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专利实务教学资料》实验二专利无效实务.ppt

    • 资源ID:5896303       资源大小:538KB        全文页数:257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专利实务教学资料》实验二专利无效实务.ppt

    实验二 专利无效实务,第一节 实用性,一、基础知识,1、实用性的概念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实用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所谓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在产业上能够制造或使用,在产业上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技术方案,是指符合自然规律、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但能够制造或者使用不等于要制造出样品或投入使用,只有具有可能性就满足要求了。,3、产业,所谓产业,它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文化体育、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思考:“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理解?,4、积极效果,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日,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这些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积极效果的判断应以当下的科技水平进行判断思考:转基因食品、手机辐射、原子能等技术是否具有积极效果,二、实用性的判断,1、判断原则(1)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而不仅仅局限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2)实用性与所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怎样创造出来的或者是否已经实施无关避免事后诸葛亮。,2、判断基准,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所说的“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在产业中被制造或使用的可能性。满足实用性要求的技术方案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并且应当具有再现性。因不能制造或者使用而不具备实用性是由技术方案本身固有的缺陷引起的,与说明书公开的程度无关(缺乏关键技术特征导致技术目标无法实现)。,不具备实用性的几种主要情形,无再现性违背自然规律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的方法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无积极效果,(1)无再现性,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重复实施不得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并且实施结果应该是相同的。但是应当注意,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成品率低与不具有再现性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能够重复实施,只是由于实施过程中未能确保某些技术条件(例如环境洁净度、温度等)而导致成品率低;后者则是在确保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全部技术条件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仍不可能重复实现该技术方案所要求达到的结果。,(2)违背自然规律,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例如永动机,因属于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其必然不具备实用性。,(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建造的自始至终都是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不具备实用性。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4)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人或动物不具备同质性),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例如,为美容而实施的外科手术方法,或者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熊身体上提取熊胆汁的方法,以及为辅助诊断而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例如实施冠状造影之前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等。,(5)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需要将被测对象置于极限环境中,这会对人或动物的生命构成威胁,不同的人或动物个体可以耐受的极限条件是不同的,需要有经验的测试人员根据被测对象的情况来确定其耐受的极限条件,因此这类方法无法在产业上使用,不具备实用性。,(6)无积极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实用性案例分析,“用于防治青枯病的假单胞菌的筛选方法”是否具有实用性,实验二 专利无效实务,第二节 新颖性,(一)基础知识,1、新颖性概念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即具备新颖性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存在抵触申请。,(一)基础知识,2、现有技术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应当注意,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一)基础知识,现有技术的三个构成要素:(1)公开的形式: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2)公开的标准:绝对新颖性标准,即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使用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3)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准。但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一)基础知识,3、抵触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一)基础知识,构成抵触申请需满足四个条件:(1)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本人自己的申请也构成抵触申请。(2)申请在先在申请日之前提出,但不包含在申请日当日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公布在后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但公布并不一定就会获得授权。