7)在承担原“中央救灾化肥储备”“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国家钾肥储备”“春耕肥储备”“海盐县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中,未因造假等行为骗取补助资金而被有关部门处理过。(8)银行信誉良好。2、监督检查承储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不予资金补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