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建筑防火课中级课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ppt

    • 资源ID:5898244       资源大小:263.63KB        全文页数:79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建筑防火课中级课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ppt

    2023/8/31,1,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023/8/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红色字体部分是习题集上出现的题目),2023/8/3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2023/8/31,4,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消防法律法规是指 由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消防法律、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国务院部门消防规章、地方政府消防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等。,2023/8/31,5,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以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各类消防规章、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其他规定性文件为主干,以涉及消防的有关法律法规为重要补充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P291),2023/8/31,6,二、消防法律法规的渊源,(一)宪法(二)消防法律(三)消防法规(四)消防行政规章(五)规范性文件(六)消防技术标准,2023/8/31,7,(一)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也是消防法规的基本法源。(P292),2023/8/31,8,(二)消防法律,1、消防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我国唯一的消防专门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法。消防法修订草案于2008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P302),2023/8/31,9,2、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3/8/31,10,有一些消防违法行为,常常也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如消防法第62条中的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1、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P314)2、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P293)3、谎报火警的;(P303)4、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5、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023/8/31,11,(三)消防法规,1、行政法规 消防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为领导和管理国家消防行政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或颁布的有关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P315)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消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23/8/31,12,(四)消防行政规章,消防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和发布的命令、指示、规章等。消防规章可由公安部单独颁布,也可由公安部会同别的部门联合下发。(P294),2023/8/31,13,(五)规范性文件,消防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是指未列入消防行政管理法规范畴内的、由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有关消防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告、决定、指示、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2023/8/31,14,(六)消防技术标准,1、消防技术标准的含义2、消防技术标准的分类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常用的消防技术标准,2023/8/31,15,1、消防技术标准的含义消防技术标准是规定社会生产、生活中保障消防安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极限的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总和。,2023/8/31,16,2、消防技术标准的分类,(1)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其性质可分为规范和标准两大类,其中规范又称为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标准又分为基础性标准,实验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又称通用技术条件)。(2)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制定的部门的不同,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P317)(3)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强制约束力的不同,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P296),2023/8/31,17,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常用的消防技术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依据的现行消防技术规范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依据的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P316),2023/8/31,18,二、消防法的主要内容,现行消防法共7章74条,内容包括(一)总则、(二)火灾预防、(三)消防组织、(四)灭火救援、(五)监督检查、(六)法律责任、(七)附则。,2023/8/31,19,(一)总则部分,总则部分共7条,规定了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我国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明确了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公安机关对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任,单位和公民基本的消防义务,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及对消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等内容。,2023/8/31,20,(二)火灾预防部分,1、火灾预防部分包括的主要内容 火灾预防部分共27条,对火灾预防工作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是十分必要的。这部分充分体现了总则规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符合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要求。,2023/8/31,21,2、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的具体规定 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也列举了相关规定。3、对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的从业、执业要求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这是消防法新增加的内容。,2023/8/31,22,(三)消防组织部分,消防法第三章要求各级政府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消防组织的形式包括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业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P298)消防法对各种消防组织的组建任务及职责均做出了原则规定。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P297),2023/8/31,23,(四)灭火救援部分,消防法第四章规定了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单位、个人和消防队伍在灭火救援和重大灾害事故中的职责。明确了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现场组织指挥和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原则与权限。这部分的法律条文确保了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救援的及时和有效。,2023/8/31,24,(五)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监督检查”是消防法新增加的一章内容。该部分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职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消防隐患的发现及处理、在监督执法中应当遵循的执法原则作了法律上的规定。,2023/8/31,25,(六)法律责任部分,消防法第六章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的各种行为所应给与的惩戒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消防法规的强制性和严肃性。这些规定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执法的基本依据。,2023/8/31,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劳动法所研究的劳动是职业性的、有偿的和基于特定劳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劳动。,2023/8/31,27,一、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律规范体系构成了劳动法的渊源,包括所有与调整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们共同构成了劳动法律规范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宪法中有关劳动法问题的规定,构成全部劳动法律规范的立法基础。,2023/8/31,28,(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发布基本法和其他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劳动法,这是我国有关劳动问题的基本法,该法细化了宪法提出的主要劳动法原则,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准则。