(4)中国专利申请要求申请向同一专利局提出,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的中国专利申请,当然也包括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且作出中文公布的PCT申请。,案例1判断证据是否构成被判断专利的抵触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93215432.X申请日:1993年6月17日授权公告日:1994年3月16日名称:谷物干燥机机体结构专利权人:王某证据:中国台湾第82201018号专利公报申请日:1992年10月11日公开日:1994年8月9日申请人:林某该证据的权利要求公开了专利申请号为93215432.X的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1(其详细说明此处省略),案例1分析,证据由林某提出,在专利申请号为93215432.X的实用新型的申请日之前提出、申请日后公开,但不是向同一专利局提出,即不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的中国专利申请,不能构成抵触申请。,(一)基础知识,4、PCT申请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判断一件PCT申请B作为另一在先的中国申请A的抵触申请时,该PCT申请B满足抵触申请的条件应理解为:(1)该PCT申请B是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2)该PCT申请B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在申请A之前;(3)该PCT申请B必须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的申请,仅仅指定中国是不够的,必须在中国公开,也就是PCT申请B必须进入中国;(4)该PCT申请B在申请A的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不论是其国际公开日还是其在中国的公开日,都应落在申请A的申请日之后。如果该PCT申请B的国际公开日在中国A的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它将构成现有技术,不存在抵触申请问题。,案例2 判断证据是否构成被判断专利的抵触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00239876.2申请日:2000年6月15日授权公告日:2001年3月16日名称:游戏机用台灯证据:CN00801093.5PCT申请 国际申请日:2000年6月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公开日:2002年1月1日国际公布日;2001年9月19日申请人:US技术创新公司专利权人:深圳市HK厂该证据的权利要求公开了专利申请号为00239876.2的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1(其详细说明此处省略)。,案例2分析,证据CN00801093.5是一件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了中文公布的PCT申请,其申请日在专利申请号为00239876.2的实用新型申请日之前,其国际公布日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公开日都在专利申请号为00239876.2的实用新型申请日之后,构成抵触申请。但其国际公布日如果为2000年6月14日,其它日期不变的话,则其构成现有技术。,(一)基础知识,5、对比文件指为了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从现有技术中选出的用以与专利申请进行对比的现有技术文件,包括专利文件和非专利文件,以及仅为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而选出的抵触申请文件。引用的对比文件可以是一份,也可以是数份;所引用的内容可以是每份对比文件的全部内容,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一)基础知识,引用对比文件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时,应当以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为准。该技术内容不仅包括明确记载在对比文件中的内容,而且包括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隐含的且可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但是,不得随意将对比文件的内容扩大或缩小。另外,对比文件中包括附图的,也可以引用附图。但是,在引用附图时必须注意,只有能够从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特征才属于公开的内容,由附图中推测的内容,或者无文字说明、仅仅是从附图中测量得出的尺寸及其关系,不应当作为已公开的内容。,(一)基础知识,6、新颖性的判断原则新颖性的判断是进行一种比较,也就是将各项权利要求的内容与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进行对比,看看一项权利要求的内容是否已经为单独一份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所公开,即:比对发明创造(权利要求)现有技术或 抵触申请,(1)整体原则,专利申请或者专利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是判断新颖性的最小单元,也就是必须将一项权利要求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不能将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分割开来,仅就其中一部分内容,例如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或者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判断其新颖性,更谈不上对单个的技术特征判断其新颖性。,(2)单独对比原则,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这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创造性的组合对比的判断方法有所不同。,技术方案的单独对比,如果仅有一篇对比文件,但该文件包含多个技术方案时,各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中的每一项技术方案分别单独进行对比,即一对一的对比。,案例3根据给出的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判断权利要求的新颖性,案例3分析,权利要求包括检测装置、回收装置和检漏仪三个技术特征,其中对比文件的实施例1公开了检测装置和回收装置两个技术特征,实施列2公开了另外一个技术特征检漏仪。根据单独对比原则,权利要求相对于实施列1而言,检漏仪这一技术特征没有被对比文件所公开,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相对于实施例2而言,检测装置和回收装置这两个技术特征并没有被公开,具有新颖性。,使用多篇对比文件,对多个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进行新颖性判断时,可能会采用多篇对比文件,这时应当分别与多篇对比文件中的一篇进行单独对比。,案例4根据给出的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判断权利要求的新颖性,案例4分析,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破坏了其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全部技术特征,破坏了其新颖性。