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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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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手册.docx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手册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一、受理范围1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具备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2 .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食品小作坊名称发生变化的;(2)生产加工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3)生产加工场所搬迁的;(4)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5)生产加工设备、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2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3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4 .汕头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禁止生产的食品目录汕食药监201648号。三、实施机关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许可条件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十一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1、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予以批准:(1)食品小作坊名称发生变化的。(2)生产加工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3)生产加工场所搬迁的。(4)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5)生产加工设备、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的。2、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不予以批准:(1)汕头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禁止生产的食品目录汕食药监201648号中的食品。(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其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直接贲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3)生产条件达不到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的。(4)从事现场制售即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本办法。五、申请材料申请书格式以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电子文本为准。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i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同意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并按照附件顺序排列。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表1:表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书填写完整,盖章。10纸质/电子版2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提供原件。10纸质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备原件校对,靛章。01纸质/电子版4负责人身份证备原件校对,盖章。01纸质/电子版5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发生变化时需要提供,并填写完整,合理,盖章。01纸质/电子版6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生产地址发生变化时需要提供,并备原件校对,盖章。01纸质/电子版7直接接触入【1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备原件校对,盖章。01纸质/电子版六、许可证件(一)证件名称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事项的许可证件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二)证件类型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证件类型为许可证。(三)证件有效期和延期说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有限期为3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实施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理。(证件样本见附录A)。七、许可时限申请时限无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受理时限说明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八、许可收费本行政许可不收费。九、许可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1)申请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资料。2)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先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龙湖分厅食药监局窗口(),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规定格式色申请书及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大厅递交纸质申请材料。3)窗口提交申请后,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没有被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回执,5个工作日内获得是否正式受理决定。2.受理(1)受理审核。a)申请人办事窗口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5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裁量基准1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性材料审查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申请人公章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3负责人身份证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D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第印件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材料真实,合理材料审查材料制作真实,布局合理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夏印件6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工健康证明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2)补正材料。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受理决定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在当场向申请人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b)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3.审查该行政许可审查方式有特殊审查和实施机关的审批审查。(1)书面审查 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审查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审查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审查时限。审查人员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核查。 审查内容书面核查的内容参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审查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 审查结论。书面审查结束后向申请人通知实地核查时间或发放许可证件。 审查报告。填写申请审核意见表。书面审查量化表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裁量基准1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性材料审查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申请人公章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D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3负责人身份证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材料真实,合理材料审查材料制作真实,布局合理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中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6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与原件一致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工健康证明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2)实地核查。对实地核查的规定和要求:一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机关应组织本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核查考评,并监督考评过程,确保现场考评以生产场所、设施设备与生产流程作为考核重点。一一现场核查时限。时间一般为1天。一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应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派二名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进行。一一实地核查报告。填写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一现场核查规则。进行实地核查时,核查人员应当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和确认。考评内容仅限于许可条件所要求的范围,实地核查量化表(如下所示)作为具体实施考评的依据。实地核查的程序、方法、判定标准内容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附件5、附件6。实地核查量化表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裁量标准1生产与加工场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与有毒、有害场所及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生产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所。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3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全生产要求;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设立原辅料、生产、成品功能间。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4生产加工场所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5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徜硬质材料:墙面、地面便于清洗、消毒:墙壁有高度不低于1.5In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必须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6设施设备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哲存设施:排水终端I1设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设施应装有纱网。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7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8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9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具备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明确标识。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0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1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资要点12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清洁。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3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M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并定期对生产加工设施、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5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6加工过程控制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污染的原辅料。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7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分开放置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生熟食品,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8生产用水使用自来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9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必须符合GB2760的规定,并独立存放;使用经计量检定的、符合量程的天平或秤工具称量。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0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标记并分开使用。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1人员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配有足够的工作衣帽。现场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不得赤膊、光脚。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2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喷洒香水、不得佩戴手表和外露饰物。不携带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加工场所。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3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当学习和熟悉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知识。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4台账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内容;保存采购供货者的证照、采购发票、检验检疫符合证明凭证。现场资料核三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5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时间、名称、用量、与其它原辅料配比情况内容。现场资料核查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6建立生产统计台账,如实记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内容。现场资料核查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7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规捡、数量、购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内容,保存载有信息的销售票据。现场资料核查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8建立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如实记录召回时间、产品名称、规格、不安全项目、回收原因、回收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处理情况内容。现场资料核查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29包装与标识包装的容器和材料为清洁、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的有证产品;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循环使用: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清洗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30食品有包装和标签,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标签包括:食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或配料表,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登记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按照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需要标示的内容。现场资料核三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31贮存与运输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影响产品安全的物品,储存物须离地离墙独立存放:根据贮存食品的要求提供适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宜的温度和湿度贮存条件;采取防鼠、蝇、虫有效措施,确保贮存的食品不受污染。