(P318)2008年元旦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旧的劳动法律法规在有关事项上做了修正。,2023/8/31,29,(三)、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 国务院颁布的大量的劳动法规,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四)、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有权在本部门范围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其中有关劳动关系的规章,也是劳动法的法律渊源。,2023/8/31,30,(五)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中的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均属于劳动法渊源的范畴。(六)国际劳动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工公约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产生了法律效力,则属于劳动法渊源的范畴。(七)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 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是指法定对劳动法律、法规有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就劳动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问题所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2023/8/31,31,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实行,其核心内容涵盖了上述基本制度。劳动法共13章107条,每一章涉及一个独立的领域,包括: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2023/8/31,32,(一)总则部分,总则部分为第一至第九条,说明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国家发展劳动事业、国家的倡导、鼓励和奖励政策、工会的组织和权利、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的设置。,2023/8/31,33,(二)促进就业,劳动法第二章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法律责任,提出了就业平等原则,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保护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就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P3014)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P299),2023/8/31,34,(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2023/8/31,35,(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劳动的义务,也有休息的权利。(P2910)规定劳动者的标准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周休日、法定休假节日、延长工作时间及其工资支付,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法确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P3015、16),2023/8/31,36,(五)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法在劳动安全卫生领域有较为完备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这是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总括性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有劳动保护的义务。,2023/8/31,37,(五)劳动安全卫生,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建构筑物消防员属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经过了规定时间的学习并通过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后方能上岗。,2023/8/31,38,(六)职业培训,国家为了通过劳动者素质,提高整体的劳动生产效率,对职业培训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扶持。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大力加强就业培训也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2023/8/31,39,(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法第九章是对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事业随着经济的大力发展而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医疗、养老等保险制度中受益。,2023/8/31,40,(八)劳动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矛盾或发生争议,劳动法第十章对劳动争议发生后的解决途径、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以及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做了明文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矛盾或发生争议,劳动法第十章对劳动争议发生后的解决途径、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以及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做了明文规定。,2023/8/31,41,(九)监督检查,劳动法对劳动部门的行政赋予了监督检查的权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预防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2023/8/31,4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惩戒和制裁。(P3017),2023/8/31,43,一、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内容,行政处罚法共有八章六十四条,由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责任和附则部分组成,其中行政处罚的决定一章中,规定了行政处罚决定的三个程序,即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消防行政处罚就是根据消防法和行政处罚法中的若干规定执行的。,2023/8/31,44,行政处罚法的总则部分,规定了该法的立法目的,设定原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处罚时所享有的权利等。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七种处罚种类,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023/8/31,45,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P319)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2023/8/31,46,二、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处罚作为国家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是指消防行政处罚主体依法对违反消防行政法律规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消防监督相对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必须满足行政处罚所要求的五个条件,消防行政处罚是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2023/8/31,47,(一)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消防行政处罚中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拘留、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共六类行政处罚。,2023/8/31,48,1、警告 警告是消防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处罚,适用于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违法行为。是对违法相对人的一种精神处罚,它影响的是被处罚人的名誉。2、罚款 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都是财产罚的形式。罚款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运用最多最广泛的一种消防行政处罚形式(P3212)。,2023/8/31,49,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P3217)(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2023/8/31,50,3、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发放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是财产罚的另一种形式,是指公安消防行政部门依法对违反消防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所得到的经济收益、财物、违禁物品,依法无偿收归国有的消防行政处罚。消防法第69条规定,对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在罚款的同时,并处没收违法所得。(P3110),2023/8/31,51,4、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是一种行为能力罚,是公安消防部门依法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从事生产或经营等特定行为能力的行政处罚形式。消防法第58条、59条对适用此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做了具体规定。