因此,权利要求1和2均缺乏新颖性。,案例5根据给出的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判断权利要求的新颖性,案例5分析,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破坏了其新颖性;但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权利要求2的检漏仪这一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权利要求2的检测装置和回收装置这两个技术特征,权利要求2具备新颖性。,(3)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判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二)新颖性的判断步骤与方法,1、判断技术方案是否相同(如果技术方案实质上不同,则可直接得出具备新颖性;如果相同 2、确定是否适用于相同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3、综合上述分析确定是否具有新颖性。,1、判断技术方案是否相同,确认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分解成技术特征;识别对比文件技术方案所有技术特征;全部技术特征逐一对比,根据对比结果确认技术方案是否相同。,技术方案是否实质相同的判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揭示的内容:a+b+c+d(假设存在a、b、c和d四个技术特征)被判断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a+b+c+d 所有技术特征被公开,技术方案实质相同a+b+c 所有技术特征被公开,技术方案实质相同(通常情况)a+b+c+e e技术特征未被公开,技术方案实质不同a+b+c+d+e e技术特征未被公开,技术方案实质不同,2、确定是否适用于相同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注意此步骤是在确认被判断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的时候才进行,如果技术方案实质上不同,则可直接得出具备新颖性,而不用再进行此步骤。,3、综合上述分析确定是否具有新颖性,如果技术方案实质相同,且适用于相同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则不具有新颖性。如果技术方案实质上不同,或适用于不同技术领域、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具有不同的预期效果则具有新颖性。,案例6含有茶叶盒的茶杯,申请日期:1993年1月28日申请文件简介: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含有能配带一定量备用茶叶装置的茶杯。目前使用的茶杯沏茶时,通常是在另备的盛载茶叶的容器里,取出茶叶放入茶杯内沏茶,这对外出旅游或串门的饮茶者来说很不方便。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茶杯,茶杯和茶叶盛载容器结合的一个整体,拿着茶杯时就同时带有一定量的茶叶供备用。本实用新型改造现有茶杯盖单一功能,在其结构上设置一个茶叶贮藏室。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工艺简单,使用携带方便。(见图1),权利要求书,1、含有茶叶盒的茶杯是由茶杯体(1)、茶杯盖(2)和茶叶盒盖(3)构成,其特征是,在茶杯盖(2)上设有茶叶贮藏室(4)。,对比文件,公布日期:1987年7月22日申请文件简介: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方便的茶叶盒,它可以当做茶杯或保温杯的杯盖,又可作茶叶盒使用。现有的茶叶盒一般是分开的,这样体积较大,容易遗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将茶叶盒与茶杯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空间,方便旅行者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在于将茶杯做成盒体,盒体的下部可根据杯口的形状及其与杯口结合形式做成不同形状。盒盖在盒体上部,其紧固形式可以是紧配合亦可是螺纹连接。(见图2),权利要求书,1、一种旅行用杯盖式茶叶盒,其特征在于,盒体(1)是做成杯盖形状,盒盖(2)与盒体(1)采用紧固配合或螺纹密封连接。,请判断名为含有茶叶盒的茶杯的实用新用新型相对于对比文件是否有新颖性?,案例6分析,1、判断技术方案是否相同确认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涉及一种茶杯,能解决现有技术的茶叶盒与茶杯分开、不便携带的问题,其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含有茶叶盒的茶杯是由茶杯体(1)、茶杯盖(2)和茶叶盒盖(3)构成,其特征是,在茶杯盖(2)上设有茶叶贮藏室(4)。分解成技术特征茶杯体(1)、茶杯盖(2)、茶叶盒盖(3)、茶杯盖(2)上设有茶叶贮藏室(4)。,案例6分析,识别对比文件技术方案所有技术特征首先,对比文件申请、公布的日期在本权利要求之前,属于现有技术,能用来判断新颖性。其次,对比文件涉及一种杯盖式茶叶盒,该方案将盒体(1)做成杯盖形状,盒盖(2)与盒体(1)采用紧固配合或螺纹密封连接,以方便旅行者携带和使用。最后,杯盖式茶叶盒包括以下技术特征:由茶杯、杯盖式盒体(1)、盒盖(2)构成,杯盖式盒体(1)上设有茶叶储藏室,盒盖(2)与盒体(1)采用紧固配合或螺纹密封连接。全部技术特征逐一对比,根据对比结果确认技术方案是否相同可以制定特征分析表。,案例6分析,2、确定是否适用于相同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特征分析表,案例6分析,3、综合上述分析确定是否具有新颖性 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杯盖式茶叶盒”,其包括以下技术特征“由茶杯、盒体和盒盖构成,盒体上设有茶叶储藏室”。相比可知,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特征虽然在名称上与本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不一致,但从结构和功能上看它们是完全相同的构件,即对比文件中的茶杯即为本权利要求的茶杯体,盒体即茶杯盖;盒盖即茶叶盒盖。由此可见,对比文件已公开了本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属于实质相同的技术方案,且两技术方案属于同一技术领域,产生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相对于对比文件,本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新颖性。,(三)练习案例,申请文件:止血器械发明人:约翰.娜林申请人:约翰.娜林申请日:优先权日:权利要求:一种适用于具有内壁的体腔或血管的止血器械,该器械包括一种止血织物和一可膨胀胀大使织物紧贴腔体或血管内壁的装置。对比文件发明人:约翰.娜林申请人:BY公司申请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作出中文公布日期:说明书公开:一种吸收性织物,该织物一种用途是作为止血器具中覆盖可膨胀橡胶装置的止血围带,其适于安放在体腔或通道(如鼻道)中以控制其内流血。问:对比文件是否破坏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实验二 专利无效实务,第三节 创造性,一、基础知识,创造性的概念现有技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创造性的判断原则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判断,1、创造性的概念,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要符合创造性的要求,必须同时满足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这两方面的要求。