3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现场观察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实地核查准备。实施机关应电告申请人实地核查期限。核查人员应确保熟悉和了解核查的内容和申请人的情况,准备好实地核查所需要的专业测试工具、设备及取证工具、设备,以及实地核查所需要文书。实地核查申请人需要配合的内容。除不可抗力外,申请人应到现场配合核查人员现场核查工作。实地核查的实施。核查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出示表明身份的证件,实地核查的过程包括首次会议、现场观察、资料核查、现场提问、末次会议五个环节,经核对无误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上签字。申请人拒绝签字的,核查人员应在核查表上注明拒签情况。如果电告无效且无法进行实地核查的,应在核查表中签署核查意见,对由于申请人的原因导致核查人员不能再规定的期限完成考评事宜的,可申请办理延期或中止许可。实地核查结论的确定。经核查,全部符合许可条件的,核查人员应作出符合的结论;有部分或全部你许可条件的,核查人员应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事提出具体理由,整改内容和复查时间。核查人员应将核查结论告知申请人。整改。在书面核查和实地核查结束后,对于存在不符合项或缺陷项的核查项目,核查人员应向申请人出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改进表,并要求申请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核查人员应当对关键项或一般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确认。核查结果的处理。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在现场核查时应当正确填写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实施激光对核查结果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执行。(3)听取厉害关系人意见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经现场核查,生产加工条件符合要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发证前采用政务信息网、公告栏张贴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将拟发证食品小作坊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与拟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信息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与食品安全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公示部门提出异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4.决定该行政许可经审查合格后转送至分管领导处签署决定意见,决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裁量基准1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性材料审查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中请人公章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已校对,盖章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3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已校对,盖章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材料真实,合理材料审查材料制作真实,布局合理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原件已校对,盖章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6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已校对,盖章材料审查1)校验原件;2)经办人为负责人的有本人签名的工健康证明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有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7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性材料审查1)表格填写完整,准确2)核查人员及小作坊负责人本人签名5.证件制作与送达予以批准的,制作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证件送达主体为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送达方式和时限的要求是:(1)实施机关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许可证件送达申请人。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可以通过自取方式送达申请人;(3)申请人负责人自行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 .归档对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办证档案归档有办证窗口科员负责,监督检查档案归档由各股室科员负责,八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7 .决定公开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O上传决定文件,公开许可结果。8 .许可流程图本行政内部许可流程图见图1。十、许可服务1 .许可咨询(1)咨询途径本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咨询有两种途径,分别为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窗口咨询地址:楼二楼行政服务大厅。电话咨询号码:(2)咨询回复本行政许可事项咨询回复有两种途径,分别为窗口回复和电话回复。窗口回复时限:O工作日。回复部门:办证窗口。电话回复时限:O工作日。回复部门:办证窗口。2 .许可进程查询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程查询方式为电话查询,查询电话:。3 .主动告知本行政许可主动告知途径是电话告知,由办证窗口人员主动电话告知申请人。十一、监督检查4 .书面检查本行政许可事项书面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1)台账要求1)应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内容;保存采购供货者的证照、采购发票、检验检疫符合证明凭证。2)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时间、名称、用量、与其它原辅料配比情况内容。3)应建立生产统计台账,如实记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质检信息内容。4)应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规格、数量、购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内容,保存载有信息的销售票据。5)应建立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如实记录召回时间、产品名称、规格、不安全项目、回收原因、回收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处理情况内容。(2)包装与标识1)包装的容器和材料应为清洁、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的产品;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循环使用;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清洗设备或场所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2)食品应当有包装和标签,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标签应当包括:食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或配料表,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登记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按照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需要标示的内容。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裁量标准1台账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H期内容:保存采购供货者的证照、采购发票、检验检疫符合证明凭证。现场资料核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现场资料核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剂的时间、名称、用量、与其它原辅料配比情况内容。查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3建立生产统计台账,如实记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内容。现场资料核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4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规搔、数量、购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内容,保存载有信息的销售票据。现场资料核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5建立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如实记录召回时间、产品名称、规格、不安全项目、回收原因、回收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处理情况内容。现场资料核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6包装与标识包装的容器和材料为清洁、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的有证产品: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循环使用: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清洗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7食品有包装和标签,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标签包括:食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或配料表,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登记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按照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需要标示的内容。现场资料核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实地检查本行政许可事项实地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1)生产与加工场所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2)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生产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所。3)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应当设立原辅料仓储、生产加工、成品仓储功能间。4)生产加工场所应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5)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徜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应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2)设施与设备要求1)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排水终端口应设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设施应装有纱网。2)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3)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4)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应具备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应明确标识。5)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6)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7)应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清洁。8)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9)应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10)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3)加工过程控制要求1)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污染的原辅材料。2)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分开放置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生熟食品,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3)生产用水应使用自来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4)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应独立存放,并使用经计量检定的、符合量程的天平或秤工具称量。5)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做好标识并分开使用。(4)人员要求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配有足够的工作衣帽。现场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不得赤膊、光脚。2)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喷洒香水、不得佩戴手表和外露饰物。不携带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加工场所。3)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知识。(5)贮存与运输要求1)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影响产品安全的物品,储存物须离地离墙独立存放;根据贮存食品的要求提供适宜的温度和湿度贮存条件;采取防鼠、蝇、虫有效措施,确保贮存的食品不受污染。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裁量标准1生产与加工场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与有毒、有害场所及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生产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所。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3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设立原辅料、生产、成品功能间。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4生产加工场所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5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硬质材料;墙面、地面便于清洗、消毒;墙壁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必须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6设施设备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前、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排水终端口设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设施应装有纱网。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7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8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9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具备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明确标识。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0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力Il热、消毒杀菌设施。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1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2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清洁。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3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4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并定期对生产加工设施、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5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6加工过程控制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污染的原辅料。现场观察,现场提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7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分开放置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生熟食品,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8生产用水使用自来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19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必须符合GB2760的规定,并独立存放;使用经计量检定的、符合量程的天平或秤工具称量。现场观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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