对于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消防部门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P3111),2023/8/31,52,例如,消防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3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罚款:(1)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P3215)(2)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2023/8/31,53,(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4)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5)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2023/8/31,54,5、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消防法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出具失实文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2023/8/31,55,6、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协助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它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消防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对人实行的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P3018、P3213),2023/8/31,56,第6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P3216)(2)、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第68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P3214),2023/8/31,57,(二)消防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原则,1、消防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立相应的消防行政处罚的内容的活动,其实质就是某种处罚由哪一级别的国家机关通过何种形式来规定。2、消防行政的原则遵循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相对人权力和不得互相替代五条原则。,2023/8/31,58,(三)消防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1、消防行政处罚的管辖行政处罚的管辖就是确定对行政违法行为由哪一级主体设施处罚,即处罚实施主体之间的权限分工。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023/8/31,59,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P3218)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消防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P3219),2023/8/31,60,2、消防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是指处罚主体对违法案件具体运用行政处罚规范实施处罚的活动。消防行政处罚适用是在消防行政领域进行行政处罚的活动。应受消防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必须满足一下四个条件:(1)必须已经实施了消防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2023/8/31,61,(四)消防行政处罚的程序,消防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消防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消防法及其他消防法律规范,实施消防行政处罚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时限等。包括处罚决定程序和处罚执行程序。,2023/8/31,62,1、消防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消防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听证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不是独立的决定程序。,2023/8/31,63,(1)消防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简易程序简单快捷,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的效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消防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违法实事确凿,案情较为简单;二是有法定依据;三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即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1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处罚。(P3320),2023/8/31,64,(2)消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也成为普通程序,是除简易程序以外做出处罚所适用的程序。(3)消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指公安消防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前,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的实施行政处罚,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通过公开举行有各方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由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和反驳,以广泛听取意见的活动。,2023/8/31,65,(3)消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其本质就是调查方式的一种,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阶段,并不是所有按一般程序处理的 案件都必须经过听证程序,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案件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对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P3321),2023/8/31,66,2、消防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有消防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应该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尽到履行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023/8/31,6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2023/8/31,68,一、刑法的主要内容 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在远古时代对战俘的各种肉体惩罚就是刑法的雏形,经过历朝历代的变革,刑法发展至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我国刑法共452条,分总则、分则两大编,总则共5章101条,分则共10章351条。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行为的特征、刑罚的种类、刑罚的具体适用等。分则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构成、罪名和刑罚的具体适用标准等。,2023/8/31,69,二、刑法中与消防违法行为有关的罪责(一)消防责任事故罪(二)重大责任事故罪(三)玩忽职守罪(四)危害公共安全罪(五)失火故罪(六)防火罪(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2023/8/31,70,(一)消防责任事故罪 1、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含义 本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P3019、20)它是人大对刑法进行修改时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刑法第139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P3522),2023/8/31,71,2、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素(1)行为人是否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2)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后,是否接到了消防监督机构要求采取改正的书面通知;(3)行为人是否对消防监督机构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拒绝执行;(4)行为人据不执行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据不执行的行为只有造成了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这是构成本罪的第四要素。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能按消防法第五章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条款进行处理。,2023/8/31,72,(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从业人员由于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没有履行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2023/8/31,73,(三)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遭受重大损失既可以是重大经济损失,也可以是重大人身伤亡后果。刑法第425条规定,指挥人员和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023/8/31,74,(四)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P3323),2023/8/31,75,(五)失火罪,失火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之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P3021、22)失火罪的主要特征:1、客观方面,必须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2、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的。,2023/8/31,76,(六)放火罪(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2023/8/31,7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2023/8/31,78,环境法是指以环境保护为直接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宪法、环保法、污染防治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在整个环境法体系中居于主导和中心的地位。,2023/8/31,79,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共有6章47条,包括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总则中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P3023),

    注意事项

    本文(《建筑防火课中级课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