对于发明专利来说,所述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还必须分别是“突出”的和“显著”的,也就是对发明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这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不同点之一,但两者的审查原则和判断方法基本相同。,2、现有技术,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述的现有技术,是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所定义的现有技术。但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所述的抵触申请中的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在评价发明创造性时不予考虑。,3、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4、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5、显著的进步,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例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6、创造性的判断原则,(1)随后原则(2)整体判断原则(3)组合对比原则,(1)随后原则,新颖性的判断和创造性的判断有一个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关系。实用性 新颖性 创造性柿子先挑软的捏在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才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具备创造性,(2)整体判断原则,在评价创造性时,不仅要考虑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应当注意的是,判断的基础是权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而不是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判断时,应当将每一个权利要求的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并需要对每一项权利要求分别进行判断。,(3)组合对比原则,“创造性”的判断采用“组合对比”,即可将一件或者多件现有技术中的不同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7、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判断,“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可见,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标准应当低于发明专利创造性的标准。两者在创造性判断标准上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发明与实用新型在判断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时的区别,1、现有技术的领域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判断,不仅要考虑所属的技术领域,还有考虑其相关或相近的技术领域,以及存在技术启示的其它技术领域。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判断,一般重点考虑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除非现有技术中存在明确的技术启示,否则不考虑相关或相近的技术领域。其它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则不予考虑。2、现有技术的数量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判断,可以引用若干项现有技术组合进行判断。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判断,通常只引用一到两项现有技术进行评价。,二、创造性的判断方法与标准,评价发明有无创造性,应当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为基准,也就是要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三步法,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如果是显而易见的,则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如果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应当注意的是,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再考虑上述其它因素。,案例1杯子,发明要求保护一种杯子,该杯子的把手外粘贴橡胶材料,用于改善对杯子的抓握,防止滑落。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把手的杯子,把手与杯体使用相同的塑料材质。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具有橡胶手柄的炒锅,该橡胶手柄时通过在于锅体相同材料成一体形成的不锈钢手柄上粘贴橡胶材料形成的,该橡胶手柄改进了对把手的把握,并可以防止滑落。,案例1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对比文件1都涉及杯子,技术领域相同;对比文件2涉及炒锅,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接近,且其公开了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但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技术领域不同。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因此,应选择技术领域相同的对比文件1作为本发明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为获得更好的技术效果而需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的技术任务。,(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判断是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通常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的情形,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 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 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本领域中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或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的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案例2,要求保护的发明是一种用铝制造的建筑构件,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减轻建筑构件的重量。