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docx
-
资源ID:5882278
资源大小:96.76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docx
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以下简称国标)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现将执行国标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本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对周边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和场地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以及规划地块内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建筑(场地),均应按照国标要求进行日照分析。二、国标中未对日照分析范围提出明确意见,结合市实际,确定中心城区日照分析范围如下:(一)被遮挡建筑(客体建筑)的日照分析范围1 .拟建建筑为高层建筑,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以在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最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拟建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01、02)为圆心,以该建筑物高度的(三)2.0倍(中心城区旧区改造不大于180米、新区建设不大于200米)为半径,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北侧距离为R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5.44°的最南侧夹角线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144.56°的最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围合的区域。(如下图1)新建建筑的最大'客体范用R=180米(新区200米)新建建筑的最大客体范围R-180米(新区200米)图1被遮挡建筑计算范用2.拟建建筑为低层、多层建筑,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北侧范围按拟建建筑的实际阴影确定,东西两侧范围以该建筑物高度(三)的3.O倍为半径(R)形成的弧线,并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5.44°的最南侧夹角线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144.56。的最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围合形成的区域作为日照计算范围。(如下图2)(一)图2被遮挡建筑计算范围在上述范围内,有日照要求的现状建筑(场地)应确认为被遮挡建筑(场地),仅有局部在上述范围内的现状建筑,须将成套住宅或有日照要求的空间确认为被遮挡建筑。设计方案已经通过规划审查的待建、在建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场地)位于被遮挡建筑分析范围内的,应确认为被遮挡建筑(场地);因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以合法批准权属证明为准)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不作为被遮挡建筑参与日照分析,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不能作为被遮挡建筑纳入分析范围。(二)遮挡建筑(主体建筑)的日照分析范围以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客体建筑)为中心,日照分析计算范围以在经过该建筑(场地)最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03、04)为圆心,以200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南侧距离为200米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该建筑(场地)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214.81°的最北侧夹角线和经过该建筑(场地)水平投影与水平线城325.19°的最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相交,围合的区域。(如下图3)AB主体建筑的最大范围R=200米(二)(三)图3遮挡建筑计算范围在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通过规划审查的待建、在建建筑(工程)应确认为遮挡建筑,特殊地形环境下还应包括地形地貌。(三)项目地块内有多栋建筑的,分析范围应为多栋建筑的遮挡建筑分析范围和被遮挡建筑分析范围的并集。三、国标中相关条目中未对太阳光线与墙面水平夹角参数设置提出明确意见,结合市实际,阳光与墙面、窗面夹角应不小于15oo四、本通知中高层建筑和低层、多层建筑分类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中心城区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