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了相同的建筑构件,同时说明建筑构件是轻质材料,但未提及使用铝材。而在建筑标准中,已明确指出铝作为一种轻质材料,可作为建筑构件。该要求保护的发明明显应用了铝材轻质的公知性质。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同一份对比文件其他部分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其他部分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案例3,案例3分析,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1公开了一种氦气检漏系统,该系统包括:检测真空箱是否有整体泄漏的整体泄漏检测装置和对泄漏的氦气进行回收的回收装置。该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2公开了一种氦气漏点检测装置,其中指明该漏点检测装置可以是检测具体漏点的氦质谱检漏仪,此处记载的氦质谱检漏仪与要求保护的发明中的氦质谱检漏仪的作用相同。根据对比文件1中的实施例2教导,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容易地将对比文件1中的两种技术方案结合成发明的技术方案。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与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案例4,案例4分析,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氦气检漏系统,该系统包括:检测真空箱是否有整体泄漏的整体泄漏检测装置和对泄漏的氦气进行回收的回收装置。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氦气漏点检测装置,其中指明该漏点检测装置可以是检测具体漏点的氦质谱检漏仪,此处记载的氦质谱检漏仪与要求保护的发明中的氦质谱检漏仪的作用相同。根据对比文件的教导,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容易地将对比文件1和2中的两种技术方案结合成发明的技术方案。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4)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判断方法实例案例5,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涉及一种改进的内燃机排气阀,该排气阀包括一个由耐热镍基合金制成的主体,还包括一个阀头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阀头部分涂敷了由镍基合金制成的覆层,发明所要解决的是阀头部分耐腐蚀、耐高温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内燃机排气阀,所述的排气阀包括主体和阀头部分,主体由耐热镍基合金制成,而阀头部分的覆层使用的是与主体所用合金不同的另一种合金,对比文件1进一步指出,为了适应高温和腐蚀性环境,所述的覆层可以选用具有耐高温和耐腐蚀特性的合金。对比文件2公开的是有关镍基合金材料的技术内容。其中指出,镍基合金对极其恶劣的腐蚀性环境和高温影响具有优异的耐受性,这种镍基合金可用于发动机的排气阀。,案例5分析,首先要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在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案例5分析,其次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将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对比之后可知,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发明将阀头覆层的具体材料限定为镍基合金,以便更好地适应高温和腐蚀性环境。由此可以得出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发动机的排气阀更好地适应高温和腐蚀性的工作环境。,案例5分析,最后是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根据对比文件2,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知道镍基合金适用于发动机的排气阀,并且可以起到提高耐腐蚀性和耐高温的作用,这与该合金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由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2给出了可将镍基合金用作有耐腐蚀和耐高温要求的阀头覆层的技术启示,进而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1结合起来构成该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故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2、显著的进步的判断,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注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对应的是非显而易见性显著的进步对应的是有益的技术效果,通常认为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的情形,(1)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2)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3)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4)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3、创造性判断案例案例6家用保险箱,权利要求:1、一种家用保险箱,包括箱体(4)和螺栓(1),其特征是通过螺栓(1)将箱体(4)同建筑物墙体(3)固定在一起,螺栓从墙的另一侧通过垫板、墙体穿入箱体内,并在箱体内用螺母(5)固定。,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保险箱,并具体公开了“保险箱和固定连接装置”(参见对比文件1的附图);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螺栓从墙的另一侧通过垫板、墙体穿入箱体内”。可以认为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高箱体与墙壁固定的牢固性。,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螺栓从家俱背板另一侧通过垫板、背板穿入箱体内的连接装置(参见对比文件2的附图),并且,与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案例6分析,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保险箱,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保险箱和固定连接装置”(参见对比文件1的附图);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螺栓从墙的另一侧通过垫板、墙体穿入箱体内”。可以认为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高箱体与墙壁固定的牢固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螺栓从家俱背板另一侧通过垫板、背板穿入箱体内的连接装置(参见对比文件2的附图),与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螺栓从墙的另一侧通过垫板、墙体穿入箱体内”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家用保险箱中以解决箱体与墙壁固定的牢固性的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该权利要求1的家用保险箱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创造性。,4、几种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上述判断创造性的“三步法”通常只针对“渐进”式的改进发明适用但针对开拓性、组合、选择、转用、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要素变更的发明却不适用,(1)开拓性发明,开拓性发明,是指一种全新的技术方案,在技术史上未曾有过先例,它为人类科学技术在某个时期的发展开创了新纪元。开拓性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例如,中国的四大发明指南针、造纸术、活字印刷术和火药。此外,作为开拓性发明的例子还有:蒸汽机、白炽灯、收音机、雷达、激光器、利用计算机实现汉字输入等。,(2)组合发明,组合发明,是指将某些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构成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现有技术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在进行组合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是否彼此相互支持、组合的难易程度、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组合的启示以及组合后的技术效果等。,显而易见的组合,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仅仅是将某些已知产品或方法组合或连接在一起,各自以其常规的方式工作,而且总的技术效果是各组合部分效果之总和,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之间在功能上无相互作用关系,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叠加,则这种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案例7,一项带有电子表的圆珠笔的发明,发明的内容是将已知的电子表安装在已知的圆珠笔的笔身上。将电子表同圆珠笔组合后,两者仍各自以其常规的方式工作,在功能上没有相互作用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叠加,因而这种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非显而易见的组合,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支持,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或者说组合后的技术效果比每个技术特征效果的总和更优越,则这种组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具备创造性。,案例8,一项“深冷处理及化学镀镍磷稀土工艺”的发明,发明的内容是将公知的深冷处理和化学镀相互组合。现有技术在深冷处理后需要对工件采用非常规温度回火处理,以消除应力,稳定组织和性能。本发明在深冷处理后,对工件不作回火或时效处理,而是在80 10的镀液中进行化学镀,这不但省去了所说的回火或时效处理,还使该工件仍具有稳定的基体组织以及耐磨、耐蚀并与基体结合良好的镀层,这种组合发明的技术效果,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预先是难以想到的,因而,该发明具备创造性。,思考,现代电话将听话筒与传话筒集合在一起,是否具备创造性?把铅笔和橡皮擦组合起来是否具有创造性?,(3)选择发明,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窄范围或个体的发明。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案例9,现有技术中存在很多加热的方法,一项发明是在已知的采用加热的化学反应中选用一种公知的电加热法,该选择发明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案例10,一项已知反应方法的发明,其特征在于规定一种惰性气体的流速,而确定流速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通过常规计算得到的,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案例11,一项改进组合物的热稳定性的发明,其特征在于确定了组合物中某组分的最低含量,实际上,该含量可以从组分的含量与组合物的热稳定性关系曲线中推导出来,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案例12,在一份制备硫代氯甲酸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中,催化剂羧酸酰胺和或尿素相对于原料硫醇,其用量比大于0、小于等于100(mol);在给出的例子中,催化剂用量比为2(mol)13(mol),并且指出催化剂用量比从2(mol)起,产率开始提高;此外,一般专业人员为提高产率,也总是采用提高催化剂用量比的办法。一项制备硫代氯甲酸方法的选择发明,采用了较小的催化剂用量比(0.02(mol)0.2(mol),提高产率11.6 35.7,大大超出了预料的产率范围,并且还简化了对反应物的处理工艺。这说明,该发明选择的技术方案,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该发明具备创造性。,(4)转用发明,转用发明,是指将某一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转用到其他技术领域中的发明。在进行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转用的技术领域的远近、是否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转用的难易程度、是否需要克服技术上的困难、转用所带来的技术效果等。,案例13,将用于柜子的支撑结构转用到桌子的支撑,这种转用发明不具备创造性。因转用是在类似的或者相近的技术领域之间进行的,并且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故这种转用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案例14,一项潜艇副翼的发明,现有技术中潜艇在潜入水中时是靠自重和水对它产生的浮力相平衡停留在任意点上,上升时靠操纵水平舱产生浮力,而飞机在航行中完全是靠主翼产生的浮力浮在空中,发明借鉴了飞机中的技术手段,将飞机的主翼用于潜艇,使潜艇在起副翼作用的可动板作用下产生升浮力或沉降力,从而极大地改善了潜艇的升降性能。由于将空中技术运用到水中需克服许多技术上的困难,且该发明取得了极好的效果,所以该发明具备创造性。因这种转用能够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克服了原技术领域中未曾遇到的困难,故则这种转用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5)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是指将已知产品用于新的目的的

    注意事项

    本文(《专利实务教学资料》实验二专利无效实务.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